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1级文库 > 应急预案 > 正文

【最新】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2024-10-10 22:16:31 1级文库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篇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前后是食品消费相对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期,为此,城关镇成立以镇长何毅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曹波同志为副组长,镇食安委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唐小鹏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一)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清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展销会、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清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防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场所,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加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大型集体聚餐的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监管品种。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以保健食品、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糕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特别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及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食品消费预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

  (三)突出重点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的方法,深入排查各自辖区、监管行业食品问题线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风险发生频次较高、风险隐患较多的点相应提高监管频次,依法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有的放矢。

  四、做好“年夜饭”备案

  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周边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食品加工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对承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和“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加大宣传引导,发挥社会共治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适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温馨提示,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确保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镇食安办。

  六、严格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严格督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篇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处置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理组织

  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

  餐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有关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部门调查处理,加强后勤保障,指导监管人员现场进行餐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级。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街,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含我区在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区及周边区县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对应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出现食品安全事件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级启动《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未达到以上级别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四、接报与应急准备

  区局、镇(街)市场监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导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成立食品安全现场调查处置组,指定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一般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立即组织至少2名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文书等相关物品,在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区局根据现场调查处置需要。必要时派出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执法支队、法制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门协调工作。

  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处置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应向现场有关人员询问,掌握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及时送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六、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属地监管所应对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区局餐饮科。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三篇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四篇

  20xx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悦的新春佳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告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程序,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注意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制作、餐厨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超负荷经营。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检查有无入境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是否经过当地集中监管仓处置,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禁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四)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行为。严禁经营来源不明或“三证一码”缺失以及未经集中监管仓处置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制售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以及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尽量不举办群体性聚餐,严格控制人流量,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堂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并控制餐位距离。鼓励店内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要加大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和空气过滤装置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清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全面清洗消毒,及时做好食品留样。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推广启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正确选择,降低风险。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的,应向持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提倡选择“无接触”式服务,订餐时可与配送人员约定送达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减少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响应号召,确保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食品再加热时要烧熟煮透再食用;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谨慎选择,合理膳食。尽量减少购买进口食品及水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春节期间家庭聚餐聚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渭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用餐或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五篇

  为确保我区20xx年春节和自治区、市“两会”召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食品安全法》《钦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钦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保障自治区、市“两会”的顺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加强春节、“两会”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杨福东局长

  副指挥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苏文

  成员: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筹办指挥部会议,向区政府建议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等工作。对接卫计部门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二)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和维护稳定组

  组长:吕少蓉、吴文儒、苏文(分别对应所分管的`基层所片区)

  成员: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稽查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协助卫计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亲属安抚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文儒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责任查究组

  组长:吕少蓉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对处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响应

  春节、“两会”期间,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区局领导。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响应并展开处置(符合应急响应条件及时向区政府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食药监局,接受市局指导;经核实属涉及两个县(区)以上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市局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一)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控制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控制组对事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药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三)开展突发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协助卫计部门对可疑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

  (四)追踪来源流向。事件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药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五)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对接卫计部门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事件处置。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研判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八)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组、投诉举报中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必要时对接区委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九)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做出处置终止(或建议区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不可将应急事件随意对外散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发现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六篇

  为确保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颍上县食品安全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应急预案》、《颍上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二、工作原则

  加强春节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组长:马树行局长

  副组长:徐杰副局长

  叶栗党组成员

  成员:路世忠办公室主任

  绳伟药械股股长

  王涛食品室主任

  王启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各市场监督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徐杰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二)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和维护稳定组

  组长:叶栗

  成员:食品室、药械股、稽查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协助相关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亲属安抚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路世忠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责任查究组

  组长:沈航

  成员:监察室

  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对处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响应

  春节期间,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县局领导。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响应并展开处置(符合应急响应条件及时向县政府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市局指导;经核实属涉及两个县(区)以上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市局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一)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控制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控制组对事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药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三)开展突发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

  (四)追踪来源流向。事件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药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五)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事件处置。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研判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八)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组、投诉举报中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必要时对接县委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九)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处置终止(或建议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不可将应急事件随意对外散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发现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七篇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 应急处置程序

  (一) 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区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 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

  (三) 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具、餐具不要急于清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责任食物追究

  对事故的延保、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八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物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宣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问题。

  4、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1、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3、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临时处理和善后事宜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鉴定等前期工作,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金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评估和通报

  (一)监督管理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治标与治本、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事故监测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1、监测机构和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对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的监测工作,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开展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开展对食品药品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诊疗监测;监测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监测报告

  监测部门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对相关食品及其原料进行监控,保护好现场(包括工具、设备等),以进一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和开展调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接到监测报告后,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预警系统

  监测机构和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均应建立预警系统,制订预警方案,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并按本预案信息发布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三)事故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的内容: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经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进入全面紧急状态,有关情况应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并随时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挥和派遣。

  (1)卫生院:立即组织应急卫生救治专业队伍到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负责可疑中毒食品的抽样检验并及时报告结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

  (2)市场监管所:迅速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经营是否合法等情况的专案调查,并加强市场监控,消除隐患。

