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4-08-09 17:37:52 1级文库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是学科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以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学部主任批准。
3、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任课教师应将考勤情况及时记于该堂备课末尾的`显眼位置,班主任应及时记录于班级考勤本上。
4、任课教师要关爱并密切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及反应。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5、任课教师要严格落实学生课堂常规要求。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严格落实学生课堂常规,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任课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任课教师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上课、下课和拖堂,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7、加强组织体育课教学。体育教师要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常规》,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坚持注意学生活动量的合理安排,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各类实践课程的组织。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研究性研究、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活动时,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美、社会实践等若不是在本班教室上课,教师要严格实行学生考勤制度,各科任教师要在上、下课时清查人数,如实登记。
以上制度望各任课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而造成教学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将负直接责任。学校将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以及上级文件精神予以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9、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如遇公安机关来校约见学生,一般情况下,必须班主任或保卫干部在场,
陪同询问。公安机关要将学生带离学校,必须向校领导汇报,并同通知学生家长,方可将学生带离学校。
10、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班级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单位,班集体建立得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良好校风的形成与否。为使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良好班集体的形成,让每个班级学生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广大教职工做好试行工作,并提出改进本制度的宝贵意见。
一、教师职责部分
(一)级长职责
①贯彻学校的工作计划,完成上级、学校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②组织本级教师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③计划、组织本级教师研究、开展对本级学生进行德育、智育、文娱体育等教育活动(如:级会、家长会、家访、个别学生的教育、特发偶发事件的处理、旅行等)。
④组织协调好本级教师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课后管理、临时调课代课、午休看管安排等)。
(二)正班主任职责
①贯彻执行、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级长工作安排。
②协调本班任课教师的工作关系和共同配合进行本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③主要负责本班班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执行、收费工作、学生手册填写等)。
④组织本班的各项活动(如:旅行等)。
⑤主要负责本班的德育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总结),加强与社会教育机构、家长的联系,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新接班的班主任在本学期内与学生家长见面联系的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上门家访人数占见面联系人数的一半以上,其他班主任在本学期内家访数占全班学生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并做好家访、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三)副班主任职责
①贯彻执行、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级长工作安排。
②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班务工作(如:抄写评语、看管、课间餐午餐课后管理收费、搞卫生等)。
③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德育教育工作(如:校会、级会、班会的组织和教育工作,个别学生的家访,与家长的联系,个别学生的辅导教育、出墙报等)。
④协助班主任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如:课外活动、课余活动等)。
(四)早读轮值制度和职责
①由任课的语、数、英(有英语课的班级)教师,在级长主持下,自行协商安排轮值的时间
②主持早读的教师,应准时到班主持早读,使学生早读在有充实的内容和良好的纪律下进行。
(五)早操轮值制度和职责
①由正、副班主任自行协商轮值时间。
②当值教师负责带队、指导学生早操。副班主任是体育老师的班,副班主任的带队由本级当天值日的老师带队。
二、班务常规管理
(一)卫生管理
①各班组织学生每天两次打扫本班课室和包干场地的卫生。
②教坛、图书角、桌椅、物品清洁摆放整齐。
③清洁用具存放在壁柜里,没有壁柜的存放在课室后门后面。(注:晚上可以放在走廊上凉干,早上放回壁柜里和课室后面)。
④师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卫生守则》。
(二)班内财产的维护和管理
①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爱护公物守则》,各班的财产(桌椅、教坛、清洁用具、电器等)自行保管好,并做好班财产登记。 ②未经许可,不准拿用别班和学校的财物。借用别班和学校的财物,要及时归还。
③各班经常自行检查、维护本班的桌椅和电器(如:螺丝、钉松了,自行拧紧钉好。对损坏不严重的桌椅,组织学生进行简单维修)。 ④各班领用财物,要进行登记。学期末对各班财物盘点,对财物遗失和损坏程度(与学期初对比)进行登记评比计分,分数纳入优秀班级评比中。评比标准由后勤、卫生、总辅导员方面负责制定。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木才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蓝球架等。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单位负责人在2小时内,向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餐饮单位组织人员要及时将中毒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封存中毒者用餐后剩余的所有食品及餐饮具,同时封存可疑冷库存食品。
五、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六、如怀疑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误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八、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不保护现场,不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擅自清理现场、藏匿和销毁可疑食品和物品者,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保持自行车功能的齐全可靠,落实人员对自行车进行检查。
3、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靠右侧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通口的护栏。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通过铁路道口,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不准在铁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车辆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辆。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的由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建立路队制,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专人主管,落实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1、网管员即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幼儿园一切规章制度,执行后勤部门的工作要求,同时兼适量的带班任务。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及集体意识,具有不断发展的专业技术水平。
3、全面贯彻并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促进信息技术在幼儿园发展中的作用,为幼儿园现代化的管理与服务提供支持。
4、全面负责并指导校园局域网,保证网络的正常运作与正常服务。
5、全面协调幼儿园网络系统,定期检查并维护计算机网络,对损坏、自然损耗等材料予以更新与调整,执行网络操作的规范。
6、制定“网络操作规范”,督促并检查使用人员规范操作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予以指正并帮助指导。
7、认真参加各类网络技术培训,不断增强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
8、指导教师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技能,确保教师正确使用计算机。
9、认真做好网络管理资料的'积累,为现代化信息的有效使用提供借鉴。
10、兼职幼儿园信息员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发送、接收、传递、记录与保存等工作,认真领会并贯彻上级精神和要求执行信息工作。
11、建立并维护“云峰幼儿园网站”,即时更新与调整相关数据与资料。
12、网管员有义务接受园方的临时任务,主动积极地做好临时工作。
13、遵守汇报制度,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改进。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
(三)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专业人员,指导学生膳食营养平衡。
(五)厨师长和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学校校长为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人。
(二)学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诉,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
