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5篇(推荐)
2024-12-06 17:14:35 1级文库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常用物品建立保障需求的库存数,日常库存外物资采购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应根据现库房额及发展所需来制定限额,既保证全院供应工作,又防止物资积压。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五、定期编制总务仓库与总务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规定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专项物资领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要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手续的要求签字验收,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送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财产物资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部门领导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部门收款印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部门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部门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术语说明
1、物资:在社会用语中是物质资料的简称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我国经济管理中一般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它包括机电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备件以及低值易耗品。
2、仓储设施:是指仓库建筑物和各种仓库设备的总称。
3、物资仓库:是指特地集中储存各种物资的建筑物或场所。它为物资保管供应必要的条件和空间。库房、货棚、露天货场通称为仓库。
4、仓库设备:包括库房、货棚、货场、物资检验设备、保管设备、装卸搬运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安全消防设备、信息处理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专用线、站台等。
5、仓库技术管理:是指依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方法对物资仓库的整个技术作业过程和有关经济活动加以方案、组织、指挥、协调、把握和监督力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仓库技术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出库,物资技术档案管理,单据、帐卡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等。
6、物资入库:是指物资进入仓库时进行卸货、查点、验收、上架、堆码以及帐卡、单据、凭证处理传递手续的总称。
7、物资验收:是依据物资入库通知单及有关资料,依据肯定程序和手续,对到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数量验收是核对到库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相符。质量验收是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测定,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8、物资保管:是指对物资进行合理地保存和经济地管理。合理地保存,是将物资存放在适宜的场所和位置;经济地管理,包括对物资实体和物资仓储信息两方面的科学管理。
对物资实体的管理主要是技术管理,是对物资进行科学的保养和维护,为物资供应良好的保管条件和环境。对物资仓储信息的管理,主要是对与库存物资有关的各种技术证件、单据、凭证、帐卡的管理。
9、四号定位:是仓库货位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即用四个号码确定一个货位。这四个号码是:库号(库房或货区代号);架号(货架或货垛代号);层号(货架或货垛层次代号);位号(层内货位代号)。
10、固定货位:是指某一货位严格规定只能存放某一品种规格的物资,而不能存放其它物资。适用于收发量较稳定的物资。
11、自由货位:是指每个货位均可存放任何一种物资(相互有不良影响者除外),只要货位空闲,入库各种物资均可存入。适用于收发频繁、存量变化较大、无固定货位的物资。
12、五五堆码:是指库存物资堆码时,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的物资堆码法。依据物资的不同特点,在摆放时每行每层数量力求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
13、四对口:是指库存物资的实物数量与帐面数量应相符,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14、十防制度:是指仓库应具有防锈、防腐、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的措施。
15、物资出库:是指库存物资发出时所进行的验证、配料、检查、复核、包装、点交、单据凭证填制及传递处理等活动的总称。
16、四懂三会十过硬:是指仓库管理人员应达到的基本业务要求,“四懂”,即懂物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的标记符号;“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堆码”、“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
17、物资储备定额:是依据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消费以及需要等条件确定的保证生产或供应所需物资储备的数量标准。
二、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1、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布局
(1)依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和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设置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并符合所保管物资的技术要求。
(2)仓储设施应按仓储物资的性能配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损、防盗、防腐、防潮、防冻、防霉、防蛀、防鼠、防尘等设施。并应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设置相应的图形标志。
(3)库内设施必需保持质量标准,完好完整状态,有固定的保存位置,有严格的保管保养制度,指定专人保管,管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
(4)仓库、货场规划布局应合理、库存物资应分区分类,有序编号,标志明显。
(5)仓储设施必需保证收发、保管、搬运正常作业,并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运输通道宽为2—3米;人工作业通道宽为1-1.5米;检查通道宽不得少于0.5米,物资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各类通道。
(6)新建改建仓库应按有关建筑标准实施。
2、物资入库管理
(1)入库物资应数量精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必需齐全。
(2)到库物资必需准时验收,金属物资验收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理化检验的物资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它物资不超过1.5个工作日,若批量大或技术条件简单的物资,由管库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酌情延长验收入库时间。全部到库物资都要有验收时间登记。
