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2024-03-20 19:38:00 1级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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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一
单身阶段(22~30岁)
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基本上刚踏入社会,经济收入不稳定,处于资金积累阶段,但生活压力较大,多数需要支付房租等费用。在这个时期不应对保费投入过多,应该考虑购买一些意外险、健康险,可适当购买寿险。不建议购买养老保险和投资理财类型的保险。
意外事故的发生令人防不胜防,所以意外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备的险种。处于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更应重视意外险的功效。年轻的白领上下班经常乘坐交通工具,外出活动较为频繁,存在很多引发意外的风险因素。意外险有很多种类,公共交通意外保险、旅游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应根据个人的需求选择不同种类。意外发生时,有保险作为底牌,很大程度地减轻了财务负担。
健康险对于每个人来说也是重中之重。健康险可细分为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补偿保险、住院定额给付保险等。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重大疾病的发生都是灾难性的。疾病击垮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甚至会破坏一个家庭。虽然这个年龄段的人年轻力壮,但环境污染、食品问题等容易导致疾病的隐患不容忽视,且年轻人工作压力过大,患病几率增加。通过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仅可以为自己的健康提供一份保障,在罹患重大疾病时对家庭经济也有一定补偿。
二人世界(28~35岁)
进入这个阶段,工作趋于稳定,收入逐渐增加,但由于新婚夫妇刚组建家庭,没有形成财务规划意识,可能出现过度消费现象,很容易成为“月光族”。这个阶段保险在起到保障作用之外还发挥了强制储蓄的功能,通过每个月固定交纳保费,可以帮助夫妻二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成长期的家庭财务状况处于紧张阶段,夫妻二人的经济收入虽逐渐上升,但在房贷、车贷的重担下,对风险的防范容易被忽略。多数家庭热衷于追求高回报率的投资产品,如股票、期货等,进一步加大了财务风险。其实,在任何阶段想要实现财富的增长,都要有保障作为基础。因为一旦意外或风险发生,很容易对家庭财务造成冲击。对于处在财富积累阶段的家庭,尤其应规避这种冲击。
因此,成长期的家庭很有必要补充定期寿险来达到适当的财务保障。这不但能够保障自身需求,同时也让家人不会因为自己所遭遇的风险而影响未来的生活。考虑到寿险保障时应结合家庭的房贷期限以及未来子女长大成人的年限,保障期限为20年左右的定期寿险较为合理,这样可以保证当定期寿险保障期限届满时,房贷已经还款结束,子女也长大成人,无须再承担过大的家庭责任和经济负担。
三口之家(30~50岁)
这个阶段的家庭,财务状况已经基本稳定,形成了一定的理财模式。但这种家庭很容易形成错误的保险规划概念,即过于重视为孩子购买保险,而忽视了家庭经济支柱的保险保障。此阶段的人群,应根据家庭责任以及现有理财方式和风险状况适当提高夫妻二人的意外、健康和定期寿险保障。因为只有在保障了自身的健康之后,才能保证其他家庭成员的稳定生活。同时应开始养老保险的规划,特别是涵盖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分红型养老险的特点是可以强制储蓄,抵御通胀,合理避税,同时增加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额度。
对于那些孩子逐渐长大的三口之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开始考虑为孩子规划教育金、婚金保险,作为对未来子女教育费用、婚嫁开支的补充。
成熟家庭(51岁以上)
此阶段的家庭,虽不再面临工作压力和沉重的房贷、车贷压力,但摆在面前的是子女的婚嫁开支和未来自身的医疗和养老费用。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收入逐渐下滑,仅依靠社保显然不能应对未来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养老开支,所以还需适当购买商业保险来保证老年的平稳生活。
对于中老年人来说,不建议购买长期健康医疗保险,因为这个年龄段需要交纳的保费较高,但并不能获得更高的保障,只是造成家庭经济的消耗。建议该年龄段的人群考虑购买短期交费,低保额的分红年金保险,这样在规划理财的同时又可以获得每年的养老补充,还可附加住院医疗或住院补贴类的保险。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二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松。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三
通过了解,理财师得知王女士年均收入可达60万,赵先生每月收入4000元,由于经常出外讲课,每年会有6-8万的额外收入。双方的父母均已退休,且单位有较好的退休福利,家底殷实,均不需要王女士夫妇有过多的照顾。他们一家现居住在2001年初购买的面积约100平米的新房子里,新房价款一次付清共100万。另外将大学附近的一处价值60万的房产用于出租,月租金2000元。现有定期存款30万元人民币,活期存款18万元人民币,股票投资20万元,开放式基金10万元。赵先生在学校工作,福利较好,自身没有投保任何保险。王女士有一份两全险,女儿婷婷有一份两全分红险。目前一家人每月平均支出在15000元左右。
像王女士这样的家庭,属于高收入、高结余、财务状况很好的家庭。然而由于王女士的事业性质,美满家庭的背后还是存在一些经济隐患的。从以上的数据和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家庭财务中存在的问题在于:王女士的事业性质可能带来的无限责任风险;家庭成员和财产的风险管理保障不充分等;另外流动性比率过高,财产运用不尽合理。这些问题会威胁王女士家庭未来的财务安全,从而影响他们的幸福生活。
以信托之名隔离财产风险
王女士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一旦事务所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按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即王女士需要以家庭财产(没有作个人财产的严格界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专家建议: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性质不能改变的情况下,王女士可以用信托的方式进行财产隔离。用这部分信托财产来保证事务所破产后两年内王女士家庭的正常生活,并留有一笔“东山再起”的创业资金。王女士家庭两年的支出现为360000元,同时留100000元作为再次创业的启动资金,考虑到赵先生的收入和出租房产的收入不受影响,及一旦王女士的律师事务所破产,家庭的奢侈性支出可暂时停止,所以这笔信托资金的额度设计为400000元比较合适。资金来源于定期存款30万元,再从活期存款中取10万元。
加强风险管理堵塞保障漏洞
王女士及其家人虽然购买了部分保险,但是其风险保障还是不够全面的。王女士现在正处于事业的上升阶段,而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因此,王女士的人身保险是重中之重。目前她已投保一份生存死亡两全保险,还需要一份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建议两全险的保额可以做到60万左右,以便与其在家庭中创造的收益相适应。另外,作为一名律师,王女士的工作压力较大,身体抵抗力、免疫能力等均有所下降。而此时又是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会使整个家庭的经济陷入流动性危机。因此,重大疾病险对于保障目前舒适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王女士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保额确定为30万元。在投保意外险上,建议王女士购买能够提供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等理赔的综合意外险。
