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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合同范本(最新10篇)

2024-04-30 22:20:55 1级文库

存款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存款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 第一篇

  甲方中国__银行 县支行。

  负责人 ,行长。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_________]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存款金额: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币__元整。

  2.协议存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以下简称“协议存款”)期限为五年零一个月。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准。自甲方开立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之日起计息。

  3.协议存款利率:

  3.1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存款年利率为__%,中途不做调整。

  4.计息规则: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

  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5.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为协议存款的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

  6.协议存款凭证:

  6.1以协议存款起存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存入金额、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账号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于协议存款自乙方账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为乙方开具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大写)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___元整。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署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6.2甲方保证自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书面协议存款对账服务,按乙方要求提供协议存款询证服务。

  7.还本付息方式:

  7.1甲方保证在协议存款期限内,自协议存款起息日起,每满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应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中规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对应日自动将协议存款利息(协议存款到期日为本息合计)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支付系统号:______________

  协议存款第61个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计算当月利息。

  7.2利息(或本息)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的,划款时间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8.融资条款: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甲方融资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并以该《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融资;但该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融资,具体以甲方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如乙方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资,拆借规模、期限、利率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商定。

  9.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协议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行为或主张不能免除甲方承担本条款项下违约责任的义务。

  10.提前支取: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提前支取协议存款:

  10.1.1甲方发生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降低等情况,影响乙方的资金安全;

  10.1.2政府监管机构确认乙方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等情况;

  10.1.3乙方出现流动性紧张;

  10.1.4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

  10.2如发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对该协议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该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及下述适用的计息利率重新计提:

  10.2.1上述计息期不足三个月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10.2.2上述计息期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3上述计息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不足一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陆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4上述计息期超过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5上述计息期超过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贰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6上述计息期超过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7上述计息期超过五年(含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3上述重新计提的利息,扣减该协议存款项下甲方已实际支付乙方的利息后,在提前支取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11.保密责任:

  11.1除非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披露方应确保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知晓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责任。

  11.2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书面告知对方。

  12.合同的解除与挂失处理:

  12.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不得被视为变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乙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乙方应持单位公函,向甲方申请挂失,甲方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

  13.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时终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行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 第四篇

  甲方:信用社

  乙方:

  根据区委区政府作出的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代管的决定,为了提高乙方在甲方存款收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存款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两个账户,并同时使用。结算存款账户的留存额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协定存款账户的款项收支一律经过结算账户,即每日营业终了,由甲方将结算户存款余额中超过额度的部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内,转入协议存款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____万元以下的金额不转;当日营业终了,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低于留存额度时,甲方将不足部分从协定存款户自动转入结算户;营业过程中,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甲方主动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转入结算存款账户内用于支付。

  三、利率:结算帐户的利率执行国家活期存款利率政策;协定存款的利率为1.44%,按季支付,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从利率调整日按新利率分段计息。

  四、奖励:如乙方代管工作较好,甲方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是:按结息日的结息积数乘以结息利率与甲乙双方约定利率1.98%差额支付。

  五、乙方提取大额现金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将保证支取。

  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视为自动延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区信用联社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_ 月_ 日

存款合同 第五篇

  承租人(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房屋租赁保证金条款。

  一、目前,甲方将设立___________

  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和丙方支付人民币首付款。甲方和丙方各自支持乙方支付定金的`_______%。

  四.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支付定金后,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收取的房屋押金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分,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不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将向乙方全额返还租赁意向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争议。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代理:______代理:______代理: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存款合同 第六篇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第七篇

  甲方:

  负责人(法人代表):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2002】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当日内,乙方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存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账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现金或转账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其它约定注意事项:

  甲方:

  负责人(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 第八篇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银行与保险业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发(1999)351号和报监发(1999)201号文件精神,甲乙方就开展协议存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存款金额:甲方在乙方存入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协议存款年利率为 。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调整利率,按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在协议存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相同方向和相同幅度的调整,其公式为:长期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该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公布为准,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且该长期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 。

  三、存款期限:存款期为五年零一天。协议存款起息日、到期日以正式存款凭证为准(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四、付息方式:每季度付息一次,按季度结息(季度结息以日积数为准)。乙方保证及时把协议存款的利息汇入双方指定帐户。户名:中国农业银行平安人寿保险托管专户,帐号: ,开户行:中国

  五、存款凭证:乙方为甲方开具协议存款证实书 张,每张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六、支取方式:存款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支取。若甲方确需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从起息日起至支取日的整年部分,按协议存款起息日相应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档次计息,不足整年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长期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中扣除。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甲方如急需用款,也可以以协议存款凭证作为融资质押物在乙方融资,具体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提前支取按比例退还费用,乙方保证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存款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分行为该存款的存放地点。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分行。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需变更和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定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存款合同 第九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____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款合同 第十篇

  贷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根据借款方为经营需要,向贷款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每____%还利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为__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借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作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即为本协议生效。

  第七条 借款的偿还:借款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期向贷款方支付当月利息,并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所有本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经担保人担保支付现金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由担保人负责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范本(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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