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1级文库 > 心得体会 > 正文

《故乡》读后感

2024-11-22 19:57:14 1级文库

《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第一篇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故乡》读后感 第二篇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 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第三篇

  八月十五晚上,吃罢团圆饭,品尝过美味的月饼,闲聊过有趣的家事,老人、妻子、女儿都已经慢慢进入了甜甜的梦乡。而我却因陪父亲喝了点小酒,满心地兴奋,失眠了。

  我轻轻地起身,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来到了田野上去欣赏那圣洁的月光。夜,遁去了尘世的喧嚣,田野里充满了宁静与和谐。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我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取出一只慢慢点燃,心绪渐渐展开。

  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家里很不富裕,逢年过节邻居家的叔叔总是西装革履地带着妻儿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看望自己年迈的父母,这时我的母亲总是羡慕不已,并唠叨好几天:“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像你叔叔一样有出息我就知足了。”望着母亲羡慕的眼神,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母亲,您等着,我一定会出人头地,我一定会让您安度晚年的。自此,为了上一所好的初中,我在小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高中,我在中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大学,我在高中里拼;为了得到一份好的工作,我在大学里拼。天道酬勤,大学毕业后,我如愿分配到杨庄中学任教,接着我娶妻生子,生活渐渐稳定下来,心也渐渐趋于平静。月光下,回想这些年我一个人在外打拼的日子,酸甜苦辣涌上心头,不管怎样,一向喜欢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我总算是走过来了。这几年,我父母的身体大不如以前,周末我时常带妻子女儿回家看看,给老人带点生活必需品。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母亲的小院内,我陪父亲就着自家地里种的菜喝点小酒,妻子与母亲聊聊天,女儿与小猫、小狗玩玩,真是平凡而又踏实。

  没有了那么多的'思想压力,我也慢慢的学着享受起生活来,我真的害怕过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惨日子。母亲经常对邻居的大娘、婶婶们说:“四儿最小,最贴心。”他们传给我听,心里特别的感动。

  我又抬头望月,只见它徐徐穿过了一缕一缕轻纱般的云层,缓缓向上爬,不带有任何的纷纭,不带有任何的芜杂。“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道出了我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舍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

  夜,渐渐地凉了。我循着来时的路慢慢地走了回去,心里一片月光的明亮。

《故乡》读后感 第四篇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象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第五篇

  夜里,总会有一束月光照亮你。——题记

  他是《故乡》里的迅哥儿。

  重新回到乡里,没有欣喜若狂,没有近乡情怯;只有离别与茫然。故乡变了,故人也非旧模样——闰土不再是那轮金黄圆月下的小英雄,杨二嫂也不复“豆腐西施”的文静恬雅。

  时光是一条蜿蜒的夜路,在重重阻碍下,人会忘了年少、忘了最初,变得辛苦展转、变得辛苦麻木、变得辛苦恣睢;如迅哥儿那般风雨漂泊,如闰土那般憔悴不堪,如杨二嫂那般尖酸刻薄。但,黑夜无论怎样难熬,月光总是在的——那是希望,是让人能够挺过黑夜的勇气,是迅哥儿即使日夜奔波也愿意相信“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的原因。

  希望,有多重要?

  古莲子,世界上寿命最长的植物种子之一。20xx年6月21日出土的北宋时期的莲子,在浙江杭州西湖长出绿叶与花苞。时隔千年,历经无数的泥污、黑暗、隐忍,终在夏和景明中将委屈化作绽放的动力,于水波微澜上盛放历史曾为它雕琢的华彩。永远怀揣着开花希望的它,跟着心中的月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不负漫漫的等待。

  然而,希望又从何而来?

  拙己认为,希望来自于世界每一点微小的努力和付出,月光来自于每一粒小小光子的拼尽全力。

  百草园里充满趣味的点点滴滴,三味书屋里未落的蝉蜕与梅花,阿长的率真和关爱,藤野先生的诲人不倦和一视同仁……正是这些美好的人和事物,在背后默默支持着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以笔代戈,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他们所汇聚成的月光照亮过鲁迅先生也应是他选择尽己之力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来希望的原因之一吧。

  “创业初期,得到了学校和老师的支持,我想用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童年的农村生活、父母的支持、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他在月光下勇敢地向前走——在自己开的维修铺中勤工俭学、在江苏技能大赛中和同学获得一等奖。因为被月光照亮过,所以也努力成为别人的月光——用自己在学校勤工俭学赚来的`9000多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解决家乡蔬菜滞销问题,并向江苏省苏州市红十字会捐赠了5吨新鲜蔬菜用于分发给辖区内有需要的人。他,是林智辉,一名大二学生。

  回报希望的最好方式,就是成为希望。发光发热,像曾经照亮过自己的月光一样,为下一个远行人温暖一寸岁月、一段旅程、一帧回忆。这是希望永不泯然的原因。就像《故乡》里说:“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第六篇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透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故乡》读后感 第七篇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后感 第八篇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 第九篇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故乡》读后感 第十篇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故乡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

  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第十一篇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道理,丰富知识,高尚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日记我们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是让我清晰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热爱自己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付出是有成就。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 第十二篇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 第十三篇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 第十四篇

  《故乡在远方》是一篇写故乡的散文。但与一般写思念故乡的抒情散文不同。这让我想起了我与我故乡的故事……

  文中一共描绘了作者经历的四个“故乡”。这四个故乡每一个都是那样美,然而作者对四个故乡的感受都各不相同。

  在作者的笔下,故乡是一个接一个变化着的。而自己却是一个处处无家的流浪者,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故乡。

  作者笔下的“故乡”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更多的是指“精神的家园”,一个安放感情的地方。所以,“故乡”随性而动,因情而生,所以只要作者“还会继续流浪”,就会处处为家,就正如题目所说,他的故乡在远方。

  作者原生活在水光潋滟——山色空蒙的西湖,但作者渐渐地感到杭州与她格格不入,从而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我的故乡在美丽的产白山脚下的吉林省,这里是我安放感情的地方,我从小生活在这里,这里有我童年的记忆、生活的痕迹。如今的我仍然生活在这冰雪之地,但十年后,我会离开这里,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随遇而安,落地生根,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

  我想,在我内心的深处,自己对那片土地仍有深深的热爱,我爱那片土地,因为在这篇土地上,有我快乐的童年、心爱的亲人、伤心的泪水,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亲切,是血浓于水的亲切,由不得你来拒绝。

  还记得年幼时在门前与小伙伴玩剪刀石头布,每个嘴边洋溢着幸福,昔日的朋友可能都已经外出打拼,但不要忘了大家来自同一个故乡,拥有同一份记忆……

  故乡总是留给我们太多美好记忆,种种感情不能表达我们对故乡的情义。在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总能体会到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温馨与舒适,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乡,它从来没有抛弃过我们,永远都是我们伤害了它。

  也许多年以后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离开了父亲姐妹,可我总会想起我的故乡。也许我已经年多半百,在繁华的都市,热闹的水乡或是偏僻的高原……但是我依然忘却不掉生我养我的长白高地……这就是我与作者共同的地方,生我养我的地方和亲人至死不忘!永远不会抹掉我童年的记忆!我的志向虽然在遥远的地方,可爱故乡的心永远也抹杀不掉,这就是我与作者用同感的地方,我爱笔者的几个故乡,更爱我美丽的大美长白山!将来无论我走向何方也不会忘记你!

《故乡》读后感 第十五篇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故乡》读后感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t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