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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工作制度

2024-02-23 17:18:11 1级文库

销售工作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销售工作制度

销售工作制度 第一篇

  1、迟到和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如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一并处罚,每人每次50元。

  2、销售部办公区域内保持清洁,若发现不清洁情况则对当天值班人员和所在办公区域内销售人员一并处罚,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须完成20份的协议签订数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进行处罚。如发现伪签或不实协议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

  4、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3万元任务,将直接退回人事部。若当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取消销售津贴。若连续2个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将降至试用期,同时取消相应的津贴和补助,底薪也相应降低。

  5、因为会议下单不明确,造成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工作不协调,影响内部或外部的团结,将严肃批评,并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销售部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若发现手机停机、关机、未随身携带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销售人员必须写值班记录,要求全面、认真、实际描述,若未写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销售人员应每天手工填写出勤拜访记录,若未填写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8、发现协议单位到周围其它同类型酒店开会或团队住房,若是销售人员不知情则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并且收回此协议。如销售人员维护的协议在45天以内均未到本酒店进行消费,该协议将收回。销售人员的过期协议收回。

  9、在酒店内如出现影响销售部形象的动作和语言,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10、销售部应保持内部协调性,一切行动听指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会安排其它适当时间进行补休或发放加班补贴。如发现拒绝加班者或当天不见其人者,将按照旷工进行处罚。如加班工作不踏实,有怠慢情绪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处罚。同事之间需要帮助时,未主动帮忙协助或者故意躲开者将给予每人每次50的处罚。

  11、销售人员在协议客户使用会议室前,应明确告知对方如超时使用酒店方将收取成本费用,如发现销售人员有所隐瞒将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若协议客户使用会议室超时,跟会销售人员应及时告知客房部,如出现不报或延时报将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

  12、以下情况会议室费用不单提成:a、大会议室的全天售价低于1500(含1500元)元时 b、大会议室的'半天售价低于800元(含800元)时 c、小会议室的全天售价低于700元(含700元)时 d、小会议室的半天售价低于400元(含400元)时。

  13、每月一次个人总结报告,以文本形式上交,具体内容包括:拜访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拜访形式、拜访次数、个人问题总结、工作计划和目标。未按时上交或内容不全不详细者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罚款;内容不实者将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14、办公期间如有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时,将给予每人每次10元的罚款。

  15、不服从上级指派的任务或寻找其它借口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16、每周一上午8:30销售部召开例会,销售人员需如实汇报上周工作和本周工作计划。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缺席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处罚。

  17、销售部人员着装要求:衣着整齐,统一着正装(西服、衬衣、皮鞋),如未正确着装将给予每人每次50的处罚。

  18、基于公平、公正、机会均等的原则,所有销售人员均按顺序轮流值班接待上门客户,销售人员不得私自约见,如发现将给予每人每次200元的处罚。(每日部门经理会向前厅部核实)

  19、在未向销售部经理打招呼之前不得擅离岗位,如果须离开岗位在向上级请示之后可离开,同时自动放弃接待及接电的权利,一旦发现未向销售部经理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论时间长短,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处罚。

  附:

  1、酒店团拜会未按照计划排演节目,且造成销售部节目无名次,则销售部全体员工共同处罚50元。

  2、第17条正式施行日期为1月29日。

  3、发放的免费券明细须在1月22日之前上交;未发放的免费券同时上交。

  4、销售部人员在下班后需关闭电脑,如未关闭电脑将给予每次每人20元的处罚。

  5、春节期间放假安排。春节放假4天,具体时间为1月25日——1月28日,1月29日销售部按照酒店的规定正常上班,入未到岗按照旷工处理。如需请假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超过三天者需总经理批示。

销售工作制度 第二篇

  一、总则

  代理公司是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公司具有固定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在写字楼的租赁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代理公司将赋予其与本公司销售人员同等的权限,也承担着与相称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目前的物业中介行业尚缺的约束,行为自律不足,行为规范丞待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一种规范的行为机制,保障发展商和代理公司双方的共同利益。

  具备法律核准的`房地人经纪人资格,是双方合作的法律基础,签署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保障。

  确定诸如客户确认,价格权限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是建立业务操作规范的必要途径。

