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通用3篇)
2024-12-26 12:06:59 1级文库
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通用3篇)
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 篇一
定作方:
承揽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揽项目,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1.1乙方带料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4.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4.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4.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式
5.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5.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
第七条、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5%,余款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1.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8.1.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0.3%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8.1.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8.1.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8.1.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1.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1.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8.1.1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上进行工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毁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2甲方违约责任
8.2.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5%违约金。
8.2.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1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交内部法律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处理。
第十一条、廉洁条款
双方严格按照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二条、其他
12.1乙方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乙方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 篇二
卖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买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车牌号码: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
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持续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产品具体情况以《定购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一)为准,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和谐发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保证、质量验收、质量索赔等事宜,同意建立本代工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协议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应满足甲方提供的产品要求,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时,乙方可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2.双方在乙方制造加工前或交货前,须对计图纸、规格、用料等进行确认,并由甲乙双方出具书面确认书,当质量要求等发生变更时也必须书面确认:
3.产品原材料成份管控: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给乙方代工生产的,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求如实生产甲方所需产品。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工作现场进行核查。
4.甲方在乙方送货时进行来货检验,质量允收水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检验准则依甲方订货单、定购单、图纸为准,如产品不符合以上标准,甲方做拒收处理,并以品质异常单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品质不合格、交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产品,有效防止产品在运输、搬运、仓储过程中出现不良。
第三条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1乙方为确保为甲方代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验,应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验报告等质量记录单。
2乙方有责任对生产加工的产品做检验、试验并保存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甲方要求,允许甲方阅览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四条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1为能有效执行生产加工产品的批量可追踪,乙方应根据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2乙方对加工产品出货时,每一最小包装单位必须贴有乙方的物料标签,标签上写明: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名称/编码、生产加工日期、检验批号等详细内容,以便甲方执行可追溯管理。
第五条限度样品封样
1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对于不能明确描述或用功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如塑胶制品颜色差异等,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或乙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书面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甲方或乙方分别保管,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甲乙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六条设计制造要求变更的联络
1、乙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甲方,并将变更后的样品送甲方试验验证符合甲方要求,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才能生产加工,否则一旦发现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由于销售需要,有必要对产品结构进行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
第七条质量损失赔偿
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由乙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按时正常交货产品,为满足客户生产需求而所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甲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销售产品批量返工的,乙方按每批次___元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如造成甲方的购买方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已销往客户处的产品批量返工或报废的,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的招回制度,全部招回质量事故产品进行返工,或在甲方客户处报废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须按实际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维修费、运输费及其他损失。如造成甲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和其它相关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的销售合同、产品质量事故赔偿协议、运输发票、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凭据为准,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甲方___元/次赔偿。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商标、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并未授权乙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或违约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有关甲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乙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承揽制作品牌家纺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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