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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报告制度(最新20篇)

2024-05-03 17:14:40 1级文库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一篇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应急预案演练规定:

  1、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方法可以是现场演练,也可以是桌面演练。要求单位所有参演人员必须参加,对参演人员要进行演前培训,每年对全体人员要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教育。

  2、应急演练的策划要求:

  ①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②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③确定演习现场规则;

  ④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

  ⑤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⑥编写书面报告;

  ⑦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⑧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二、评审组织

  1、公司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内部评审,经管理者代表签字认可后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存档。内部评审小组由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聘请)等组成,外部评审由相关专家、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2、分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由分公司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评审,公司主管领导和业务部室进行指导和评审。

  3、各单位评审组织负责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开展评审,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缺陷和改进的意见。

  三、评审内容

  1、对编制的.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主要评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协调性、经济性及有效性,2、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评审。

  主要评审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以及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3、评审应充分考虑下列信息: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四、评审改进。

  1、通过评审总结找出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修订应急预案主要根据应急演练结果找出紧急响应、外部响应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管理人员、工作环境及技术上面的变化而进行修订,以使应急预案达到实施的符合和有效性。

  3、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4、通过评审改进确保应急预案发挥的充分性、提高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提升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五、评审频率

  每一年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一次评审。

  六、管理措施

  1、未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2、未按照制度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修订,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给予考核。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二篇

  一、总则

  1、为了准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乐观实行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需坚持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

  (3)事故发生缘由的初步推断;

  (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爱护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缘由、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实行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状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看法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状况而不实行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延迟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值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别状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三篇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水管破裂、暴雨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厂区、办公楼前广场、公共区域、走道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排水管

  一、应急准备

  日常巡检小组每半个月对全公司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排除水灾隐患点;

  二、应急响应

  1.如现场发生因漏水现象引起的水灾,情况不是特别严重,未给公司造成实质的损失,但即将造成损失的,启动B级救援程序,应由责任部门及时通知行政课和设备课,由责任部门主管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完成水灾的控制和救援工作;

  2.如水灾发现时已经对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并且损失有继续扩大的现象,则直接启动A级救援程序,责任单位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组织现场救灾活动;

  3.现场控制小组组长由责任部门主管承担,负责抗灾工作的指挥动作,设备的维修由设备课人员执行,厂房的维护由行政课人员协助完成;

  4.安全疏散小组成员,负责保证现场人员的有序撤离,并对漏水场所的物品进行有序转移,避免造成损失;

  5.如因为天降暴雨而发生的水灾,则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以最快速度通知工业安全组长及

  总指挥,组建现场控制小组,组员由行政课员工及设备课员工组成;

  6.现场控制小组组长组织人员对蓄水区域进行调查,分析蓄水原因,在最短时间内想出对策,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7.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水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C.断水、断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主责单位:行政课、设备课)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四篇

  为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为:凡可能影响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第二条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必须和综合应急预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

  第四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程》1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原则、内容进行编制。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后印发给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六条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演练的内容、程序,确保演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演练结束,及时总结经验和找出差距。

  第七条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结合演练的经验、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3、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4、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九条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采取预防措施和妥善处置。

  第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告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二条对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十六条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五篇

  一、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园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园区管理处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园区行政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以及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园区行政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园区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义务救火队,人员以园区保安部人员为主,企业医疗救护人员组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学习或灭火技能训练,并有文字和照片记录。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六篇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 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七篇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因教学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八篇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二是虽然 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 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保安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

  机关查清原因,查明 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 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九篇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篇

  1、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2、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4、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5、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7、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8、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一篇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的人员:不和公司直接建立雇佣关系的人员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厂区各个场所,包括前后门30米周边范围内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门禁卡点等

  一、应急准备

  1.所有外来人员需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抵押证件领取公司发放相关证件(贵宾证、应聘证来宾证等)方可进入厂区,长期驻扎之人员需至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并配发相关证件;

  2.所有外来人员需有公司员工带领方可进入工作区域,长期驻扎之人员,责任部门需告知应注意事项及该遵守的规章制度;

