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17篇)
2024-12-11 20:54:26 1级文库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中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等外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要及时清倒。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规范化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温馨的生活环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自律的行为习惯,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勤方面
1、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回宿舍午休、晚寝,不得迟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1分,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每次扣个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寝者必须先办请假手续:①书面申请,②班主任及家长签字,③宿舍管理员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检查时间(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须打开门让宿管检查,没按时开门扣宿舍每人1分)。
3、节日、假日留宿的`同学要写书面申请,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宿管员批准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纪律方面
1、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住宿生要带齐所需学习用品,中途未经值班宿管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宿舍,违者扣5分。
2、在宿舍区内不能大声喧哗,违者扣2分。在宿舍区内不能起哄,违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3、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在本床就寝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寝期间,宿舍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休息,如:玩手机、亮灯、吃东西、讲话聊天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检查时间(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调室、换床、合铺睡者,当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进入异性宿舍,违者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住宿生不服从宿舍管理员、老师管理,行为恶劣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宿处理,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个人10分。使用明火、抽烟、打架斗殴、盗窃者,予以停宿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内务卫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轮值并张贴轮值表在门后,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扫,凡当天轮值的值日生不打扫清洁卫生、或打扫不干净、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个人2分,另外每周进行一次集体清洁卫生1次(周二下午放学)没清洁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后不叠被子,床上东西凌乱者扣2分。被子不整齐者扣1分。
3、严禁把膳食或饮料食品带回宿舍,违反者,扣1分,不听劝告者扣5分。
4、寝室无人时,出现不关灯、空调等,扣当天值日生个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杂物,鞋、脸盘、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规定摆放,或摆放不整齐者,除责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齐成一线地放在床下)。
6,从楼上乱扔垃圾者每次扣个人或宿舍每人5分,并要集体清洁宿舍公共区一周。重范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经管理员同意,私自带外人进入寝室者,扣5分,行为不端者,予以停宿处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内宿资格。
3、乱拉乱接电源、电插座,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其违规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处理。
4、不准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宿舍。在宿舍内遗失贵重物品,责任自负。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违规用品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处理。
6、不得在铁架床上打闹,违者扣5分。
7、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上楼,须经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员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男士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
五、财物管理
1.每学年初,发放《塘新中学学生宿舍公物登记表》,要及时核对和检查公物,发现与记录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2、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正常使用损坏由维修员、总务处实地察看,情况属实的免费维修。
3、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损,经同学自查、班主任、宿管处调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体同学负责赔偿。
4、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无意损坏时,赔偿的款额按被损公物修理(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实际价格赔偿。
5、经调查属有意损坏公物者,除按物品价格赔偿损失外,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协同教育,若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直至开除内宿资格。
6、被损坏公物的项目、类别由舍长报告管理员,由管理员登记(开具“通知单”一式二份)并报总务处(一份交班主任作为缴款凭证,一份存档备查)。
7、宿舍内下水管道、厕所堵塞,由宿管员报告总务科请人疏通,收取疏通费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费由相关楼层宿舍分担。
8、公物损坏应先赔偿后维修,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可以先维修后赔偿。
9、损坏情况较为严重的或赔偿不到位的,该班级及班主任不得被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
注:以上项目中正常损耗,由总务处负责维修,不收维修金。部分维修项目,诸如门、窗、床、柜等损坏视损坏情况收取成本费
六、奖惩办法
1、学校落实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学生个人量化登记表,并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员、13名宿舍指导老师、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就寝纪律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没有舍员被扣分的宿舍为当月“文明宿舍”,加分纳入文明班评比。
3、月评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寝室,舍员每人加2分,舍长加5分。
4、为集体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学期内个人扣分达到10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各种个人优秀评比资格。个人扣分达到15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过二次停宿记录者,取消内宿资格。
6、宿舍集体扣分达到15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扣分达20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两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内宿资格。
7、凡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认可本规则,并签字遵守规则,方可批准入宿。
8、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析权归学校学生成长中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篇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正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现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增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使学生在一个健康、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针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方面的管理,联合我公共卫生学院的`客观状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查寝内容
