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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2024-04-16 19:55:19 1级文库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1级文库小编沉默帮大伙儿收集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一

【关键词】精益安全;企业发展

企业在追求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从整个生产线的人、机、料、法、环等各个环节都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以企业安全化生产为主要管理手段,从而将企业与安全相关的目标、制度、承诺、责任以及文化保障等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员工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的行为,并强化对企业生产中的危险环节的预警和监控管理,如此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管理更精益化、规范化、标准化。所以,就具体企业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如何将其精益化的内容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运行与控制体系和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

一、安全目标管理是精益化安全管理的精髓

企业在分析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生产条件的基础必须要建立有安全目标管理模式,并且根据企业的整体市场目标来确定安全生产所需要达到的标准和目标,并且在过程中使用相对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技术工艺来实现这个目标和指标过程。

企业所需的安全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项目:第一,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从必须总体上都围绕着企业的安全生产为首要目标,将每个部分层层分解,使得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各自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第二,生产责任明确,必须要按照指定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落实到生产中的技术和管理方案上;第三,奖罚分明,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以此来激励员工的生产热情,并督促以更严谨的态度投入到生产过程中。要实现以上的要求就必须要以安全管理决策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目标和第一生产前提,将生产环节分解开来,以保证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落实管理措施,真正做到目标和指标的定量化、保证措施具体化,从而保证安全指标和目标相对应的方案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的完善,实现企业安生管理的精益化及持续改进机制。

二、安全生产制度与标准建设是精益化安全管理的依据

企业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大力建设,也企业能否顺利展开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根本和依据,是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的行为标准,也是企业落实精益化安全管理生产的重要依据。

1、企业必须及时识别适用的安全法规和标准,通过宣贯和教育培训,使员工知法懂标准,明确自己工作所要达到的规范要求,从而自觉地遵章守纪。

2、及时根据法规要求修订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应包括: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事故责任追究、安全与职业健康的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以此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各负其责。

3、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明确岗位存在的风险,以及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方法、日常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方法,细化各项作业的程序和规范、标准。通过推行标准化作业,完善精益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是精益化安全管理的基础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体系是实现精益化安全管理的基础,而安全责任体系的核心是完善安全承诺和安全考核制度。因此,企业首先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年度安全目标和指标逐级分解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在全员范围内承诺各自的安全义务与责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其次,应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评价模型,按照“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通过全程式的安全考核评价,激励或约束全员日常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结合开展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联保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安全标准化动态考评、重大责任事项一票否决等履职问责等措施,促使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位员工,使各项安全管理更加精益、更加规范。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建立全面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度体系是企业实施精益化安全管理模式的一个基础环节,而整个安全责任体系的核心便是全面完善安全承诺及安全考核的制度。所以,企业首先需要先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整个管理环节的安全目标和指标逐步分层次的分派下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以保证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找到最终负责人,从而做到每个生产环节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其次,还要对安全体系建立完全的标准,以及工作业绩、态度、能力等评价模型的建立,按照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考核方式,并对生产全部环节进行考核评价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保持日常的安全生产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展开联保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重大责任事项一票否决等履职问责的措施,从而使得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上,使得生产安全管理更科学化、规范化、精益化。

四、安全文化建设是精益化安全管理的保障

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把安全文化融人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之中。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使其潜移默化地影响和规范全员的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这是实现精益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保障。

安全文化保障体系的核心是创建安全文化氛围、规范安全行为和态度。通过日常不问断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精益安全管理思想,用安全氛围影响安全态度,用安全态度指导安全行为,使领导层“诚信履职”、管理层“诚信做事”、执行层“诚信作业”,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精益安全管理依赖于较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要求员工在掌握操作技能的同时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仅是“我要安全”,还要做到“我会安全”。

五、运行与控制体系建设是精益化安全管理的根本

精益化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危险源管控,而加强各岗位的危险辨识与控制是实现“零事故”的根本。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运行与控制体系建设(如开展一日安全员活动、隐患提案活动、安全专念、低频次作业管控、KYT、指名作业、现场5s及管理板目视化等活动),强化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以及对相关方的控制、对危险点与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结语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二

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第二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

(一)、在进行项目部危险作业前,应由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由项目部批准,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由公司安监部审批;

(二)、对于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审批;特别危险的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实施

