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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

2024-10-16 20:46:07 1级文库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篇

  1、成立由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网络质量管理,科室质检小组每周检查1次,护理部每月检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以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篇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教育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措施等,对全院的护理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施和监控。

  (2)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

  (3)负责护士的在职培训工作,按照计划组织各级各类护士的在职培训和护士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理论水平,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4)积极配合护理部完成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的临床教学任务,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实施教学计划,教学相长。

  (5)根据护理部要求,提供对下级医院的进修、培训、参观、技术指导等工作。

  (6)定期检查临床护理教学工作落实及教学护士工作情况。

  (7)定期召开护理教育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评价护理教育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总结经验、不断反馈、改进工作,提高全院护理教学工作水平。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篇

  1、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确立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2、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3、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4、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5、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篇

  1) 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年工作计划及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制订护理工作长远规划及发展目标、医院护理工作年、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质量评价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定期评价贯彻执行的效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护理质量不断改进,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3) 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加强对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4) 定期深入临床,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护士长护理管理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评价。

  5) 负责实施和落实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落实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和考核,开展继续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 定期对各科(病房)病区管理、基础和专科护理管理、消毒隔离、服务品质、护理文书等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7) 每月统计护理工作量、压疮、输血输液反应、差错、一级护理天数、护理人力出勤率等护理工作动态报表,制订月工作重点及小结,每月向主管院长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 关心护士工作及生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护理工作的特点和护士的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因素。

  9) 配合医院整体行动协调,指导全院护理应急调配。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篇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教育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措施等,对全院的`护理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施和监控。

  (2)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

  (3)负责护士的在职培训工作,按照计划组织各级各类护士的在职培训和护士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理论水平,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4)积极配合护理部完成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的临床教学任务,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实施教学计划,教学相长。

  (5)根据护理部要求,提供对下级医院的进修、培训、参观、技术指导等工作。

  (6)定期检查临床护理教学工作落实及教学护士工作情况。

  (7)定期召开护理教育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评价护理教育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总结经验、不断反馈、改进工作,提高全院护理教学工作水平。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六篇

  1、医疗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科长、病案室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医院临床及医技科室人员组成,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病历的控制、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3、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4、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及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5、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6、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7、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了解病案完成情况,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病案展览会、质量抽样检查、召开有关会议、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会等。

  8、闭会期间,病案室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9、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篇

  1) 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年工作计划及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制订护理工作长远规划及发展目标、医院护理工作年、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质量评价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定期评价贯彻执行的效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护理质量不断改进,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3) 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加强对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4) 定期深入临床,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护士长护理管理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评价。

  5) 负责实施和落实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落实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和考核,开展继续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 定期对各科(病房)病区管理、基础和专科护理管理、消毒隔离、服务品质、护理文书等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7) 每月统计护理工作量、压疮、输血输液反应、差错、一级护理天数、护理人力出勤率等护理工作动态报表,制订月工作重点及小结,每月向主管院长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 关心护士工作及生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护理工作的特点和护士的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因素。

  9) 配合医院整体行动协调,指导全院护理应急调配。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八篇

  1、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确立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2、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3、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4、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5、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篇

  1、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

  2、确立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3、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4、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5、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6、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7、学习国内外先进护理管理经验,组织好护理科研工作。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篇

  一、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1、新入院患者每天测体温、脉搏二次(6:00-14:00),连续三天;体温在

  39℃(口腔温度)以上者,每四小时测一次;体温在38.9℃—38℃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9℃—37.5℃者,每日测量3次(6:00-14:00-18:00)至正常三天按一般患者测量,一般患者每天下午14:00测体温、脉搏一次(7岁以下小儿免测脉搏)。按要求绘制体温图。

  2、每天询问大便一次并记录在体温图上相应栏内。

  3、新入院患者测体重一次并记录在体温图上相应栏内。

  4、患者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做出相应标记。

  5、住院期间按常规和医嘱做好各项工作。

  6、患者出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做出相应标记。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主治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4、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放置,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