检查各卧室的卫生、就寝、安全状况,以及学生夜不归宿和其余违纪状况。
二、查寝方法
班级纪检委员每日对各自班级的卧室进行检查,学生会组织
人员对学生卧室进行每周的突击检查和每晚的抽查。
三、详细要求
1、19 00~22 00玩游戏、纸牌等)。
2、学生卧室推行夜晚23 :00 准时自行熄灯制度,住宿学生应做到准时就寝、准时起床。
3、住宿学生不得夜不归宿。
4、禁止在卧室内饲养各样小动物。
5、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禁止携带或藏有国家法律法例禁止的物件;禁止在卧室内从事炊事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一、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二、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四、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无班主任签字不得将物件拿出宿舍。
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间不准本人和外来人员留宿,确有需要必须在宿管员处作好登记。
七、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协助管理教师工作,积极进行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七篇
1、一律按床位表住宿,不得擅自调动床位,若有特殊情况,得到班主任、生活老师许可后方可调动,严禁外人住宿。
2、早上起身铃响后,下铺同学洗漱,上铺同学整理床铺,然后交换,被子按要求摆放,切口朝外,鞋子上架,衣服叠好。卫生间洗漱用品放在两洗脸池的中间,毛巾对折,挂在毛巾架上,外面挂洗脸布,内挂洗澡布。
3、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不带饭、菜进宿舍,宿舍内不许打扑克、赌博、酗酒、抽烟等不健康活动。
4、进入宿舍后,不狂奔,不大声喧哗,不串室,不用脚踢门,不给宿舍门上保险。
5、熄灯铃响后不许接电话、打手机、打电筒,听随身听,保持安静,进入良好的休息状态。
6、男性家长、教师、学生不得送入女生宿舍,外来人员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须经生活老师批准,方可入内。
7、严禁带可能导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发生的物品进宿舍(水果刀、打火机等)。
8、严格遵守值日制度,认真搞好值日工作,讲究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做到地面无果皮、纸屑,床铺无灰尘,室内摆设整齐有序。
9、贵重物品放到柜子里面锁好。零花钱存放到生活老师处,要用时向生活孝师支取,但要说明用处,无特殊需要,一次支取不得超过5元。
10、爱护公物,爱护宿音的`一切设施。不随便装卸淋浴器开关和淋篷头开关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1、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出现重大事故要立即向校长汇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12、不许在床铺上进行剧烈运动(如追打嬉戏、做身体倒立的翻身运动等),要注意上下床铺的安全,不允许拿衣杈当玩具。
13、加强文明修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熄,不许向窗外倒水、乱抛杂物。
14、发扬友爱互助精神,同学生病要主动关心、照顾,并及时向生活老师汇报。
15、增强集体观念,强化集体荣誉感,每位宿舍成员应为宿舍荣誉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争创安全文明宿舍。
l6、认真执行室长汇报制度。放假离校前,应将宿舍打扫干净,搞好内务整理,关掉一切电器,关锁好门窗,并由室长向生活老师汇报。
17、宿舍管理纳入对班级的考核。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目的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确保学生个人财产的有效管理,避免个人财产的丢失和损坏,保证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个人财产的管理。
三、内容
(一)后勤处制定、修改《学生公寓个人财产管理办法》。
(二)系(部)、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公寓个人财产管理办法》,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爱护、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
(三)综合管理科宿管工作人员履行学生公寓门卫职责。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和检查,负责值班钥匙的'保管和使用,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处理。
(四)学生要保管好个人财产。
1.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公寓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使用和保管好个人财产。
2.严禁私自配置钥匙,不得将钥匙借与无关学生使用。若丢失钥匙向公寓服务员报告并配合作好换锁工作。
3.积极消除个人财产不安全隐患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4.个人财产在学生寝室丢失或被他人损坏要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自行协商合法处理。
5.节假日,学生本人对个人财产要采取有效保管措施,贵重物品要按规定作好寄存。
6.对正在发生的盗窃、抢劫或其他破坏学生个人财产的行为,学生要采取适当的合理、合法的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保卫处或其他有关部门。
(五)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其工作职责对学生公寓公物设施进行管理和及时维修,确保学生个人财产安全。执行公务进入学生寝室要爱护并不能随意使用学生个人财产。
(六)学校有关部门对违反《学生公寓个人财产管理办法》,影响公寓安全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给予相应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九篇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修养程度。为此,特制定管理规定。
一、宿舍卫生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值日生要按时值日,保证宿舍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墙壁干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泥土、无脚印,地面干净,无污水、无垃圾。
二、个人床铺、生活用具拜访要做到整齐划一,被子折叠成正方形,衣服折叠整齐放在枕头下面,枕头和衣服放在被子内侧;脸盆内不存脏水,牙膏、毛巾放在脸盆里;鞋子摆放要求,鞋跟朝外面朝里,放在床下靠里30公分处,室内不允许扯绳乱挂衣物。
三、宿舍要坚持每天开窗通风透气,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四、周三下午为大扫除时间,各宿舍要认真对待,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平时要注意保持卫生清洁。
五、宿舍管理员要不定时间,不定形式的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突击检查。
六、宿舍区的`环境卫生采取轮流值日的方法,各值日班级务必要求认真作好卫生清扫和保持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目的
为表彰模范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社区管理和各项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学生社区管理条例》的给予相应处罚。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在校住宿的学生,分校区可参照执行。
三、奖励
1、评选先进称号
(1)五星级宿舍。
(2)卫生文明寝室。
(3)特色寝室(在卫生文明寝室中产生)。
(4)学生社区先进个人。
2、评选先进称号条件
(1)五星级、卫生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全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②积极参加学校及公寓(宿舍)内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活动。
③全室人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④全室人员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⑤学习认真刻苦,五星级宿舍全室人员的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⑥保持寝室整洁、美观,一学期周卫生平均分达到18.5分(五星级宿舍卫生平均分达到19.5分以上)以上。在上级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无不合格项。
⑦全室人员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⑧保持室内无水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乱贴,垃圾及时袋装化等。
⑨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
(2)特色寝室评比条件:
总的要求是:在不违反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美化寝室方面富有个性、创新、得体或富有专业感,作出显著成绩的等。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①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等各项方针政策。
②积极参与学校及宿舍管理科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③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④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获校年度二等奖学金以上的.。