  3.所有公司员工入厂必须刷门禁卡,闲杂人等一律不可入内。

  二、应急响应

  1.如发生滋事事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了解发生原因和经过;

  2.如滋事人数在2人(含)以下,且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造成不便,保安人员直接通知人力资源部主管进行处理;

  3.如滋事人数在2人以上,且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保安队长直接启动A级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维护现场人员的安全;

  4.如发生滋事的是常驻公司人员,在保安劝解的同时,需通知对方单位的管理人员,共同调查事情起因,并通知公司内部接洽人员协商处理;

  5.如发生地点在公司交通通道,保安人员应第一时间将滋事人员转移到不影响员工正常通行的地点;

  6.如出现人员受伤的现象,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通知医疗救护小组进行救治工作,如情况严重,立即通知行政送医院救治;

  7.事件处理结束后,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F.食品中毒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二篇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能够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保证消防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防止火灾事故扩大或恶化,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3.1为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员:总工程师、经营经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部、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人员。

  3.2.1根据火灾事故及险情性质,下达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命令,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2.2指挥事发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及配合,负责落实和完成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2.4组织或联系有关部室、专家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现场火灾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2.6做好稳定施工作业人员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7适时将火灾事故概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级部室汇报,通报所属各单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组织应急救援过程及结果的评估,制定复工方案。

  3.3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消防保安组、医疗救护组。

  3.4.1.1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火灾现场信息,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3.4.1.2负责组织对火灾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3.4.1.3维护现场通信系统的畅通;负责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报道;火灾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3.4.2.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火灾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导火灾应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及完善;

  3.4.2.3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

  3.4.2.4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结果的评估及复工方案。

  3.4.3.1实施抢险救援应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事态控制、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除事故隐患);

  3.4.3.3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3.4.3.4抢险救援结束后,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4.4.2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3.4.4.3在事发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3.4.4.4负责与外部医疗、公安、救援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在专业医护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护理;

  3.4.4.5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人员稳定工作。

  4.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4.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方位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的要求进行编制。

  4.3.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灾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4.3.6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进行备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5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公司、工程项目部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监测技术、预警装置、各工程调度值班固定电话或各级负责人员移动电话,建立相关技术、通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准确,反应灵敏。

  4.6.1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实施救援。

  4.6.2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4.6.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救护。

  4.6.4发生火灾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4.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4.7.1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75号令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劳动部的现行有关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7.2.1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分类统计。

  4.7.2.2填写统计报表分为:本企业职工、非本企业人员和分包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准确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及时上报公司。

  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三篇

  一、为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促保企业不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厂干部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各车间、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为了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金鸿饲料有限公司各车间、科室、班组。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进出库管理

  1、危险化学药品进出库必须由计划使用单位专职人员和保管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登记,验收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2、验收合格后进入库内,应严格按照“五双”管理执行。

  3、当硫酸、磷酸、盐酸、液碱进入库区时,保管员应现场指挥,严禁运酸驾驶员及其他非工作人员单独卸酸。

  4、保管员或驾驶员放酸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耐酸手套,严禁赤手放酸等违章作业行为。

  5、放酸现场应配置合适的防护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库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间,不准装满库。

  7、搬运、装卸氧、乙炔瓶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摩擦和撞击。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

  1、危化品的贮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贮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化物品的性能标志。

  3、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贮存场所的.要求:

  ①、贮存场所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报警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②、贮存场所通风设备和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第三条检验化学危险药品的贮存

  1、化验室只适宜存放少量期内需用的化学药品(一个月),贮放时需按其化学性质分类进行,严禁混堆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2、易燃、易爆药品应与热源隔绝,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得放于冰箱内。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能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不得混放,如酸或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

  4、腐蚀性试剂应直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四篇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三、焊割操作不准易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五、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五篇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跗近医院治疗,井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井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六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输报告工作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的'“通信联络组”负责, “通信联络组”由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校团委书记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和信息报告员,负责日常信息管理传输报告工作。

  二、应急信息传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具体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程度。

  3、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4、公众、媒体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趋势、及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三、信息报告应做到对突发事件反应灵敏,报告得及时、准确,不得不报、错报、瞒报、漏报。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做好日常各种通信联络设备的保障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四、信息传输报告的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事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有关负责人、直至校长报告;根据事件、事故的属性适时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部门报警求援。