  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和随地吐痰。

  6、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11、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涮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12、病房厕所,要清洁、无味。

  三、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者在书写交班报告前,应深入病房了解病情,检查工作有无遗漏,然后正确填写内容,并于下班前

  20分钟作好交班准备。交班者对本班未完成的工作必须向接班者交代清楚,并按规定为夜班做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3、接班者提前

  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清点物品。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病区建立日夜交班簿和用物损坏、损失登记簿,交班者须将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等记入交班簿,向接班者交待清楚方可下班。

  5、交班报告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日、晚间交班由护士长或办公室护士带领,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7、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医师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重点明确、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以医嘱形式下达,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或白色)。

  一、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器官移值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凉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情绪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

  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体温、脉搏一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2、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

  3—4次。

  3、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指导。

  4、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五、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上午医嘱午前查对,下午医嘱下午下班前或晚班查对;晚间医嘱由夜班查对;夜班医嘱次晨由办公室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及查对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取血时查供血者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

  2、查输血卡与血袋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血量是否相符。

  3、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4、输血时应查对病员床号、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量。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员床前再查一次。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物品后,应清点检查其物品数量及性能,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应科室联系。

  2、包装物品时,应检查物品名称、数量、性能、清洁度,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包装。

  3、发放无菌物品时,应查对科室、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灭菌指示胶带变色情况。

  4、定期查对各物品的基数,及时补充,保证供应。

  六、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在抢救或手术中,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写医嘱。

  3、执行医嘱前应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是否正确,医生是否签全名,执行医嘱时必须严密、严谨、严肃,由正式注册护士执行。医嘱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4、医嘱需经核对后方可执行,应分轻、重、缓、急,对即刻医嘱应立即执行。对医嘱有疑问时需找医生询问清楚后再执行。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一次,整理医嘱后,须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7、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各种执行单上。

  8、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七、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护理文件书写必须按照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中的基本规定和有关要求执行。

  2、护理文件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班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须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3、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按要求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4、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5、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6、病房交班报告须按要求记录,全部用完后须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7、护士长定期检查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等书写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八、重大过失行为争议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2、发生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立即报告护理部及科主任、科护士长,责任者应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

  3、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时,当班护士立即报告医生,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4、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的有关各种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过失行为及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9、发生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及事故的评定标准,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九、物品、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账目,分类报告,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护士长应指定专人负责各类物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类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履行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药品、抢救器械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洗涤中心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三)、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办公室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四)、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定期或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5、患者自备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

  6、因特殊情况确需退药,应由护士长与药房联系后,按规定流程办理退款手续,并将药品退还药房。

  十、病人入出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方可进入病房。危重病人应由导医人员或急诊科护士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

  2、办公室护士或值班护士接收住院证/接到通知后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根据病种,安置相应病室。

  4、病人进入病房,责任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5、通知值班医师检查病人,正确及时执行医嘱。

  (二)、出院管理:

  1、责任护士或办公室护士应将医师决定出院日期通知病人及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康复指导,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的意见,签发出院证,指导/送病人到住院处办理结账手续。

  4、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床单位用物,进行床单位终未消毒处理。

  十一、探视陪护制度

  1、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2、危重病员的家属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3、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同意可限1—2人至病情稳定。病房陪伴率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4、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5、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6、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和私自给病人用药。

  7、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十二、饮食管理制度

  1、饮食种类由医生决定,并开医嘱,应及时通知营养室,按规定做好饮食标志。

  2、开饭前给病人洗手,开饭时停止一般治疗,可协助配餐员开饭,并观察病人进食情况。

  3、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护士检查同意后方可食用。

  4、凡禁食者,床尾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十三、护理查房制度

  一、个案查房/教学查房

  1、病区查房:每月组织一次,针对典型、疑难病例或护理问题,预先安排专人准备,提出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由护士长/护士组长主持,并做详细记录。

