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诊通知通用5篇
2024-03-21 21:44:31 1级文库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可爱的编辑帮大伙儿整编的义诊通知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义诊通知通用5篇 篇一
义诊就是一种免费的为居民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行为,作为医者,我们都应该为祖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1在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在我院领导支持下,我院组成了10人一组的义诊义治活动小组,于20--年5月16日在新兴进行了为期1天的免费义诊活动,对该村的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普治和儿童体格检查、以及中老年人做体检。现将此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义诊队组织构成和作用
在“送医下乡”活动中,10人组成的义诊医疗队及宣传队,其义诊队医师均系我医院医疗骨干,从医多年,他们之中有学科带头人及我院各科先进医务人员。在此次活动中部分义诊专家不顾年迈体弱,不顾寒热风雨,坚持下乡(如外科专家蔡柏岩主任,50多岁,主治医师),为解除农民疾苦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村民们的认可,是当前我县一支医术精湛、服务热情的义诊队伍,为社会所瞩目、所称赞。
这次开展的义诊活动我们主要服务对象为白羊村辐射周边几个村,据统计,其中咨询检查人数1816人、体检人数525人,此次活动费用均由我院出资,为病人免费提供药品6200元,宣传折页和各类资料约20--份。
二、各科诊治情况
在1816个咨询人数和525个体检人数中:内科256例;外科102例;血糖检测1105例;参加妇女普查人数263人,阴道B超120例发现患病--9人。
三、统计病例
义诊活动中,常见疾病:高血压259例;糖尿病742例;妇科疾病185例;腰椎肩盘突出腰肌劳损21例;其中滴虫性阴道炎33例,霉菌性阴道炎24例,慢性宫颈炎116例,宫颈息肉3例,慢性盆腔炎26例,盆腔积液18例,子宫肌瘤4例,卵巢囊肿2例、乳腺纤维瘤1例。龋龄25例,生长发育迟缓3例,轻度贫血1例,重度营养不良1例,沙眼3例,包茎1例。
四、义诊活动敲响健康检查警钟
在这次义诊活动中,我们感觉到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村民都积极的参加了检查。但也普遍存在很多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1、健康意识差;
我们进行检查,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检查发现是否有潜在的疾病,以便及时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健康体检不是指在我们生病之后做的各种检查,而是应该定期的去做全面的身体检查。
2、亚健康人群较多;
针对本次体检,我们发现农村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已处在临床疾病边缘,亚健康人群较多,但往往这部分人对此漠不关心,对于健康的人而言,必须依据年龄和性别的不同对身体实行定期检查。例如每年至少就要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
3、妇科检查怕羞;
活动中,有些村的村民不太愿意做妇科检查,还有些女性认为自己都六十多岁了,没有必要在做什么检查了。其实这些认识都是存在误区的,只有提高健康检查意识,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4、自恃身体好不用再检查;
很多人将健康体检视为可有可无,还有的人自恃身体好对体检不以为然,其实健康体检是对身体健康状况的一次核实,不仅要按时做,而且检查出有问题后,要及时去医院治疗,不要等到病情严重后才追悔未及。
五、义诊活动真诚为民,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赞誉
我院积极响应汉寿县卫生局“走进乡镇,相约健康行”的号召,组织了此次送医下乡义诊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及时发现了广大村民的潜在病情,并向村民普及健康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对健康的重视。
这次活动既收集了农民群众健康信息基本的情况,又切实为农民群众,促进了农民群众对疾病的重视。当然活动中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也有一定局限性,如由于时间限制不能每个镇(村)都去,有的镇(村)会有看法;由于工作量的限制,去的村也不能把村上所有村民都检查,有些村民会有不满的情绪等,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与各村委会、村民之间多沟通与交流,并争取在20--年继续开展“义诊”活动,到其它镇(村)进行义诊为更多村民体检。
总之,这次“走进乡镇,相约健康行”义诊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赞赏,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2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切实缓解全县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年4月13日至20--年4月26日,岑巩县人民医院组织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疼痛科以及心电图等业务骨干一行深入各个乡镇,开展“学医为民、服务群众”大型免费义诊活动,让医务人员走进基层百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
此次义诊目的有三点:第一,解决农村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为乡镇村民带去免费医疗、让群众了解养生保健知识。第二,把我们医院优秀的医疗团队和资源带到群众中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第三,通过此次活动,了解基层群众的日常健康状况和需求,为以后的扶贫义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的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是深入乡镇,在各个乡镇赶集人口聚集之日所进行的。每次义诊,都有我院一名副院长带队一行由其他临床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13余人队伍,设点开展活动。12个乡镇,巡
回义诊,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
1、测量血压
测量血压是高血压诊断及评价其严重程度的主要手段。整个活动过程中,这项工作最为繁多。医务人员为群众免费测血压,认真记录好血压高的村民的血压值,并叮嘱其及时看病就医。对于已是高血压患者,则为其检测控制效果,并对没有控制好的患者,及时找内科医生为其重新开处方。
2、测量血糖
医务人员为患者监测血糖可以及时全面地掌握病人血糖的控制情况,为指导病人合理饮食、运动及调整用药提供科学依据,是糖尿病整体治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健康咨询
所有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为自己亲人询问相关病情,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解答,为病人送去关怀;一类就是自己身有病痛,医务人员询问好病情,了解并检查病痛之处,需要开药的及时开处方,而病情较严重的,则叮嘱病人及时来院就医,以免耽误治疗。
4、发放药品
此次发放的药品主要为常见病种的药,有感冒药、降压药、补血药、眼药膏以及补钙等相关药品,对诊断有需要的群众,及时免费发放。
5、查心电图
查心电图是为群众检查心脏情况的重要方法,可以了解与鉴别各种心律失常、查明冠状动脉循环障碍、协助判别心瓣膜病、高血压病、肺源性及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等情况,切实做到“早知道、早治疗”。
6、发放单页
此次发放的宣传单包括两种:一是对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介绍。该类宣传单的发放,让群众及时了解到我院现有的医疗技术,从而为白内障、肝硬化等患者送去了福音。另一种是健康小常识。健康小常识的发放,让乡镇更多群众清楚了解一些基本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增强了居民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认识,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取得的成绩
本次“学医为民、服务群众”为期12天的大型免费义诊活动,为我县各个乡镇人民群众送去了温暖与健康,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首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群众的认可是此次义诊活动最大的收获。在为期12天的义诊活动中,我院医务人员向乡镇群众测量血压共计4000多人次,测量血糖350多人次,健康咨询5000多人次,发放药品共计20--。54元,照心电图200多人次,发放健康宣传单页5000多份,受到了群众的热烈的欢迎。所有医务人员从活动开始到结束,一直面带微笑,耐心细致地为村民测血压、询问病情、检查身体、
