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承诺书[共15篇]
2024-07-19 23:22:22 1级文库
产品质量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一篇
由我公司承建的_____________工程,现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我公司保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落实,特此承诺:
一、我公司严格并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不随意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按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及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
三、___________位于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为6层,建筑结构高度为18。95m,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64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其中屋面保温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保温a+b保温砂浆;外窗采用塑钢推拉窗,玻璃厚度为5+9a+5mm,外窗气密性等级为4级。
四、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合格后才进行竣工验收。
承诺单位(章):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二篇
由我公司承建的xxxxxxxxxxxxx工程,现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我公司保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落实,特此承诺:
一、我公司严格并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不随意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按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及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
三、xxxxxxxxxxx位于xxxxxxx,工程建筑面积xxxxxxxxx,为6层,建筑结构高度为18.95m,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64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其中屋面保温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保温a+b保温砂浆;外窗采用塑钢推拉窗,玻璃厚度为5+9a+5mm,外窗气密性等级为4级。
四、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合格后才进行竣工验收。
承诺单位(章):xxxx
负责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三篇
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20xx年月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四篇
承诺人(供货方):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联系电话: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使得收货方(xxxx超市)放心从承诺人处进货,承诺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的所有相关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承诺人保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承诺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承诺方保证自收货方主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货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由于承诺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收货方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承诺方承担收货方因消费者维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5、因承诺方销售给收货方的产品引起的纠纷,由收货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五篇
致北京宽化建材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面为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有质量记录和检测数据。
2、对于产品性能测试,我们真诚邀请用户亲自检查产品的整个过程和全部性能,确认合格后包装和装运。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选材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在不降低产品技术性能和不改变产品成分的基础上,我公司真诚地为您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三、交货承诺:
1、产品交付时间:尽量满足用户要求。如果有特殊要求,我们可以专门组织生产和安装,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2、产品交付时,我公司将向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果提供的发票不真实有效,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周到
2、服务宗旨:以服务质量赢得顾客满意。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六篇
我公司对本工程的具体质量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承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在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若因我公司原因,工程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我公司愿接受相关条款处罚。
2、我公司保证进入该工程种植的苗木等所有投标该工程的原材料一律保证质量合格,在工程中使用的外购材料,有合格证,让业主或监理单位认确认后,才投入使用。苗木严格按照清单和图纸要求的.规格,并选择长势良好、无缺陷、无病虫害的苗木,保证工程的景观效果。
3、我公司将设专门的持证且工作经验丰富的质检员把好进场使用的原材料关,不合格或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原材料一律不进场,以此保证该工程的质量。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七篇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合法投标人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我们保证投标文件真实合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函有效期为集中招标采购周期。
投标企业名称(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八篇
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所有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厂家提供质保期进行质保。
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③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我公司只收配件工本费,免收人工费。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对本次采购项目中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提供三年质保、邮件服务器软件提供三年免费升级服务;提供三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代用机和备品备件服务。
技术支持热线:xxx
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监督电话:xxx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xxx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九篇
我企业保证对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我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
(二)我企业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保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我企业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我企业保证诚信经营,不对农资商品质量做虚假宣传和表示等欺诈行为,不经意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监管单位:
责任人:
农资企业:
负责人:
二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篇
一、医用产品质量标准
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设计开发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采购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生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