王女士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要注意职业风险的转移,以律所为投保人投保律师执业责任险。不但要转移自身的律师责任风险,更要转移整个律师事务所的责任风险。
由于赵先生单位的福利保障较全面,因此,只建议赵先生投保一份两全险和一份意外险。女儿婷婷正是处于好奇心最重的年龄阶段,对危险没有明确的意识,而其身体抵抗力相对较弱,经常会因为医疗产生一些支出,建议保险上以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为主。
在家庭财产险上,王女士现居住的房贵重用品较多,可多投保几份财产险;另一份出租房产,有一些必备的家具,投保一份普通的财产险即可。
综上,王女士一家的风险管理规划,每年支出约为30000元左右。相比未规划前家庭多支出22500元左右,今年的保费由现有的活期存款支付。
以上两个规划,风险管理规划、财产隔离规划的完成可以以王女士为委托人设立信托,受托人为某信托公司,信托资金注入74万,并于2006年底完成信托资金注入。之后由受托人管理资金并完成王女士家庭财产隔离、风险管理方面的规划。
适当调整存款形式
王女士家的存款金额偏高。现金存款一般为应对家庭出现意外的不时之需做准备,3-6个月的家庭开支即可,目前一家人的月开支大约为15000元,现金规划金额为45000元。王女士的活期存款中,可有15000元以现金或准现金(如借记卡)的形式存在,另外考虑用活期存款购买30000元的货币市场基金。
我们每个人的家庭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家庭经营的事业的商业风险、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能力的风险、家庭重组的风险、家庭成员去世的风险等等,而且王女士的家庭拥有比较殷实的财产,为避免因意外情况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或对簿公堂的事情发生,须尽早开始做财产传承规划。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四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官方数据,十年间我国总人口增加了7390万人,共有家庭户4.01亿户,相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家庭规模逐步减小。原本这样的情形会增加家庭财产保险的销售额,但是事实上,家财险却在所有财产保险中占比逐年下降,这与我国人口数量和家庭户数的增加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本文就此问题,探讨保险公司应该如何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并让其发挥在家庭财产风险中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
家庭财产风险 财产保险 参保意识 对策研究
一、家财险的现状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官方数据,我国普查登记的人口达13.39亿人,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间我国总人口增加了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共有家庭户4.01亿户,比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48亿户增加了0.53亿户,增长15.23%,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3.44人减少0.34人,家庭规模逐步缩小。然而,作为能够较好地转移家庭财产风险的家庭财产保险却停滞不前,甚至在所有财产保险中的占比在逐年下降,与我国人口数量和家庭户数的增加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家庭财产保险是我国保险业中发展较早的一项险种,它曾经为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人口和家庭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本应加速发展的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作为保险行业应该及早着手研究制定“如何发挥家庭财产保险在家庭财产风险中的保障作用”。
二、如何推广家财险的对策研究:
1.进一步加强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全民的财产保险意识。家庭财产保险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老险种,它曾经的发展为全民的财产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作用,也为保险事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识和参保意识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正是由于家庭财产保险在发展初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险行业就忽视了对家庭财产保险方面的宣传工作,致使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知道家庭财产保险的人很多,但是知道家庭财产保险的意义、实施的范围及参保后的理赔渠道的人就比较少了。在今后的保险宣传工作中,保险行业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一是保险行业中的各个保险机构联合起来,给予保险宣传工作一定的资金支持,以保险行业协会为龙头,保障和推动家庭财产保险宣传工作和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出资主办以保险为主题的宣传栏目,进一步扩大家庭财产保险宣传的社会效应;三是进一步做好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律法规、保险优质服务及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上述宣传途径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家庭财产保险在家庭财产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人们在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参保意识。
2.充分考虑参保人员的核心需求和根本利益,合理配置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家庭财产保险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从保险数量和类型上看,我国围绕家庭财产保险的产品已经发展的比较丰富了,可以说达到了名目繁多、种类齐全、类型丰富。但是所有这些家庭财产保险产品都是考虑保险行业的利益较多,忽视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真正了解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核心需要,没有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地结合起来。广大参保人员在参保过程中比较容易,在家庭财产受到损失需要赔付时却遇到了层层关卡,赔付过程比较漫长,且手续较为复杂,致使人们普遍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没有实用性,也就渐渐地对家庭财产保险失去了参保积极性。
