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制度
2024-06-07 17:12:07 1级文库
检验科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验科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验科制度 第一篇
(一)免疫室主要工作内容为:为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提供所需体液免疫学、细胞免疫学、肝炎标志物、自身抗体、肿瘤标志物等检查;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川免疫学方面的检测手段。
(二)对门诊及住院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标本,即使接受处理;并在检验标本送检单上签字。
(三)在检测临床标本的同时,进行质控品的检测。
(四)在仔细核对检验结果无误后,将所有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报告全部及时通报临床科室。
(五)取报告时间:**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坚持报告结果审核原则,对可疑结果立即复查,查明异常原因。
(七)如遇异常病例,主动联系临床科进行查询。
(八)坚持参加及省级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控制活动。
(九)坚持进行并完善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新试剂。以保证工作质量。
(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患者及时得到检查结果。
(十一)依据科技的动态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为患者提供更优秀完善的服务。
(十二)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床标本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检验科制度 第二篇
1. 范围
适用于科室所有的检测结果报告。
2. 职责
2.1 科主任批准各项检测结果报告的格式、授权签发者。
2.2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设计各自实验室各项检测结果报告的格式。
2.3 技术管理小组负责检测结果报告单格式的审查。
2.4 签发者负责检测结果报告的签字和发布报告。
2.5 检测操作人员负责检测结果报告单的填写并签字。
3 工作程序
3.1 检测结果报告格式的确定
3.1.1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设计各自实验室各项检测结果报告的格式,检测结果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1.1.1 清晰、明确的检验结果,包括数据、文字等。
3.1.1.2 定量检验结果后应注明测量单位。
3.1.1.3 生物参考值区间。
3.1.1.4 发布检验报告的实验室名称。
3.1.1.5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人注明所在病区。
3.1.1.6 原始标本的唯一识别标识。
3.1.1.7 原始标本的描述。
3.1.1.8 原始标本采集的日期和时间、标本送达实验室日期和时间。
3.1.1.9 检验申请者的姓名、地址。
3.1.1.10 检验报告发布的日期和时间。
3.1.1.11 检验操作者的签名。
3.1.1.12 报告签发者的签名。
3.1.2 检测结果报告中的其他内容可由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特殊申报。
3.1.3 实验室负责人将拟定报告格式上缴技术管理小组审查,需要计算机打印的报告格式由技术管理小组与医院计算机室协商。
3.1.4 检测结果报告格式交科主任审阅批准。
3.2 检测结果报告的填写
3.2.1 所有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的检测结果由操作者依据检验申请号输入计算机。
3.2.2 检验操作者填写检验报告单应清晰、准确、完整。
3.2.3 标本不适合检验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通知患者或检验申请者另行留取标本再申请检验。或经患者或检验申请者同意后在报告中注明。
3.2.4 检测结果报告签发者,在核对结果填写无误后,在报告上签字。计算机填写的.报告,由签发者进入审核程序,审核无误后发出报告。
3.2.4.1 报告审核者应核对检验项目是否遗漏。
3.2.4.2 报告审核者应核对结果与诊断是否相符。
3.2.4.3 在可能的情况下,报告审核者应观察患者该检测指标的动态变化。
3.2.4.4 报告审核者可在报告中对检测结果提供适当的解释。
3.3 检测结果的登记和保存
3.3.1 检测结果应进行登记,检验结果原始报告应放置在合适的地方,在有效期内妥善保管,非本科室人员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翻阅。检测结果保存三个月,过期的检测结果,由专业实验室负责人填写《检测结果销毁申请单》,经科主任批准后销毁。《检测结果销毁申请单》由质量管理小组保存。
3.3.2 储存在科室计算机系统中的检测结果,保存期限为一年,仅科室工作人员可以查询。每一个科室成员均有进入密码,密码不得外涉。过期的检测结果由医院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销毁。
3.4 检测报告的发布
3.4.1 血型检验报告仅可通过书面形式发布,不得电话、口头方式发布报告。
3.4.2 检测结果报告的紧急发布
3.4.2.1 当检测结果出现危急值时,应根据《危急值报告制度》报告危急值。
3.4.2.2 急诊报告应紧急发布
住院病人急诊报告,可通过计算机传输、电话形式发布报告,电话报告结果应登记入《急诊报告登记》,随后再发布书面记录报告。科室各专业实验室制定各急诊检测项目结果报告时限,急诊实验室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发布。
3.4.3 检验周期及检验报告发布时限,应与临床医护部门共同协商决定,具体规定见《对外交流控制程序》。具体时限见《各实验室工作制度》。
3.4.4 检测结果延迟发布时应通知检验申请者或患者,并登记入《检测报告发布延迟登记》。
3.4.5 所有经电话发布的检测结果报告,在发出书面形式报告前,应由报告签发者保密保存。
3.5 检测结果报告单的分发。
3.5.1 门诊病人报告当天下午在门诊服务台评发票打印报告。
3.5.2 病房检测结果报告单由专人分发至各病区。
4. 相关程序
4.1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4.2 《对外交流控制程序》
4.3 《各实验室工作制度》
检验科制度 第三篇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检验科制度 第四篇
一、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漏,减少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地扼制事态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各类油品、酒精、稀料、硫酸、盐酸等各类清洗剂和各类粘结剂。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入库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燃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监督检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灭火、泄压、降温、防潮、防晒、消除静电、防火花、隔离等安全设施。
五、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检验时要仔细检查其外包装完好、无变形、裂纹,标签完整,确保瓶、桶、罐装危险化学品无泄露、渗漏现象发生。
六、装卸、搬运易燃品、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七、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储存应尽可能专库专储,条件不允许时,必须把危险化学品与其它物品隔离存放。
八、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储存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有专门的发放记录。
十、使用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佩戴必须的防护用具。
十一、加强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尽可能减少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对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控制储量,到期立即处理。
十二、一旦发生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根据其危害性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可采取有效回收、化学中和反应、通风、稀释等方法达到消除或减少有毒有害气(液)体、腐蚀性液体等对人体和物品的损伤。
十三、当人员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冲洗和酸碱中和,减轻伤害程度。