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第八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规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xx〕833号)同时废止。
二、医用吸塑盒的包装有何要求
1、吸塑盒产品的定位与保护
结合产品的特性、结构与重量,在吸塑盒上做避空、缓冲、加强、卡扣等。结合运输问题考虑叠位设计,不仅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也将大大节省运输空间。
2、原材料的选择
结合不同的器械类别,并且综合吸塑盒的结构与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原材料厚度。还可延伸至特卫强盖材的型号选择以及热压机的温度、压力、时间控制等。
3、吸塑盒与盖材的热合封边及手撕位
结合不同的吸塑盒结构,设计不同的封边结构或尺寸。通常情况下,建议的预留封边尺寸为8MM1.2MM,法规要求不能低于6MM。可结合产品特性及包装综合考虑,使吸塑盒与盖材达到完整连续剥离的效果。根据每个盒子的结构,制作合适的手撕位,易于无菌剥离与开启。
4、灭菌的适应性与残留
在设计前针对不同的预期灭菌方式考虑风险预防。灭菌过程的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环氧乙烷(EO)、伽马辐射(γ)、电子束(e—beam)、蒸汽和低温氧化灭菌过程。如为了更好的定位产品,采用上下盖的形式。采用EO灭菌方式,在设计上盖前就必须考虑EO气体有效的进入与挥发,为使灭菌剂进入以杀灭微生物,并使灭菌气体扩散,降低残留浓度,无菌屏障系统应有透气件。
三、医用灭菌包装袋有效期
1、未开包的无菌包:5月1日到10月1日,有效期一周。10月1日到次年的5月1日,有效期为2周。
2、开包的无菌包有效期:4小时。
3、无菌持物钳的有效期:干式:4小时;湿式:1周。
4、启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24小时
5、无菌盘的有效期:4小时。
6、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7、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8、启封的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启封的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9、未启封的过氧化氢消毒液(双氧水)一般有效期是1—2年。
总的来说,无菌包装的目的是要让物品在无菌环境下操作,不污染无菌环境,所以对于无菌物品的保存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一篇
致:
我公司就该校LED电子显示屏项目中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严格遵守客户的要求并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如不履行合同规定及其他承诺,客户有权取消资格,依法追究我公司违约责任;
我公司提供设备验收后的12个月免费保修,保修期满后收取维修工本费;在质保期内,如设备、材料或安装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承诺在接到 户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0.5小时+路程时间内赶赴现场,及时进行维修,必要时予以更换合格的'产品。
质保期满后,如设备、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我公司可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或者备用品,并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如属于安装调试原因,我公司将免费修复。
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客户正常使用的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亦可向客户提供备件的图纸和规格或代用品(代用品的性能不低于原配件的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售出后,我们的工程技术人员将为客户提供系统硬件的安装、网络的联通、功能调试等服务。
在质保期内我公司将免费为用户提供系统升级服务,满足显示技术不断升级的要求。
我公司免费为用户培训操作人员和提供大型活动保驾服务,以满足用户的实时需求。
我公司为用户提供电话号码,24小时技术咨询和系统支持投诉服务。
承诺单位(盖章):
日 期:二零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二篇
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追求完美、步步领先”为宗旨,以“质量第一、用户第一、服务第一”为公司的质量目标。因此,本公司向用户做出一下承诺:
一、本公司新产品严格按照国际质量体系标准生产,出厂合格率达100%,产品管用30年以上。
二、凡是本公司的客户,均有权索取产品的`相关资料,公司保证客观公正的介绍本产品生产技术和成产工艺。
三、凡本公司的用户在本公司一律指导安装,若需要技术指导,公司将在24小时内提供服务,最迟不超过36小时。
四、凡本公司用户在安装时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本公司将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
五、凡用户订货,本公司保证按时交货并指导安装,如遇特殊情况本公司将会通知用户。通知后如违约,则按总金额的2%赔偿违约金。
(上述承诺,本公司严格履行,若用户对本产品管材不满意,可向公司投诉。投诉电话: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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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三篇
""系列产品质量保证书
""系列涂料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水性环保功能涂料,其质量已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保证保险责任。为使用户放心消费,本公司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1、本公司出厂的'屋面隔热防渗涂料、外墙隔热防渗涂料的技术指标,保证符合q/mrh01-标准;墙面弹性拉毛涂料的技术指标,保证符合gb/t9755-1997标准;纳米超强弹性防水涂料的技术指标和环保指标,保证符合q/mrht2-标准及gb/-标准;超级环保内外墙粉末涂料的技术指标和环保指标,保证符合q/mrht3-标准及gb/-标准。用户如证实所用"茂日化"产品质量不符上述标准,本公司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用户必须按本公司施工规定规范施工,并做好齐全、完整、有效的施工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地点、面积,施工环境温度、湿度,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等),否则,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3、若因建筑用材不达标而造成施工出现裂缝导致涂层受损,或因用户施工不当造成涂层受损,此责任不属公司承保之列,但本公司可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报务。
茂名日化涂料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四篇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养殖水面地处__ _镇__ _村__ _组,共计水面___亩。按照《上海市水产健康养殖操作规范(暂行)》的各项要求,组织养殖生产;
2、甲方用于养殖的水产苗种从本市或外省市各级己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良)种场购买;
3、甲方使用NY5072-20xx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或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的厂家生产的渔用饲料;
4、甲方使用NY5071-20xx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或购买和使用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号)齐全的渔药产品,不使用、不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用品;
5、甲方产品养殖用水符合NY5051-20xx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之规定;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产品质量承诺书 第十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全过程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的消费安全。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组织培训和学习。
二.保证按相应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按照相应农产品产地标准对基地进行管理;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三.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保证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或者销毁制度。
四.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
五.建立全过程生产管理完整档案,且按要求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七.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郑重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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