(三)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四)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并同时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应急部及辖区市场监管所(电话:)、社区疾控部门(电话:)报告,在1小时之内书面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及疾控部门报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五)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
(六)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七)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主动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等工作。
(八)学校启用有资质、已签订供餐协议的配餐公司为师生供餐。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学校应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
(二)食品安全自查可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
(三)食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定期自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经营过程自查;专项自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
(四)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有整改台账、记录。
(六)周自查情况及时在餐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并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二)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
(四)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教师、培训对象、学员名单、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
(五)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至培训合格。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明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有效期内。
(三)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
(四)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长头发、胡须等。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七)专间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帽和口罩,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八)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九)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处理区。
(十)从业人员应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一)落实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至少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餐厨垃圾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等,使用色标管理,标识清晰,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燃气、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校验及时有记录。
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按《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索证索票,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如实准确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由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五)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六)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七)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有疫情发生时,冷链禽畜肉、水产及制品应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报告。采购肉类制品的,应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八)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进入学校食堂,禁止食用亚硝酸盐、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等。
(九)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应当按照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三)食品添加剂管理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四)食品添加剂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索证规定,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中文),必需标注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存放,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六)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使用,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使用量应参照9DB37/T 4200—2020标准执行。
(七)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清单、使用岗位、用于制作何种食品应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库房应定期通风换气,防鼠、防蝇、防虫、防潮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二)库房、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应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杂品等。
(三)食品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5㎝以上存放,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或分离贮存,并按照食品包装标注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
(四)食品经查验入库后定位摆放,按易于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食品原料,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信息,做好入库查验登记。
(五)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柜存放。
(七)装调料、食用油的容器要使用专用的调料盒、油壶等容器。如需倒盒的调味品,应在容器外加贴标识,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调料盒要定期进行清理、清洗、消毒。
(八)应定期检查库存,库房内设置退货专区,有明确标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配备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设施。配备专用厨房废油存放容器并有明显标识。在下水道入口处按环保要求安装泔水隔离池或油水分离器,并保证正常运转。配备足够量带盖垃圾桶(箱),确保厨房废物(剩菜、剩饭、下脚料)分类放置、日产日清。
(三)实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资质登记备案制度。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处理,学校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立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每次回收都要向学校出具收据凭证;学校应分门别类建立老油、下水道泔水油、厨房废物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要配备防泄漏箱式装运车和相应容器设备,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回收和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
(六)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含简餐)应留样。
(二)应由专人管理留样柜和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留样柜应随时上锁,定期除霜、消毒,钥匙由留样责任人保管。
(三)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留样柜)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冷藏室的温度应设置在摄氏0 ℃~8 ℃。每种食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 g。
(四)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五)食品样品留存满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师生用餐食品中。
(六)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记录应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销毁时间(月、日、时)、销毁人、审核人等。每周整理留样记录、存档。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公示信息应悬挂在餐厅醒目位置。
(二)就餐场所要达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地面无水。
(三)餐桌摆放整齐、美观、干净整洁。
(四)就餐场所服务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手部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物。
(五)备用餐具在摆台前应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
(六)就餐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干手器、七部洗手法。
(七)就餐场所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八)应及时清理、清洁桌面,清理餐厨废弃物和垃圾。应引导学生用餐后将餐具和餐余废弃物送至指定位置。
(九)用餐结束后,进行就餐区整体清洁、消毒、通风。
(十)设置餐厅文化专栏,有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合理饮食、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等宣传内容。
(十一)应引导教育学生文明用餐、秩序用餐、勤俭节约,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管工作。
(四)学校应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时更换滤芯,加强日常维护、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做好清洗、消毒、维护等记录。