  第二、学校办公室、信息报告员在得到有关信息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必要地核实,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根据校长的指令(或直接)再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或局领导报告。

  第三、按照突发事件、事故的属性向当地的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安监、市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根据事态地发展、应急处置情况地变化,及时地向相关部门、上级领导传输、通报、报告后续信息。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七篇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八篇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原因:公司线路、水管出现故障;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通知

  一、应急准备

  1.设备课需对全公司线路、发电机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线路要进行及时修复,发电机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2.行政课需对全公司水管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水管要进行及时修复;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时作出应对准备。

  二、应急响应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修;

  4.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最高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部门内部按流程处理即可,无需通知应急救援小组;

  5.在断电时间内,部门仍需正常作业的,需提前和设备课申请,启用发电机维持正常的用电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D.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九篇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1、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公布应急报告电话,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3、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应急事件的情况。

  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6、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

  8、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

  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职能科室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职能科室要立即(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

  (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2)造成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5、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

  6、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科室要随时跟踪、了解事件处置和进展的情况,对并每隔0.5小时(事件平稳时隔2小时)将事件现场情况、各有关部门的处置进展情况(事件的重要进展、重要变化)及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三、信息发布制度

  突发事件特别是Ⅰ级、Ⅱ级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医院要按照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或以相关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及进程、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通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和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科学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监督检查

  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处置制度。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篇

  (一)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手术室工作制度

  1.1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掌握丰富的专科知识,作风严谨,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有较强的应急能力。

  1.2手术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者应严守岗位,准备随时接受紧急手术,患者入手术间后需由护理人员陪伴。

  1.3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穿戴手术室专用的衣、裤、鞋、帽,进入限制区戴好口罩,手术室衣服不得穿出室外。手术患者入手术室应更换清洁的衣裤,并戴好帽子。

  1.4严格控制手术室内人员的密度和流量,凡进入手术室的见习和参观人员,应遵守手术室的参观制度,接受手术室人员的指导,在指定的手术间参观学习,非当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手术室。

  1.5手术室的一切物品、仪器、药品等均应分类、定位,整齐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修,以保证使用。用后及时补充、归还原处,严格交接班。手术室的一切物品均不得外借。

  1.6手术室内必须严格划分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标志明显,室内随时保持整齐,卫生工具分区使用。

  1.7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一切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1.8手术人员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必须立即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

  1.9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高声喊叫。工作时严肃认真,不得在手术室内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不得在手术间接听电话。

  1.10手术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密切注意手术进展情况,准确及时地供应所需物品。

  1.11手术过程中,术者与助手应密切配合,如患者发生意外,全体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抢救,并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指导处理。

  1.12无菌手术与非无菌手术分开进行,不得在同一手术间内同时进行两类手术,有接台手术时先做无菌手术。

  1.13手术结束后护送患者至复苏室或病房,向当班护士详细交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1.14做好手术间的料理工作,一切用物均按消毒、清洁、灭菌的程序处理,感染手术及传染患者手术用过的物品需按规定另行处理。

  1.15做好手术登记与切口愈合情况统计工作。

  2.手术室查对制度

  2.1接病人查对制度

  2.1.1术前一日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并安排手术间及手术时间。

  2.1.2手术当日根据手术时间,值班护士(巡回护士)到病房接病人,与病区责任护士(值班护士)共同核对病人病历、腕带等并查看皮肤情况,双方认可后签名。

  2.1.3护士接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查配血报告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正确无误等待手术。

  2.2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2.2.1.1手术前核对无菌包外3M胶带灭菌标志合格,包内灭菌指示卡合格,手术器械配备齐全。手术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洗手/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核对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2.2.1.2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术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2.2.1.3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2.2.2用药查对

  2.2.2.1按医嘱及时用药。

  2.2.2.2用药前三查七对:三查即用药前查、用药中查、用药后查。七对:对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用药后立即通知麻醉医师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瓶装大液体使用前检查瓶口有无松动,瓶体有无裂纹,液体有无浑浊、絮状物等。袋装液体查包装袋有无渗漏。