⑤所在寝室和个人卫生学期平均成绩达到18.5分以上。
3、评选时间及程序
(1)每学期第三个月进行评比,由学生处发出评比通知及要求。
(2)成立评审小组。
(3)采取自愿申报与辅导员、宿舍楼管理人员推荐相结合。
(4)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考核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
4、奖励办法: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四、处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星级寝室、卫生文明寝室给予摘牌处理:
(1)宿舍内人员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一学期内宿舍卫生两次周平均分低于18.5分的。
(3)在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有不合格项。
2、学生宿舍内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的当事人按《上海海事大学社区(宿舍)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处理。
3、一周宿舍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给予通报。
4、一学期内二次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取消该年度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8.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8.学生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学生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使学生在一个健康、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针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方面的管理,结合我公共卫生学院的客观情况,制订如下制度:
一、查寝内容
检查各寝室的卫生、就寝、安全情况,以及学生夜不归宿和其它违纪情况。
二、查寝办法
班级纪检委员每天对各自班级的寝室进行检查,学生会组织人员对学生寝室进行每周的突击检查和每晚的'抽查。
三、具体要求
1、寝室在19:00~22:00之间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玩游戏、纸牌等)。
2、学生寝室实行夜晚23:00定时自行熄灯制度,住宿学生应做到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住宿学生不得夜不归宿。
4、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5、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严禁携带或藏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从事炊事活动或燃烧杂物。
6、严禁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熨斗、电热毯、微波炉等电器。
7、严禁在寝室进行抽烟、喝酒、赌博行为。
8、学生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将床位出租给他人,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
9、自行车进出寝室不得骑行。
10、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病。
11、寝室内务卫生由寝室长安排本寝室同学轮流打扫,做到一日两小扫,周末一大扫。每天上、下午
第一节课以前,应将室内垃圾扫出并倒入楼道垃圾桶内,以便清洁工统一清理。
(对以上事务各寝室长及班干要起到督促作用,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泸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四、具体实施办法
1、学生会纪检部干部及辅导员不定时的对寝室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处理给予相应处罚,并在学工网上进行通报批评。
2、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应没收违章电器,并做好记录,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3、各班纪检委员应在每天23:00对本班寝室的熄灯情况和住宿学生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于次日将记录上交辅导员。
1对在23:00仍未返回寝室的以夜不归宿处理。
2对未经学校同意在外租房居住的视夜不归宿处理。
3如果请假外出晚上不能回寝室,需要提前向查寝同学说明情况,并出示有学生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事后请假,一律视为无效。
4、对晚归爬墙者,或宿舍铁门关闭后翻 墙出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学生干部查寝时,至少两人以上结伴而行,敲门后,要说明事由,态度友好。
6、住宿学生要积极配合学生干部查寝,如果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有辱骂或殴打老师和学生干部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总则
大学生集体宿舍既是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又是学生探讨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环境能给人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营造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保障单位、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并加强日常检查评比。
优质服务:单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入住大学生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合理分摊:大学生集体宿舍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由单位和入住大学生双方合理分摊。
三、管理规定
入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集体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学生共同维护。大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人员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厨房、厕所清洁卫生;
2、垃圾清倒在单位院内垃圾车里,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大队基地办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注意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收看电视或使用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大队基地办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每位入住大学生平均分摊。其中,分摊的'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由财务科到个人工资里划扣,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入住大学生自行缴纳;
6、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使用电器和煤气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7、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楼内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xx外,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在离开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关闭煤气阀和用电设施、设备;
11、入住大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由宿舍成员之一报告大队基地办并填写维修申请表,基地办接报后派员一般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2、因个人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入住人员分摊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基地办、党办以及入住大学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集体宿舍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好、宿舍环境美、内务整理优的集体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1、地面: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起,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整体效果良好,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宿舍卫生标准,由各宿舍长负责带领本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卫生委员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记录并通报该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师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寝室,按照相关班规进行处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学校对学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 总务处是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管理,对宿舍各项的检查、考核,与学生处、各院系一起,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第三条每个宿舍区设立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栋公寓分别配有生活辅导员,负责本栋宿舍楼的日常教育管理、报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个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联系。各院系在有自己学生入住的每个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全面负责整个楼的日常管理,与寝室长一起,做好本楼的卫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住宿,确因特殊原因申请不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宿舍由总务处本着按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和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所在院系、学生处和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 入住学生于每学年开学时,按时、按标准缴纳住宿费。
