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赡养协议书(最新11篇)
2024-07-05 09:28:05 1级文库
农村赡养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赡养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一篇
赡养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编号: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女,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编号: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编号: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系赡养人之生母。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因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儿子_______________、女儿_______________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_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儿子_______________、女儿_______________儿子_______________、女儿_______________。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被赡养人:____________(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二篇
赡养人:
被赡养人: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__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__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赡养人:
被赡养人:
签署时间: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爸爸、妈妈,妹妹余逸敏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两间三层半。 兄弟二人各一层,另外两层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三楼归余达所有;二楼归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两层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2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五 、本协议共1页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二 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
爸爸:
妈妈:
大儿子:
二儿子:
女 儿:
见证人:
20__年__月__日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区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社区居民,__________的长子。
经由已故居民_________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____同意,由______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______与原配妻子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与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人,现年____________岁。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人,现年____________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_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五篇
被赡养人: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被赡养人: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赡养人:
姓名:,与赡养人的关系:,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赡养人:
姓名:,与赡养人的关系:,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与于在年结婚,婚后生有儿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一)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二)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三)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四)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五)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六)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七)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八)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九)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十)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一)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二)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三)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四)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五)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一)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二)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三)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四)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一)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二)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居住在国外的赡养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望或以其他方式问候。
(三)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四)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五)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一)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二)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三)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四)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一)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二)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三)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一)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二)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三)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四)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一)(二)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五)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一)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
(二)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三)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元。
(四)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五)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三)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一)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二)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三)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一)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___月___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四)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__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六)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七)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八)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九)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一)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__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二)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三)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四)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一)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二)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三)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四)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一)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二)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三)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二)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二)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四)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五)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一)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二)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三)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四)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附则
(一)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三)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五)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六)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居)民委会监督执行。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份。
被赡养人:___
(签字)
被赡养人:___
(签字)
赡养人:___
(签字)
赡养人:___
(签字)
见证人:___
(签字)
见证律师:___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六篇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男,岁,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县人,住_________________ 。
我今年_________________岁,且患有高血压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陈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省县乡村有瓦房四间,共83平方米;家具共有15件,其中双人床两张,单人床一张,大立柜两个,方桌两张,木凳八根。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6000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陈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陈现年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20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计房屋靠东的两间43平方米的,房内家具包括双人床一张、大立柜一个,木凳四根、方桌一张,归陈所有,存款中的3000元为陈的.财产。
二、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靠西两间房共40平方米,房内家具计有双人床一张、大立柜一个,方桌一张、木凳四根,由长子林继承。
2。存款3000元,分给:_________________1000元;长子因承担了赡养后母的责任,分给1500元;长女林已在外成家,丈夫有固定的收入,经济不太困难,分给500元。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陈,子林,女林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七篇
甲方:____________,性别,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与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_____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__岁。_______________,女、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__岁。让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让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费用让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费用让丙方来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让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这份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就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八篇
被赡养人: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
甲:李先平(次子)徐英(次媳)
乙:李红军(三子)李蓉(三媳)
丙:夏桂兰(四媳)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丙三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1、生活费:甲、乙、丙三方赡养人每月交赡养生活费300.00元(叁佰元)人民币。必须在当月上旬交到经办人(邓开琼)账户上。(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卡号:6227003682040167020,开户人:邓开琼)2、医疗费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100.00元(壹佰元)人民币。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3、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担。
4、上述所交费用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后,每方必须保留小票,年底交经办人对账。
5、生活费、医疗费每年按国家物价上升指数调整,由经办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赡养人已故四子李小军在华都花园所购住房(华都花园23栋2单元502房)部分资金由被赡养人出资所购买的小城镇住房卖出的资金所筹集。现商议决定被赡养人的住宿由四媳负责。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住在已故李小军所购的华都花园,以后如果夏桂兰组成新家庭,两位被赡养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兰支付。所租房必须水、电、气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条件满足。
7、由于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有继承李小军遗产的'权力,如果夏桂兰不履行赡养义务,再根据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8、此协议一式八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办人一份,报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9、未尽事宜,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10、___________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赡养人:___________
甲(签字):李小平徐英
乙(签字):李红军(李红军远住新疆,今天未到场,但在_______年前已在履行赡养义务)
丙(签字):夏桂兰
被赡养人(签字):李绍荣徐辉翠执笔人:李先波在证人:胡邦明黄志杰徐辉财李绍兴李先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于广安市城南和美江南茶楼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九篇
被赡养人:__________
__________,男,68岁,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女,68岁,住址:户口属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
赡 养 人:__________
__________,男,45岁,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男,39岁,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男,44岁,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男,38岁,住址:__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__________自愿与被赡养人__________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__________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__________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__________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__________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__________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__________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12月26日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十篇
赡养人:__________
被赡养人:__________
为被赡养人,被赡养人__为权利人,要求赡养人儿子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必须执行,否则我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从本协议履行起,5家轮流每月一次从老大一家起顺序排列,每一家对我好与坏我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现金_____元整。公历_____号前付现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_____元(另加部门__________元不在其内)。
三、每年新春佳节每人_____元,农历_____月初_____前必须到位,超一天另加_____元(另加__________元不在其内)。
四、关于责任田地半亩权属归我__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归5家所有。
五、__________对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属物杨树__________棵归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办后事在老大__家办理,其余__________家每人支付__________元给__为占地皮钱。
七、以上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谁违约本协议应罚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赡养义务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农村赡养协议书 第十一篇
被赔养人:______
赔养人:______
鉴于赡养人均已成家立业,被赡养人年享渐高,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为使被赡养人不枉辛勤抚养子女一生,安度晚年,经与三个儿子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鉴于被赡养人住不惯县城,不愿到县城与三子长期居住,从签订本协议起,三子每月给父母生活费___元(该生活费是否拿一些给同住的儿子作生活补贴,由父母定,儿子不得提出要求);虽父母不愿长住县城,但过节时以及合适的时候,三子可接父母小住几日,以尽孝心;平时应定期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以免挂牵。
二、被赡养人与长子、次子同住一村,自签订本协议起,轮流到长子、次子家共同生活,每年轮一次,从长子家开始。共同生活期问,赡养人要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生活,负担生活需要的全部费用。
三、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应经常看望被赡养人。遇到重大节日或喜事,亦可接被赔养人到家中吃饭,或小住几日。
四、被赡养人因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需要看护及花费,由共同生活的'赔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及共同分担费用。
五、被赔养人去世,其善后费用由所有赡养人共同分担。
六、被赔养人现居住的住房及家中物品,待被赡养人百年之后,所有赔养人可按国家有关法律予以继承。
七、本协议签订之后,若遇特殊情况需修改补充,由签约人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人各执一份。
被赔养人:______
赔养人:______
日期:______
农村赡养协议书(最新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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