  二、代理资格认定

  代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质;

  2、不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公司和个人,不能取得代理资格,但其业务将予承认,并按正常比例的60支付佣金。

  三、代理协议书

  符合代理条件的,本公司将与其洽定代理协议书,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客户确认办法,佣金提取办法等事项。

  四、客户确认

  1、由代理公司带领有效客户看房,有效客户是指客户代表必须是其写字楼租赁的决策人员或主管人员,如:总裁(总经理),行政总监(经理),或其他有授权的人员;

  2、客户认定后,本公司将与代理公司一签定客户确认书,客户确认书将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确认书有效期等;

  3、代理公司应在签订客户确认书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递交

  客户意向书,其内容包括:面积、朝向、楼层及客户需要了解的

  其他情况和要求;

  五、授权

  代理公司作为本公司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将被授予一定的业物权限,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处理租赁事宜,包括给客户作报价方案,洽谈价格条件以及合同条款,直至交易成功。

  1、价格权限:

  作为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提供价格单,符合价格单规定的价格条件的,代理公司有权决定,超过规定条件的,必须报本公司,经书面认可执行;

  2、合同条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则上不可改动,如客户提出的修改意见确有理由,须报本公司与发展商合约部门,洽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佣金的核算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本点,其比例与租金水平

  和租赁面积成正比

  佣金方案是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根据佣金方案的规定核算佣金额并及时支付佣金。

销售工作制度 第三篇

 一、销售行政制度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该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及业绩和佣金得分配。

  8、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的事宜。

  9、销售人员应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二、销售人员的管理

  (一)销售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认真对工作进行记录,按时完成各类市场管理报表与月度总结。

  四、严守公司产品价格、销售政策等机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资。五、服从并积极配合上级对工作的安排与调整。

  六、与客户保持良好联系,不得拒绝接听客户电话或敷衍客户。七、认真按照公司销售政策引导目标客户,不得向客户做出超出公司规定的个人承诺。

  八、公司禁止员工在外兼职工作。

  九、做好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客户拜访与销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门经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记录,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报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

  十二、销售人员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人。

  十三、按时参加销售人员每周例会与公司相关会议。

  十四、销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客户争吵,每发现一次,扣工资或提成200元。

  十五、对于报销中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按弄虚作假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做与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一经发现,除辞退外,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二)销售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每月应当填写的报表包括日报表、周报表、月度工作总结、客户档案资料与重要客户月度销售分析表。

  2、销售人员必须每十天将自己所接触的客户进行资料整理,内容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采购品种、月采购量、客户规模、成交意向等资料。整理后上交部门经理。

  3、销售人员的日报表,必须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填写,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记录的同时,必须对次日工作进行计划。同样,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结时必须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4、对于已成交客户,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详细记录客户档案资料。

  5、不按时上交报表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警告或罚款。无故不上交报表的,每次罚款30元。

  6、对于已成交客户的每月成交量,销售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分析,寻找其中的规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户跟进与客情维护工作。

  (三)销售人员薪酬与补助制度

  1、销售人员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补助20元/人。

  3、为了有效激励销售人员,在销售人员试用期内,如销售人员每月完成与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户沟通并完善其档案,同时获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户,可获得月度奖励300元。销售人员试用第一个月如成交额高于5万元,奖励300元。

  4、在计算底薪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提成比例为月度回款额的1%。如销售人员提出不拿底薪,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额的2%计算,但差旅费用由销售人员自己承担。

  5、销售人员当月应得工资与提成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

  6、销售人员出差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经行政部备案。

  7、在成交客户的过程中,如销售人员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应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门经理参与的情况下方可支出。

  8、客户招待费用标准一般为80元/人(按照参与的人数)以内。

  9、销售人员出差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10、销售人员电话费补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况下,如销售人员因业务洽谈无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经批准后公司给予100元住宿补助。

  12、销售人员销售产品过程中,高于公司规定价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销售人员得30%的分配方式处理,鼓励销售人员维护产品价格。

  16、属于公司分配给销售人员的客户,月销量在3万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成。月销量在3万元—1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500元的奖金;月销量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800元的奖金;月销量20万元以上,给予每月1200元奖金。以上奖金不累计,且只有销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兑现奖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户,销售人员统一不计算溢价奖励。

