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024-04-16 20:38:23 1级文库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学学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二篇
我班安全工作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以学校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完善班级内部安全管理体制,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1、成立小组,完善制度
(1)成立以安全小卫士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安全小卫士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律委员负责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网络安全工作,安全小卫士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并与每周五上报政教处。
(2)制订和完善班级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教室、寝室、卫生、财产、放假等各方面均应有明确的安全规定。
(3)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人,如安全小卫士的职责之一就是课间要加强巡查,督促同学文明休息,严禁追逐打闹;寝室长的职责之一就是在晚就寝铃响10分钟后,若有同学未回寝室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生活指导教师等报告。
2、自治管理,自我评价
(1)自治管理:班级安全管理不可能也做不到一天24小时时都跟着学生,只有充分调动班级学生自我管理的力量,构建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才能做到时时有人巡查安全漏洞、处处有人监控安全隐患。
(2)自我评价:可以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每周由班长主持召开班级民主生活会,通报学生一周的表现情况,表扬安全意识强、自我防范做得好的学生,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等提出严肃批评。同时学生们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商讨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应制定和实施“学生自我评价体系”,让学生每天从规章守纪、行为安全、值班值日、学习进步、为班争光、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自我评价表,班主任定期表现优异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班主任日常工作
(一)嘴要多讲
安全工作,要天天不厌其烦反复宣讲,时时处处向学生敲警钟。讲的内容可以是事例,如校内外曾发生过的灾害事件、《今日说法》里的典型案例;也可以是方法,如水、火、电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的方法。讲的场合可以是专门的,如安全教育课上和主题班会上;也可以是临时的,如学生寝室巡查时、课堂教学下课前(时)。
(二)腿要勤跑
虽然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上度过的,但千万别忘了课余时间,许多安全事故都发生在课余时间。如果认为学生休息了,教师也该休息,管理上的“真空时段”最易造成学生失控出乱。因此我牺牲休息时间,在课余勤跑班级教室、走廊楼道、学生宿舍,一来可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动态近况,二来可以及早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做到“勤到位,早准备”。
(三)心要仔细
班级管理者在班级安全教育管理时要做个“有心人”。如在平时为学生提供天气预报资料,提醒学生保暖防寒;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提醒学生尤其是路途较远的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又如平时要注意资料的搜集,特别是违纪、生病学生的资料要尽可能搜集详细当学生打电话请病(事)假时,要多留个“心眼”,及时电话联系家长,以证实学生的言行。
(四)鼓励为主
对待学生要讲究艺术,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责;跟学生交往要民主平等,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训斥。班级管理者只有取得学生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够依靠学生及时发现和消除班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专盯学生的不足和缺点,不断地冷嘲热讽,学生就会丧失自信,严重的将自暴自弃,厌学逃课,自杀轻生。其结果反而是增添班级安全隐患,酿成班级安全事故。
(五)善于沟通
首先是与班级学生的沟通。当学生之间存在矛盾摩擦时,班级管理者要沟通在先,消除隔阂,争取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是与课任教师沟通。请课任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
再次是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把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学生的近期表现等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最大限度地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三篇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地,学校财产是保证完成教育事业计划实施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为了管理好校园、校舍、校产,提高财产的利用率,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园、校舍、校产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由主管财务副校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会计、保管员及各项财产专管员为组员。校园、校舍的增、减变化必须经管理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能执行。
二、校园、校舍、校产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管理制度,分项制订有关管理细则,按章办事,建立财产领取、使用、归还、维修制度。
三、学校所有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有固定资产总账,各责任人必须有固定资产专账,保管员和各财产责任人应对财产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存放地点有详细记载,每学期末进行检查、核对,使财产、物资管理,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手续完备。
四、报废财产建立财产的变价、报废手续,防止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现象发生。需变价处理的物品,必须经保管员、分项管理责任人共同认定,同时报总务主任或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方能变价或报废处理。
五、各类财产购置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报告,经校长会议和总务主任审批同意后方能购置,大型或成套设备购置,必须在学校教代会物价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执行,同时办好报市采购中心审批的有关手续。
六、认真做好校园、校舍、校产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破坏、防霉变、防鼠咬工作,凡因管理不当造成火灾、被盗或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除适当追究当事人、责任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并取消当年晋级、晋升及评估资格,情节严重者,除解聘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搞好校园绿化、美化,保管好现有花草、树木,保证校园绿化率达40%以上,绘好校园绿化、美化简图,凡毁坏校园花草树木者按四倍以上予以罚款。
八、公共财产只供集体及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个人宿舍一律不准存放公有财产,未经批准,擅自将财产搬回个人宿舍,将作偷盗处理,公有财产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批准,到总务处办好有关手续后方能外借,未经批准,私自外借者将视情节,予以罚款。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得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六、新征稿 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验,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局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九、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骑车上学注意安全,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表少年网络公约,不济鉴不良信息。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吵闹,有序上下车;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
二十一、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护送
1、每天下午放学时,小学各班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路队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3、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4、路队辅导员必须将学生送至指定地点,才能离开。
三、课堂教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课间管理
1、建立教师巡逻制度,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文明监督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六、集体活动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八、用电安全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九、组织保障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处室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时时处处都有安全措施,人人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学校每周对老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级每天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真正性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门卫要忠卫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领导。坚持来客登记登记度,不准校外人员随便入校,学生凭学生证出校门。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锅炉、烤箱、电冰柜、消毒柜等物的安全使用,严禁违章操作,要保证电器的清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五、实验员和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对有毒的.或有腐蚀性的药品要严格管理。电器设施由教师开关。