  2、护理部查房:每季度由护理部组织,事先选择典型病例,科室做好准备,全院护士参加,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主持,必要时可随时提问及答疑、答辩。

  二、常规查房

  1、护理部每月组织科护士长进行全院护理查房一次,每周配合科护士长护理查房4次,每月不定期随机查房2—3次。逐科检查护理规章制度、专科护理质量、整体护理质量、分级护理、病区管理、护理安全、消毒隔离、急救药品及器材性能、护理文件、环境卫生等工作情况。

  2、病区护士长每周定期进行护理查房1—2次,每天进行护理查房不少于3次,对病区护理质量、危重病情、临床护理、护士职责履行、病区管理等进行检查、指导、落实。

  3、护理部各个质控组每月对全院护理查房不少于1次,各组分别检查所属范围内工作落实情况。

  三、夜查房

  1、坚持护士长夜间总值班制度,每日一次由值班护士长不定时下科进行查房,重点巡视解决护理问题,指导危重病人抢救,必要时提出处理意见。

  2、护理部每月不定期组织护士长进行夜间护理查房,重点督查护理工作的落实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四、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对危重病人科内要组织讨论,包括护理评估、护理诊断、护理措施、护理效果评价及目前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以达到提高护理内涵质量与专科护理水平,教育年轻护士的作用。

  2、疑难护理病例需要多科进行联合讨论,由科护士长提出申请报护理部,护理部组织全院性护理病例讨论,申请科室要做好讨论前的准备。

  3、参加人员: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专科护士、责任护士、应邀科室护士。

  4、主持人:由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主持。

  5、讨论程序:

  (1)由应邀科室护士介绍患者的简要病情、评估护理内容、护理诊断、护理措施、护理效果评价及目前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

  (2)参加讨论人员结合护理评估情况进行讨论,提出护理问题及护理措施。

  (3)责任护士做好讨论记录。

  (4)责任组长和责任护士共同实施,护士长、科护士长督促、检查。

  十五、护理会诊制度

  1、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2、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3、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4、院内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责任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5、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十六、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3、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4、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5、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7、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8、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0、制定并落实突出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七、三基三严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凡在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勤勤恳恳,成绩突出者作为医院年终评优、“5.12”评选优秀护士及晋升职称参考。

  2、对工作认真负责,赌注重大差错者,酌情给予100—200元奖励。

  3、对每季度三基理论考试成绩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奖金分成比例为护理部奖60%,大科奖20%,病区奖20%)。

  4、对善于动脑筋,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新项目,撰写论文者,给予一定奖励,如推荐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凡论文刊登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者,除医院给予报销版面费外,奖励第一作者每篇200元。有科研成果者除医院奖励外,护理部酌情奖励。

  (二)处罚制度

  1、凡在工作中不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医院日常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罚。

  2、凡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席者,按医院日常管理条例中规定,给予每人次罚款20元。

  3、在三基理论考试及操作考核中成绩不达标者给予补考并罚款处理。以85分为达标,低于达标分5分以下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罚款,低于达标分6—20分者罚款20元并补考一次,低于20分以上者罚款50元并补考一次。若补考仍不达标,正式护士扣除绩效工资。直至本人申请补考合格为止(按月份算),补考时间自己决定。试用护士如有绩效按正式护士对待,同时与试用期考核挂钩,全年累计理论考试三次以上不达标者不可按期转正,甚至辞退处理。

  十八、护理质量考评制度

  1、建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控。

  2、按照各项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做好护理质量管理。

  3、护理部定期检查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包括病房管理、消毒隔离、分级护理、急救药品及器材性能、护理文件书写、三基考核、整体护理、护理服务规范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4、护理部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

  5、护理部每月统计综合考评情况,并按每项检查标准严格评分,评分结果上报财务科,与科室绩效挂钩。

  6、护理部每季度进行护理质量分析,排查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护理部对全年护理质量进行检查汇总,完成年终评比工作。