(3)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
以理论换算计重交货的物资,按规定换算计重验收,并要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定量包装的计重、计件物资可抽验5%-15%,同时记录毛重、皮重和净重;成套交货的机电设备必需查点主体、部件、零件、附件及工具备品等,其它物资,如玻璃、木材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量方法检查验收。
(4)验收中发觉质量不合格,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必需查明缘由,分清责任,准时反馈,并应作记录。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
(5)验收中对发觉问题的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单独存放,妥当代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
3、物资保管保养
(1)物资的存放要按分类编号有序排列在相应的库房、货棚和货场。笨重、难移动的物资,可存放在收发作业便利的货位,配套物资可集中存放。仓储物资、待发物资、代保管物资、待处理物资均应划区分开,不得混存。仓库内不得存放无帐物资和私人物品。
(2)物资保管环境必需保持洁净、美观。各类仓库都应设置物资纪律、物资动态、平面示意图、安全防火措施、十防措施等有关显示板。做到库内物资及设施无积尘,货区无杂草,临时货场的货垛四周无杂草。
(3)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平平稳固、合理苫垫、过目知数、查点便利、料签齐全、标志明显。固定货位存放的物资实行“四号定位”、“五五堆码”;
自由货位存放物资可参照执行。
(4)管库人员对经管的物资必需依据“六查”内容,即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方法、查计量工具、查安全、查技术,认真自点,循环自点率每月不少于15%,并有自点记录交仓库负责人签署意见。自点中发觉的问题要求在一周内处理完毕。
(5)物资仓库要认真执行各类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做到物资无变质、锈蚀、损坏、霉烂、虫蛀、鼠咬。对需要温湿度调整的物资、精密仪器的保管,应有温湿度把握措施。
(6)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需保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乱堆乱码,不得以小压大,以重压轻。混杂乱放。装卸、搬运、堆码危急品或有毒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工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物资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必需凭证齐全,手续齐备,数量精确,质量完好,包装坚固,标志清楚。
(2)物资出库应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需在期限内发放。
(3)物资出库必需坚持“三检查”,即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三核对”,即发料凭证与帐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帐卡核对制度。
(4)物资出库应严格执行回收利旧制度,对规定必需回收的物资应退旧(废)才能领新。
(5)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发放领用小额零星物资,除难以分割、拆零的以外,不得任凭超发。
5、物资仓储信息管理
(1)物资帐卡、单据、凭证必需使用正确,填写规范,记录完整,填写规范,记录完整,字迹清楚,传递快速;必需按规定方式改错,按要求印章齐全,按程序严格审查。
(2)仓库帐项清楚,物资进、出、存储动态记载正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3)坚持物资盘点制度,做到有动态的随时盘点,无动态的定期盘点,每年全面盘点。
(4)仓库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各种帐卡、单据、凭证及统计资料、报表都要依据档案管理的规定按月(季、年)分类装订成册,妥当保管,便于存查。
6、物资仓库安全管理
(1)火工品、化学危急物品应设专库保管,并有专人负责,严格依据火工品、化学危急物品技术保管要求保管,严格执行火工品、化学危急物品的收发保管制度。
(2)仓库区域要严格管理火种及火源,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库区内禁止吸烟,禁带火种。仓库作业必需使用电焊、气焊时,应严格隔离。
(3)仓库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仓库电源开关、保险装置应设在库外并安装符合要求的开关箱。危急品库要设防爆灯具。
(4)库区内必需按储存物资的性质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管库人员要会使用。要定期检查,保持质量良好。
(5)管库人员应对仓库安全负责,每日上班要检查门窗封锁有无异状,下班要断开电源,封锁门窗。
(6)仓库作业必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无火情、设备、物资破损事故,无人身伤亡。
7、仓库基础管理及仓库管理现代化
(1)仓库管理技术规范、经济技术指标健全,并应严格执行。
(2)制定合理的物资储备定额,实现物资储备定额下库管理,有健全的把握方法和信息反馈制度。
(3)仓库各项作业规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应用推广现代化管理技法。
(4)改善仓库管理条件,逐步实现仓储立体化、堆码器具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帐务处理电子化。
8、仓库管理人员职责和业务素养要求
(1)仓库各级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2)上岗前必需进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人员应适时进行业务培训、定期考核。
(3)仓库管理人员应把握物资仓库技术管理标准。达到“四懂”、“三会”、“十过硬”。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五篇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仓库消防应急物资保管与发放管理办法
1、物资的管理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
2、物资分区、分类堆码,按机型和规格型号摆放,货架上的物资要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3、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和鹭物资要装箱,加锁保管。
4、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5、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cm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m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6、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
7、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8、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
9、库内、厂院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草、无积水。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七篇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9、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10、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11、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12、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13、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14、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15、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6、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发规定和报损、报废财产转移制度。