十四、化学危险品中毒人员要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十五、生产技术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并参与抢险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险品泄露造成火灾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七、事发单位应认真查找原因,追查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十八、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法予以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检验科制度 第五篇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检验科制度 第六篇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二、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三、无菌棉球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四、酒精应密闭保存。
五、采血针、吸管等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利用。
六、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试验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拖洗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消毒、晾干备用。不同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七、止血带一人一带、一用一清洁消毒。
八、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
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血库冰箱定期消毒,室内空气定期消毒。
检验科制度 第七篇
为保护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避免实验室感染,制定本制度。
1、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无菌操作,静脉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入医疗废物专用袋。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以打印单发放。
7、检验科及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医务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操作场所配备速干手消毒液,安装洗眼装置。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6、储血设备应专用于血液及血液成分,每周清洁消毒1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200CFU/m3且无霉菌生长。
7、严格无菌操作,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工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检验科制度 第八篇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检验科制度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管理办法》、《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检验科管理,提高检验质量,为临床在诊断、治疗工作中提供可靠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管理形式
成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李泽宏为组长,陈怀炳、肖占军、褚运国、龚仁春、秦明芳为成员,经常对科室检验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每月质管小组对科室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奖惩,经常与临床联系,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实行科室、个人二级质控,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人人强化质量意识。
三、实施细则
1、各室每天有一名技师以上职称的骨干在岗处理解决问题,把住质量关。
2、标本采集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唯一性编号和检查项目,正确采集标本,严防粗枝大叶,导致差错。
3、坚持标本验收交接制度,认真做好核对,做好登记,防止差错发生。
4、选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和较先进可行的测定方法,严格操作规程,妥善处理和保存标本,工作仔细认真,杜绝操作的随意性。
5、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工作,逐步扩大质控项目,使科内的sd、cv和tp达到和超过部颁标准。
6、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操作程序,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7、不断学习、使用新技术,为临床、为病人服务。
8、试剂由专人负责配制,不使用过期失效试剂,血库试剂必须要有批批检文件。
9、仪器定点存放,定人保养,精密仪器每年由计量部门检定一次,一般仪器根据情况每季或半年校正一次,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玻璃量具先校正后使用,加样器经常校正。
10、积极参加省、市的室间质评活动,不断提高室间质评成绩,做到一年一个新起点。
11、加强献血员的健康检查和管理工作,体检项目要齐全,选用优质试剂,坚持体检标准,保证用血安全。
12、血库采血前要认真核对献血员的姓名、血型,填好标签,采血后再核对,分型存放。
13、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发现问题,要查找原因。发血前要仔细检查血液质量,办好交接手续,并做好登记。
14、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字迹要清晰,并做好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发出。
15、病房报告单,应认真登记,报告单经有关人员验收、审核、盖章后,按病区分送。
16、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按卫生部标准,做好全院感染监测工作,每月将监测结果报感染办公室,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7、倡导业务学习,鼓励自学,科室适时派人员外出学习和组织讲课。每月进行二次业务学习,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或考核,加强“三基”训练,努力提高全科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
检验科制度 第十篇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科制度 第十一篇
一、检验科要建立检验科异常结果登记本,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包含:送检科室、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反馈记录(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项目。
二、检验科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或电话通知,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
三、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四、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异常结果反馈工作,检测发现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时需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做好相关的反馈记录。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检验科制度 第十二篇
1、目的
使实验室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所从事工作面临的病原微生物的危害,了解生物安全知识、传染病流行趋势及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法规,掌握意外事故时的处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培训后的评估;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室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和具体指导。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科室组织的所有生物安全培训。
4、具体要求
(1)所有实验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须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已在实验室工作的同志要按科室的要求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2)所有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参加生物安全相关的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告知新到岗位工作人员所从事工作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进行生物安全防护操作技能指导,使其达到上岗要求。