六、宿舍内不许学生玩火、触摸电器,不许在床上做剧烈的运动。生活老师经常给卫生间坐便器、漱口杯、毛巾消毒。
七、体育老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学生训练。对铅球、铁饼、单双杠、吊环、跳高等项目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体育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八、电工要定期对线路、开头、插头、电灯、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宿舍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漏电现象要及时维修更换,严防触电等伤害事故发生。
九、学生不准追逐打闹,爬墙头,爬篮球架、不准向窗外扔东西,上下楼梯严禁推搡,乘车要排队上车下车,不准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十、每学期末学校要对安全工作检查总结,表扬、奖励执行制度较好的处室和个人,对违反制度要批评教育或进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2、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4、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5、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差旅费报销
1、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2、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条医疗费报销
1、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2、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
第四条招待费报销
1、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2、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第五条借款制度
1、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2、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3、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4、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了完善学校医务室药品的管理制度,规范校医在药品储备、采购、使用、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从而提高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谐、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医务为组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成立安全护校队、抢险救治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学期初与分管副校、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受到伤害的或第一个接到险情报告的教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正在进行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要立即进行救助,对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或报告。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分别为开学、期中、)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初学寝室辅导员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发现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舍、围墙、体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学校消防、电器、电线及防雷设施;学生活动、休息情况;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及其他安全检查事项。
安全检查的要求:学校每次安全大检查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处室安全检查要写好检查记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处室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发生不安全行为要预以登记教育。
第八条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各处室负责任人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月和第四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负责召集。
第九条安全考核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机制。每学年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处室进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他处室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全校教职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学生进行两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会。平时通过多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墙报、广播、竞赛、演讲、演练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与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触电与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我救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扰的能力。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学校校舍、围墙、活动场所、防雷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特种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对验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请相关部门进行勘验检查;对学校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请气象部门进行检测;对学生频繁使用、易造成成损坏的教学楼梯道扶栏、橱窗玻璃、运动场体育场设施、教室内电器开关等要随时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危房等,在隐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加强电源、电器、电线的检查,严防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将蜡烛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带入学生宿舍,禁止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严禁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管理教学所用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危险物品必须到持有国家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质量合格产品,并索取详细使用说明书;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室;取用危险物品必须经管理处室主任审批,并做好详细取用登记。
第十七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
(二)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报告总务处维修。
(三)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并填写《教学日志》下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长。缺课学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书面报、德育处、教务处,两天不到的,分别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五)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罚学生。
(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第十八条课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指: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集会、晚睡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德育处是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值周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楼层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员、保卫科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和学生,运动区域(值日领导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时段: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运动场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或体育教练)和学生。
(三)学生入学放学时段:,德育处值周负责人负责,保卫科负责校门区域及校门外学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维护。凭有效证件出入。
(四)课间操、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其他集会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值周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攀爬摔伤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报告,正确处理。
(四)学生就寝期间,班主任要下寝室督促,并委派学生值日,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有异常情况随时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其中食堂配备餐具专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贮存、加工、防蝇、防尘等必备的设备设施。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解聘或停业营业。
(三)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做到定点、索证和登记;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做到分娄、分架、隔墙、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销售食品要坚持试尝和留样。
(四)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向师生提供的纯净水、矿泉水必须索取《饮用卫生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传染病预防