开处方,详细解答了村民的疑问,细心叮嘱着注意事项,提供健康咨询,普及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保健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接诊的医生还为村民们留下了联系方式,为他们建立了健康档案,为今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保障。
然后,得到了领导的重视。
领导的重视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义诊活动期间,乡镇以及卫生院积极配合义诊工作,主动为我们做宣传、设场地、拉横幅,临走时还迫切希望我们多举行几次义诊活动,为乡镇村民送去健康。
最后,得到了社会的赞誉。
我院积极开展并组织了此次送医下乡义诊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及时发现了广大村民的潜在病情,并向村民普及健康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对健康的重视。这次“学医为民、服务群众”义诊活动受到了社会广泛的欢迎和赞赏,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提高了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文化素养,提高了群众对县人民医院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四、存在的不足
第一、宣传不到位
尽管义诊活动选择在乡镇赶集之日,但是前来义诊的`人员还不是特别的多,很多临时赶来的群众都不知道今天有义诊活动。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在于宣传没有到位,仅靠乡镇以及卫生院的宣传是远远不够的,这还需要我院加大自身的宣传力度。
第二、设备不齐全
由于交通运输等原因,很多相对大型的检查设备只能留在医院里,不能带出来为村民更好的服务。查心电图的设备,由于没有场地,只能选择在急救车上,这样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第三、时间的不足
由于是巡回义诊,从医院出发到乡镇再回到医院,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而真正为村民义诊的时间就显得不够用。
我院开展“学医为民、服务群众”免费义诊活动,为广大城乡居民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医患沟通平台和方便就医的机会,不仅有利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同时也真正做到便民惠民,热情服务群众,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同时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并对改善居民身体健康状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20--年大型义诊活动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县人民医院按照市、县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院领导的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下,我院于20--年9月15日至16日,组织一批医德高、业务精、能吃苦耐劳的专家队员到神池县义井镇、八角镇进行大型义诊活动。现将义诊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推动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神池县人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义诊活动,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活动,决定由医务科组织9个科室的18名业务骨干组成了2个义诊医疗队(义诊科室有心内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超声科、心电图室),配合县卫生局人员于9月15日、16日赴神池县义井镇、八角镇两个义诊活动进行了现场义诊。
二、因地制宜,制定义诊内容
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宗旨,为了把“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活动的医疗服务做到实处,我院结合我县医疗资源现状和当地疾病谱,制定了紧扣群众需求的义诊内容: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生育高峰,增加产科医疗保健内容;针对“埃博拉”疫情,侧重传染性疫病的防控知识宣传。
三、深入实践群众满意
9月15日上午8时,义诊人员准时到达了义井镇、八角镇卫生院的义诊活动现场,为当地群众开展义诊活动。义诊人员井然有序地为群众看病诊治,边诊疗,边向就诊群众详细讲解健康保健知识。还利用空闲时间向群众发放科普宣传资料。义诊人员利用两天的义诊时间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心律失常、脑梗塞、胆囊炎、肾囊肿、颈椎病、腰椎病、骨性关节炎、白内障、慢性鼻炎、子宫肌瘤等常见病、多发病进行了免费诊疗,共诊疗近300余人,减免患者费用3000余元,义诊患者收住院人次20人,发放了医药卫生、健康保健知识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此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就医,义诊队员的热情服务、耐心诊治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扬。
通过义诊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了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了正确的就医理念。此项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4在市卫医组织的"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中我院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及医务人员参加相关活动,积极完成相关义诊活动。
我院在10月13日参加市卫医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开展市区义诊活动。我院组织并安排了1名主任医师和2名副主任医师以及4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当天的义诊活动。我院当日对就诊咨询的群众进行肝病、肺病等常见病的初步筛选、诊断和一般治疗,同时对就诊咨询的群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我院还对就诊咨询群众关于肝病和肺病等常见疾病进行相关知识普及,同时对老年人群普及高血压、糖尿病的相关知识。
我院在10月13日大型义诊活动中接待就诊咨询群众83人次,为群众测血压61人次,发放肝病和肺病等常见疾病普及知识资料105份,建议就诊群众住院治疗1人。
在这次对口支援县、乡级医院义诊活动中,我院于20--年10月17日组织2名副主任医师以及4名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县、乡级医院的义诊。接待就诊咨询群众51人次,为群众测血压43人次,发放肝病和肺病等常见疾病普及知识资料57份。
在10月18日健康大讲堂活动中我院安排了主任医师在--路卫生健康大厦五楼会议室举行"肝病,其实离我们很近"的演讲。主要对常见的肝脏疾病尤其是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常见病毒性肝病,肝癌、酒精性肝病、脂肪性肝病、药物及代谢性肝病的临床表现及饮食保健调理等从科普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通过这次演讲活动主要是为了让群众对肝病有进一步的认识。
我院在这次大型义诊活动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通过参加卫生局组织开展桂林市"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周,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我院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义诊活动个人总结范文510月10日是第27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健康心理,快乐人生”。为了做好今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工作,我中心于10月12日在--文化中心广场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义诊咨询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