第八条不得擅自在宿舍区内接待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区内,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条 毕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验收手续,交还宿舍钥匙,搬离学生宿舍,并保证宿舍内公共财产完好。
第十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在宿舍区住宿。
三、秩序纪律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10:30关门、周日~周四11:00熄灯、周五~周六11:30熄灯)。宿舍熄灯后回宿舍的学生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宿舍,禁止无理取闹或弄虚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围墙、栏杆和阳台。
第十二条严禁夜不归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对夜间查铺未归的学生,公寓查铺人员应登记,并于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门汇报,由公寓管理部门通报学生所在的院、系,学生所在的院、系及时查明原因,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有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打球、玩牌、组织舞会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滞留。
第十四条 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谦让,不吵架,不粗言秽语,不观看、传播反动或黄色的影像制品、网站、刊物等。禁止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打砸物品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
第十五条 禁止在宿舍区内进行促销、经商、散发宣传广告等活动。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天打扫。学生每天按宿舍内务要求,整理好个人和公共内务,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整洁,自觉维护盥洗间、淋浴间、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 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倒水、乱扔杂物、乱丢垃圾,楼道内不得晾挂衣物,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禁止将杂物倒入水池、便池内。保持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不允许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应将室内垃圾、杂物应装入塑料袋放入楼下垃圾桶内。
第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区乱涂、乱画、乱张贴。电瓶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动物带进宿舍区。
五、财产管理
第十九条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宿舍楼及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锁、家具、水电、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电话和网络线路及其它设施按规定摆放并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学生不得私自将宿舍内的各种家具设施、设备搬出宿舍楼外或在不同宿舍间调换;不得将统一配备外的家具搬入宿舍内,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搬迁。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住前,要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视为齐全完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凡发生损坏或丢失均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外来人员原则上均不得进入宿舍区。对学生直系亲属进入宿舍区的实行“一询问”、“二登记”、“三签字”、“四押证”的制度。对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进行检查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五条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私接和移动供电、网络线路等,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取暖器、电热毯等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拉线、接灯头、安插座。凡因违章用电导致控电系统损坏的,除按价予以赔偿外,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学生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抽香烟,点蜡烛,生火炉、酒精炉、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杂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多余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存折和信用卡,不将密码告诉他人。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节假日期间,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
第二十八条 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遗失钥匙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由后勤部门统一更换门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发现失窃等案件,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如实提供侦破线索。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楼顶或露台活动,严禁在走廊、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上站立、行走、坐卧等,严禁在宿舍阳台、窗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摆放花盆和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七、查铺管理
第三十条实行三级查铺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组织全面查铺;生活辅导员每晚实行抽查铺1~2层;学院组织每学期全面查铺一至两次。查铺时间为关门时间22:30。
第三十一条 对晚归人员以关门时间为准进行登记、问明情况后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院、系,由院、系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宿舍学生应服从生活辅导员的管理,主动配合查铺人员开展工作。若有不服从者,可会同保卫处及有关院、系对其按校纪处分。
八、用电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公寓供电实行定时和计量管理。学生公寓用电按照“满足基本需要、杜绝浪费;定额管理、超额自负”的原则,实行定额内免费供电和超定额部分自己承担费用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执行学院熄灯制度(周日~周四:6:00~23:00;周五、周六:6:00~23:30)。
第三十五条 用电定额及收费标准:每生每月免费照明用电量为4度,超定额用电部分由所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均摊(超额电费按合肥市供电部门核定的电价标准计收)。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或必要的处分;同时,对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伤害,承担全部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作废,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务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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