(五)学校购买涉水产品,应当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购买消毒产品,应当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应对购买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查。
(六)学校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
(七)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供应的现制现供饮用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项目,每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硝酸盐等重点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八)学校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预案及时予以处置。
(九)在学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况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学校资金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3、保护食堂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食堂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为维护食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5、因其他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惩罚制度: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严重程度给予写检查、罚款或开除的处罚:
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售饭时不戴帽子、口罩的。
2、让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的。
3、操作过程中生、熟、半成品食品未分开使用的。
4、在操作间内吸烟,发现过期食品或霉烂食品未处理的。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的。
5、被投诉饭菜中出现异物的。
6、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的。
7、操作工具(盘子、锅、调料盒等)未摆放整齐、卫生不干净的。
8、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
学校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学校在餐厅内醒目位置设立监督意见信箱,收集食堂投诉意见。学校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家长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五)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刁难谩骂师生员工等等)被师生、员工、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知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六)接到师生、家长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七)投诉电话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一)建立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陪餐制度,并确保陪餐人员身体健康。
(二)每餐应安排两名以上(含两名)校级领导干部(校长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及教师陪餐(至少一名教师代表);结合单位实际每周安排家长代表陪餐,不少于2次。
(三)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明显位置公布,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四)陪餐人员和学生同区域、同标准就餐;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陪餐情况。
(五)陪餐人员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卫生、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六)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当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食堂卫生较差、物品摆放杂乱;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饭菜加工距用餐时间过长;饭菜口味过甜或过咸等。
(七)学校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及时向校领导报告,由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确保每日陪餐人员及时到岗。
(八)食堂管理人员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整改记录。
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控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二)加工经营场所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三)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10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四)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五)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六)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七)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八)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一)设立由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明确各岗位职责,开展过程管理。
(二)学校应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具备为不同人群提供营养配餐和管理的能力。
(三)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开展自查。
(四)学校餐厅应设立“营养健康角”,摆放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的设备和工具,并定期维护;张贴自测自评方法。(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营养健康氛围。
(六)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食物种类应当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荐要求。提供套餐或份饭的食堂,一周内食谱尽量不重复。
(七)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
(八)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九)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十一)食堂内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学校配餐(校外供餐)管理制度
(一)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二)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索证索票、食品接餐查验制度、分餐管理等制度。
(四)学校应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五)学校应设有专用接餐室,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洗手设施、留样设备、保温制冷设施,温湿设施等;应配备中心温度计、接餐垫、架;应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六)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应在2小时内,服务半径运输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
(七)学校应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八)供餐单位应配置专用食品配送车辆。配置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应能保证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8 ℃以下或60 ℃以上。
(九)配餐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十)供餐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配餐容器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十一)供餐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相关证照复印件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视情节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
(七)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而采购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3、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6、其他违反国家、省、市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
(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2、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关证据,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
4、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
二、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好辅导教师的延时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整改。
四、延时服务放学时辅导教师须组织学生整队,按指定的路线带出校门。
五、对不遵守相关延时服务规定的学生,辅导老师须及时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进行追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家长如有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须到传达室外接待,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学生,辅导老师接到家长假条后,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处教给家长来接。
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回题及时通报。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
