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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管理制度(最新17篇)

2024-05-21 19:55:37 1级文库

精神科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精神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神科管理制度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一篇

  1、医院内部文件由职能科或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办公室同意行文。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科室健康教育指导内容。

  (二)医护人员对患者提供从入院到出院的全程健康教育指导。

  (三)健康教育指导的形式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等,配合以幻灯、模型和技术示范操作等。

  (四)根据患者病情和接受能力,动态实施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饮食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指导。

  (五)住院患者健康教育指导情况应由护士记录于健康宣教记录单上。

  (六)做好用药知识的.健康宣教。患者应知道药物名称、作用及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对精神科病房所有窗户都安装了防盗窗、出入大门安装防盗门,平时处于封闭状态,出入小门平时处于封闭状态,进出有专用钥匙开关。

  二、病人住院后,不得随身携带任何危险品,包括硬底鞋、裤带、围巾、丝巾、刀具、硬的物品、丝、绳等。

  三、房间内设施简洁、不存放任何危险品,地面干燥、防滑、卫生间、洗漱间贴防滑地砖。

  四、病人服药时由工作人员按配好的药品逐个发放并现场监督服用。

  五、沐浴室使用喷淋头,热水管道外包防烫设施,病人洗澡时有工作人员陪在现场,帮助将水冷热调整到位。

  六、24小时有人在病房内巡视,以防止病人发生意外。

  七、严禁电线外露,病房内电源统一管理,配电箱加锁管理,电闸刀不用时处于断电状态。

  八、病房内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九、医院专门制定精神科病房消防预案,并组织病区人员学习、演练,分工明确,一旦发生火灾,各司其职,尽快将病人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安全。

  十、采取病区自查、联合互查、护理部检查、医教科检查、院部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病区安全检查工作。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合适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同普通病房各项管理要求。

  二、病区大门及各室进出口应随时锁门,钥匙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三、病人入病房,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他危险及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零用钱等交护士保管,并双方签名。

  四、病人按床号分桌用膳。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五、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执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疗活动。

  六、按制度探视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会客。家属不得在病室逗留。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六篇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工作人员做到脚步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布局有序。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病区工作。

  5、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带胸牌上岗。

  6、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査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七篇

  1、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3、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4、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査房,解决疑难病例。

  5、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和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答复。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不得与病人争吵,不得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

  6、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位,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采取紧急措施

  7、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无业务上的需要,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逗留,不得在病房交谈、会客、办私事,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内看电视、娱乐。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安静。

  8、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处理要果断、恰当,确保病人的安全。

  9、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免一切不良刺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及预后。不能把病人带入职工宿舍和为私人干活,不得向病人、家属暴露医院内部情况,如事故及差错、工作人员私生活及地址等。

  10、工作时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仪表端正,整洁,衣着朴素大方,禁止佩戴装饰品。保持门诊及住院康复环境安静、整洁、优美。

  11、工作中要做到五好(态度好、照顾好、解释好、技术好、团结好),四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八注意(注意语言态度、注意心理状态、注意防止意外、注意增加营养、注意延长睡眠、注意整洁美观、注意娱乐活动、注意隔离消毒)。

  12、要妥善保管好钥匙,防止丢失。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八篇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九篇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篇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医院文件、印章和介绍信由院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

  2、介绍信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根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一般情况不得带空白介绍信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外借、摘抄、复制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4、印章由专人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用印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

  5、保守国家机密,发现遗失文件、材料和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追查、处理。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健康教育对象主要是住院患者和家属,以个别指导与集体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护理人员在接待患者入院时、诊疗过程中以及患者出院时,均应根据病情和心理进行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入院介绍、探视制度、检查治疗的注意事项及护理要点、出院指导等。

  三、由组长制定每月的健康教育计划,内容应多样化,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护知识。由组长指定护士在室内娱疗时间,组织患者按计划实施。并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本上。

  四、利用讲座、黑板报、宣传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帮助患者认识疾病,遵医嘱治疗,巩固疗效,防止复发。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有条件时可利用VCD、放像机等进行健康教育。

  五、随时矫正患者的不良行为。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财产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范围