义诊通知通用5篇 篇二
关键词:法律诊所教育 知识产权 创新 法律服务平台 公益
法律诊所教育,对于大多数中国法律工作者而言是一个新鲜名词,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更是闻所未闻。所谓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型课程,又称“临床法学教育”。顾名思义,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人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另外,此项教育还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准。
一、法律诊所教育的价值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无疑是一种创新,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是一种促进。它将实体法以及法学理论、实践、技巧、信念、态度和价值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法律诊所课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身无偿法律援助案件。学生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帮助,能获得职业成就感,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这也是目前我国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的目标。
法律诊所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教育,它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与传统的法律教育方法不同,更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的模式。从单纯的理论去指导实践的演绎式模式到通过实践获得更加全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归纳式模式,让学生学会从实际的个案着手探索法律的基本精神并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通过法律诊所教学使法律院校的学生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法律、了解社会、体味人生。
目前,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地应用了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法律诊所教育已经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顺应世界法学改革潮流,我国部分高校教师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与论证后,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0年9月相继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尝试运用比较模式进行教学。2001年起,又有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7月28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上述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到2010年6月1日已发展了130位单位委员。经过10年的推广,法律诊所教育已在中国高校扎根、发展并完善,日常运作管理有条不紊,法律服务活动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参加法律诊所活动的学生在分析法律问题、提高法律实践能力、认识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各具特色的专门性法律诊所正在逐步形成,如劳动者权益保护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诊所、环境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公益法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创立及意义
引人法律诊所教育是高校在新形势下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法律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
(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创设于2005年9月,是目前为止全国高校唯一以“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命名的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由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教师队伍组成,均具有高级职称、律师资格证书,具有教学和律师执业经验,并经过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专门培训,能够规范、专业地指导学生完成课堂学习和基地实践任务。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教学分为课堂讲授和基地实践两大部分。课堂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诊所教育简介,律师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法实务,系统技巧训练,接待当事人,参与咨询与调查,仲裁、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专业技能等。基地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教学基地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起草法律文书初
[1] [2] [3]
稿;在指导老师参与下修改法律文书;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谈判;接待来访;阅读、整理案卷;配合执业律师开展业务、参与办案全过程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性质及意义
法律诊所教育通过学校和社会两个场所的实践和共同作用,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促使学生将在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活生生的具体案件中加以运用,也能通过和当事人接触得到社会经验等多方面的积累。概言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对学生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对社会是知识产权事业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
.实质上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优势在于该法律课程是在律师事务所真实环境中进行的,并由老师负责指导。这一实践训练平台还具有强调职业道德、注重实践操作和人际关系协调、要求学生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等特点,有助于克服传统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学生动手能力较弱的缺陷,让学生保持和社会实际、法律实务接触的机会,从而使学生在深入理论探讨的同时,学习如何像法律从业者一样工作和思考,培养全面的法律素养、优良的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感。这一教学模式深受学生的欢迎。
.客观上是知识产权公益事业的法律服务平台
法律诊所教育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办案,既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法律资源的有益补充,将对我国的教育传统、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带来冲击和变革,也为我们培养高素质、综合能力的法律通才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如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活动经费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及其民商经济法学院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如美国福特基金)、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其对外开展的任何法律服务活动均不收取报酬。目前,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服务项目主要有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与培训,疑难案件会诊,接受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或者担任诉讼人,接受商标、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原告和申请人的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或者诉讼,普法宣传,法制状况调研,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以及其他公益法律服务。