(3)实验室组长必须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SOP文件。
(4)检验科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生物安全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实验室标准操作技术、操作规范、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
(5)培训要有计划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至少要包括:
①个人防护知识
②病原微生物知识
③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④与季节有关的传染病及相关病原体常识
⑤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
⑥本实验室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6)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情况,实验室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临时性培训与考核。
检验科制度 第十三篇
为加强检验'危急值'报告的管理,保证'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的报告:
重点对象是各科室的'危急重症患者。
1、凡'危急值'项目达到规定的危急值时,经复查和审检后,检验人员立即采用电话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2、记录内容包括: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接听人姓名。
3、检验报告人的电话,如果5分钟内相关临床科室无人应答,可打电话到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通过有关渠道通知相关医师护士回检验报告人电话。
二、'危急值'的接受
1、临床科室要建立'危急值'电话记录本,统一放置电话旁,方便记录,接听'危急值'电话必须是本院职工,不能是实习或进修人员。
2、接听'危急值'电话时,必须复述检验结果,核对无误后按下列内容作好完整记录: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报告人姓名。
3、护士接受'危急值'后应立即向医生报告,经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立即在10分钟内报告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并对病人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
4、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疗措施。
5、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三、'危急值'报告项目的质量控制规定
分析前质量控制是决定检测结果'真实准确'的前提。任一环节的疏漏和不规范均可导致检验结果的误差,为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可靠和有效,针对分析前阶段可能影响检测的各个环节采取如下措施:
1、临床医师应根据病人病情,从循证医学角度掌握急诊检验项目指针,选择最直接、最合理、最有效、最经济的检验项目提出申请,申请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信息详细,否则退回重写。
2、标本采集:护理人员根据医生医嘱正确采集标本,贴好标签,标签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且不易脱落,做好记录后由护理人员或护工立即送检。
3、抗凝剂的正确使用
(1)血常规检测:使用edta-k2抗凝管,采集血标本2ml,充分缓和均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2)凝血检测:正确采集静脉血1.8ml,加入含32%枸橼酸钠0.2ml的试管,充分缓和混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3)血钾等其它生化检测,一律使用肝素抗凝管,采集静脉血2-3ml,混匀,避免溶血。
(4)血气分析:用肝素湿润注射器,正确采集动脉血2ml,立即密封,充分混匀后立即送检。
4、标本的接受和处理,检验科收到标本后,做好记录,立即处理。
四、'危急值'项目
试验名称项目 危急值范围 备注
1、全血细胞分析: 白细胞计数<1.0×109;>30×109/l/l
全血 血红蛋白<50g/l(血液病<45g/l)
全血 血小板计数<30×109/l 全血
2、凝血检验: pt >30秒 血浆 aptt >80秒 血浆
3、生化检验: 钾<2.5mmol>6.5mmol/l 血清 钠<120mmol>160mmol/l 血清 钙<1.5mmol>4mmol/l 血清 葡萄糖<2.5mmol>20mmol/l 血清 血清淀粉酶 >500u/l 血清 谷丙转氨酶 >1000u/l 血清 肌酐 >530umol/(慢性肾衰>900u/l) 血清
4、血气分析: ph >7.55;<7.20动脉血pco2>70mmhg;<20mmhg 动脉血 po2
<45mmhg动脉血hco3>35mmol/l;<10mmol/l 动脉血 氧饱和度 <75% 动脉血
检验科制度 第十四篇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2小时内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特殊检验项目发现阳性结果,应及时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染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检验科制度 第十五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守则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一视同仁,满腔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患者隐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力缩短患者等候报告的时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向外泄露本单位保密范围内的技术与资料;
3、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将阴性结果报为阳性,将阳性结果报为阴性,或为做实验虚报结果;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核查,并与临床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补救;
5、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扎堆聊天,不干私活;
6、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并主动与临床联系,介绍和开展新项目;
7、注意实验室安全,有危险的操作应建立预案;严防失火、中毒、爆炸等各种意外的发生,并提出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专人保管,收、发均严格登记;工作中严防交叉感染,注意对患者和自身的防护;
8、工作时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言行文明;
9、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工作中主动为同事提供方便,把困难留给自己,不推诿责任;
检验科值班制度
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值班门上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逐级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4、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6、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
检验科晨会及交接班制度
1、科室实行晨会制度,及时传达医院和科室的重要通知和其他事宜;
2、除门诊留守人员、采血室人员及不在岗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时,可是将提前通知;
3、夜班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仪器运行情况,夜班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
4、在无特殊情况下,夜班人员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和结果报告,检查剩余实试剂用量及清洁台面和工作环境;
5、交班人员做好准备和解释性说明,面面交接和签字后方可离岗;
6、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进行岗位交接和书面签字记录;
7、接班人员负责承接前班移交项目并为后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正常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和项目:仪器定标和运行状况,室内质控情况,急诊标本检测情况,剩余标本量,剩余试量,检验结果回报情况,欠费追缴情况,不合格标本回退情况,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夜间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等;
