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2024-08-02 20:31:51 1级文库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细心的小编帮大家分享的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一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x元,下同):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3)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4)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3)其他人员:60元/天
(4)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二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三
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减少开支标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进一步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出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出差交通费报销规定
1、为减少开支,节约费用,尽量利用通讯工具联系业务,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如确需出差(除泉州地区外),由所在部门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批。
2、凡公司派车出差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车无法分开送达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的,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由司机签名证实。
3、乘坐汽车只允许以规定直线路途报销交通费,凡是因私事半途绕道,其绕道产生的`交通费不能报销。
4、出差原则上一律不乘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懂事长特批,具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详见差旅报销明细表。
5、周边地区出差原则上因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须经部本部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参加公司指派的展销会,会议,学习培训班及年度探亲等,其交通费照公司出差标准报销。
7、出差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交通费,如有急事需办理,报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后,可乘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8、出差人员不能私自请客应酬,如确需请客需报部本部批准,否则发生的应酬费自理。
9、费用报销单据应有原始单据为依据,车费或餐费报销单据应注明日期,所行路线(起止点)办事内容及金额,餐费需由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10、司机应做好登记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人员名单,每天统计一份上报总务,由总务上报财务部,作为报销核查的依据。
(二)出差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标准按规定限额内控制报销,出差天数以公司确定为准,只为准许时间内返回,方给予结算补贴,延期需知会人事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且超出费用又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公司制定的报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规定的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超额自负。
3、出差地属直系亲属的,发给伙食补助,不报住宿费。
4、出差地投宿亲友处,可按住宿级别标准的50%予以补贴,并发给伙食补贴。
5、出差费用按公司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差旅费报销明细表,特殊情况超标需报懂事长特批。
(三)出差人员报销手续的规定
1、出差人员借款按有关审批权限办理,大额借款(指一万元以上)要提前一天向财务部联系,否则无法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在三日必须自行向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报销手续按出差作业流程规定办理,不及时办理的,或凭证遗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财务部不予受理。
3、人员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应当逐笔结清,采取多还少补的原则,不留余额。如果不能结清,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或分期偿还(例如情况,另行批示)。
(四)周边以外城市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作业流程
1、呈方式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员名单,出差地点及工作安排细节,另附出差费用预估表,超出部门费用审批权限的,需报部本部批示。
2、由分管部门主管批示,同意后填写借款单,会同签呈一并从财务部借支出差费用。
3、出差人员需按核定申请日返回,如有延迟,需要先知会分管领导及部本部核定再予以延长。
4、出差人员返回后,根据出差之实际费用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至财务部冲销借支。
5、出差申请应于出差安排二日前提交,返回后冲销借支工作应于三日内完成。
6、出差申请一式两联,人事课与财务部各持一联备查。周遍以外城市出差作业流程图简介: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分管领导批示→部本部批示→填写借款单(附出差签呈)→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冲销借支。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明细表(略)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依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差旅费是指学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包括探亲、看病、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长期(60天以上)学习交流活动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差旅费预算及出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的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院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九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席卧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要从严控制。原则上正、副厅级及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席卧铺,其他人员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席卧铺必须经分管财务院领导书面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外单位车辆或者私人车辆出差,自行安排车辆的有关费用不予报销。学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安徽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住宿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并要求接待单位开具所交纳伙食补助费凭据。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要求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开具所交纳费用凭据。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填制学院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审批文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差旅费一般应采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使用公务卡结算单笔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支付金额超过公务卡结算上限标准的,必须采用转账方式结算。凡公务卡结算的费用,机票、车票、船票附交易信息,其他应当附对应的银行pos小票。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补助,打卡发放。
第二十五条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不享受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制度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不享受交通费补助。
第二十七条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旅游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票据丢失,必须由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若住宿票据丢失,必须由住宿单位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方可报销。若飞机票等遗失,必须取得出票单位的购票证明,经过本人承诺,不重复报销,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出差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对出差活动及出差票据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财务人员应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规定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各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制度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境外食宿交通费,按安徽省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补助标准: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补助每人每天80元。参加市内培训、会议不报销交通费。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五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确保出差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同时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三、差旅费标准
1. 交通费:出差人员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具体标准根据出差目的地、距离、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乘坐飞机应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尽可能选择经济舱。
2. 住宿费:出差人员应优先选择公司合作酒店或经济型酒店,住宿费标准根据出差地点、酒店档次等因素确定。住宿费用应事先在出差申请中列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奢侈浪费。一般按照当地消费水平确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公杂费:出差期间的公杂费包括通讯费、打印费、交通卡充值等,应据实报销,但需提供相关票据作为凭证。
四、出差申请与审批
1. 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地点、时间、预计费用等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2. 出差期间如需调整行程或增加费用,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费用报销
1. 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将相关票据整理齐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 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3. 报销款项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差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六、监督检查