3.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随着我国保险行业不断发展,对保险从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再加上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许多国外优秀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一定程度上吸引了部分保险优秀人才。而我国目前的保险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人员或临时从社会上招聘后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上岗的专职人员,他们对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较少,所以不能以专业的眼光看待保险工作,就连保险的推销方式也基本靠人情和关系网,更加谈不上专业手段。因此,为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险机构除了每年从大专院校招收一批保险专业人员外,还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吸引国外保险机构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国的保险队伍中去,对现有保险从业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自身培训、送出去培训和相互交流培训来尽快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快保险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是各行各业的立业之本,保险产品是以保险机构的信用向参保客户所作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承诺。因此,保险机构是否诚实守信在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只有在自己核心需求得到较大限度的满足和对保险机构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才会积极参保。只有加快诚信体系的建设,逐步消除保险行业在广大参保人员中的负面影响,人们才有可能把家庭财产的风险责任交给保险机构,家庭财产保险才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有13.39亿人口、4.01亿个家庭,只要保险机构不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积极开拓符合人们核心需要的家庭财产保险新产品,强大的家庭基数将会支撑家庭财产保险的健康发展,家庭财产保险也将会迎来第二个春天。
参考文献: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五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5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2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5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 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人 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元; (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提供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 第一条 本特别约定条款是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买基本保险的基础上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如果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则基本保险条款 和特别约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成本保险的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只能和基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 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确定 第二条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 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的确定 第四条 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 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1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1195元人民币。 第六条 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195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第七条 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下的,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一对应的手续费); (二)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含半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3%一对应的手续费); (三)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一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6%一对应的手续费); (四)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含两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73%一对应的手续费); (五)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含三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o x保险天数X .83%一对应的手续费); (六)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给付金= 退保份数X(1+1o x保险天数X .9%一对应的手续费)。 给付金的领取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给付金只给付给投保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第十条 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须携带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领取给付金的,人代为领取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如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丢失,投保人应及时到保险人经营场所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前,如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下该财产的保险。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保险费:人民币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承 保 记 录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六
因下水道被堵而家中水漫金山了,怎么办?