  (四)销售回款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销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刚成交的普通客户(月采购量5万元以下),原则上一律收取现金或三日内的现金支票。未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任何销售人员均不得收取客户的'转账支票或其他期票。

  3、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可以收取转账支票的客户,负责跟进的销售人员应当对其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准确、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货款风险。

  4、销售人员所回收的现金、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应当在收到当日交给公司财务,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现金有假币或货款金额不符,由销售人员承担责任。

  5、凡经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户,在合作的前三个月内必须对支票的转账期限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当月发货,只能开具当月26日以前到账的支票,非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不允许例外。

  6、月结客户的供货价格,原则上应当高于现结客户。

  7、对于经过严格评估可以月结的客户,销售人员必须在其内部建立内线,做好相互关系处理,尽可能降低货款风险。每月应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8、非现金结算客户每次下单均应经pc销售部经理确认订单,确认无误,方可安排发货事宜。

  9、因销售人员对货款风险认识不足,对客户缺乏了解分析导致出现呆账或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下表标准承担责任。

销售工作制度 第四篇

  第一节概述、部门职能、组织结构

  一、概述

  销售中心担负着实施公司销售战略,实现公司销售目标的责任,对我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对公司形象的塑造负有重大责任,我们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机制来保证我们的工作目标的小实现。因此,建立此项制度,建立一个合乎职业要求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进而有效地促进建立客户关系,最终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其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敬业精神,事业心和组织业务能力,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二、部门职能

  1.收集市场信息,提出分析报告;

  2.拟定销售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计划实施;

  3.拟定价格方案,合同条件条款;

  4.组织项目洽谈;

  5.接受客户投诉,商洽有关部门处理;

  6.积极发展与开发商及中介机构的合作;

  三、组织结构

  第二节岗位职责

  一、项目销售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组织完成销售日常经营工作;

  2.根据公司销售日报,拟定长短期工作目标和规划;

  3.与销售主管商议制定销售策划方案,指导主管工作;

  4.组织重要项目洽谈,审核销售条件和条款;

  5.负责与中介机构关系;

  6.向上级报告工作,负责主管及人员组织报审;

  7.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报审

  二、市场策划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根据销售中心拟定市场策划方案;

  2.拟定销售形象设计方案;

  3.组织方案实施,包括广告策划、执行、公关宣传等工作;

  4.收集市场信息,提出分析报告;

  5.负责与有关每体部门的关系;

  三、销售主管

  直接上级:销售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人员的管理,销售,定计划上报;

  2.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3.培训组织实施;

  4.依据经理下达本组任务,制定方案,保证完成;

  5.调动员工工作热情,保证计划的实施,并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6.指导销售工作,复核销售条件、条款;

  7.及时解决本组工作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四、销售代表

  直接上级:销售部主管

  岗位职责:

  1.团结互助,努力完成自身销售任务,饼干最大程度地协助其他同事完成销售任务;

  2.热情接待客户,对待工作善始善终;

  3.严格按照销售程序办理接待、认购、管理、服务等销售任务;

  4.洽谈销售条件,草拟合同条款;

  五、销售助理(文员)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岗位职责:

  1.办公用品领取、分配;

  2.记录传达上级各项指示;

  3.统计信息、报告(市调、媒体反馈等)汇总;

  4.统计销售;

  5.文件备案、存档;

  第三节销售业务管理

  一、客户渠道

  1.上门客户---电话、来访;

  2.扫楼客户---外来寻找的客户;

  3.关系客户---各种关系介绍来的客户;

  二、客户管理

  1.无论哪种渠道的客户,必须尽快填写《客户登记表》上报销售部经理,并得到其确认;

  2.客户的确认以递交《客户登记表》的时间为准;

  3.销售人员不得对未确认的客户继续跟进(善意协助者除外);

  三、跟踪和反馈

  1.销售人员必须及时跟跟进已确认的客户,并及时将跟进记录(电话、谈话)填入《客户跟进记录》;

  2.每周一10:00以前销售人员须将前一周的客户跟进记录汇总上报销售部经理;

