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最新25篇)
2024-11-13 21:49:20 1级文库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1、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3.3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工作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汽编号》(gb6944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销毁处理有易燃、、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学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其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体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宗旨,以避免各类等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为目标。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网络,狠抓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因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教学区、生活区安全:
(1)各年级主任要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建立良好、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启发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年级组组织各项活动,都要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班级教室,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生活区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体育课及活动课,教师应全程跟踪,督促学生注意安全;活动量大的'训练项目,要向学生讲清要求及注意事项,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加强管制刀具的检查与收缴。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或教官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凡带有棍棒、刀具、纱布、铁链等器械要收缴到德育处。
(6)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交通、乘车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作为夕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闹、追逐。
(2)各年级组要结合学校接送工作,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乘车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讲评各班安全工作。
(3)建立教师安全值班登记,值班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课间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中午和晚上要认真检查教学楼安全设施,督促学生全部离开教学楼后方可锁门下班,
(4)各年级组要坚持学校学生餐前餐后排路队和课前、睡觉前清点学生的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业余管理工作。
3、饮食卫生安全:
(1)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2)教育学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对教室、生活区、饮水机消毒。
(3)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教育学生合理饮食,防止学生暴饮暴食。
(5)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疾病,学生生病后要按照校医要求及时处理(送市级医院、通知家长、提醒学生服药),防止出现病情延误。
4、校产校舍安全:
(1)每月组织一次校产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每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总务处。
(3)各年级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不按照规程操作。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确保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要亲自组织,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学生在楼道、楼梯内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按规程操作。
(5)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影响全局,让我们分校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安全措施:
分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事故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搞好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安全教育。
每周一利用晨会时间开设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暴力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平时应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学生伤害时时防。
二、专题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学习园地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召开集会,由学校领导或聘请交通、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做加强安全工作专题报告。
三、应急安全教育。
如遇暴雨、飓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家长安全教育。
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汇报班级、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要求家长切实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本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把安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与学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落实。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全校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平时月月检查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四季各季随时检查。
二、检查范围:校屋顶舍门窗、安全用电、操场上的体育器械,各班学生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
三、各班责任人认真晨检查学生带入校园物品,严格控制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学校,每月不少于2次。
四、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解决。
五、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防患未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政教处、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二)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财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饮食卫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食堂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齐全,工作人员穿戴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
3、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显眼处。健康证到期也要更换,凡事新来的人员都要申请健康证,健康证不得转让,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及时更换衣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整洁、无油垢、无异味。
6、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7、食品容器、用具定期消毒。
8、禁止购买、加工、出售变质腐烂和有毒食品。
9、生、熟成品和半成品的加工与存放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生疏刀具要分开。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食堂要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和食品原料存放处,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和安全。
12、食品严格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100克。
13、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及登记制度,有每日进货记录。
14、有条件的食堂操作间应安装监控设施,并有专人负责。
(四)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五)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六)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6、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高高兴兴上学来,安安全全回家去,为了保证全校师生交通、饮水、用电、体育、劳动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右侧通行;
2、不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不得骑车上路,在马路上不要几个人并行;
3、在马路上不要追跑打闹;
4、不得争道抢行(宁停3分,不争一秒);
5、教师上班,学生上学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不要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要稳行,保证安全。
6、注意铁路安全,不到铁路附近玩耍。
7、冬季要严防煤气中毒。
二、人身安全:
1、不能打架、爬树、上房、乱扔石头等;
2、不准带一切危险物品(如电工刀、三角刮刀、弹弓等)。
三、体育安全:
体育课严格按教师要求去做,穿好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做无教师指示的动作。
四、用电安全:
1、严禁乱动、触摸学校的电闸、灯管等带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
2、不得私自乱接乱扯电线,电路有问题,找专职电工维修。
五、饮水安全:
1、定期清理饮水机,不喝不洁净的.水;
2、要喝开水,不喝温水、生水;
3、不要和别人共用水杯;
4、水源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六、其他安全:
1、严禁乱动消防器材,放学后注意关好门窗、电灯;
2、夏季严禁私自去海边、池塘、河边、水库去游泳,不得在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去野外郊游。
3、放学后要尽快回家,去别人家时,和家长打招呼。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师生学习、掌握安全知识,保证教师安全工作,学生健康成长,财产不受损害,办好教育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特制订本措施及制度。
一、校内
1、每学期开学前,学校组织专人检查校园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能清除的坚决清除,不能清除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2、开学以后,把“学习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学生制订新学期个人安全措施。
3、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4、在校期间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抓实抓细抓紧。因为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学生的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5、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许过早到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走出教室,更不许走出校园。
6、学生放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上学只能走校门,不许抄小路、翻围墙。
7、学生课间活动,不许爬走廊栏杆,不许在走廊上作剧烈活动,上下楼梯要互相谦让,不许越位和拥挤,更不许扒在楼梯扶手上向下滑。
8、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只能做学校允许的既有益于健康又文明的活动,不许舞棍弄棒、追逐打闹。
9、学校门卫一般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
10、学校有施工队时,学校一是要求施工队增设保证师生安全的防护设施,二是严格要求师生不得随便走近或进入施工现场。
11、校内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都必须把保证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12、无论谁在学校开办的食堂、小卖部,学校都严禁他们向师生出售腐烂、变质和不卫生食品,谁造成事故谁负责。
13、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防疫站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必须休学治疗。
