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2024-08-08 19:48:04 1级文库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以下是勤劳的小编为家人们分享的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一
1、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均应建立血液透析病历
2、根据病人病情不同,血液透析病历分为临时透析病历和长期透析病历,其各自病历要求如下:
1、临时透析病历:要求包括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已归入住院病历者除外)及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
2、长期透析病历:要求包括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必要时)、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病历首次病程日志、医嘱单、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所有化验检查及其它辅助检查报告单及血液透析月小结
3、对于所有住院及急诊留观的透析患者,在每次血液透析结束后,应由透析中心的医生将患者的透析情况以透析记录单的形式记录于各自病历中
4、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和/或其家属均应签署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及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必要时)
5、对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均应详细采集相关病史,包括导致肾衰竭的原发病因、既往病史、用药史、药敏史、首次查体结果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医疗付费方式等,并记录到首次病程记录中
6、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均应提供近期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相关病毒学检查结果,如近期未行上述检查者,应在血液透析开始前抽取血样做以上相关检查,并将结果归入透析病历中。对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等作明确标识。
7、对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应用医嘱单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根据病情变化调整药物的使用,并如实记录在医嘱单上
8、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在我院所做所有化验结果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应完整保存于血液透析病历中,并标注检查时间及检查项目
9、血液透析中心的医生每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对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长期血液透析治疗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出月小结。月小结内容应包括:患者透析充分性评估、透析方案的修改建议、并发症的防止建议及相应的饮食生活指导
10、透析记录单需要记录内容包括:
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例号、床号及病人来源
2、 透析日期、时间,透析次数
3、 应用的透析机及透析器的型号
4、 透析方式(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及透析通路
5、 抗凝方式
6、 干体重、透前及透后体重,设定脱水量及实际脱水量
7、 透析液流量或血液滤过置换液量;透析液或置换液中钾离子、钙离子及碳酸氢盐的浓度
8、 透析中血流量、静脉压、动脉压、跨膜压及单位时间超滤量监测结果
9、 透析中其它特殊治疗及处理:应用可调钠、可调超滤、在线尿素监测、血容量监测、再循环测定、内瘘血流量测定等,紧急通路溶栓,吸氧、换药等操作,所有透析过程中及透后即可给予的药物治疗
10、监测并记录患者在透析过程中血压、心率情况,对于透析过程中患者出现的各种症状给予相应的描述,并记录处理措施及其结果
11、由护士记录透析过程中透析通路的相关情况
所有透析患者的病历资料均由透析中心负责统一保管,所有透析病历资料概不外借。任何人不得将患者透析病历带离透析中心。如需了解患者相关透析情况,有透析中心医生出具相关内容的病历摘要。在患者由于各种原因退出透析后,将其全部病历资料整理后统一收存保管,资料保存3年。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二
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
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
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阅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阅。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阅病案资料,复印某某某卫生行某某某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12、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三
i.日常管理
(1)负责全院病案的集中管理。
(2)所有出院病历应在出院后24小时内(死亡病历后一周内)从病历室收回。
(3)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整理、核对、登记、标引、编目、装订、保管,在病房交接病历时,将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交接日期一一登记,并在各交接登记处由双方签字。
(4)计算机团队和病历管理员应每月执行病历移交程序,认真录入和核对病历,制作表格并打印账目。
II.病历的储存和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和个人查阅病历的供应和恢复。
2、负责处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医务部批准的外转接收。
3、配合统计人员整理分析相关统计数据。
4、检查病案书写质量,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持续改进。
5、做好病案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四
(1)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所有病历应恢复到病历室。复印病案的相关资料必须在病案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部门及时处理。
(2)患者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房统一集中保管,该病房在收到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纳入住院病历,住院患者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及其他检查结果。退回病案室的病案结果检查表,由病案室给予补助。
(3) 因医疗活动需要将住院病历带出病房时,病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移时,不得将病历转移给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病人转移时,病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医疗记录不得出借。
(4) 病房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管理病历,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劫、盗窃病历。除参与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名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患者或ir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以非法手段(如盗窃、抢劫等)取得的。病历视为无效。
(5)医疗、科研、教学,医院医务人员必须持签字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备查,看完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果必须借出,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逾期未归还的,按违规行为处罚。
(6)我院医务人员严禁帮助患者违反规章制度复制或复制病历相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病历盖章: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五
为了维护病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在延长病案的`“寿命”,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
(一)病案库房建筑防火,建筑构件符合耐火要求。
(二)病案库房内外防火,病案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电源、线路经常检查维修;离开库房要切断电源;库房内外配备消防器械,并处于良好状态;库房内安装火警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情。
二、防水、防潮(屋顶、门窗、外墙、地面)。
三、防尘:库房安装密闭门窗,经常清扫,保持卫生清洁。
四、防虫
(一)改善库房建筑条件,确保库房地面、墙壁、屋顶无孔、洞、缝。
(二)控制库房温度在14—24℃,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不适于害虫生长。
(三)保持入库前检查,对可能感染害虫的病案进行彻底消毒。
(四)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防止害虫生长繁殖。
(五)库房内放置防虫剂。
(六)害虫的杀灭熏蒸及符合要求。
五、防光: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不宜使用日光灯。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六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任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走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烈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通过工作之便任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仔细认真,碰到含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精确,削减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准时订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则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隐秘,不得任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学问学习,提升病案管理质量。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七