(一)、作业前,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条、本项目部危险作业范围

(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二)、起重作业;

(三)、爆破作业;

(四)、电气焊作业;

(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

(六)、潜水作业;

(七)、电工作业。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起重作业: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指挥证进行作业,并认真执行其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地下埋设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三)爆破危险作业

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三

一、深入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人的价值、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宗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环保责任意识,并落实在行动上,在企业内创造一个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氛围,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指导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营造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创造安全生产和谐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安全责任目标列入各企业的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并结合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各企业在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基础上,层层推进,把安全生产权力下放,责任落实到所属企业岗位、个人,公司本部负责检查和督办。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落实重大事故、事件、灾害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不得隐瞒、拖延;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同时要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三、做好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进一步组织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广大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技能。要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过程监控。

1、企业以生产现场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现场人、物、环境的管理,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关联性作业协调指挥,严格生产现场动火作业、进入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操作票等审批,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规排放、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2、加强厂内房屋出租户的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所在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之中。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监控。

4、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盗工作。

五、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完善应急保障系统,增强企业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公司计划组织一次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六、加强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各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检查,车间、班组每日对工作现场及机器设备的安全生产设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把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在每季度和重要节假日前组织检查各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四

[关键词]危险废物;监管;建设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33-01

一、危废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情况

危废监管是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危废监管工作,针对危废产生、运输、处置、利用等各环节,不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和频次,初步建立起规范化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监管,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区环境保护部门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八项制度、三类设施、一项培训”的要求,有效落实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备案和备案证明文件的出具;明确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需形成现场看板内容及格式;对标识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下达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规范产废单位对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和备案情况;对三类设施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确保非持证企业自有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培训。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完善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和配套体系。环保部门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研究,筛选废有机溶剂、含铜废物、染料涂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及废矿物油等区域典型危险废物进行危害特性分析并进行初步的环境风险评估,探索危险废物分级管理。

三是定期排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涉危单位召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细致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规范,管理不健全。普遍危废产生企业的危废申报率、规范化危废处置合同签订率还不能达到100%,在建立污染责任防治制度、管理计划备案、危废标识设置、落实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达标率不到60%,贮存场所不规范、混存、超期贮存、贮存台账不健全、危险废物识别混乱等问题突出。

2、环保部门监管力量有限,能力建设、监管范围均不到位。缺少专管机构和人员,兼职管理人员日常现场督察时间和精力都跟不上,仅仅满足应付上级专管部门的检查,存在能力建设不足、执法条件欠缺、执法不严等问题。无法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面监管。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意识普遍薄弱。因为管理少、执法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知、不会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危险废物规范化是一项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工作,很多企业抱着能少做绝不多做,能不做绝不少做的心态,收集、处置量与实际产生量还有巨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1、尽快设立危险废物专管机构。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口固体废物(进口塑料、钢铁、五金机电等环保核查)等工作的综合性监管工作,驻厂监管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兼顾其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职能。

2、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相关企业的监管。从完善环评和审批着手,合理分析、审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或处置方式,严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关,应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计划等进行核查。对产生单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坚决打击,从严处理。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责令限期处置。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五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1.安全隔离。

2.清洗和转换。

3.通风。

4.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5.防护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六

关键词:电力生产班组 安全管理能力 成熟度模型

电力生产中具有危险性的因素众多,生产班组作为这部分危险因素的直面者,通过构建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方式,能够使其满足电力生产的安全性标准与要求。各成熟度等级所对应的要素特点均有所不同,值得引起重视。

1 成熟度等级――初始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初始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生产班组人员的管理呈现出明显的松散型特点,各个工作岗位对于技能的要求以及安全职责的规定均不够规范。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电力生产作业所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在验收、投运等多个方面均不具备界定清晰的技术规范,设备维修养护的工作职责并没有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之上。同时,由于此等级中并没有构建可靠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因此无法对设备在运行状态下的各类风险加以可靠把握。换句话来说,一但设备出现运行事故及故障,则只能够以事后补救的方式解决故障。同时,此等级下,电力生产作业也不具备可靠的作业管理制度,各项作业的方案的制定没有体现针对性。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初始等级当中,电力生产作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基本无从谈起。针对电力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性气候条件而言,没有构建以保障设备运行安全的预控策略。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初始等级是最低级的成熟度模型。其主要的特点在于:①忽视风险因素对电力生产作业的影响。②生产作业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故障均依赖于事后补救。③电力生产人员素质以及安全文化缺乏严格的要求。