14、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15、一般情况下,教室北侧窗户不得拉开,需要拉开时,必须关紧纱窗;需要擦玻璃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不允许攀上窗户擦洗。
16、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上课期间,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要采取严肃批评、说服教育,给予出路,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严防矛盾激化,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17、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18、由班级、级部、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都必须严密组织,置安全工作为第一位,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
19、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20、机动车辆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
二、校外
1、在上、放学路上,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
2、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
3、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想法告诉老师、家长或公安部门。
4、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爬沟上崖,不上树、不到井边、河旁、危房、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接触低压带电体,不靠近高压带电体。
6、不经家长同意,不随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7、自己不玩火,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8、要做文明的游戏,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
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恶语伤人,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
10、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在没有防护措施时,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
三、交通安全
1、每年的三、十月请交警大队交警为全校师生作一次关于交通安全的报告会,会后组织师生讨论查找交通违章的人和事,以事究其危害,以此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2、由于值日老师不负责,而在校园内造成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值日老师的责任。
3、由于学生值日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单独放学时,要求学生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通过公路。
4、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
5、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进入快车道,不能任意跨过公路,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也要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更不允许追、投、扒过往车辆。
6、为确保学生上、放学路上的安全,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上学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进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及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做好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确保住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凭学期开学,要先缴费号铺,后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房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房选出房长一人,负责制订“安全公约”、“卫生公约”和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本房情况。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保卫人员,病情较重者,由保卫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课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课外活动各扫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楼下的卫生并倒垃圾;严禁在房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每房的卫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购置,要备齐;一个拖把、一个拖桶、一个地斗、一个垃圾篓、二把扫帚。
八、房内整洁做到:蚊帐靠壁挂,叠被统一格式,口盅、鞋屐摆整齐,天面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三锁三开;上午早读上锁,放学开锁;下午上课预备上锁,放学开锁;晚自习预备上锁,下夜课后开锁。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4、各房间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7、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9、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房间内。
10、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1、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分管院领导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学院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的原则,以达到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
三、将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院内部安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防控能力。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高校的具体特点,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及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以发生在学校内部、学生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及讲座。
(一)以《高校学生安全防范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讲座的形式对新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传授校园安全防范基础知识。
(二)根据在学生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将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逃生自救等内容编印成手册,在每年的迎新期间向新生发放。
(三)充分利用学生公寓的'“治安动态”专栏,及时通报学校内部的治安动态情况,宣传防控基础知识和措施,积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四)通过校园网络传播途径,开办《法制宣传》教育窗口,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开展学生安全防范的知识宣传教育。
(五)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和学校各个时期的大型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的培训及演练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和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环境状况、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八、学院各单位应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措施,责任到人。
九、全院教职员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打造维护学生安全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十、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的活动,不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确保自身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学校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60w的照明灯、一台应急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泥土,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休息平台处装贴教师课间安全执勤及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早自习下课、上午放学、下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均实行单班先行3分钟。
3、教师严格履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到岗,上课铃响前5分钟按学校楼道教师值日表上的当天的值日教师名字顺序到指定的楼梯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
4、在学生升旗和课间操结束后,被安排到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到楼梯口,负责维持学生上楼秩序。
5、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会、观看电影、考试等活动时,班主任和相关人员要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6、值日学生每天下课期间坚持在各层楼梯口和楼梯转折处执勤,负责疏通学生上下楼梯。
7、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楼道照明方面)专人负责路灯、应急灯管理,确保学生住校期间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7、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8、学生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楼道执勤教师(前5分钟为上节课教师,后5分钟为下节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执勤教师、值班领导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地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把学生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时时处处关心学生的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二、学校注重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到班,责任到人。科任教师要对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对校长负责,相互负责,层层把关。
三、学校教师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认真执行领导值日和教师值日制度。
2、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地遵守《技工学校守则》和《技工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卫生教育工作,注意环境卫生。
3、密切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做到职责明确,齐抓共管。
4、要向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严防食物中毒。
5、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严禁学生爬树、攀车、攀爬围墙,去危险处玩耍;严禁学生做危险性游戏,不能随意触摸开关电线插座。
6、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游览和野炊及其他活动,外出活动时对活动的路线、地点等的安全系数应作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切忌贸然行事,否则要承担一切后果。
7、上课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课内的安全,实训过程中,要正确指导学生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实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训场地,发现教师离开岗位者,发生意外应负完全责任。
8、要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学生私自乱接电线,禁止学生晚寝时间搞生日聚会活动;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有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
9、建立晚自修班主任负责制度,教师要注意加强学生上晚修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晚自修颤自走动,下课后组织学生安全下楼梯,防止奔跑、拥挤、冲撞、摔倒,防止发生楼梯践踏事件。
10、校务劳动,班主任不仅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而且要自始至终跟班做好组织与指导工作,随时注意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11、教师上体育课(或活动课),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课前应提醒学生有关注意事项,不可让学生参加危险性的体育活动,不得放任自流。
12、做好周末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周末在校搞不正当行为,防止学生周末在校的事故发生。