9、交接班签字后,如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据文字记录进行处理;
10、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无交接时,应告知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
11、无故不按时接班者,科室将严肃处理并提交医院另行处理和安排;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和整改;
2.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一般差错:
1、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2、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
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
1、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
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3、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
4、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5、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检验科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及必要的处理,在可能和必要时给投诉人以答复;
2、发生差错或事故后,应保留残存的标本和试剂,以便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情况报告有关上级领导;
安全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和需要拟定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沾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药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
6、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检验仪器应由专人管理,每台仪器必须有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2、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的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3、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拆开、修理;使用后必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4、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5、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私自操作;指导老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6、做好仪器的安全之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才可接待;
7、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王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8、科主任要经常了解之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试剂,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者签名;发票须经主任签名后方可报销;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电源、火源,强碱、强酸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2、参加培训应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外派人员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人员传达、交流学术情况;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科主任应每年制订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一、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临床科室反馈的信息,如要求、意见、协商情况等;
2、患者及家属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建议、抱怨、投诉等;
3、本科室人员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临床科室发布的检验业务信息;
5、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
二、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布检验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反馈登记本;
三、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四、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做好患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护士、患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查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1、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姓名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
2、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能辨认;
3、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代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4、各工作室的报告单每日应由组长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他人代替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立即复查,不得草率发出;
5、审核过的报告单,应由专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进行集中处理后负责送往个临床科室;
6、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进行评价,对不合格报告单在科室内通报;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发出报告;
2、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急诊检验;
3、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标明“急"字样;注明标本采集时间,工作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特别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标本等要优先从快检查;
4、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5、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主管医师,报告单上要填写收到标本和发出报告时间;急诊检验结果要做好登记,也要注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且量;
7、急诊检验应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记指明去处;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交待;
24小时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规定
1、急诊检验指临床医师在抢救重危病人时需要的检验项目;
2、急诊检验项目包括: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脑脊液常规及生化检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凝血四项,血小板计数,血、尿淀粉酶,疟原虫,酮体,涂片检查白喉杆菌,脑膜炎球菌;