  十九、临床护理教学制度

  (一)护理实习生的临床教学制度

  1、由医教科、护理部负责组织领导护生的临床实习工作,并由专人分管,根据护理院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医院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临床科室带教老师必须由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3、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内容和要求,制定带教计划。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护生在科室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4、带教老师关心爱护学生、言传身教、理论联系实际。

  5、组织护生参加护理查房、教学查房、业务学习。

  6、各科实习结束前,对护生基础护理、基本技能、专科护理及基础理论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实习手册,并对护生进行综合评价,填入实习手册中,最后由护士长审查签名。

  7、对护生要求:

  (1)严格遵守实习手册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性、纪律性。

  (2)养成良好的素质,树立爱伤观念,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细致周到。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虚心学习、胆大心细、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4)按规定的时间及准确填写实习手册按时轮转。

  (二)护理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制度

  1、护理进修生必须具有护士以上职称、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专科实践经验和基础理论、政治思想好、医德医风端正的护理人员,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2、申请进修的单位必须先与医教科联系,征得同意后寄上申请单,由医教科通知来院进修时间。

  3、招收护理进修生必须严格审查把关,由医教科统一安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以免影响医院护理质量。

  4、护理进修生教学工作由护理部领导,各科室制定计划具体实施,指定护师以上人员带教,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

  5、教学计划中,各阶段目标明确、有时间要求,制定考试考核成绩档案,作为鉴定教学效果和学员结业的依据。

  6、护理进修生进修结束前两周,由本人写好总结,带教老师及护士长作出鉴定后送护理部审查,交医教科批准后送回单位,结业证书交本人。

  7、护理部分管教学的主任、科室护士长定期召开护理进修生和带教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8、对护理进修生要求: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各项政治及业务活动。

  (2)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转科、转院、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

  (3)进修期内不安排探亲假,请假时间不得用延长进修时间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

  (4)因故中途停止进修者,须经本人单位同意,并与护理部联系,征得科室同意后方可批准,进修费一律不退。

  (三)轮转护士的临床教学制度

  1、护理部根据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考核的要求,制定护士轮转计划,并督促科室实施。

  2、轮转科室应按护理部制定的计划,订出具体落实措施,安排高年资护师担任带教老师。

  3、轮转科室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做好基础护理、基本技术、专科理论、专科护理和技术的培训,尽快提高轮转护士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习及工作质量。

  4、轮转结束前进行考核,成绩记入轮转手册,本人及带教老师写出鉴定,由护士长审查,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职守。

  5、对轮转护士的要求:

  (1)熟悉轮转计划及要求,并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虚心好学,遵守岗位职责,不迟到早退,不擅防职守。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3)积极参加护理查房、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

  二十、健康教育制度

  医患沟通实施方案

  1、护士应对每位病人进行健康教育,针对不同病种提供宣传材料及实施方案。

  2、健康教育应贯穿在病人诊疗护理的全过程中,包括入院介绍、探陪制度、管床医护人员、检查治疗的注意事项及护理要点、康复训练及出院指导等相关内容。

  3、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可采取书面与口头宣教相结合,集体讲解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有条件的科室可利用VCD、多媒体等设备进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还可以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护知识。

  4、按照健康教育的程序实施病人教育,健康教育的程序包括:评估学习需求、确

  定教学目标、制定教育计划、评价。每个科室可选择1—2个病种制定标准健康教育计划,其它病种参照执行。

  5、掌握应用健康教育的技巧,其中包括护患沟通技巧、知识灌输技巧、行为训练技巧等。

  6、根据病人文化层次选择适当的健康教育方式,使病人及家属能够接受。

  二十一、压疮预报登记制度

  1、护理部成立压疮护理会诊小组,由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专科护士组成,对各科室高危压疮预报及带入压疮病人进行督查,目的是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难免压疮进行评定。

  2、各科护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压疮预防工作,预防压疮发生。

  3、凡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周发生的压疮为非难免压疮,造成Ⅱ期压疮占体表面积在