.为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具有创新意义,突破了学界认为“法律援助是穷人的专利,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都是富人,无需法律援助”的普遍观点。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践操作,以律师助理身份办案,既能学习律师的各种执业技能,又能为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知识产权人,以及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知识产权人提供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学生都能把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看作学习的机会、社会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与专职律师相比,学生没有繁忙的工作,不期待任何物质上的回报,专心于此;与社会团体相比,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得到富有经验的教师的指点。所以说,法律诊所教育的设立必定会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注人新鲜血液,带来崭新面貌,对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深人开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三、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综合各高校开设法律诊所及法律课程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依托学校成立法律诊所,采用“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的模式,但其内容、目的和运作方法也各有特色。如北京大学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国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规则,熟悉律师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了解律师办案程序、诉讼程序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技巧;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的技能增强学生的辨别能力、合作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既注重诊所的课堂教学,又鼓励学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要通过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来培养和锻炼学生。其它大学开设了以法律援助为特色的法律诊所,也都旨在提高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和法律实践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除了进行每周一次的理论讲授外,几乎每天都要到实践基地对学生进行单独指导。法律诊所的教学过程包括“三步”。即对上述环节进行计划、行动、评估,通过讨论、模拟、反馈及单独指导等方法,从而构成一个实践环节的完整的学习过程,思考贯穿其中。法律诊所需采取双循环的学习方法,要求学生在不断提高熟练程度的同时,能跳出原来的思维模式,从全新的角度、有预见性地思考问题。以实现法律诊所教育的日标,即“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
义诊通知通用5篇 篇三
【关键词】 中医诊断 模糊论 节约覆盖集理论 中医计算机辅助诊断模块
中医证候诊断中存在多种不确定信息,这些信息具有以下特征:随机性、模糊性和未确定性。在目前国内外对中医诊断的计算机辅助系统研究成果中,节约覆盖集及其改进的概率模型可以解决上述一般性的问题。节约覆盖集1965年由美国Maryland大学的Reggia、Nau等人提出,主要用于描述一般诊断问题,并运用合理、严格的数学方式进行形式化定义。本文研究的中医计算机辅助诊断模块,是基于不同特色,从智能系统的角度出发,采用中医诊断知识的经验知识,并研究了相应的知识表示和推理方法,在充分考虑中医证候经验知识的随机性、模糊性和不完备性的基础上,结合覆盖集理论的诊断模型及实际诊断中的序贯诊断问题,给出以"假设-测试"循环为核心的逐步求精算法,将该模型用于心系(小肠)证候诊断中,并用计算机程序实现。本中医计算机辅助诊断模块将节约覆盖集及其概率模型引入证候诊断模型,指出覆盖集理论中节约原则的重要性,并根据不同的诊断系统划分出不同的节约原则,在分析心系(小肠)证候诊断系统特点的基础上,采用了适合其诊断的节约原则。现将该模型的理论基础、研究思路及内容简析如下。
1 覆盖集理论及其节约原则[1]
D(证候)、M(症状)和R(可能性)是证候诊断问题的一般知识,而M+则是在某种情况下发生的症状。在已知D、M、R和M+的基础上,可以对证候诊断问题进行如下定义:
1.1 定义(1) "症状-证候"的诊断问题(P)用集合论的形式可以定义为一个四元组:P=(D,M,R,M+)。其中:D=(d1,d2,…,dn)表示所有证候的有限非空集合;M=(m1,m2,…,mk)表示所有症状的有限非空集合;RD*M(di,mj)∈R表示证候di可能引起症状mj,其定义域为T(R)=D,而值域为F(R)=M。
给定D、M和R,可定义以下集合:
effect(di)={mj|(di,mj)∈R,di∈D}
cause(mj)={di|(di,mj)∈R,mj∈M}
effect(di)表示证候di可能引起的所有症状集合;cause(mj)表示所有可能引起症状mj的证候集合;Effect(DI)= Udi∈DIeffect(di)表示症状集DI可能引起的所有症状的集合;Cause(MJ)=Umj∈MJcause(mj)表示可能引起症状集MJ的所有证候的集合。MJM表示目前已存在的症状集合。
根据上面对诊断问题P的基本概念的定义,节约覆盖集理论对其解进行如下定义:
1.2 定义(2) 对任何诊断问题P,如果存在MJEffect(DI),则认为证候集合DID是症状集合MJM的一个覆盖集。
1.3 定义(3) 对任何诊断问题P,若D*ID是M+的节约覆盖集,则必须满足下述条件:①M+ Effect(D*I),即D*I是M+的一个覆盖集。②D*I的选取满足节约原则:相关性原则、非冗余原则、最小性原则和单证候原则等。
定义(2)诊断问题P的解D*I是指满足某种节约原则的M+覆盖的集合。
选取哪种节约原则是求解证候诊断问题的关键,必须与实际诊断问题相结合。在实际中必须针对不同的诊断系统采用不同的节约原则。
在诊断子模块中,面对的是多证候诊断,就是指在任何时刻,可能有多个证候同时发生,即证候之间存在相关性,一个证候的出现可能引起其他证候的出现,最终的诊断结果是一组相关的证候。在系统中简单证候出现的情况远大于多种证候组合的情况,所以采用最小性原则。
2 基于模糊数学的覆盖集改进模型及其算法[2]
证候诊断中存在着诊断的随机性、诊断信息的模糊性和信息获取的不完备性等不确定因素。由于这些不确定现象同时存在,单纯用概率统计或单独用模糊数学的方法都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证候诊断特性。因此,本文在建立基于节约覆盖集理论的概率模型基础上,进一步将模糊数学的方法集成到症状的提取中,并在模糊集合定义以及运算基础上重新定义诊断问题以及似然函数,然后根据获取诊断信息的序贯性给出相应的求解算法,以建立基于模糊数学的改进模型。
在上一小节知识假设和证候独立性假设均成立的情况下,进一步将症状提取的模糊度和"症状-证候"之间的可信度引入节约覆盖集理论中,并对诊断问题作出了重新定义:
定义(4):"症状-证候"的模糊诊断问题可以定义为一个五元组P={D,M,C,R,M+},其中D=(d1,d2,…,dn),M=(m1,m2,…,ml)分别是证候及症状的有限非空集合;C={ci1,ci2,…,cij,…,cmn},Cij表示证候di引起症状mj的可信度。
RD*M*C,(di,mj,cij)∈R表示证候di引起症状mj的可能性是cij,其定义域为T(R)=D,而值域为F(R)=M;给定D、M、C和R,可定义以下集合:
effect(di)={mj|(di,mj,cij)∈R,di∈D}
cause(mj)={di|(di,mj,cij)∈R,mj∈M}
M+={m1,m2….,mk}是M的一个模糊子集,称为已知症状集,对于每一个mj∈M+,Ц(mj)∈[0,1]是mj在M+中的隶属度。
根据上面对模糊诊断的定义,对其诊断解的似然函数进行如下定义:
定义(5):L(DI,M+)表示DI的相对似然函数,为证候集合DI能够解释模糊症状集M+的程度,并且满足L(DI,M+)=L1(DI,M+)*L2(DI,M+)。L1(DI,M+)=∏mj∈M+μ(mj)p(mj/DI)
= ∏mj∈M+μ(mj)1-∏di∈DI(1-cij)
L2(DI,M+)= ∏di∈DIpi1-pi
L1(DI,M+)反映了DI有多大可能引起M+中症状存在形成的加权;L2(DI,M+)代表由DI的先验概率组成的加权。
该似然函数的优点:(1)体现了症状模糊度对证候诊断结果的正影响;(2)体现了证候和症状之间的因果强度对证候诊断结果的正影响。
症状模糊度的选取,其值可由用户来确定。在实际诊断过程中考虑到医生习惯于用模糊语言描述症状的模糊度,因此,本子模块对每个症状构造了4个等级:症状完全相同,症状相近,症状基本相近,症状不太相同,然后分别给出相应的模糊值,方便用户选择。对应关系如下:症状完全相同:{1};症状相近:{0.8};症状基本相近:{0.5};症状不太相同:{0.3}。
3 中医计算机辅助诊断模块研究的内容
本诊断模块从智能系统的角度出发,采用中医诊断知识的经验知识,研究了相应的知识表示和推理方法,在充分考虑中医证候经验知识的随机性、模糊性和不完备性的基础上,结合覆盖集理论的诊断模型,并结合实际诊断中的序贯诊断问题,给出以"假设-测试"循环为核心的逐步求精算法,将该模型用于心系(小肠)证候诊断中,采用计算机程序实现,提高了诊断的准确性。
心系(小肠)证候的求解过程是指针对一组症状现象利用有关知识给出相应证候的过程。首先根据已知的不全面的症状信息,运用知识推导出证候,如果是某种证候,必然出现另外的症状,然后通过相应的检查以明确这些症状是否确实存在,如果存在则假说成立,否则排除假说。因此,证候的诊断更多地表现为一个非单调过程:初检初诊再检再诊……确诊,其间有假说的排除和新假说的提出。如此进行"假设-测试"的反复交互,最终可以确诊。 将上述的诊断模型为基础,给出一个诊断求解算法,该算法是以"假设-测试"循环为核心的逐步求精的诊断过程。该算法的基本步骤:(1)首先给定一些症状的初始集合,求出其对应的最小节约覆盖集;(2)通过求解最大似然函数,找出其对应的这组证候集合;(3)进入复诊界面,调出这组证候集合包含的其他症状,从中进行选择;(4)若满足相应条件,即假定能从中再找出符合病人情况的3个或3个以上症状,则可确诊;(5)若不满足相应条件,即从中找不出3个或3个以上症状,则转入(1)。
4 编程实现
本模块采用Delphi 7.0软件编程,实现的部分代码如下:
{………………
begin
form13.ListBox1.Clear;
form1:=″;
for j:=1 to i do
begin
str:=′a.症状名称 like″+M[j]+;
str:=′select distinct d.疾病 from 心系小肠症状表 a inner join 症状疾病前件表 b on a.症状ID=b.症状ID′
+′inner join 症状疾病后件表 c on b.rule_ID=c.rule_ID′
+′inner join 心系小肠证候表 d on c.疾病ID=d.疾病ID′
+′where′+str;
ADOQuery3.Active:=false;
ADOQuery3.SQL.Clear;
ADOQuery3.SQL.Add(str);
ADOQuery3.Active:=true;
ADOQuery3.First;
k:=0;
while not do
begin
k:=k+1;
s[j][k]:=ADOQuery3.Fields[0].AsString;
;
end;
C[j]:=k;
end;
if i=1 then
begin
for j:=1 to k do
begin
T[j][i]:=S[i][j];
………………}
5 诊断界面示例
首先进入初诊界面,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从症状表中选择病人最典型的两种症状,单击诊断按钮,即可进行初诊。界面如图1所示。图1 初诊界面Figure 1
综上所述,本中医辅助诊断模块采用面向诊断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Delphi 7.0实现,人机界面友好,模块化强,为系统的进一步开发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推理机的设计上,采用了基于模糊节约覆盖集理论的推理方法,解决了在症状不完备情况下的诊断问题,并通过人机对话的补充诊断,与原先基于数据库的检索来进行诊断相比较[3],进一步提高了诊断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1] 温继文,李道亮,傅泽田。基于模糊数学的覆盖集模型在鱼病诊断中的应用[J].农业网络信息,2005(12):24.
义诊通知通用5篇 篇四
>> 法律诊所与法律赋能的有机结合: 法律赋能诊所 法律诊所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论诊所法律教育中的诊所教师 法律诊所教学研究 浅析“诊所式”法律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的公益价值拓展 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的反思 诊所法律教育与职业化法律教育 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独立学院法律诊所教育的问题与应对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教育的融合 论高校诊所法律援助的生存与发展 尊重的赋能 让法律赋权与行政赋权并行 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培养 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分与合 刍议诊所法律教育方法论 西方诊所式法律教育研究 高校法律诊所教学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014年3月1日。。但法律赋能诊所被引入中国则是最近数年的事情,且方兴未艾。中国最早探索、开展这一法律诊所模式的当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2007年前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其原来的“非诉法律诊所”基础上,引入法律赋能概念,设立了“社区法律赋能诊所”,组织学生进入乡村和城市社区,针对农村居民、妇女、老人、农民工、身心障碍者以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参与式方法(participatory methods)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实证研究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在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的支持与合作下,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黄冈师范学院亦先后设立法律赋能诊所,并且相继召开了“授人以渔:作为接近司法正义新途径的法律赋能”和“创造未来:社区法律赋能诊所建设”等专题研讨会,探索法律赋能诊所这一新型诊所形式在中国移植与发展的可能。
经过上述中外法律院校的实践,法律赋能诊所这一新型诊所形式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尤其是在中国语境下,这一诊所究竟是否具有发展空间,应该如何定位、如何建设、如何发展,相关的研究与总结还比较缺乏。接下来,本文将结合法律赋能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相关理论、笔者对这一领域相关实践的具体观察,以及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最新成果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 法律赋能与法律诊所的关系
笔者认为,法律赋能诊所这一形式之所以得以出现,并且成为富有生命力、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的诊所模式,除了上述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两种理念共同发展、“里应外合”的历史背景之外,其重要原因还包括法律诊所与法律赋能在目的上相互接近,在气质上彼此契合,在项目内容和特点上有颇多共通之处。
首先,作为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诊所的初衷是给予法学院学生实践机会,在实践中深入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执业能力、了解法律实际运行、培养法律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而“赋能”理念本身很早就在教育领域得到使用,意为改变学生在教育模式中的被动地位,增强学生的信心和能力,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法律诊所中师生关系更加民主和平等,教学中没有标准答案和绝对权威[4]。可以说,法律诊所也是对法学院学生的一种赋能,尤其是法律诊所中常常使用的小组讨论、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场景模拟等具有参与式特点的教学方法也都是赋能的常用方法。
