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最新3篇)
2024-11-25 19:26:58 1级文库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最新3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四、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六、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组织部人员职能
部长职能: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
秘书: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
部员: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
第四章组织部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三、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质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四、组织部成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五、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内部警告,无故两次,采取书面检讨,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
六、考勤的情况采取记分制:
1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满分3分
2迟到,早退者记1分
3无故不参加者记0分
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给1~2分
七、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出总体评价
评价等级分为:一般,良好,优秀
八、在工作中,部门所有部员必须做到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礼貌待人,要清楚,大家代表的可是团委的形象
九、认真完成正(副)部长交代的任务,并积极向正(副)部长提出意见建议。
十、该制度将直接作用于评定年终优团优干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把组织部建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影响力的部门,更好的配合院团委的工作,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篇二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更好地贯彻《消防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项目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情况,杜绝一切消防隐患的发生。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配备齐全常用的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狠抓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的“四防”工作。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和管理,重点是电缆、炸药库、材料存放处,布设足够的防火设备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现场各类压力容器,应防止曝晒和碰撞。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应齐全完好,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石油气容器等,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各单位电气焊作业时,严禁有明火,要采取隔离,不得混在一起作业。
5、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非用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排除,做到以预防为主,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施工管理之中。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项目建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
成员:
8、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9、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检查内容包括:
①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②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③消防重点部门的人员在岗情况;
④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⑤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10、项目部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队将给予奖励,对未依法执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
11、其它有关规定参照《消防法》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篇三
为促进防冲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组织协调分为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等的组织协调,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由防冲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防冲规定和防冲措施执行。
(2)防冲人员在工作面进行冲击地压数据收集、冲击地压治理施工时,所在区队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3)工作面的防冲设备,除专业防冲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不得用作他用。
(4)防冲人员要注意保持施工地点卫生,做到施工地点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等。
(5)进行防冲检查时,防冲办、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处和相关责任区队要按时派人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6)召开防冲专业会议时,由防冲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与早退。
(7)各种防冲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防冲办,由防冲办负责整理、保存。
2、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
(1)防冲相关工作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时须事前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2)应充分了解、掌握防冲各项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协调前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涉及到的问题)。
(3)充分尊重上级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要进行事先沟通。
3、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的组织协调
(1)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促进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质量和进度问题。
(2)防冲办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防冲办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3)防冲办应及时向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科研院校、生产厂家应按规定时间向防冲办提供技术资料。
(4)防冲办应在设计、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科研单位、供货厂家对双方的协调。
(5)与供货厂家的协调应依据供应计划,在内部市场办公室指导协助下进行。
(6)防冲办与科研单位、生产厂家关系的协调按合同中的有关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执行,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防冲办还应对科研单位、生产厂家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4、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当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的处理组织协调按《兴隆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防冲工作组织协调
未尽事项由总工程师或防冲副总工程师召集防冲办及其相关单位以专业会议的形式进行组织协调。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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