1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建立学校事故紧急汇报制度。学校一经发生事故,要果断地采取有效的处理,及时护送学生就诊,并迅速向有关值日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1、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贵重器材设备用毕及时归还,以确保安全。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应存放在办公室,丢失责任自负,并对当事者提出批评。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治保会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对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资管理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财物相符,定期检查。贵重物品要在装有安全防范的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清点、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放假期间,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
4、外单位借用活动室,要事先通知保卫人员(时间、人数、内容、活动地点),以便协助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5、节假日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找本单位人员顶替;要负责对重点要害地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6、加强门卫工作。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中途离岗,要有人顶替,要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对陌生人进活动中心要询问,对闲杂人员及各类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活动中心要阻止,对携物出活动中心要盘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要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依本制度办事的给予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校长安是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和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五、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全校的门、标志牌和体育设施等,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安全。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减少损失。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损失、学生伤害事故,要追究其赔付责任。
六、国际儿童节校内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承担主要责任。
七、学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卫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员要定期查体,定期检查学校周围商店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对于责任不强造成的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时教育或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校内活动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禁止骑机动车辆上学,如果骑机动车辆上学,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四、学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以上条款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晋职等处分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
1.学校大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门卫是每一个教职工、家属、学生应主动配合的'义务。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校外闲杂人员进入。
2.校大门前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财物进出学校都要经保安查验,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门卫检查许可不得出入校门,所有车辆一律按划定或保安临时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3.本校学生进入校门一律佩戴、主动出示胸卡,无胸卡者一律要查验登记。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师生谢绝会客,学生家长约见老师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电话联系、会面。老师约见学生家长一律凭“预约条”,上课和课间学生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批假条”。
4.凡来我校办公事者须经门卫保安同意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外单位来我校体育锻炼或开展其它活动须经保卫科、校领导批准同意并且以口头、电话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门卫,他人转告无效。连续来校三天以上的须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门卫保安应妥善处置,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值班、保安人员有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保卫科或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6.门卫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保卫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上学、放学高峰应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对我校学生进行骚扰、诱惑。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篇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二)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二)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篇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礼貌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状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篇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进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内,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留意观看进出校内人员状况,严禁同学课间出校门。
3、准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常常巡察校内,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觉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状况,准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老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内。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准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同学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需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同学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老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同学,不准把同学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觉同学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同学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状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准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准时修理、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常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同学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老师必需加强课间巡察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察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同学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急性嬉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进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进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需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需在场参加,布置同学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进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同学携带锐器、危急器具进校内,一经发觉马上没收。
2、严禁同学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试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留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同学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便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老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需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准时开关闸刀。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篇
(一)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二)实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到年级、班级、和个人,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学校每周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弄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影响学校安全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以及时、彻底解决。
(四)切实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制度。节假日、周日、饭间和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五)积极参加公安部门、教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对学校的骚扰和侵害,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和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和操作间。
(七)门卫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昼夜值班,大门随时关闭,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从事一切活动,若遇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处所。
(八)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围,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篇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篇
一、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脱岗,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登记。
二、教导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均为安全职责人,校长是第一职责人。
四、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中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半天之内通知其亲属或家长。
五、对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务必在半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校长,需报案的务必及时报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务必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学校教职员工人人有义务捍卫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
九、学校安全职责部门为总务处。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最新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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