其次,法律诊所设立的另一个目的是以法学院师生的力量为得不到或很难得到律师服务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10],促进“正义获致”(access to justice),保护弱势群体权利。尤其是在风起云涌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影响下,法律诊所不仅单纯地提供专业服务,还开始注重社会变革、法律变革的议题,以人权、环保、女性权利等特色诊所的形式参与更广泛地推动社会正义的事业中去[11]。而法律赋能提出的一个背景则是,人们注意到要使弱势群体摆脱贫困,必须改变他们在法律实践中的不利地位,使他们能够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改善他们的权利状况,使他们能够获得经济上可负担、质量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2]。因此,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都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促进司法正义、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实现普遍的社会正义的尝试。
具体到中国的语境,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相结合亦有其特定需求。第一,中国法治社会尚处于建设阶段,“无讼”、“息讼”、“耻讼”的传统观念仍影响着普通民众在纠纷解决时的路径选择,使得很多人在主张个人权利时不会选择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12]。第二,中国高校一般将法律诊所设置在校园之中,在必要宣传不足的情况下,部分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民众也会因信息缺乏而无法寻求到法律诊所的帮助,从而加重法律诊所案源不足的问题[13]。第三,法律服务具有极高的专业门槛,对于从业人员有严格的要求[13]。但是,由于学制的差异,高中毕业即进入法学院学习的中国学生在学习能力、社会阅历等方面相比进入法学院之前就已至少获得学士学位的美国学生要薄弱;中国的法律诊所教师也多在诊所授课之外兼上其他课程,而非像美国法律诊所教师那样专职授课,因而中国学生获得的教师支持和辅导不够充分。这些限制了中国法律诊所在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诉讼方面的有效性。上述原因都导致传统的立足高校、以诉讼为基础的法律诊所在中国的发展遭遇困境,而立足于社区、不囿于诉讼活动的法律赋能诊所就尤其值得在中国法律院校中推广。
综上,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的结合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是一种对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法律赋能项目均有裨益的创新。这种相互促进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法律赋能为法律诊所提供了新的思路与主题。自法律诊所为美国法学院创设以来,其主要活动一般为法律咨询、谈判、调解以及作为当事人的人出庭诉讼。法律诊所注意到弱势群体缺乏足够的法律资源,难以享受律师的法律服务,因此,通过法学院学生对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个案的法律援助。法律赋能的理论进一步关注到弱势群体法律知识、法律能力的缺乏,试图通过提升弱势群体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改变其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使其获得自己争取权利的力量。引入法律赋能的概念之后,法律诊所可不局限于个案援助,还可以提供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发展项目等形式的服务。
另一方面,法律诊所又为法律赋能提供了新的路径与资源。无论是联合国、世界银行还是其他的国际组织均有多种多样的法律赋能路径,比如发展商业权关于商业权的解释可以参见程骞《新兴的联合国法律赋能框架》,载《法制日报》2012年5月29日,第10版。、保护非正规经济中工人权利、开展社区法工即基于社区的、向社区成员提供法律服务,但未受正规法律教育、不具有正式法律执业资格的法律工作人员。项目等。而依赖于法学院学生的法律诊所既可以为这些项目尤其是社区法工项目提供支持,还可以成为社区法工项目的一部分或一种形式。法律诊所还能为法律赋能项目提供丰富的资源。比如,诊所教师的专业指导和监督,诊所学生提供的普法、培训、文书写作、翻译、项目设计与执行以及纠纷解决的法律服务,诊所提供的办公场地、器材以及在法律界的社会资源都对法律赋能项目至关重要[3]25。
三、 法律赋能诊所的特点
法律赋能诊所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诊所,具有一些与传统法律诊所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产生于法律赋能理念对传统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形式上,法律赋能诊所多以社区诊所、街道法律诊所等校外诊所的形式存在,但两者之间并是天然的对等关系,不能简单地将社区法律诊所、街道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诊所混同起来。事实上,构成法律赋能诊所最重要的因素是法律赋能理念的贯穿,也即法律赋能诊所是依照法律赋能理论而建立和运行的诊所:它在价值上重视当事人法律权能的提高;在功能上强调在为当事人维护权利的同时唤醒当事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能力;在服务理念上反对传统的“为当事人服务”(lawyering for)的救世主情结,而主张“和当事人一起工作”(lawyering with)的平等精神。这些因素才是使法律赋能诊所成为一种新型诊所而与传统的校内和校外诊所区分开来的根本所在。而至于形式,并不是区分法律赋能诊所和传统诊所的唯一标准。之所以法律赋能诊所常常以社区法律诊所、街道法律诊所的形式存在,是因为这两种诊所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法律赋能诊所根植社区、亲近民众和注重公民社会力量的需要。我们并不能因此就简单地认为所有的社区法律诊所和街道法律诊所都是法律赋能诊所。反过来,只要符合法律赋能的理念,校内法律诊所也同样可以成为法律赋能诊所的形式。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赋能诊所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诊所形式的特殊性,下文将重点介绍法律赋能诊所所呈现的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强调采用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实现正义的多种方式。传统的法律诊所以诉讼型诊所为主,而法律赋能诊所虽不排斥诉讼活动,却注意到诉讼程序成本高、耗时长等对弱势群体当事人不利的因素,注重采用谈判、调解、仲裁等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同时法律赋能诊所不局限于个案法律援助,还注重通过社区法律教育、社区组织、意识唤醒、政策倡导等多种方式解决弱势群体的法律问题,改善他们的权利状况。总之,法律赋能诊所坚信“条条大路通正义”,强调以多种不同的方法促进弱势群体的权利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第二,强调以社区为基础。法律赋能诊所的另一个特点在于以社区为基础。所谓社区,是指享有共同习俗、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或居住于共同地域的社会群体。法律赋能诊所扎根或关注的社区主要是弱势和边缘化的社区,包括农村居民、城市贫民、农民工、身心障碍者、妇女、老人、儿童、少数民族等。法律赋能诊所之所以强调以社区为基础是因为社区成员往往面临着共同的法律问题。根植社区,有助于发现和一揽子解决社区的普遍性法律问题。同时法律赋能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唯有长期扎根社区,才能实现对社区的动员和组织,培养社区成员对诊所成员的信任,使社区成员有足够的时间获取足够的知识、技能、信心,形成组织力量,为自己的利益发出声音、争取救济。此外,从诊所的教育需求上讲,“社区环境具有立体性,纵向的历史沉淀和现存的法治运作都比较完整,这种情境创设更为科学,而且社区诊所可以共享社区和大学的各种资源” [14]170。以社区为基础的法律赋能诊所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法律宣传与培训等多种服务,其内容可以涵盖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多种议题[13],在为社区提供最大化便利的同时,丰富诊所学生的实践机会。