  (3)公安派出所:做好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工作;对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予以立案侦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车辆、人员不受交通阻碍。

  (4)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自我保护工作。

  (5)广播文化站:组织指导新闻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6)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救援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网络,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二)物资保障

  财政部门要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采购的经费,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制度。县卫计委、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药品和物资的准备。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七、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征得县政府的同意后,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八、其它事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九篇

  为有效预防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普查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普查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徐亚副局长担任,成员为黄影、龙城市场所驻点保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两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酒店驻点保障工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黄影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篇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每餐进行消毒处理,对不能进行消毒柜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一篇

  为做好春节期间年夜饭承办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放心、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局要求,制定“年夜饭”食品安全监管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秦银萍

  副组长:谭世清

  成员:

  二、责任分工

  对城区7家年夜饭承办单位进行监管职责分工,明确监管人员的监管职责:

  秦银萍:负责年夜饭承办单位食品安全全面工作;

  谭世清:负责城区年夜饭承办单位食品安全具体工作安排;

  石秀玲、周惠:负责万水千山大酒店、奇鼎皇牛火锅店、胜豪客快餐、重庆巴佬火锅四家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薛磊、秦秋玲:负责四和园、冰城饺子馆、重庆昊轩火锅三家餐饮单位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4日至20xx年2月24日

  四、检查对象

  承办20xx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

  五、检查重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年夜饭”定制数量是否与接待能力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禁止未取得餐饮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接待活动。对无证单位百福大酒店和状元楼酒店责令停止经营服务活动。

  (二)“年夜饭”登记备案情况。订座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是否实行“年夜饭”登记备案制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桌数、时间安排等),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落实情况和存储情况。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

  (四)规范操作过程。要严格规范加工操作过程,半成品、成品食品及其加工用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凉菜制作必须专人、专间、专用加工工具。

  (五)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清洗消毒程序、保洁措施等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六)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

  (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档案情况。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具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八)餐饮服务单位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夜饭”餐饮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申报备案。召开专题会议,将有关“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事宜及时通知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掌握“年夜饭”预订情况,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抽样检测。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和餐具的抽检,尤其要加大对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查处。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章以及相关知识宣传,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曝光典型案例,促进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和诚信经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二篇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责任人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餐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为了能充分保证本预案的实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小组成员由安全监管部及餐厅门店经理或负责人组成。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小组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成员:负责所辖区域应急措施的落实、救援组织和善后处置,协助小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类突发事应急预案

  (一)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餐厅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有难以控制的趋势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安全监管部人员。保安员应在现场戒备,防止事态扩大;

  3、如餐厅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交警方处理;

  5、保安员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二)火灾应急预案

  1、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2、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餐厅消防值班室电话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2)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

  3)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4)当餐厅发生火警时,管理人员须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监管部和值班经理。

  5)安全监管部接到火灾确认信息后,应马上告知总机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火灾现场组成灭火指挥部。同时,通知当班保安部组织保安员按火场岗位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及时向总指挥(总经理)汇报火势情况,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及时报警;

  7)值班保安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的同时引领消防车进入酒店。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接收到火灾信息的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准备疏散用湿毛巾送往火场。

  9)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10)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11)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抢救贵重物资。

  12)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一般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各个餐厅门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个火灾疏散集合地点。发生火灾后,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4、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灭火指挥和疏散通知。

  5、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餐厅进行人员集结,清点本餐厅人员有无缺少。

  4)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6、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2)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所赋予的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三)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餐厅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包厢内的食物或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截留,交警方处理;

  8、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四)客人醉酒应急预案

  为确保餐厅客人、员工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不受侵害,以及餐厅的财产安全,为防止客人酒后闹事及醉酒不醒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有准备、有措施,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在餐厅消费的客人醉酒的处理

  1)餐厅各岗点员工发现有醉酒客人,立即向餐厅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好跟踪。餐厅应立即停止对醉酒客人的酒精饮品的供应。2)保安部人员到场后尽快把醉酒客人带离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以防醉酒者的行为影响正常经营(注:有随行人员在场请随行人员协助或通知其家属、单位)。

  3)安定醉酒客人情绪,提供必要的服务

  4)如醉酒客人出现躁动不安或昏睡不醒、皮肤湿冷、口唇发紫、心跳加快,甚至抽搐、昏迷。这时要急送医院治疗。送院途中要让中毒者侧卧或俯卧,以免呕吐物误入呼吸道。

  2、醉酒客人在店吵闹时的处理

  餐厅各岗点员工也应注意观察,如发现有醉酒客人或醉酒客人有闹事迹象的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1)发生客人醉酒闹事时,服务员的处理程序:

  ①报餐厅保安:一旦发现客人醉酒闹事事件,在场服务员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②引导围观人员撤离现场,收藏所有可以搬动的物品及危险物品等,以防损坏餐厅物资和危及人员人身安全。

  ③避免与醉酒客人发生争执。

  2)保安部接报警时的行动

  ①接到报警保安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并及时通知安全监管部人员到场处理必要时向110报警。