2、学校行政会每两周要研究部署近两周的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召开学校保卫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治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要通过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5、学校保卫人员每周一要召开保卫工作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6、重大节日前夕,学校安全小组成员要开会部署学校节日安全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制定节日保卫工作计划。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教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5、因工作需要教师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门卫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3、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 校业余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校业余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章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障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一项人命关天的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为确保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广大教师应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2、各班主任、校内家长要经常在班会上强调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并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种安全工作要求。学校领导、值周老师要在周初、周末及其它学生集会时间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强调各种安全要求。
3、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在宿舍、教室内生火、点蜡烛。
4、严禁学生外出游泳。
5、严禁学生翻越围墙。
6、学生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学校已在楼梯过道处做了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楼梯走廊过道、教室、宿舍推拉拥挤、打斗嬉闹;不得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上、下楼梯,进、出教室、宿舍、校门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要有序。
7、学生在宿舍内不得在床架上打斗嬉闹,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8、学生在教室、宿舍已及其它有电的地方,不能私接电线,滥用电器,不能把衣服晾在电线上,不靠近变压器等高危险性的地方。
9、在物理、化学实验室里,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以正确的实验步骤做实验,严禁私拿化学药品。
10、上课时间、晚上就寝时各班宿舍一定要指定专人关好宿舍门,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11、返校时间、返家时间不能太晚,尽量结伴而行,不得在路上逗留,以免出现以外事故。
12、学生参加各种集会时,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进场、退场要有序。
13、严禁学生在校园燃放鞭炮以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14、学生不能驾驶摩托车进入校园。
15、禁止学生喝酒、猜码。
16、学生不能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工具入校。
17、学生不能攀爬树木及其它高处地方,不能到宿舍楼、教学楼的楼顶进行活动。
18、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必要时可以委托班主任或老师保管。
19、禁止学生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以及舞厅、迪吧等成人娱乐场所。
20、学生不得有偷盗、赌博、吸烟。破坏公共设施设施,勒索财物等不良行为。
21、严禁学生纠集社会上不法青年到校园内寻滋闹事、打架斗殴,干扰学校正堂教学秩序。
22、未经老师允许,任何学生不能随意出校外活动。
2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
24、学生应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随意购买不卫生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
25、学生应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预防流行性的传染病。
26、学生不要随意和陌生人交往,以防被绑架、被诈骗和被拐卖。
27、学生应加强自己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加强防范,避免因心理不健康问题而导致出现其他不安全问题。
28、当出现自然灾害时,学生应听从老师的指挥,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29、未经老师允许,学生不能带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内留宿过夜。
30、学生在教师、宿舍及其他公共场合遇到停电及其他以外情况时,不能起哄,要保持安定,并在教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离开。
31、上室外体育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师的组织下按正确的方法练习。不能乱扔乱丢体育器械,确保体育课中的安全。
32、在集体劳动过程中,不能利用劳动工具开玩笑。确保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33、学生在路上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4、若遇紧急情况,以自己的生命为重。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联系。或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七、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八、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 、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 、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l、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一)值班巡逻制度
2 、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 、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 、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 、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 、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 、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 、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对擅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 、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 、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 、健全危险品的进货和使用帐目,使用剧毒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领用手续,用后剩余药品及时入库保存,并做好记录。
5 、剧毒药品库要求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只有两个人同时在时才能领取剧毒药品,剧毒药品要放在柜内,不得与药品混放。
6 、禁止学生将任何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禁止学生将危险品带入学校。
7、在教师、学校使用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药品及剧毒气体等,必须严密监控,设计险情处置方案,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并事先进行安全使用教育辅导,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收回剩余药品。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2、放午学铃响,即由任课教师组织排队,分走读、午膳两队,按规定路线下楼(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读生在后。下到操场后,午膳生到食堂领饭,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下楼(同上)并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中午时间午膳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篮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开、关门时间:
1、早晨开门时间:7:30关门时间8:00
2、中午放学开门时间:11:30关门时间12:00
3、下午开门时间:14:40关门时间:15:00
4、下午放学开门时间:18:00关门时间:18:00
说明:开门、关门时间指大门开关时间,小门可依据实际状况随时开、关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需在学校门卫室进展登记,经过与学校值周教师联系同意前方可进入。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状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需持有班主任教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前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别状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教师来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不能在校园内吸游烟。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制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展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展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前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门卫要对门卫室及校门四周进展清扫,保持常常性的干净洁净。
2、制止门卫从事食品及文具等经营活动。制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敏捷处理各类状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别状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制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制止把学校物品和废纸卖给拾废品的;制止拾废品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未经学校领导事先同意,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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