家电短路、煤气泄漏引发火灾,怎么办?
外出旅游,家中无人,被盗贼光顾怎么办?
房屋出租,租户消失,租金无人支付怎么办?
电闪雷鸣,电器中招, 怎么办?
地震发生,房屋倒塌,怎么办?
这些意外一旦发生, 除了给我们带来麻烦之外, 还使我们遭受经济的损失,那么怎么才能弥补呢?看看下文是否可以给你一些启示。
留学归国的陈女士新房装修完毕后,按照国外生活多年的习惯,在今年交了不到200 元保费,为新家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3个月后,正在外地开会的陈女士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原来家中无人,楼下的邻居发现墙面被水阴湿报物业管理才发现陈女士家的水管爆裂,晚上陈女士急忙赶到家,看到新家电新家具很多都泡在了水里,而且楼下的邻居也拿着损失清单要陈女士进行赔偿。心疼不已的陈女士这时想起了自己购买的家庭财产保险。后来,经过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不但陈女士自身20000 余元损失得到赔偿,对楼下邻居造成的3000 余元的损失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可能我们未曾注意,日夜陪伴我们的温馨小家其实也面临着很多风险
由于家庭电器设备越来越多,家庭中用电的总功率大幅度上升,更不用提不当使用家电,或是超期“服役”等原因,会直接促使家电短路起火、电表烧毁引发火灾;而管道漏水或水管爆裂,特别是在每年供暖试水期更是事故高发期,可能造成家里水漫金山,最让人生气的,莫过于节假日外出旅游,家中无人,被盗贼光顾,家财因而洗劫一空; 最无奈的是,自然灾害,比如多发生于夏季的电闪雷鸣,很容易将电气设备绝缘击穿,而每年夏秋两季台风常侵袭我国,建筑物造成破坏,台风携带而来的雨在短时期内倾泻到内陆地区,造成大面积洪涝灾害,威胁到我们的财产安全。
家财险保卫你的家
家庭财产面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不是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规避的,那么你是不是也在考虑如何避免掉这些风险呢?通过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会让我们的家庭变得更安全。
那么我们哪些财产可以通过投保取得保障呢? 先来看看一份比较全面保障的家财险吧,
从这份类似套餐的家财险中,列明了不同保障项目的不同保险金额,也就是如果发生损害时,保险公司能够给予的最高赔偿限额,而在这份家财险中,到底投保人的家庭财产可以享受什么保障呢?
在这份家财险中,综合险的保障责任主要是针对房产本身和室内固定基本附属设备,如私人车库、天台、固定装置的水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和厨房配套设施,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付。这是家财险中最基本的保险责任。而如天花板、吊灯、地毯等装潢和家电、家具、金银首饰、字画收藏等室内财产,以及担负的居家责任(即由于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伤害,需承担的责任),由于发生损害,都在附加保险责任范围内。
你可能也注意到,有关房产自身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为10万,占到总的家财赔偿限额的50%,而其他的保障责任也不过是15%,其实不仅是一份家财险的比例是这样,别的家财险各项保障比例也差不多的,看看“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结构”,你就清楚这是为什么了。
选择合适自己的才是您最需要的
目前,在现在市场上,有诸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各类的家财险,侧重的功能也更有不同,但主要是有以下三类:保障型、投资型、组合型。在如下具体区别一下,看看您该选择怎样类型的家财险,才是最好的呢?
保障型
保障型产品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这类产品的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缴纳的保险费不退还。
为方便客户投保,保障型家财险一般都会按照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同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现金损失保险等,几乎涵盖了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人保财险的“金锁”家财险、太平洋保险的安居综合保险等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家财险。
投保家财险提示
如何确定保险金额?根据可保财产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超额保险并不可取,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
投保时需要注意的该财产一定要和我们具有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包括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占有权则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去哪里购买家庭财产保险?