  7②保安人员与醉酒客人接触时,应注意方法不能激怒酗酒者,应尽量让其陪同人员劝告防止事态升级,并把肇事者带到安全部位处理;

  ③保安人员协同服务人员检查现场遗留物,查清饭店设施是否遭受损失,损失程度、数量报餐厅经理或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

  ④如事态严重,有伤害事故发生,事态不受控制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⑤如醉酒闹事人员较多,应尽快向110报警,监控中心做好现场监控,对主要人员进行特写录像。及时通知保安做好公安人员的引导工作。

  ⑥安全监管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出事现场,发出控制事态发展的指令,负责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国籍、居住地点,如有伤害事故发生,视情况送往医院或拔120抢救。

  (五)停电应急预案

  1、服务员应保持镇静,先稳定好客人的情绪,并迅速开启应急灯,或帮客人点燃蜡烛(蜡烛统一存放管理)。

  2、提醒客人坐在原地位置,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3、餐厅经理在第一时间里把停电的事情报告给工程部经理,查明停电原因,如果是餐厅内部停电,马上组织维修,如果是区域停电,或其他原因一时无法维修,应向宾客表示歉意和向客人做好解释。

  4、收银员准备好一盏应急灯和一只手电筒。

  5、给客人结账时,核对好单子,没有上的菜给客人退菜,并一一做道歉。

  6、当班的领班立即到吧台拿好手电,站到餐厅出口,给客人做指引。

  (六)煤气、天然气泄漏的应急预案

  1、厨房如发现有天然气或煤气泄漏,员工应立即关闭该区域的总阀门,并通知厨师长或部门办公室领导,打电话到值班经理,报告情况。

  2、餐厅在场最高领导统一指挥,必要时疏散人员,保持冷静,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扇,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产生火花。并禁用电器设备(包括手机,对讲机,电话等)。

  3、确认为真实情况,立即报告给安全监管部,联系天然气公司,并拨打119请求支援。

  4、施救人员到达现场,采取一定的措施并戴上防毒面具。

  5、如发现有中毒者,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的将人员抬离现场,送到救护车。

  (七)餐厅员工受伤紧急处理程序

  1、餐厅应配备药箱,主要有:消毒水、药棉、消炎药、创可贴、纱布、烫伤膏、棉签等。当有餐厅员工发生摔伤、手被割伤,滑倒等情况时,作应急处理。

  2、发生此类事件时,首先领班立即把情况报告给餐厅经理,餐厅经理看受伤情况,立即下达指令。

  3、当受伤比较严重时应立即送伤者到附近的大医院,要有主管以上陪同人员两名以上,并立即报告情况至安全监管部和总经理,请总经理出面妥善安排处理。

  四、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此预案的演练由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实施。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三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成员职责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卫生,由学校食品卫生专职人员(史胜元)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验收并登记。对所够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

  3、若遇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学校自行处理负责。

  4、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迅速向中心校报告。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5、联系家长,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7、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8、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安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10、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餐厅的内部管理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分别在每餐厅的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直到学生全部离开食堂,方可离开。

  三、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四篇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食堂和餐厅。

  第二条 餐饮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第三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殊岗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

  第七条 餐饮营业区域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1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大于80㎡ ,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80㎡,可设置一个出口。

  餐饮企业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和报警装置,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到大堂、厅房、雅间和后厨等所有部位。设立10个以上雅间的餐饮企业应在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路线图。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和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英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标志明显、连续、不遮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米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第八条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米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米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九条 餐厅、疏散通道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二层以上的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 ,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

  餐饮企业与其它建筑毗连或者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餐饮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该分开设置。

  第十条 餐饮服务企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对上述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随时保持其完好有效。

  应在餐厅、操作间设置轻便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第十一条 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器工程安装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各厅室须设置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线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禁止拉临时电线,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第十二条 所有餐饮企业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清理工作纳入防火责任制,实行重点管理,每季度应全面清理1次。排油烟管道转角处的清理每月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每日下班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备查。

  使用燃气、调压装置室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对探测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测试。

  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第十五条 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kg、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置,并用防火墙隔开,气瓶间内不得设置电器开关,不得放置易燃物品等杂物,应有通风设施。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第十六条 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应大于0.5米,灶具与钢瓶之间的连接软管长度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按规定更换。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关联法规: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九条 有24小时的值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xx年3月24日起施行。

  中国餐饮业的发展餐饮业是我国较早放的行业。国际知名餐饮企业的不断涌进,对我国餐饮业的经营理念、服务质量标准、文化氛围、饮食结构、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可以预见,未来我国餐饮行业竞争局面激烈仍将维持。

  国内餐饮产业由于走出国门、跨国经营的企业还不多,中餐在海外发展的主要顾客群还是华人华侨,中餐也是当今世界华人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但由于中餐要求品种多,烹制工艺各异,季节变换对饮食产生不同要求,故中餐无法像麦当劳、肯德基那样标准化、工厂化,所以其走出去之路就显得步履艰难。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五篇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最新】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t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