第三,强调当事人的参与,注重对当事人的赋能。法律赋能诊所尤其强调让当事人参与到诊所活动与服务当中,使他们对自己案件的处理享有更大的自主性和影响力。诊所学生不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和”当事人一起寻找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诊所学生不仅要给当事人一个妥善的解决结果,还要向当事人解释解决方案选择的原因,使当事人能够对案件的办理过程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发表自己的观点。诊所学生在办理案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要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当事人相应的法律技能,使当事人在经历过案件办理之后,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增强,在以后的生活中愿意、敢于且有更强的能力和资源运用法律维护权利。比如他们在遭遇小的法律纠纷时能够自己查找法律、运用法律为自己的权利进行声辩;而遇到大的法律问题,也能够知道如何固定证据、寻找律师。一个直观的比喻是,当事人和法律诊所学生的关系就如遭受伤病的患者与提供第一时间救援的医护人员的关系。诊所学生也许不足以“救死”但可以“扶伤”,并且使当事人在日后遇到小伤小病时可以自我包扎、自我医治,遇到大病重伤时也有一些急救常识,不至于加重病情、耽误救治这一比喻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副教授在2013年3月19日于汕头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促进农村司法正义:规则、制度和文化变迁”研讨会上所做的发言“从赤脚医生到赤脚律师:从中国农村医疗服务看农村法律服务的未来”中提出的。。
四、 法律赋能诊所的主体内容(一) 价值目标
法律赋能诊所的价值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中心、一个基本点”。具体而言,“两个中心”是指以诊所学生和诊所当事人(社区)为中心。作为一种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赋能诊所要以培养法学院学生为目标,使学生通过在诊所的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增长法律技能、锻炼法律人的思维、树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15]。在议题、案件、活动和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围绕学生的教育需求,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比如,案件、活动(法律赋能项目)的选择应考虑其难易程度是否适当、时间周期是否适应教学、风险因素能否妥善控制、办理(执行)成本能否承担、经费是否充足、道德立场与议题是否有助于让学生解决道德困境、养成职业伦理等[16]。作为一种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形式,法律赋能诊所要以保护和促进弱势群体尤其是诊所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为目标,力求以最好的师生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并且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法律赋能。在议题、案件和活动的选择上要以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特点为导向,考虑案件、活动(法律赋能项目)能否解决弱势群体最亟须解决的法律困境、能否产生结构性的影响、是否由诊所学生即可妥善办理或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赋能诊所包括其他诊所经常面临的一个困境是,学生和当事人的利益有时会出现冲突。在法律赋能诊所组织的过程中究竟是以保障教学需求为首要目标还是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为首要目标?笔者的观点是,在案件和活动的选择时应以教学需求为主,但是当案件已经受理、活动已经开展后则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因为这本身也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法律赋能诊所常常以社区法律诊所的形式存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中国一般校外诊所常常面临的教师督导不够、社会活动意义多过法律教育意义等问题。笔者认为,解决教师辅导不足的问题可通过发展校外导师和联合导师的制度来加以解决。在校外法律赋能诊所中聘请当地社区的资深法律人,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民间法律服务组织的负责人作为校外导师,对诊所学生在驻扎社区期间的法律服务提供指导、进行监督,以补充校内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并且可以通过定期的导师联席会议,沟通、商议对诊所学生的教学计划及指导、评估等事宜。对于“社会活动意义多过法律教育意义”这一担忧,笔者认为,从法律诊所的历史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法律教育从来都不是法律诊所的唯一价值和功能。法律诊所的最初设立就是源自法学院师生对贫困人群难以获得法律服务这一社会问题的回应和担当。虽然法律诊所在兴盛和扩展时期主要是以一种实践法律教育的形式而为法学院所接受,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其“社会正义”的功能逐渐被重视。因此,即使说社会活动的意义超过了法律教育的意义,法律赋能诊所仍不失为一种值得接受和推广的模式。因为它不应仅被视为法科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一种模式,更应是法科学生回报社会、创造价值的一种平台。另外,正如前文所说,诊所学生和社区当事人构成了法律赋能诊所的“两个中心”,这两个中心是可以达到一种相互促进的平衡的。法律赋能诊所的实践性决定了其社会功能越大,对诊所学生的教育意义也越大。诊所学生为社区当事人提供的服务越多,在法律赋能活动中的参与程度越深,他们在技能和伦理上获得的教育也就越多。因此,我们不应仅考虑社会活动意义和法律教育意义之间的对立关系,而应更多地看到两者统一和平衡之处。
“一个基本点”是指以法律赋能为基本点。法律赋能诊所的组织开展应以法律赋能为基础,这包括:(1)议题选择、项目设计要引入权能的视角,注意分析当事人如何被去权,其无权的地位又如何影响他们个人和社区的权利状况;(2)案件的办理和项目的执行要增加当事人个人和社区的权能,提升他们的权能、权利和法律意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引导他们参加改变的过程,提高他们的自主性和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力[17];(3)促使政策和环境的改变,改变当事人社区在权力结构中的不利地位,使他们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拥有同等的接近司法正义的机会与资源。
(二) 主要活动
如前所述,法律赋能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法律赋能诊所可以开展的活动同样不一而足。因各地、各校的情况不同,随着对法律赋能诊所实践探索的深入,法律赋能诊所的活动形式难以尽述。根据笔者的经验,赋能法律诊所的主要活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个案法律援助。虽然法律赋能诊所不局限于个案法律援助,但个案法律援助仍将是法律赋能诊所一种重要的活动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赋能诊所的个案援助可能呈现这样几个特点:首先,强调选择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结构性法律援助”、“影响性公益诉讼”,以个案推动政策和制度的变革或者公众态度的转变,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社区整体的法律困境。其次,强调以谈判、调解等替代性冲突解决方式解决法律问题,不局限于诉讼这一种途径。最后,强调当事人的参与,通过案件办理对当事人传授法律知识和技能,对当事人进行后续的跟踪、回访,提供持续的支持。
(2)社区法律教育。法律赋能诊所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对目标社区开展法律教育。与传统的“普法”不同,社区法律教育扎根于社区,注重在特定地域和人群中持续、连贯、逐步递进地进行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它应采用参与式的培训方法,使社区成员更平等、主动地参与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学习,通过培养社区成员的自主性提高他们的信心和自我效能。
(3)社区法工培训。法律赋能诊所能够提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相对有限,应调动更多的力量,通过“帮助帮助他人的人”发挥更大的辐射作用来使更多的人获益。对特定社区而言,法律诊所往往并非唯一的支持力量。社区往往还有一些民间组织、准官方组织、官方组织的法律支持性力量,比如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妇联和残联的工作人员、草根NGO的工作人员等。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发挥着社区法工的作用。法律赋能诊所开展对这些法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有利于他们向社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解决纠纷时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最终使社区成员获益。