学校校医是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保安及相关人员对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具体负责。
(一)无论是上课期间,还是节假日,学校保安均要落实门卫及校园治安巡视及守楼护院昼夜值班人员;上课期间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实值周教师轮流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值班。
(二)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学生进出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公共财物随意带出校园、校内物品出校,末经学校相关处室或物主的许可,门卫不得随意放行;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将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违禁物品带入学校。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三条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分工与职责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遇分工调整,由接任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措施不落实和不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校长最终批准准予制度,并按“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二)至少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
(三)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纪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环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和检查,防止危及学生安生事故发生。
第六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晚自习停电应急处理
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保卫科是晚自习停电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秩序的指挥。晚自习停电,启动《停电预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处理;若属一般轻微伤害事故,则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级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保卫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递交事故发生,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属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德育、教务、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两日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告县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师生严重伤害或死亡、集体食物中毒、火灾及其他群体性伤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灾害、洪水灾害等事故。按《震灾预案》和《防洪险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各年级组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进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予确认,不称职并取消下半年评先、晋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司法部门追究: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校园广播系统涉及到高考听力播放安全,高考无小事,小事误高考。现教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只有在现教中心的授权并培训下播音人员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
二、播音人员(含英语老师和学生会广播站组成员)须经过现教中心人员培训,熟读听力播放流程细则,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播放结束后应如实填写好相关记录表。
三、要落实“三定”。即定人(不能让学生或未经培训的老师播放)、定时、定程序(操作手册)。使用单位(如高三年级)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写清楚播放责任人,什么时间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否则属于违规操作,出现后果要追究责任。
四、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向现教中心报告。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上报到现教中心,由现教中心安排专人维修。
六、大型考试需使用校园广播系统的需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申报并确认,做好相关安排。原则上只允许毕业年级的'大型考试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年级考试有特殊要求,要逐级向现教中心、分管校长报批。
七、毕业年级非大型考试使用广播播放听力时,在报批的情况下,应按照听力播放使用细则规范使用广播设备,如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应承担责任,待再培训整改后(至少一个星期之内停用广播系统)继续使用。
八、播音人员应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九、现教中心人员和所有使用播放设备的人都要加强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加强钥匙管理。原则上钥匙由现教中心专职人员(段力宏)保管,经培训合格的播音人员需要使用设备,找段力宏借用并及时归还,不得私自配钥匙。
十一、现教中心专职负责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系统维护工作,培训并督促播音人员用好设备,不违规操作,避免事故发生。核对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重大问题立即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如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总论
1、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事务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统筹管理安全和治安工作,保卫科、警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3、年级组、教育处、办公室、实验处、体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及其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分论
1、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的安全。
2、年级组、教务处负责管理失当安全,即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科学施教,严防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心理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3、办公室负责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即
①师生在校内食堂(商店)就餐、饮水、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钙制品等方面的安全。
②校舍、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③学校在用火(采暖)、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4、实验处、年级组负责教学实验安全,即
①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
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③电教设施操作安全。
5、体育处负责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越野、军体活动中的安全。
6、教育处、团委会、年级组、综治办负责对学生进行行为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即
①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②组织学生在参加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开会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自然灾害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每个同学的洗脚帕、袜子、衣裤统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绳上。
二、床面铺垫平整,棕垫、棉垫、凉席边缘与床缘对齐,不得相互超越,整个室内两侧的床缘应成一条线。上铺棕垫下要求垫一层塑料布或纸壳。
三、被子应统一将被里折外按军训时的要求折叠成有轮廓的方块或近似方块,放于房间后窗一侧的床头铺面外侧与床缘对齐,被子口面朝进门方向,枕头放于内侧与被子底缘成一条线。干净衣裤可折叠放于枕头上面与枕缘对齐。
四、床下两头各放学生的鞋子,上铺同学的放于左,下铺同学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对扣,鞋跟与床脚面成一条线,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处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脸盆一律放于下铺床下地板上,上铺同学的放左,下铺同学的放右,位置对称,盆缘与床脚、鞋跟成一条线,盆内放进香皂(盒)。若超员的脸盆可灵活放于内阳台适当位置。
六、蚊帐要求帐顶拉平,白天将帐围部分折叠到顶上。
七、若存放劳动工具横放于床下最里部隐蔽处,扫帚铁撮等清洁工具统一放于门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内阳台窗壁正中处。
八、箱子提(挂)包统一放于两侧存橱的'一、三、四、五层,按从上铺到下铺的顺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挂)包放右,箱底、包底要与橱缘一条线,超员的箱子可灵活竖放于床下两头。
九、濑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刷与杯把相对放于盅内,毛刷向上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膏倒放于濑口盅右旁,牙膏底部与濑口盅底部对齐成一条线。与濑口盅相对应的第二路放洗头膏,洗头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镜,要相互对齐成一条线。与洗头膏相对应的第三路放开水杯或碗筷,碗缘前面对齐成一条线,筷子、汤勺一头放入碗中,另一头露出碗缘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
十、门后挂一个寝室流水记录簿,门后设一个专栏,贴三表(寝室规则、内务标准细则、床铺定位表)。室长为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务卫生,做到两根绳子七条线,清洁工具看不见,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门栏。
中学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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