2 成熟度等级――可重复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可重复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针对电力生产班组的各个工作岗位技能标准进行了最低要求。举例来说,针对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在通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基础之上投入实际工作中。同时,特种作业人员也需要在持有相关特种工作证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开展安全生产作业。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生产相关设备的验收与投运工作仍然不具有清晰的技术要求,但类似工作以及经验的累积可以作为技术标准的参考。同时,针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各种事故,还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能够对事故隐患的规律予以有效地把握及控制。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可重复等级当中,电力生产班组对于安全学习的意义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具备吸取同类型工作经验,应用经验完成后续工作的能力,同时也针对外部环境对生产的干扰,构建了相关的预控措施。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可重复等级是初始等级的发展与延伸。其主要的特点在于:①在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下,管理人员可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处理。②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预处理,杜绝其演变为安全事故。

3 成熟度等级――已定义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已定义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不但针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做出了要求,同时也明确了电力生产中,各个班组的安全职责,各项行为的开展均在安全管理的框架内开展,通过对安全措施的全面、有效落实,以保障自身的安全。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在已定义等级当中,针对设备在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的验收投运工作、运行维护工作以及隐患排查工作而言,此等级当中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同时也针对包括应急保障以及作业管理在内的相关制度加以了补充与优化。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在已定义等级当中,电力生产各班组均能够结合班组在整个电力生产中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组织集中进行安全制度、措施的学习工作。班组内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有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能够在应对特殊气候条件的状态下,严格执行相关的预控措施及策略。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已定义等级具备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①电力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以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且各班组的落实情况良好。②能够基于过程控制的相关要求,就电力生产的全过程行为进行评审,从而提高对相关问题与隐患的发现能力。

4 成熟度等级――已管理等级

从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已管理等级当中对于人、机以及环境要素的要求可以概括为如下标准:①从人的角度上来说,班组生产作业中各个岗位的技术能力要求明确、清晰。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自主且严格的履行相关的安全职责与规范,在前一等级的基础之上,对电力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点进行综合分析,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②从机的角度上来说,针对设备所形成的制度规范涵盖了包括验收投运、运行维护、隐患排查以及应急救援在内的各个方面。所设置的作业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发挥对电力生产作业的指导价值。同时,实现对电力生产过程的动态跟踪与评审,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③从环境的角度上来说,电力生产班组具有自主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的意识,同时能够在安全问题的学习中融入对事故案例的分析,提高学习的实践性。同时,能够建立在对历年来基本数据信息分析的基础之上,针对可能出现各种特殊气候因素,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一整套风险预控措施。

综上所述,从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角度上来说,已管理级具备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①能够建立在电力生产作业基础之上,实现对安全目标、以及生产质量目标的设定工作。②能够通过实际与目标的对比,及时纠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偏差问题。

5 结束语

在电力生产作业的实施过程当中,对安全管理能力的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人;机;环境。以上三要素要能够达到和谐统一,则对生产安全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在上述成熟度模型当中,各等级的成熟度由小至大分别为:初始等级

参考文献:

[1]宋毅,杨云。浅谈生产班组安全管理[C].//安徽省电机工程学会第一届电力安全论坛论文集,2008:249-251.

[2]徐枫。论新管理模式下加强电力生产班组安全管理[J].企业技术开发(下),2011(10):123,127.

[3]纪明波。当前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6):1-3.

[4]冯征国。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全面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J].中国煤炭,2012,38(7):119-12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七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应急救援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要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应急救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应急救援的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各部门应协调一致,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减少内耗。论文参考。我国已成立了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指挥中心,在全国8个地市(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

[2]苏大勇,耿继原,耿志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25(6)

[3]李合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废弃中安全问题及对策.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6(6)

[4]韩丹琦,范礼彬.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机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1

[5]高建明,曾荣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技术,2005,1(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 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 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 危险作业种类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 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 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 处 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 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 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 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 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 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 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 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 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 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 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篇九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

一、安全施工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一)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1、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

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

3、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二)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三)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四)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二、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一)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1、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

2、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二)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1、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

2、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三)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四)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1、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

2、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

3、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五)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

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

3、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

4、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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