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1级文库 > 申请书 > 正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2024-05-23 19:28:21 1级文库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面是1级文库爱岗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一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二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xx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xx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证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

20xx年1月3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三

申请人:xxxxx,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3月17日,住武汉市新洲区xxxxxxxx,联系电话186xxx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x之子。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xx,男,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xxxxx。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因涉嫌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xx年7月6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xxx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犯罪嫌疑人xxxxx一直身患多种肠胃疾病,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范文网 )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四

申请人:李某某,男,满族,住丹东市,身份证号码:,系犯罪嫌疑人李某父亲,联系电话: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羁押于丹东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18年4月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丹东市第一看守所。研究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家里情景,贴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具体理由如下:

一、嫌疑人李刚涉嫌的罪名是诈骗罪,系非暴力性经济犯罪,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二、申请人体弱多病,需要犯罪嫌疑人时刻照顾。

二十三年前,申请人与妻子分手。二十三年来,申请人一向与嫌疑人李某共同生活。多年来,申请人一向生病,仅xx年一年间,申请人因xx病陆续在xx县中心医院等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一向由李某护理。出院后至今,申请人仍然身体虚弱,尚需去医院复查、买药,离不开嫌疑人。

基于以上理由,申请人为李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作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办案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景,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8月13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五

申请人: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xx,系嫌疑人xxx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xx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xxx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xxx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xxxx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xxx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xxx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xxx聘请的律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及“两部两高”《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

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此致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六

申请人:

xxx,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系犯罪嫌疑人x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男,汉族,生于1994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x一案,于xx年x月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__________市看守所。

我受方__________的近亲属__________委托担任__________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虽然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就本案而言,__________符合《刑诉法》第65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年龄较大,心脏曾做过搭桥手术,身体状况一直不稳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到本案的实际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65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八

申请人:__,山东__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济南市____。执业证号:137____。联系电话:___。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__的辩护人现向贵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李__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人已经两次会见了__,根据对案情的了解,申请人认为对李__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理由如下:首先,李__所涉案件性质非社会治安类案件,而且李__涉案行为性质不属恶劣,涉案情节比较轻微,体现在

1、李__没有向人索贿的恶劣情节;

2、部分钱物虽是李__收取,但她只是碍于情面、迫于无奈才暂时收下,准备择日退还;其次,李__认罪态度较好,比较积极的配合了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最后,李__的丈夫李书章也已经被羁押,对李__取保候审并不会有妨碍侦查的情形发生。第二、犯罪嫌疑人李__身体状况欠佳。李__患有多发胆囊结石、胃炎、脂肪肝、冠心病、高血压、高血糖等重大疾病。而且其身体上有众多过敏源,并患有皮肤病(过敏性皮炎、湿疹),尤其是在7-8月份,雨季的到来致使空气潮湿易导致皮肤病的复发。犯罪嫌疑人现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居住环境阴暗潮湿,再加上近期多降水,不仅不利于病情恢复,反而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出现生命危险。

第三、对李__取保候审有利于侦查的顺利进行,节约司法资源。李__今年55岁,年龄较大,且从今年2月25日以来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特定的环境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

她原本就不好的身体雪上加霜,健康状况堪忧。根据会见时李__的陈述,她视力下降严重,四肢无力,头疼失眠,精神恍惚。这种身体状态也不利于检察机关对她的讯问。相反,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对李__取保候审,让李__换一个新环境,恢复相对较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反而有利于她回忆起一些模糊的涉案事实,从而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而能够协助检察机关尽早结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贵院的司法资源。

第四、对李__取保候审更能体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彰显人道主义精神。犯罪嫌疑人李__家中年迈90岁的母亲一直由其照料,其丈夫万__亦于20__年5月4日被逮捕。老人年事已高,在经过李__夫妇双双被捕的打击后,变得更加脆弱。现在老人无人照顾,生活难以为继,精神状况让人担心。另外,李__家中也有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较好,自李__夫妇被捕后心灵遭受较大的创伤,人也变得沉默寡言。老人和孩子是无辜的,恳请贵院从关爱老年人、关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扬和彰显贵院人性化办案的精神,对李__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能对李__取保候审,将会塑造贵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彰显贵院和整个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精神,体现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整个社会也将起到良好的宣传和示范教育作用。

综上所述,李__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李__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有利于案件的侦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

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对李__取保候审!

此致

__市__区检察院

申请人:__

山东__律师事务所

20__年_月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九

申请人张烨,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鹤城区迎丰中路202号,系犯罪嫌疑人张宏之子。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宏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一、张宏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

20xx年,会同恒源变压器有限公司决定由股东全额集资建房,张宏负责集资建房的财务工作,在办理税费过程中,因有些开支无票据,其用其他票据平账,共4.8万元。这个事实是没有争议的。现在存在争议的有二点:一是行为性质,即张宏负责财务工作是受集资户的委托行为或是恒源公司的职务行为;二是财产性质,即集资款属集资户的个人合伙财产或是恒源公司的财产。

申请人认为,单就财产性质就可以认定为合伙财产,理由为:如果认定集资款是恒源公司财产,那27户集资户分集资房行为就是私分公司财产行为,均应构成犯罪。显然,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刑法》第九十二条没有把所谓的公司集资建房的集资款划归公司财产范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张宏也不构成犯罪。故对张宏取保候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张宏所涉罪名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张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张宏有严重的疾病,对他取保候审,体现会同县公安局的人文关怀。

张宏长期以来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长期关押,加上情绪郁闷,会加重病情,不利于张宏的身体健康,对张宏取保,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精神,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

综上,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张宏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其随传随到,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篇十

出生日期xxx,

现住xxx,

身份证件名称xxx,

号码xxx,

单位及职业xxx,

联系方式xxx,

与犯罪嫌疑人xxx是xxx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等场所;

(二)不得与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等活动;

(四)将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xxxx公安局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推荐10篇)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t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