  四、合同洽定

  1.销售工作thldl.org.cn制度中报价前,销售人员须充分了解客户的要求,评估客户的承受能力后,根据报价方案及价格权限,酌情做出报价单,报价以书面形式做成,有部门经理签发;

  2.价格谈到以自己的权限为限,销售人员可决定其权限范围之内的价格,超过的必须事先上报销售部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对外承诺;

  3.对于客户坚持要修改的合同条款,需将客户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于发展商协调人或合约部,由合约部出面与客户洽谈达成最后约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成为合同的附件;

  4.销售人员谈成后,填写《合同报签单》,写明价格条件和相关内容,转交发展商合约部;

  五、对未成交的客户的管理

  对未成交客户的管理是我们客户积累主要途径之一,必须十分认真地对待,销售人员必须每个月对未成交客户作一整理,填写好《未成交客户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客户名称,需求面积,入住大厦名称,成交价格,期限,未入住原因等。

  第四节代理公司管理

  一、总则

  代理公司是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公司具有固定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在写字楼的租赁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代理公司将赋予其与本公司销售人员同等的权限,也承担着与相称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目前的物业中介行业尚缺的约束,行为自律不足,行为规范丞待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一种规范的行为机制,保障发展商和代理公司双方的共同利益。

  具备法律核准的房地人经纪人资格,是双方合作的法律基础,签署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保障。

  确定诸如客户确认,价格权限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是建立业务操作规范的`必要途径。

  二、代理资格认定

  代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质;

  2.不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公司和个人,不能取得代理资格,但其业务将予承认,并按正常比例的60%支付佣金。

  三、代理协议书

  符合代理条件的,本公司将与其洽定代理协议书,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客户确认办法,佣金提取办法等事项。

  四、客户确认

  1.由代理公司带领有效客户看房,有效客户是指客户代表必须是其写字楼租赁的决策人员或主管人员,如:总裁(总经理),行政总监(经理),或其他有授权的人员;

  2.客户认定后,本公司将与代理公司一签定客户确认书,客户确认书将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确认书有效期等;

  3.代理公司应在签订客户确认书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递交客户意向书,其内容包括:面积、朝向、楼层及客户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和要求;

  五、授权

  代理公司作为本公司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将被授予一定的业物权限,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处理租赁事宜,包括给客户作报价方案,洽谈价格条件以及合同条款,直至交易成功。

  1.价格权限:

  作为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提供价格单,符合价格单规定的价格条件的,代理公司有权决定,超过规定条件的,必须报本公司,经书面认可执行;

  2.合同条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则上不可改动,如客户提出的修改意见确有理由,须报本公司与发展商合约部门,洽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佣金的核算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本点,其比例与租金水平和租赁面积成正比

  佣金方案是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根据销售工作制度的佣金方案的规定核算佣金额并及时支付佣金。

销售工作制度 第五篇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院“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基层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任职不足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法:由市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于每年年终根据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院年度量化考核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进行总体评定,并结合主客观因素,作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述职并填写《检察长工作绩效考核表》和《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表》,要求考核对象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2、民主测评。

  3、听取中层和干警意见(考核组可自行确定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式);

  4、征询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5、查阅有关资料。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领导能力;

  3、工作作风;

  4、工作实绩;

  5、廉洁自律。

  主要考核“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带好队伍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根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逐项考核。

  五、考核评定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1、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 ②组织领导能力强; 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经考核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档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经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六、奖惩:每年的'考核进行年终总评后,检察长评选出前3名、班子成员评选出前10名予以表彰。检察长考核成绩在后2名、班子成员考核成绩在后10名者,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先进或获得其它荣誉称号。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提出意见,报市院党组决定。

  2.对市院党组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应向各县区检察长进行反馈,同时可向市委组织部及县、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通报。

  3.经考核认为“一把手”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建议进行届中调整。班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积极配合“一把手”搞好工作的,可商请调离。

  4.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市院政治部干

  部处存档。其中《考核表》存入被考核者本人的绩效档案,其它文字材料存入文书档案。

  5.考核结果较差的应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市院提出申诉。

  八、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得分和扣分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不公正考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党纪处分。

  2、考核对象在考核中不积极配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4、考核对象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市院党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销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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