可以去财产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购买或网络购买,也可以通过银行购买,
投保家财险后,一旦出险,怎么办?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原因、损失程度等信息,并要求保险公司尽可能上门查勘定损。
平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者小票,作为索赔依据。
保险公司一般按照受损物品购置价格扣除折旧率,按照损失率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市场重置价格为依据。
组合型
组合型的家财险,既能保财产又保人身的组合家财险,针对投保人的房屋和家庭财产提供保障,还增加了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佣责任等,甚至商用财产、搬迁费用等新的保障项目也都列入了保险范围。组合型产品具有保障全面、灵活度高的特点。比起保障型家财险,保障范围明显增加,价格也适中。因此,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特别是雇用了家政服务人员、养了宠物的家庭,可以参考平安保险“吉祥三保”、人保财险“人财两旺”等个性化的组合型家庭财产保险。
投资型
投资型家财险兼顾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会在期末按约定利率返还本息。因此投资型的家财险除了基本保障外,还会有满期给付金。例如人保财险“金牛”第三代家财险产品的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0.03 个百分点;即三年期产品的年回报率为3.42%,每份保险投资金5000 元,到期给付5513 元/份。在保险期间内收益率随银行利率同幅调整、收益免税等优势,非常适合追求一定投资收益的家庭投保。大地产险“安心居家”理财型家庭财产保险”、华安保险的“金龙收益”联动型家财险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总之,每个家庭的财产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家庭也都自己的财务计划,因此需要根据家庭自身财产的特点、投资偏好,结
合房屋周围的环境和保险支出,用最合理的投入获得家庭财产最大的安全保障。
除了上述提到的家中财产,一般来讲各种不同的家财险都可以得到保障,但是家中财产还有不能为其投保的,主要是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如电脑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技术资料、账册、图表等,以及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围的,如:烟酒、化妆品等日用消耗品;手机、手表等能随身携带的物品;临时性建筑、违章建筑等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等等,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一项以承保个人家庭财产为标的的险种,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体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建筑物和固定物体倒塌等造成的家庭财产等损失,可以得到经济弥补,而家中财产遭盗抢,家用电器出现用电安全被损问题,现金、金银首饰丢失,管道破裂及水浸损失等等虽然未列明在基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可以在基本险等基础上加上投保,这些都属于附加保险责任。
随着家财险的发展,为了适应家庭所要保障财产的需求,又出现了新的保障内容,比如宠物责任险、租金损失保险和家政人员责任险。
但是家政人员会发生些什么状况?
家政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时,实施欺骗、盗窃、抢劫、恶意破坏行为,导致雇主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或者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了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此时作为雇主的我们也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针对这两类风险,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家政服务人员忠诚保证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专门化解此类风险。
他山之石,何以为鉴
据《中国非寿险市场发展研究报告》,2006 年全国非寿险市场保费收入为1580.4 亿元,比2005 年增幅达到了23.4 %,但是家财险却没有明显的增幅,这主要是由于一般人对家财险不了解,市场的需求也就不明显了。
但是在香港,家财险投保率非常高,基本上80 %以上的家庭都会投保家财险。香港的家财险,不但为存放在居所内的财物提供保障,而且投保人及家人所携带的私人财物,因意外遗失或损毁也能获得赔偿。还有些特殊附加险,如家庭雇佣保险、搬家损失保险、租金损失保险等,都可以让客户随意选择投保。
而且国外的家财险中,对地震、飓风和洪水等自然灾害,政府为保险公司赔付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比如,在日本,保险公司和政府联手抵抗地震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日本地震保险方面的法律,确定发生一次地震时的政府和民间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总支付限额目前为18000 亿日元,其中660 亿日元由民间负担,超过660 亿日元的3360 亿日元由政府和民间各负担50 %,超过3360 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负担95 %,民间负担5%。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篇七
【关键词】乌鲁木齐;中等收入居民;个人理财
一、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的界定