3、抢救特殊病人所需检验项目,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小板计数,必须在半小时内发出报告,第二条中其它项目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及时交给临床;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努力学习检验质量管理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015189}的要求,全面加强检验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检验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检验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定目标、计划、指标、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仪器档案;定期对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定量加样器等进行校准;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校准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7、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控水平;
8、制订检验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检验科质控管理会议制度
1、质控管理会议由组长主持,一般一月一次;
2、参加人员为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各室质控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其他人员参与会议;
3、总结上月室内质控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工作;
4、落实室内质控管理工作,分析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的失控原因,确定整改措施;
5、应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检验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检验科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各专业主管为质控组成员,负责检验科各专业检验质量监督、评价、开展质控活动;
2、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质评成绩合格;
3、每天的室内质控数据作为原始记录,各专业按不同要求用图、表格或文字形式表示;
4、每月、每季度对质控进行总结分析,出现失控,及时分析、纠正,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对各专业质控资料应建档,存入科室管理;
6、各专业主管或业务骨干在上年末提出下一年质控计划;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运送、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集时问、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予退回,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对;
检验科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防止交叉感染;
2、对被污染的器皿和有可疑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处理标本应煮沸消毒,必要时焚烧处理;一次性用具按有关规定处理;
3、菌种、毒种专人保管,有详细记录;
4、采血室、微生物室每日空气消毒一次1h,并做好记录;
5、报告单消毒后方可发出;
6、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若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污染区每天开始工作前及结束工作后将桌子、地面用含有效氯25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洗干净,有污染物时用含有效氯1000—20xx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拖擦;
7、污染的吸管、试离心管、玻片、平皿等,应立即浸泡入含有效氯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4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8、下班前认真洗手肥皂流水洗手1min—2min,必要时用含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分钟;
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托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卫生情况由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预防院内感染制度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洁,各种废弃标本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置;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对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株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与实验动物的交叉感染;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验科消毒及污物处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杜绝废物流向社会,废水污染下水道,特制定制度如下:
1、人员消毒:检验科工作人员采血时,衣帽整齐,带口罩、手套;采血时必须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在工作期间需要饮水、上卫生间或做其他事情以及下班时,必须严格洗手消毒,当工作人员表面皮肤或衣物上粘有标本及污物时,必须严格消毒洗涤;
2、器械消毒:检验操作过程中的所有器械必须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分类消毒,保证实验时无交叉污染,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并防止检验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
3、废物、废水处理:检验科的所有废物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有专人进行详细的登记;检验科使用后废液必须先消毒,然后倒入下水道,以免病菌通过污水传染,给社会造成危害;
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1、坚持洗手制度:可以防止病人将疾病传播给医护人员、病人、职工或公众,为了保护病人、保护自己,必须认真坚持洗手制度,即使操作时戴着手套,脱去手套后也应及时洗手;
2、戴手套:在大多数情况下,手皮肤表面上的暂住菌可通过洗手而去除,是预防经手感染的一个有效方法;在接触分泌物、渗出物、血液及体液等感染物质时必须戴手套;
3、口罩、护目镜及面罩的应用:病人排出的通过喷嚏、咳嗽或由于医护人员活动产生的空气微粒物质均可携带病原体;为了避免吸入这些微粒物质,医护人员可戴口罩或面罩及护目镜保护眼及呼吸系统;此外,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等传染性物质溅到医护人员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医护人员每次连续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如口罩打湿立即更换;
4、穿隔离衣:并不是护理所有的病人都要穿隔离衣,在衣服有可能被传染性的分泌物、渗出物污染时使用隔离衣,但进入隔离室的所有人员必须穿隔离衣;一般情况用洗净的隔离衣即可,隔离衣样式同于手术衣;不可用前面对襟的工作衣代替;隔离衣脱掉时应将污染面向里,然后放在衣袋内,做上隔离标记,运送洗衣房消毒、清洁处理;穿脱隔离衣要求操作正确,衣服的前身、背后腰下和袖中部均属污染区,在一般情况下,穿脱隔离衣的正确步骤是:
穿戴清洁隔离衣的一般步骤:洗手——穿戴隔离衣并系好颈后带子及腰带——戴口罩——戴手套;
脱掉污染隔离衣的一般步骤:解开腰带一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解开颈后带子,并将污染面向里脱下,放人污衣袋内——洗手;
标本收集运送时的防护措施
病人的检验标本应放在有盖的盒子内,必须防止漏出;送检过程中应多加小心,如盒外被污染或疑有污染,必须做盒外消毒或外面再用一袋套好;携带标本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人体接触标本;当发现含有传染物质包裹有破损或渗漏时,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将手插入清洁塑料袋制成临时连指防护手套;
2、戴着塑料手套捡起包裹放入另一个大小合适的塑料袋中;
3、同时将临时塑料手套一起扔入上述袋中;
4、密封此袋置于安全地方并上锁;
5、如包裹有溅洒或渗漏,应消毒污染区;
6、彻底洗手;
7、通知有关当局;
工作人员标本采集时的防护措施
在采集标本时,如果病人被怀疑患有传染病或住在一个很有可能被感染的地区,应该要求他们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根据情况可增加更多的防护头罩、护眼镜或鞋罩;应同时注意下列预防措施:
1、采集血清标本时,无论何时只要可能,应该用真空采血管采血;这种采血管提供密闭灭菌系统,能保护采血者;在管内充满病人的血后,从套中取出采血管,并小心地退出采血针,将采血管套、采血针全部浸入消毒液中;用一次性注射器时,当注射器充满血液后,要注意避免意外地推压针管造成空气中有血滴或气溶胶,使用完后一定要统一装人防刺、防水容器内回收,并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2、如果需要从血样品分离出血清,工作人员在从血块分离血清时应穿防护衣;如有血液或血清溢出,应该立即帛花或棉球沾满消毒液擦干净;必须特别注意避免针或电锐器造成自我接种;如果将血标本离心,只要有可能亥使用密闭的离心杯,以免产生气溶胶;否则,标本应该呈不动;