  0.25%以上者按Ⅰ类差错发生处理。

  4、各科室发现带入压疮或难免压疮时,及时填写压疮预报单,交于科护士长,由科护士长组织人员前去会诊。

  5、收到压疮预报表后

  24小时内应尽快组织护理会诊,不得拖延。

  6、护士长对带入压疮或难免压疮的病人进行监控,并指导、检查临床对压疮预防措施落实和治疗护理情况,科护士长每周抽查。护理部不定期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7、压疮监控结束,由各病区护士长负责对监控病人的转归进行评价,并记录上交护理部登记。

  二十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治疗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衣帽整齐,带口罩,操作前后要洗手。

  2、定期检查消毒包是否过期,每周消毒一次,打开或使用过的无菌容器24小时更换一次,无菌持物钳及消毒缸每4—6小时更换一次。

  3、器械用后及时清洁、消毒备用。

  4、治疗盘、服药杯用后立即清洗消毒。

  5、治疗柜每周清理一次,无菌柜每天用消毒液擦拭2次。

  6、各种导管、开口器、舌钳等用后立即清洗消毒,以备再用。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毁形浸泡。

  7、各种物品用完后放回原处,要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和污染区,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药品。

  8、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及时补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严格交接班。

  10、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不许在室内吸烟、聊天、吃饭,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

  11、每天治疗前紫外线照射并记录,治疗结束后清扫、拖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空气及物品细菌培养一次。

  12、治疗室抹布、拖布等卫生工具专用,标记清楚。

  13、治疗室内冰箱按规定放置有关物品、药品保持清洁,任何人不得随意存放物品。

  二十三、换药室工作制度

  1、执行无菌管理制度,进入换药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做完一项处置要及时进行清理。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门窗、无菌柜。地面保持无血迹、脓迹,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两次。污染敷料桶由专门工作人员倾倒。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换药时应先处置无菌伤口再处置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换药后,用具及室内空气按特殊感染处理。

  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进行检查,过期须重新灭菌。

  5、无菌拒内器械、物品应有一定基数,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换药包配置数量达标,严格做到一人一包。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用过的器械先浸泡在消毒液中,再与供应室对换,浸泡器械的消毒液每日监测浓度,每周更换二次。

  7、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清洁、消毒一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并进行登记。

  二十四、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工作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进手术室见习、参观人员,1—2人需经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3人以上需报医教科批准。见习和参观者,应接受手术室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走动及出入。

  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手术室护士要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数量,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与剧毒有明显标志,加锁专人保管,按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若无条件时,应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5、夜间及节假日应有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6、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人应详细记录,按日随时上报。

  7、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协同有关科室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8、手术室负责保存和送检术中采集的标本。

  9、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天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单交手术室前须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10、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并带好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错误。病人要穿医院衣服入手术室。

  二十五、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1、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2、产房应常备产程中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4、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5、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进展情况,作好各种记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一篇

  1、成立由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网络质量管理,科室质检小组每周检查1次,护理部每月检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以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篇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护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五、分级护理制度

  伤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护理等级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的标记,在伤病员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显示,伤病员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一)特别护理

  1、指征:

  ①病情重危,随时可能出现病情变化需要抢救者。

  ②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复合伤等需监护者。

  ⑧昏迷、休克、大面积烧伤等重危病人。

  2、要求:

  ①设特别护理小组,实行24小时监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情配备抢救器材及药品,能及时配合抢救。

  ③制订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案,认真填写各种护理记录。

  ④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保证各输液、引流管道通畅。

  ⑤认真做好基础护理,按规定做好皮肤、口腔及会阴护理,防止并发症和褥疮发生。

  (二)一级护理

  1、指征:

  ①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特大手术后七天内,各种大手术后1—3天:

  ③高热、肾衰、糖尿病与酸中毒、各种内出血、外伤及极度衰弱者。

  2、要求: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四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②制定护理计划,按时详细填写护理病程记录。