(4)社区法律调研。法律赋能诊所还可以通过对社区的法律问题、权利状况等开展实证研究,来为法律赋能策略提供指导。法律赋能诊所可以通过问卷、访谈、入户调查、小组座谈、案例研究等量性和质性研究方法开展调研活动。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赋能诊所的调研也应尽量采用参与式研究、行动研究,重视研究过程的协同合作、研究结果的即时运用,使社区成员也能得到一定的成长。
(5)法律政策倡导。法律赋能诊所在个案援助、社区调研的基础上,还可以利用这些实践和研究积累的素材与结论单独或和社区一起进行政策倡导,从法律制度和社区态度层面上改变社区的境遇。尤其是诊所支持社区组织或社区成员自主地参与政策倡导和民主程序,是对社区进行法律赋能的一种高级形式。
无论是在开展上述活动还是其他活动的过程中,法律赋能诊所都可以采用、贯彻下列几项原则,以增进法律赋能的效果。
其一,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具体的支持。法律赋能的重要特点是将赋能对象作为赋能过程的主体,赋能的议题、路径、方式等都应引入赋能对象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决定。这和身心障碍者权利领域所提倡的“没有我们的参与,就不要做出与我们相关的决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道理相同。法律赋能诊所开展的活动、提供的服务是要给当事人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做出自主的决定,增强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力和对支配自己生活的政策、制度的影响力。
其二,向当事人分享有效、简明的信息。法律赋能诊所向当事人提供的支持、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在本质上有相当部分都是信息。在现代社会,信息本身就构成了一大权力,拥有信息的过程也是赋能培力的过程。在开展诊所活动的过程中,将对当事人有用的法律信息(比如法律规定、权利清单、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等等),以及如何查找、搜集这些信息的信息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分享给当事人,使当事人知道他们有什么权利,如何行使和保障他们的权利,找谁来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权利,也是对他们进行法律赋能的重要方式。
其三,帮当事人组织持久、紧密的网络。无论是对社区成员,还是社区法工,建立同辈网络都是进行法律赋能的有效手段。因为这种境遇相同、经验类似的同辈群体通过集体意识的唤醒与资源的分享可以有效地降低他们的无权感[17]。其中社区法工培训中同辈教育的效果尤为明显。以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开展的法律赋能项目为例,其通过对湖北地区关注农民工权利的法律工作者进行持续培训、建立网络在线(如qq组群)、线下(如手机、工作坊)联系网络,成功帮助他们组成了一个同辈群体。在项目开展的数年间,参与项目的法律工作者定期会面、共同培训、持续沟通,相互支持,共同成长,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相关信息可参见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网站相关报道,http://。。
五、 法律赋能诊所的评估
对法律赋能诊所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诊所组织管理、教学质量和赋能效果的评估。评估对法律赋能诊所的意义不仅在于总结法律诊所内部组织的经验和教训、保障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还在于总结、展示法律赋能服务和项目的效果,为未来的法律赋能诊所活动设计、开发提供思路,争取资金。
对法律赋能诊所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而言,评估既针对学生也针对老师。学生方面可通过考察学生上课出勤率、诊所值班(服务)出勤率、提供服务(参与项目)数量等进行量性评估[16],通过考察学生法律赋能项目设计、法律赋能项目执行、法律赋能服务提供、法律赋能理论知识获取、法律赋能技能(如参与式方法)习得、团队合作能力养成[18]等质量和情况进行质性评估。对老师而言,可通过考察老师上课课时、辅导时间、指导案件、活动数量等进行量性评估,通过考察老师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材料、指导意见等情况进行质性评估。评估方法上,可以首先撰写诊所服务指导手册和评估手册,设立评估标准和方法守则,为诊所师生提供参考指引,以确立评估指标和流程;然后建立档案,追溯、监管诊所办理的案件和组织的活动的情况;每学期进行期末内部评估,包括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估等;最后还可每隔数年以问卷、访谈、对照组等方法对诊所的教学情况成果的评估进行反思和整理,如考察诊所学生是否在之后更加愿意参与公益法活动、诊所学生法律知识和技能是否得到提升等。
对法律赋能效果而言,法律赋能诊所可以通过考察当事人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技能、法律地位、态度、行为、资源等评估诊所对当事人个人和社区群体的影响[19];可通过考察与社区相关的政策变化、政策和法律制定、法律执行等评估诊所对制度和政府的影响。评估方法上,可以通过对诊所服务对象进行前测/后测问卷、控制组/实验组比照、诊所档案记录审议等方法进行量性评估;也可通过对诊所服务对象/师生进行访谈、小组座谈、活动观察、案例研究等方式进行质性评估[19]。
义诊通知通用5篇 篇五
一、第一季度义诊巡诊
活动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1月29日。
活动地点:
参加人员:由县人民医院2名医务人员、中藏医院1名医务人员、妇幼保健院1名工作人员和疾控中心1名工作人员2名专职驾驶员和2台车辆组织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医务人员参加。
开展内容:包括内、外、妇、儿、藏医科和b超、心电、检验、健康教育活动和卫生惠民政策宣传等科目。
二、第(二、三、四)季度义诊巡诊
2015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褒义巡诊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和中藏医院组织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医务人员参加。每组开展包括内、外、妇、儿、藏医科和b超、心电、检验等义诊科目,至少由1名专职驾驶员和1台救护车辆参加;乡镇卫生院义诊巡诊活动按照《县2014年义诊巡诊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每月继续深入开展。
(一)时间和地点
第二季度:2015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活动地点:
第三季度:2015年8月10至8月20日
活动地点:
第四季度: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活动地点:
(二)活动经费
1.每个组每季度车辆运作经费控制在5000.00元内,发放药品控制在20000.00元内,工作完成后其费用到卫生局统一报销。
2.人员生活费和补助由各单位暂行自行解决。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医疗诊治活动
1.随访慢性病、妇女病普查出的病人,为其提供健康知识指导,对需进一步住院治疗的,指导其住院治疗。
2.为辖区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随访体检,并指导合理用药和合理膳食。
3.运用西、中、藏医等多种手段对患常见病、多发病患者进行免费诊治,免费对症发放西药、中成药、藏药等。
4.运用b超、心电图、血糖仪等便携设备,为广大群众和寺庙僧侣进行健康体检活动。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对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补服叶酸、慢性病预防和治疗等健康知识进行讲解和宣传。
(三)开展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宣传
1.开展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等政策宣传。
2.开展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及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
3.开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宣传。
4.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
5.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宣传。
6.开展“1小时医疗服务圈”建设宣传。
7.当地卫生院派相关人员参与基本公卫知识宣传。
8.开展分级诊疗宣传活动。
9.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四、工作要求
义诊通知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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