3、采集痰标本时,因病人咳嗽时产生气溶胶,因此,有可能将病人安置于开阔地方或独居在通风良好的病房;
4、采集其他类型标本时,上述有关血清和痰标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在适合的地方都应遵守;
在隔离室从病人处采集标本时,标本在放人容器后应密封容器,用2%氯溶液消毒容器的外表或用沾湿消毒液的布擦洗或浸入用盘盛着的消毒液中,然后把容器放入小塑料袋中,立即以2%氯溶液消毒袋子表面,然后包装标本以便送检;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1、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硬件建设必须符合要求;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必须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原则;实验室内要有足够的消毒和灭菌设施;应按照生物安全级别安装相应的设施和仪器等;
2、制定严格安全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有专人实施;
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指导和监督下,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应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预防感染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技术的使用;
5、实验室应进行必要的医学监测和环境微生物学监测;进行有效的消毒和灭菌;
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免疫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免疫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生化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生化项目检测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体液检验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体液常规分析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血液检验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血液常规分析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血液流变室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血液流变学检测工作,及时签发报告;
2、做好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作好记录,有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科室;
3、严格遵守检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差错发生;
4、做好仪器、室内空气、地板、操作台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5、做好检验结果的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
6、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HBV—DNA、TB—DNA、HCV—RNA的定性、定量分析工作;按规定及时签发报告;
2、做好本室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记录,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后,立即报告科室;
3、严格遵守检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差错发生;
4、做好仪器、室内空气、地板、操作台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5、做好检验结果的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
6、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微生物检验室工作制度
1、微生物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微生物检验及院内感染监测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标准菌株应有专人管理;
6、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7、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检验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毒株、剧毒、易燃、易爆等药品及器材、审签药品器材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以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分工、调班临时调度、值班和外出学习、进修、服务等工作;
7、制定本科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成果,不断改进检验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8、督促本科人员做好登记统计工作,负责考勤、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等意见,做好经济核算、奖金分配等工作;
9、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的工作;
主任副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的检验、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经常检查检验质量,担任特殊检验技术工作,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指导科内各级检验人员,做好检验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工作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和临床意义,必要时参加临床科室疑难病例讨论或查房,主动配合医疗工作;
5、担任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吸收最新科研成就,不断改进检验工作,开展新的项目;
7、督促下级检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验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医疗、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副主任检验师参照主任检验师职责执行;
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检验师的领导下或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担任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检查检验质量,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3、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检验工作;
4、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检验工作;
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定检验结果,负责试剂配制,定期检查校正检验试剂和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及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协助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担任实习学生的教学,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6、担任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士职责
1、在上级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担任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工作,做好帐册管理及填写消耗品表等;
5、负责检验试剂的配制及保管以及培养基的制备;
6、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工作,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工勤人员职责
1、负责科内清洁卫生工作及后勤勤杂工作;
2、在检验人员指导下,担任试管、吸管和各种器材的消毒、清洗和干燥等工作;
3、分送检验报告单到门诊及各病区。
检验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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