  ⑧加强基础护理,做好口腔护理,督促病人经常翻身。

  ④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送便器。

  ⑤认真做好心理护理,鼓励病人进食、加强营养。

  (三)二级护理

  1、指征:

  ①病重期间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⑧善通手术后或特殊治疗病人。

  2、要求:

  ①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②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⑨帮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病人多翻身。

  ④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卫生宣传教育。

  (四)三级护理

  1、指征:

  ①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②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病人。

  ③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2、要求:

  ①每日巡视二次,掌握病人病情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饮食及休息。

  ②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二次。

  ③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卫生宣教。

  六、责任护理制度

  (一)责任护士由护理专业水平较高的护理人员担任,并带领一组辅助护士共同组成责任护理小组,对一定床位的病人负责全面护理。

  (二)护士长是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具体领导者与组织者。其职能是抓好行政、技术和各级护理人员的管理丁作。

  (三)责任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对所管床位的病人实行八小时在班,二十四小时负责。做好入院介绍,阐明白己的职责。对所负责床位病人病史、饮食、生活等作全面了解,制定护理计划,参与医师查房,了解对护理的要求,有效地预防各种并发症,做好恢复期病人的功能护理及饮食护理,进行卫生宣教,办理病人出院、转科、转院。及时写好护理小结。

  (四)辅助护士在责任护士带领下,完成日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和必要的`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责任护士不在班时,辅助护士应对分管的床位病人全面负责,执行护理计划。

  七、病房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

  1、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3、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9、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3、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4、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5、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6、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7、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8、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9、住院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

  10、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八、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危重病入禁止探视。

  (三)陪伴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九、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转院。

  (二)病员病情较重,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或途中需治疗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下达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备案。

  十、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

  2、病人住院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计划。

  (二)出院管理

  1、病员出院,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

  2、病员出院,经治医师应于出院前一日下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护士长办理出院手续,提交住院处。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能出院,其用过的物品,要进行终末处理。

  4、对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病员或其家属签署有关手续后,方能办理出院。

  5、对诊断明确而又无须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应作出院处理。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

  (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 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

  (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十二、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

  (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

  (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三篇

  1、成立由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网络质量管理,科室质检小组每周检查1次,护理部每月检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以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四篇

  为规范护理人员行为,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护理质量监管措施。

  1.实行护理质量安全二级监控,即护士长——护士。

  2.护理组每月对全院护士工作质量、病房管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等进行一次检查。

  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护理质量和安全的全面检查。

  4.每周一次护士长查房,按照不同时间段工作特点监督检查护理核心制度落实及危重患者护理服务质量。

  5.每月两次的薄弱时段查房,由分管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及部分护理人员参加,查中午、周末、节假日护理人力资源安排能否满足工作需要,中午、周末护理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6.护士长每天对科内新入、高风险、危重患者、特殊治疗和特殊人群护理质量与安全进行督查两次,确保护理工作落实到位。

  7.护理组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上进行培训,确保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执行。

  8.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整改到位,护理组进行追踪督查。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五篇

  1、执行医嘱要正确、及时。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3、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须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注明。

  5、一般情况下,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6、除抢救或手术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六篇

  一、协助夜班完成各项治疗与护理工作,接收急诊入院病人,维持病区秩序,保证病区安全;

  二、及时巡视病房,保持房间清洁整齐,定时给病人翻身,做预防褥疮的护理;

  三、负责夜间外勤工作送特殊检查、取血等四、负责做晨晚间护理,测量日二次血压,四次的`体温;

  五、消毒毛巾,按时更换引流瓶;

  六、负责病人的术前处置如灌肠、导尿、下胃管、术前用药等,并送病人至手术室;

  七、为输液注射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填写巡视卡,排水;

  八、协助大夜班做好病房管理,清扫各室卫生,参加抢救等工作;

  九、工作时间:16:30-21:00及次日5:30-9:30,如遇抢救或工作忙,可延长工作时间。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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