i.日常管理
(i)负责全院病案的集中管理。
(II)所有出院病历应在出院后24小时内(死亡病历后一周内)从病历室收回。
(3) 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整理、核对、登记、标引、编目、装订、保管,在病房交接病历时,将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交接日期一一登记,并在各交接登记处由双方签字。
(4)计算机团队和病历管理员应每月执行病历移交程序,认真录入和核对病历,制作表格并打印账目。
II.病历的储存和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和个人查阅病历的供应和恢复。
2. 负责处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医务部批准的外转接收。
3. 配合统计人员整理分析相关统计数据。
4. 检查病案书写质量,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持续改进。
5. 做好病案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八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阅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6、对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阅。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12、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九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我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保密的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十
一、病案室应严格执行院内病案借阅归还制度,未经病案室许可不得从病案室拿走病案,医务人员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均需在病案室进行,无特殊情况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二、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案。
三、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需经病案室批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案。
四、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借阅病历时,需征得病案室批准,同时借阅3份以上病案时,需经医务科批准。
五、新出院或死亡患者的病案需经病案室整理装订后,方可借阅。
六、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借阅人在1周内归还病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个月。
七、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借用的病案,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者责任。
八、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部门外,其他单位及个人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及有关证件并经病案室批准后,可摘录病史。
九、病案借阅归还应及时登记签名。
十、借阅病历归还率必须达100%。
十一、对不遵守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由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篇十一
一、监控组织
(一)设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4.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高年资医师任质控医师,高年资护士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名单报质控科备案。
主要职责:
1.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病历书写规范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的有关要求。
(二)电子病历应符合卫计委《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xx]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病历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中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
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五、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
(一)基础教育质量控制
1.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关于病案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的培训课程。
2.各科室由主管医师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
(二)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
病历环节质量是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使病历质量监控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科室应加强病历形成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
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
(1)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要求书写病历。
(2)主治医师负责指导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纠正缺陷。在病历首页签字时应认真检查整份病历质量。
(3)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检查运行病历质量;认真审核每份出院病历质量,确保每份出院病历质量合格。
2.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主管医师应按规定在24小时内填写出院(死亡)记录、病历首页等,并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和各种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补充完善后签字。质控医师根据“住院病历检查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分,确保病历质量合格后,在病历首页“质控医师”栏签字。值班护士要检查护理相关病历内容,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历,并在病历首页“质控护士”栏签字,将合格病历送交病案室。归档后的病案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病历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4.科主任应重视病历质量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本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工作。
5.医院每月定期抽查病历质量,对检查存在的缺陷,及时反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终末质量控制
1.医院病案室每月从各临床科室上交的归档病历中抽取5-10份病历,交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专家对出院病历终末质量进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医务科进行统计汇总。
2.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院病历,对自查中存在问题,科室定期召开讨论会,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病案质量。
3.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就检查归档病历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有关要求。
2.护理文书由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书写。
3.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文书检查组,由其每季度对全院护理文书进行检查、督促、总结、反馈。
4.科室每份出院病历由值班护士认真检查,交护士长或质控护士审核合格后方可送交病案室。
5.新职工入院后,由护理部对新职工进行有关护理文书知识的培训。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的护理文书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文书书写水平。
五、医疗、护理病历奖惩办法
(一)出现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当月绩效考核2分;
(二)出现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当月绩效考核5分;
(三)出院三日归档率份末归档扣科室当月绩效5分;
超过4份末归档,每超过1份,扣科室奖金50元。
(三)因化验、检查报告单不合格导致病案不合格者,每份扣相关责任科室奖金200元。
(六)医院将定期对全院运行及出院病历进行抽查,出现不合格病历,按上述规定处理。
(七)凡丢失1份病历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私自复印病历、将病历交给患者及家属、或交由患者及家属带离医院者,一次罚款500元。
(九)借阅病历延期不还者,每天扣当事人50元。
病历管理制度【推荐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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