中等收入群体是指一定时期收入及生活水平稳定保持在中等或相对平均水平的居民群体。中等收入者与贫困人口一样,都是相对的概念,正因如此,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地区,划分中等收入者的量的标准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地发展变化。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区的收入差距较大,各地高、中、低收入的划分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根据乌鲁木齐市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界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范围。2010年乌鲁木齐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01.73元,消费性支出平均
10238.85元,与北京2003年的居民人均个人可支配收入13882元,消费性支出11123.8元相比,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与2003年北京的收入和消费水平相当,不妨以当时北京的中等收入上下限4万元~8万元这一收入区间作为现在乌鲁木齐市居民中等收入的范围。
二、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理财存在的问题
为了深入掌握乌鲁木齐中等收入居民理财的第一手资料,我展开了问卷调查,共调查了5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380份。通过调查,根据对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个人理财行为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很多有待改善的地方。
1.理财结构与家庭和家庭负担的结构不匹配。在调样本中,有42.2%的家庭有抚养子女的负担,有13.4%的家庭需要承担抚养一个子女并赡养一位无退休收入老人的责任,有22.2%的家庭需要承担抚养一个子女并赡养两位无退休收入老人的责任,只有剩余的22.2%的人表示无任何负担。现在我国的教育政策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高等教育是自费的,除特殊专业以外,高等教育(包括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大学本科教育、研究生、博士教育)的自费额度还是比较高,在家庭支出中的比重中占有不小的份额;而我国的医疗保障现状是基本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及城镇居民最低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上述几种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低,保障力度小,都是只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即便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额度稍微高一些,但是我国截至2009年底,参保人数只有约2.2亿,而后两类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1.8亿和8.33亿。所以,就现在的家庭支出而言,主要是用于教育,有无退休收入老人的家庭还要承担养老费用,单这两项,压力就很大,可以说有77.8%的家庭有负担,其中
35.6%的家庭有较重的家庭负担,如果家庭中的老人患有大病或疑难慢性病症,那家庭中还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负担更重。而在这
77.8%有负担的家庭中,还有32%的家庭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有8.8%的家庭是夫妻双方都为独生子女的,已经建立家庭甚至抚育子女的独生子女是典型的夹心层,面临的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局面,有这样的家庭结构和家庭负担结构的人群,应该为子女的教育储备教育基金,为父母的养老储备养老基金和适合的医疗、养老保险,同时要考虑为自己配置一份寿险,如果自身发生风险,保证寿险的赔偿额度能够维持一定时期家庭的正常运转,在实现这些的基础之上,如果还有富余的资金,再考虑其他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配置,以实现家庭结构与理财结构相匹配。
2.中等收入居民中有为数不少的“月光族”无财可理。在被调查人群中,有为数不少的人是“月光族”,占调查样本的10%,即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每期完全无结余或储蓄,有的甚至是负储蓄。月光族主要集中于单身群体,他们基本没有任何理财行为,被问及不理财的原因时,有12%的人表示收入太低,事实上作为样本的被调查群体的收入全部都符合本文对中等收入的界限要求,年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在4万元~8万元之间,可能处于这个区间下限的群体收入不算很宽裕,但是通过开源节流,还是可以每期结余、积少成多、实现有个人储蓄和有财可理的生活状态的。理财绝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有钱人需要理财,没钱的人更需要做好财务规划,甚至零资产的人也需要理财。
3.个人理财收益率差强人意。在调查中,我发现,在开展个人理财活动的人中,实现或超过理财预期收益的只有13.8%,有收益但是没有实现预期收益的有34.5%,没有正收益的比例高达51.7%,说明,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缺乏专业理财经验的人们个人理财收益差强人意。投资基金本来应该风险较小,但由于过度热炒,偏重收益性而忽视分散风险的功能,使它失去了安全投资的意义。
4.储蓄仍然是首选的理财手段。从我对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的样本调查可以看出,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品种相对单一。储蓄还是人们管理自己财产的第一选择,在调查样本中平均40%的资产投向了储蓄,而且储蓄在个人心目中也不是一种“理财手段”,而是“预防手段”。应该说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储蓄理财才是最安全、最稳妥的,但是鉴于目前利率(储蓄的投资报酬率)处于很低的水平,把钱存在银行从短期看似乎是最安全的,长期而言却未必如此,因为利息收入赶不上货币贬值的速度,不适于作长期投资工具。
5.理财意识不强,影响短期资产配置。调查显示,中等收入居民的理财意识并不强,有35%的人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理财意识,也没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了解学习,有42.5%的人认为自己理财态度一般,有理财的想法,有简单的涉及,只有22.5%的人表明自己有强烈的理财意识,积极主动了解新产品,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6.个人理财的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或对风险控制不够。
