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13篇)
2024-08-19 20:43:01 1级文库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篇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 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二篇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登记本签字,并对登记本保存三年备查。
10、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医院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文件,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法》规定,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19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19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19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四篇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护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院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9、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0、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3、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储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14、医院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15、医院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6、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7、医疗废物有医院统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
18、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放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二条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五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六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第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八条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九条医疗废物转运出去焚烧销毁时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铜仁华夏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紧急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人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第十五条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事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的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扣除奖金、开除等处分。情节恶劣者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
二、医疗废物暂存
(一)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建立消毒记录),保持环境整洁。
(二)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
1、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2、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3、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4、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二)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三)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头皮针、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四)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等。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规矩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科室应按以下要求,准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发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举行仔细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该在标签上注明;
废弃的麻醉、精神、发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规矩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该交由特地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该交由特地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急废物,应该首先在产生地点举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该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该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准时密封;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其次条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该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办法的暗示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该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该对被污染处举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强一层包装。
第五条运输人员天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根据规定的时光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临时储藏地点。
第六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前,应该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临时储藏地点。
第七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应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八条建立医疗废物临时储藏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临时储藏的时光不得超过2天。
第九条医疗废物转运出去焚烧销毁时应举行记下,记下内容应该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分量或者数量、交接时光、终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记下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该对临时储藏地点、设施准时举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储藏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蔓延和意外事故时,应该根据《铜仁华夏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蔓延应急预案》紧张实行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人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处置等工作的人员,举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张处理等学问的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熟悉。
第十五条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临时储藏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须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举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时,应该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准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采取责任制。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事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的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矩为准。违背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赋予警告、记过、扣除奖金、免职等处分。情节恶劣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矩追究责任。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门诊楼后最东边的一小平房。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六、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九篇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十篇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和兼职管理人员。
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装。
4、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运送与处理符合管理规范。
5、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职回收人员按要求做好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医院对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知识培训,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存放等各项工作的职责细化并落实到人。
7、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工作牌。
8、专职回收人员每日收集医疗废物1~2次,在废物产生点必须做好双方交接登记手续,在废物袋上挂应的标识牌。
9、密闭式(容器、塑料袋均应封口)运送医疗废物,严禁超载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存放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不能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混合,如有混合,整个混合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11、医院设置西南一排四房为医疗废物固定临时存放点,配备暂时存放设施,设备,存放容器必须加盖,不得露天存放,存放点必须加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得超过2天。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制度。
一、定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疗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二、管理部门:公共卫生科负责医疗废物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总务科为医疗废物回收部门,设专职回收人员。
三、医疗废物收集必须按照类别进行,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必须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生活垃圾置黑色袋),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紧实、严密。
四、对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五、医疗废物中病原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前应当先灭菌或消毒处理。
六、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资种类、数量或者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回收后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贮存点,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八、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医疗废物至内部暂时贮存点,对运送工具应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交出去后,应及时对暂存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做好相关记录。
九、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至多每两天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贮存、处置。
十一、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二、医院公共卫生科及后管中心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价。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 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支配专人准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类别分离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举行废物交接记下并签名,记下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记下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根据规定的时光和路线运输至内部指定的暂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前,应该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输至暂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必需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蔓延,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输。
六、本单位内部普通实行天天运输,运输时避开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堂、办公区等。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该对临时储存地点、容器准时举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天天运输工作结束后,准时对运输工具举行清洁消毒。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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