  2.2.2.3各种用药后空安瓿暂时保留,经二人核对无误方可丢弃。

  2.3送病人查对制度

  2.3.1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将病人送回病房。

  2.3.2手术室护士向病区护士交接静脉输液或输血情况;查看皮肤及带回物品等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名。

  2.4输血查对制度

  2.4.1输血前必须二人共同查对输血单及病历,其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人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

  2.4.2核对输血单和血袋号、献血者血型、血量、采血日期;核对无误后,可以使用,血袋保留至手术结束后24小时。

  2.4.3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3.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3.1进入手术室必须按规则进行更鞋、更衣,并保持清洁,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2每日晨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手术间所有物体表面,术前半小时停止清扫及消毒工作。

  3.3术前按无菌原则,准备各种手术所需物品。术中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及标准,参观人员必须遵守参观制度。术后根据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整理、清洗、消毒等各项工作。感染及急诊手术按感染手术处理原则行各项操作。

  3.4各种消毒灭菌物品的更换及保存必须遵照各种规则执行。

  3.5各种手术用包必须:

  ①包内有灭菌指示卡;

  ②包外有3M胶带。

  3.6每月定期做空气、物品及手的细菌培养;定期监测洁净手术室的`洁净度,3.7手术室污染区、非限制区上下午各清扫一次,限制区走廊每日拖三次,推车每日清洁、消毒,必要时随时拖擦,具体细则依据“手术室卫生清扫要求,卫生洁具及病人推车管理”。

  3.8每周五彻底打扫卫生,手术间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室内物体表面、地板、墙壁、门窗等,其它各区域由卫生负责人进行清洁。

  3.9手术室所有灭菌物品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按日期先后排序依次使用。

  4.手术室参观制度

  4.1员进入手术室必须手续齐全,经护士长批准后方可入内。

  4.2员必需更换手术室专用衣裤,按照要求着装。

  4.3术间参观人员不得超过2人。

  4.4员只能在指定手术间内参观,不得到其他手术间参观。

  4.5入手术室后,迅速到指定位置,尽量减少走动。

  4.6员需听从手术间护士的管理。

  4.7毕按程序更鞋、更衣,并将口罩、鞋帽等放于指定位置,衣服交于门卫。

  4.8病人亲属一律不得入内参观,凡院外参观者需经院医务科批准,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方可参观。

  4.9实习同学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于指定手术间参观,不可互窜手术间。

  4.10参观者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手术室,进入手术间关闭手机。

  5.室交接班制度

  5.1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遵照护士长安排和手术通知,对病人进行手术护理工作。

  5.2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3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交班者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5.4如发现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5.5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的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5.6交班内容:

  5.6.1定物品,如:被子、平车等。

  5.6.2敷料、药物、仪器等。

  5.6.3择期手术量及急症手术量,急症手术术中情况。

  5.6.4同巡视检查手术房间及辅助房间,是否达到清洁、整齐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6.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6.1凡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核对后当面交给手术医师。由手术医师在标本袋上贴好病室、床号、患者姓名并填写送检单,切下的标本用甲醛保存,并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上签名。器械护士核对标本无误后在标本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名。

  6.224小时内服务中心护士核对标本与登记本无误后签字并送病理科与病理科交接签名。

  6.3手术台上需快速切片者,事先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所需填写送检单,随同患者带入手术室,取下组织后立即送检,结果由病理科通知。