由于乌鲁木齐市个人理财的历史较短,对投资风险性往往认识不够,从选择个人理财产品的方式中就能够看出来:25.64%的人选择了随大流,有27.6%的人选择了随机决定,有23.08%的人选择了专业人士推荐,有23.68%人选择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回答影响选择理财的最重要因素时,有15%选择了理财产品的收益高,我们发现很多投资者并不重视资产安全性的操作与维护。
三、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个人理财建议
为了避免理财缺乏可持续的方法,理财过于盲目的问题,我们提出,要选择合适的个人理财策略和制定完善的个人理财规划,并对如何选择合适的个人理财策略和制定完善的个人理财规划进行详细说明,期望有助于个人理财行为的规范;针对低储蓄率的中等收入居民受消费习惯的影响而无财可理的问题,我们提出要正视作为理财手段的储蓄的功能,并进一步说明了建立储蓄观念和习惯的方法;针对储蓄率过高的中等收入居民,我们要强调储蓄固然收益稳定,但一样存在风险,由于利息收入远远赶不上货币贬值的速度,所以不适于作长期投资工具,在储蓄已经达到一定比重的情况下,应该增加风险资产的配置;针对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个人理财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我们都一一提出对策,期望能够给有理财想法的人们提供一些思路。
1.选择合适的个人理财策略。个人资产分配策略由个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的决定,根据投资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可以将他们分为保守型、轻度保守型、均衡型、轻度进取型、进取型五类。这些类型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按照前后的顺序依次递增。一个保守型的投资者,可能会把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投资风险较小的投资产品中去,例如固定收益的投资工具;而一个进取型的投资者则会把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股票、房地产等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中去;结合生命周期和生涯规划的投资策略,注重个人理财行为与家庭结构和负担结构相一致。从依赖期到成熟期再到衰老退休期的生命周期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莫迪利安尼等提出从人一生的收入水平来看,储蓄额是呈现出从低谷到顶峰再到低谷的周期性波动状态的。根据这个理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收入和支出并不总能保持平衡,而实际上多数情况下是不平衡的。所以,应该在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生涯规划来制定理财目标和理财计划。比如:一个出生农家的大学毕业生,刚在城市找到比较稳定的工作,那么这个人面临的是立足城市、买房、结婚、为没有退休收入的双亲提供生活金和储备养老金等问题,那他主要的生涯规划事件也是如此;而另一个人,出生城市,父母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同时又都有较高的稳定收入,这个人打算在大学毕业后出国深造,环球旅行,享受高品质的生活等,这二者的生命经历有巨大的差别,他们的生涯规划也就完全不同。
2.制定完善而又科学合理的个人理财规划,建立可持续的理财方法。通过上面对于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人群的调查,我发现很少有人为自己的理财行为开展专门的理财规划,可能有的人有自己的理财目标但是却很少有人为实现这个目标制定一个可行的理财计划或尽可能选择可行的方案,可见人们对于个人理财计划的不重视。个人理财规划是一个评估个人各方面财务需求的综合过程,正如我们在前文中总结的定义一样,它是在明确个人的理财目标,分析个人的生活、财务现状及风险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的一种综合运用各种理财知识的过程。它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针对个人的综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组合创新,是一种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计划制定。
3.从一般储蓄或单一的投资转向组合投资。乌鲁木齐市中等收入居民每年都有数万元的现金流,富裕了的人们不应满足于存钱拿利息这一单一的生财手段,而应开始探讨各种新的、更富魅力的投资渠道。存款、贷款、股票、债券、投资信托、租赁、保险等各种金融投资理财工具,无不使个人投资者眼花缭乱。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赚取最大利益,成了个人经济生活中新的时尚。目前乌鲁木齐市理财市场上可供居民选择的理财产品种类还是比较多的,中等收入居民可以深入了解并进行组合投资。个人投资产品品种丰富,形式多样。广大中等收入投资者需要认真分析自己的财产情况、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能力,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品种,构造有效的投资组合,做到投资理财的保值、增值。
4.增强风险意识做好投资的风险应急计划。由于个人理财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增强我们的风险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对于风险的控制应该贯穿个人的整个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从投资前的产品比较到投资中的风险监测,再到投资后的风险评价,缺一不可。
参 考 文 献
[1]洪流。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兴起及发展对策[J].财会研究。2008(22)
[2]王广宇,马占新,李祎宁。个人理财中投资组合问题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0(10)
[3]朱清香,辛晓。个人理财投资组合策略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2011(5)
[4]刘咏梅。浅谈对个人理财的认识[J].企业导报。2011(14)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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