  本办法所指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和各种材料。

  1、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

  2、材料:指单位为完成业务活动购买、储存的各种消耗性物资(不含药品)。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如卫生材料、工具、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成立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财务科:鉴于医院目前的现状,暂由院财务科负责全院财产物资的管理,配合院领导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

  2、库房:负责财产物资的日常实物管理,包括财产物资的'验收、入库、登记、出库、调配、维护、盘点等。

  3、采购小组:根据医院审批的采购计划,负责财产物资的采购。

  4、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财产物资的使用、保养及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实相符。

  三、采购

  1、申请: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表,科负责人签字后报院办公室。

  2、审批:院办公室汇总各科室的采购计划,于每周一中层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经院长签字审批。采购大型仪器设备需按国家规定予以申报,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方可审批采购。

  3、采购:医院采购小组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或采购,要保证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与审批的采购计划相一致,符合医院业务活动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四、入库

  医院采购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库房在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财产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采购计划,以及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相关科室协助检验的,应由相关科室派技术人员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由库房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白色库房留存、红色采购小组留存、黄色财务部门留存),报院长审批同意入库后才能入库、登账,并将黄色财务联入库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院财务科予以支付货款。属固定资产的,财务科据以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五、出库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用物资,必须提出申请,由库房填写出库单,经财务科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物资。库房对未签字的出库单应拒绝发放物资,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六、储存管理

  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审批后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七、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固定资产按季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八、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财务科进行报废、报损等账务处理;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各科室提出处置申请,财务科组织论证后报县卫生局审批,并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备案,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九、其他事宜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试行中逐步完善。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第一条费用管理范围

  医院的费用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待摊费用。

  一、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技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药剂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三、管理费用是指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医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

  2、工会经费,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费用、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利息支出、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等。

  四、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五、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领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如印刷费、报刊费等。

  第二条费用计划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医疗业务的特点及管理情况,按照第一条规定的费用管理范围,列支费用,由财务科负责汇编医院费用。

  第三条加强费用审批管理

  1、医院的费用应纳入财务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2、对计划内的费用计划由各归口部门掌握使用。

  3、对超计划使用的费用,须写明超支原因,经院长同意后,财务科才能予以支付。

  第四条加强费用控制管理

  本着节俭、精打细算、挖掘潜力的.原则,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并结合部门进行考核,

  1、合理调度资金,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抑制逾期利息的发生。

  2、严格控制职工医药费支出,执行医院职代会通过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3、按规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不得任意多计,少计和利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人为地调节各期利润。

  第五条差旅费地开支与控制

  1、参照绍兴市财政局绍市财行(2001)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2、职工因公外出,应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去财务科予以领取差旅费。

  3、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均须医院院长同意,才能预领差旅费。

  4、出差补贴费用标准,按差旅费开支实施细则办法报销。

  5、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在五天内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清帐手续,同时提供批准后的审批单和报销凭证,否则不予办理

  第六条费用分析

  1、对各部门费用使用情况应按月逐项进行分析,尤其是对超支的费用项进行重点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费用膨胀。

  2、将应该由本月承担地各项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成本,核算方法应做到前后一致。

  第七条做好成本的控制和分析工作

  按年度成本计划,按月按部门对成本进行控制,分析成本增减原因。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精神科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在遵循普通病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精神障碍病人的临床特点,特制定精神病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自杀、伤人、自伤、外走及危重病人的病情要认真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护理制度,每15分钟巡回一次,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由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伤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

  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钥匙、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保护带等应有固定数量,放在安全固定的地点,认真交接班,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

  8、严格钥匙管理,保管好钥匙,进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值班室、病房应随手锁门。

  9、病区各种设备,如:电器设备、消防拴、门窗玻璃、锁、床等物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保证安全。

  10、每周定期检查病床单位及病人身边有无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治疗后查清用物,不得将器械、药品等危险品遗留在病房内。

  12、家属探视在探视室进行,探视过程中应有护理人员进行巡视,防止家属给病人带入危险物品和不清洁食物。

  13、严格执行给药制度,发药后检查病人口腔,看服到胃,注意观察病人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14、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随时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问题,并给予恰当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精神科管理制度(最新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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