1.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 公司将定期对差旅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修订时,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批准后生效。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六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确保差旅费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出差活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管理。
三、差旅费管理原则
1. 合理规划:出差前需制定出差计划,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交通工具等,确保出差活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 节约开支: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避免浪费。
3. 严格审批:差旅费报销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等。特殊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选择乘坐飞机。交通费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 住宿费:员工出差住宿应优先选择经济型酒店或公司合作酒店,住宿费报销需提供酒店发票,按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3. 餐饮费:员工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
4. 其他费用: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通讯费、市内交通费等,需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流程
1. 员工出差归来后,应及时整理差旅费相关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 报销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报销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审批通过后,员工将报销单及相关票据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4. 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报销款项的支付。
六、违规处理
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如存在违规行为,如私自改变出差路线、超标准消费等,一经查实,公司将取消其差旅费报销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员工在报销差旅费时,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追回已报销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七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八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国家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保证公务出差人员工作、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公务活动支出行为,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类资金开支的差旅费。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建立健全工作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因公出差的审批管理,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学院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车辆;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出差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因公出差须履行以下手续: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外出审批表》,详细说明出差人员、事由、时间、交通工具、出差内容等详细信息,报经相关负责人和领导批准之后,方可外出。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差旅费标准和有关问题的解答规定。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
出差人是差旅费的直接负责人,对差旅费支出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出差人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据实报销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如需乘坐飞机,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据实报销;未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而乘坐飞机的,机票按相应级别同程火车票价限额(动车二等座)报销,超出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担。报销飞机票费用时须提供行程单(或发票)、登机牌;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还须同时提供经部门领导签字的说明(加盖公章)和同程火车票价截图。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的优惠机票。飞机票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通过具备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服务资质的。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方式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学院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符合乘坐软席列车的人员,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允许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乘坐其他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须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者,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乘坐硬座的以及符合乘坐软席卧铺而改乘硬席卧铺的,差额部分不再给予补助。不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乘坐卧铺的,按该次车硬座票价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订票后因公发生的退票费、改签费,需写出书面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据实报销(每次交通只允许发生一次退票、改签费用);因私发生的退票费、改签费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对于出差人丢失车票(机票)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讫地点、时间、票价等),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签字,提供刷卡小票或银行流水凭证后,可报销原始票价的70%。
只有单程车票(机票),另一单程自带车辆、搭车、乘坐公务用车、其他单位提供车辆的只发放单程交通补助;往返自带车辆、搭车、乘坐公务用车、其他单位提供车辆出差的,按照住宿费票据所列天数以及补助标准报销伙食补助,不发放交通补助。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四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具体标准详见附件。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旺季到相关旅游城市出差,如确有工作需要的,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时,发票需注明住宿标准及住宿天数,无往返车票并住宿费发票没有注明天数的,按照发票金额除以当地最高住宿标准所得天数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十七条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并负担费用的,或因公实际出差而未发生差旅费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学院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八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九条到省内其它地市及外省、市、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他地区均为每人每天100元。到市内县(市)、区(不含路南、路北、高新、开平、丰南)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0元。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
第二十一条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只发放在途期间(往返两天)的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三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按规定包干使用。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城市间交通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第二十六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第二十七条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院方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市内交通费不再发放;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并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用的,报销伙食补助费时应提供交费凭证。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九条住宿费、车票费、机票支出、补助等差旅费用均须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三十条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经领导批准,出差期间因私前往其他城市的,须书面说明,城市间交通费按“就低”原则报销(即按从出差目的地到其他城市再返回单位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两者较低者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发放天数扣除因私前往其他城市的天数。
第三十一条按现有交通工具不能直接到达、须转车的,转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个小时,超过4个小时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注明停留时间)。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费时,转车期间的天数均按1天计算。
第三十二条带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的,公务出差审批表须注明学生人数及姓名,城市间交通费去程仅报销学院至比赛地点的火车票费用,学生返程时如需回家,可报销比赛地点至目的地的火车票费用。带学生外出参加比赛,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如飞机票价低于动车二等座的,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在动车二等座限额内据实报销。参赛学生的住宿费按照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报销,本着经济、便捷原则,学生应两人合住一间。
参赛学生的伙食补助按照第四章“伙食补助费”中规定的标准金额的50%报销;参赛学生的交通补助按照第五章“市内交通费”中规定的标准金额的50%报销,其中报销的人数和天数仅限于参赛学生人数、参赛文件指定天数。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的要求,严禁到通知中规定的风景名胜区参加会议或培训。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浏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中未规定的事项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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