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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024-04-19 17:18:24 1级文库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篇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篇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职责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景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一天打扫,并坚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职责落实的直接罚职责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异常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坚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所以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景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三篇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按公司规定着装,并在接到通知后统一佩戴胸牌。

  四、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加强劳动保护,不违章作业。

  五、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六、员工在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外单位人员来本公司工作应由相应接待部门人员告知相关规定。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报告相关领导妥善安排。

  八、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窗及照明、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

  九、员工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十、员工应相互团结,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打架斗殴。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们才能赚到想要的待遇。我们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属于我们大家的!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

  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十、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要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十一、录用职工后,应给其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应注明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的时间和地点。录用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职工签收保存,另一份由职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员签具职工上岗时间,并经职工签字认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回,存入职工档案。

  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计划生育证明;

  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职者应在求职申请表中承诺与其他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

  2、吸毒人员、逃犯;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患传染病和患职业病应退出劳动岗位人员;

  5、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人员。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种的人员时,要把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条件。所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

  难以招到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应尽快报公司批准,招用其他人员,并按照本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其参加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七、接收在校学生到本公司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同学校签订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协议,明确学生的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生活待遇、安全卫生事故责任等内同。

  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全部职工的有关情况记入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迟到30分钟之内,警告一次,于规定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警告一次。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3次者,罚款100元。并考核当月月度奖。

  二、旷工一天,无月度奖;旷工两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资,无月度奖,无季度奖。一个月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个人原因损坏或遗失胸牌,应到办公室重新申领胸牌,每个缴纳工本费20元,员工胸牌一般情况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罚款50元。

  四、工作时间睡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脱岗、串岗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五、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利用电脑、手机设备上网游戏、视频等非工作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六、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员工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露趾凉鞋、背心上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

  七、员工工作时间发生打架斗殴,责任者按旷工处理,无理挑衅并打伤他人,打人者承担被打伤者休息时间的工资和医疗费等,经公司研究认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及安全环保规程,不论是否造成事故和影响均罚款100元,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九、工作时间一律不准饮酒,接待情况除外;运营、设备、司机、保卫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饮酒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初次违反者罚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公司将研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员工严禁在标有“禁止吸烟”的工作场所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十、所有机动车辆入厂、出厂需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者,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违者罚款50元。机动车入厂一律按规定停放车辆,违者罚款50元。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到公司车棚内,不按规定停放,违者罚款30元。

  十一、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办公及公司形象,违者给予相关人员50元罚款。

  十二、以上各项处罚均带入当月、季度及年终奖金考核。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六、学校一律实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须具备必须假条,假期回校必须销假,学校按请假类别和时限作出不同处理。

  1、病假:病假两周以内,可委托安排调课,病愈后自己补上调节器出去的课,不扣课时津贴费。两周以上,由代课教师领取,病愈后复课,继续享受课时津贴。长期病假没有上班,既不享受课时津贴也不享受学校三勤费(只享受节假日、慰问费)。

  2、事假:事收无论长短一律自己调课补上,报教导处审批,假条交学校存档,一学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课时津贴;特殊大事不能补课,其事假期间的课时由代课教师领取。

  公假:(含在职培训)一月以内自己调课补上,享受课时津贴,一月以上无法补课,由学校安排课程,公假期间享受70%的.课时津贴,代课教师按增加课时计加课时津贴。

  3、婚、丧、产假:一律按文件规定的天数,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旷工:旷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资,同时扣缺勤费40元,并扣除当天课时津贴,扣操行分10分。旷工半天按旷工一天的一半处理。旷课一律扣20元(上课铃响5分钟以后称旷课)扣除一课时的课时津贴。由行政值周开出扣款金额,教导处签意见,事务处扣款。

  七、辅导区会、周例会、政治学习,老师必须按时到会自始至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会,没具备手续按旷工罚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过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时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篇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0目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3.0术语

  4.0职责

  4.1员工阅读合同后,在无异议、完全自愿遵守劳动合同条款制度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各项制度,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

  4.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归档管理的主管部门。

  5.0内容

  5.1劳动合同签订

  公司与新招聘录取的员工签订合同,确定试用关系、试用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员工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所有员工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5.2劳动合同的其他制度

  5.2.1公司正式员工如不愿意按要求基本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但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2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公司有需要还须签订补充劳动协议,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事项。

  5.2.3《劳动合同》中双方未明确的事项,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无公司相关制度的,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办理。

  5.2.4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因员工刻意隐瞒,造成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5.2.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经员工本人签字和公司盖章后有效,员工本人留存一份。

  5.3劳动合同的'续签

  5.3.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5.3.2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3.3员工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视为不愿续签。

  5.4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5.4.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5.4.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5.4.3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5.4.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所订劳动合同。

  5.4.5当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时,公司需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4.6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同时提出辞职申请时间),经公司部门负责人同意,递交人力资源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申请需经董事长批准之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4.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否则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接受单位的责任。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车间(工段)对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三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1、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合理利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3、术语

  3.1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分为大、小劳保。

  3.2大劳保:是指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物品。

  3.3小劳保:是指防护眼镜、手套、口罩、耳塞、面罩、肥皂、洗手液等物品。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负责核定大劳保配置标准、编制劳保用品费用计划和分解小劳保费用;负责编制需求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并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及记录;负责对劳保用品使用前的质量验收和规范使用的监督。

  4.2各分厂、车间和部室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穿戴的管理和检查;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小劳保的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小劳保费用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负责。

  4.3采购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购符合公司需求的劳保用品。

  5、管理内容

  5.1工作程序

  5.1.1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和修订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核定《公司大劳保配置标准》,每年编制《公司劳保用品费用计划和分解小劳保费用计划》;

  5.1.2各车间(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小劳保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逐月申报分厂《小劳保需求计划》;

  5.1.3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大劳保配置标准》和各车间(部室)《小劳保需求计划》,编制《公司劳保用品月度需求计划》报公司材料管理部门。

  5.1.4安全环保部组织劳保用品质量验收、发放并做好记录。

  5.1.5安全环保部及各车间(部室)对劳保用品规范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2劳保的管理

  5.2.1大劳保的管理

  5.2.1.1大劳保实行公司集中管理、发放,每年5、11月左右分别发放夏装、春秋装,由安全环保部提前2个月通知各车间统计到期的人员的.尺码,实行集中发放、记录。由安全环保部建立《总厂职工个人大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2.1.2新入厂人员,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劳保用品标准》配置、领取并建立记录。

  5.2.1.3厂内调动或改变原工种的,凭厂办的《工种变动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更改标准的有关手续,即可按新岗位领用原标准没有的全部防护用品,并执行新标准,原领防护用品不收回。

  5.2.1.4大劳保原则上不发生标准外领用,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报告,安全环保部安环部部长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5.2.2小劳保的管理

  5.2.2.1小劳保实行公司分解指标,各车间使用、控制费用。小劳保费用每年初作为公司经济责任制一项指标下达,原则上增减人员不增减指标;(含新入厂人员和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5.2.2.2各车间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小劳保的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并做好发放、记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建立《公司小劳保集体发放记录》、各车间建立《车间职工个人小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2.2.3采取集中按月领取,总厂安全环保部每月18日前审核各车间需求并编制《公司劳保用品月度需求计划》报公司材料管理部门,于次月10日前发放。

  5.2.2.4劳保费用当年有效,跨年结算无效。

  5.2.3所有防护用品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单价-使用时间÷标准时间×单价。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补发相应防护用品,其使用期限自补发之日起计算。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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