  6.4手术过程中需做细菌培养、抹片者应事先开好化验单并记账,标本取下后立即送检。

  7.手术室防坠床制度

  7.1患者从手术平车到手术床或从手术床到手术平车的过程中,在患者两侧均应有工作人员作为接应。在使用过床器时,尤需注意手术床与推车之间不得留有空隙。

  7.2神志不清以及不合作患者过渡到手术床上后,护理人员要第一时间内用约束带给予妥善约束。

  7.3神志清醒的患者需变动体位或患者需前后左右移动时,应有护士协助,不得以上肢体位架作支撑,以防坠落。

  7.4麻醉医师做椎管内麻醉操作时,巡回护士应在对侧扶住患者,协助摆好体位,直至操作完成。

  7.5做神经阻滞麻醉时,巡回护士必须在旁,以防突发局麻毒性反应,患者抽搐而坠床。

  7.6所有手术患者麻醉成功、体位摆放完毕后,要用约束带约束患者。

  7.7全麻病人苏醒期是坠床事件多发的危险阶段,应用约束带至患者全麻清醒后,准备搬运患者到平车回病房前才可解开约束带。

  7.8手术结束,患者未上平车,手术医生或助手不得离开该手术间。

  8.手术室术前访视制度

  8.1术前一日由夜班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填写术前访视单楣栏各项目,晚上7点以后携带访视单到病区访视病人。

  8.2向病人作自我介绍,根据手术大小、部位、手术的特殊性等有选择的向病人交待必要事项。

  8.3灵活、恰当地运用交谈技巧与病人进行沟通,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护理。根据病人年龄、性别、文化背景、性格特点进行交流。

  8.4由于术前访视认识了病人的整体客观特征(尤其是年龄、性别、面貌特征),可避免“手术病人错误”的事故。

  8.5访视单每日由专人负责整理保存。通过术前访视可缓解病人术前紧张、恐惧情绪,减少情绪波动,使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并可减少术中术后并发症。术前访视应达到提高病人手术的信心,缩小手术室人员与病人的距离,减少其对手术环境的陌生感,使病人有亲切感,以提高医院的社会效应,增加医院的知名度。

  9.患者体位安全管理制度

  9.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摆放体位前与麻醉医师查对手术通知单及病例上记载的手术部位,摆放体位时与手术医师再次核对手术部位,特别注意左右侧手术的查对。

  9.2认真执行体位摆放的七原则。

  9.3术后检查有无压伤,发现皮肤发红者,应用乙醇按摩。送回病房后,认真与值班人员详细交班,并记录在清点单上,签名随时复查。

  9.4手术床、辅料单如被消毒液打湿,应重新铺置中单,以防皮肤烧伤。

  9.5对体位物品进行配套专人管理,制定每次使用后专人清洗、消毒配套放置、查对等制度。

  9.6每月对体位垫进行监测,避免由于体位垫引起的交叉感染。

  10.手术室更鞋制度

  10.1凡因工作需要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进入限制区域必须严格遵守二次更鞋制度。

  10.2按照更鞋程序进行更鞋。

  10.3穿第一次更换的拖鞋仅限在办公区,更衣区活动;穿二次更换的拖鞋仅限在限制区(内走廊,手术室)活动。中途上厕所,休息,就餐等,凡离开限制区域必须照此处理。

  10.4到病房送病人或外出插管的医师必须更换外出鞋。返回时,重新更换二次拖鞋,进入限制区域。

  11.患者跌倒、坠床报告制度

  11.1建立跌倒坠床登记本。

  11.2患者不慎跌倒或坠床后,立即通知医生,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跌倒或坠床造成的不良后果,并认真记录跌倒或坠床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11.3当班护士立即向护士长、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上报患者发生跌倒坠床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夜班通知总值班)。

  11.4发生跌倒或坠床后各种有关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已备鉴定。11.5发生跌倒或坠床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本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11.6患者发生跌倒或坠床后当班护士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1.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患者发生跌倒或坠床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11.8为了实现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安全文化”的新理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12.急诊手术管理制度

  12.1目的:加强急诊手术的管理,确保急诊手术及时顺畅开展。

  12.2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

  12.3各部门人员职责:

  12.3.1医生: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12.3.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12.3.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12.4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12.5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12.6工作制度及要求

  12.6.1急诊手术权限:病房急诊手术由病房医疗组组长或科主任决定,急诊室病人由当天值班最高级别医生决定,并遵照《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执行。

  12.6.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12.6.3急诊手术流程:

  12.6.4治疗医生发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示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12.6.5决定手术后,立即按《急诊手术排程呼叫流程及工作要求》通知手术室、麻醉科。12.6.6由急诊室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术前准备。

  12.6.7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12.6.8由手术医师、急诊科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12.6.9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2.6.9.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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