二、库房做好按计划采购,确保业务需要,一般物资库存量2-3个月(紧俏商品例外)。
三、经常关心库房内物品数量,熟悉进货渠道,确保供应。库房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浪费,严禁呆滞物资。
四、库存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总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备。
五、库房物品不经科长批准,不准私自发放。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篇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
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器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
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防汛物资调拨令,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拨付。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抢险之需。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仓库管理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1、在矿调度室的领导下、在计划、供应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准确的完成收发保管任务。对入库的物资要严格验收,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
3、对入库物资要准确及时发放,保证不发生差错,坚持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常用物资要周转使用,及时补充。
4、对在库物资加强维护保养,保持物资的完好状态。
5、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材料,按时制定各种材料的维护与使用计划。
6、掌握和了解各种材料的性能、规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种原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正常供应。
7、及时掌握各种物资在使用中的情况,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废旧材料,严禁浪费、堵塞漏洞。
8、库房材料、备件要堆放整齐,帐目准确,并有进出库存帐。
9、月末要清点库房、检查材料的使用情况,做到材料领取、使用、管理科学化。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经常盘点仓储情况做好统计工作,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保障现场供给。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结合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如下:
1、各车间实行设备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对每台设备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员分工表。
2、操作人员要精心维护,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参数应符合设备要求,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巡回检查设备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扳手、听针、抹布等。掌握本工段内.
4动、静密封点分布情况,及时堵漏。消除设备的脏、缺、锈,设备完好率不低于、各车间维护保养人员要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所需的油质油量要求。不同牌号的油要用专门的油桶加油,不准多种牌号的油共用同一个油桶。
5、巡回检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油箱的油位及油质,随时加注或更换润滑油,经常保持油箱达到规定的油位。车间检修人员每季度一次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油箱洁净情况,将发现问题填写在《设备技术台帐》中,及时修理改进。
6、质检科要定期对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化验,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车间进行过滤或更换。更换后的.废油按我公司有关废油回收制度进行处理。
77:30-8:00、各车间检修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每天早晨时间进行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和故障;操作人员要每小时对本工段的设备巡检一次,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如果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时汇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情况果断处理。
8、设备维护保养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附页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不允许车间内出现只使用不保养或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
9、特殊情况不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需车间提出申请,经机械动力科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0、机械设备的保养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对于长期不运行或停用设备,也要按规定进行清洁、防腐、防潮等。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车间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台帐,机械动力科每周检查一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车间每项给予元的罚款。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物资管理,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我公司的存放物资的特点、存放形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和其他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库房、罐区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第四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与物品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并应设置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五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汛、防窃等工作。
第六条在仓库、堆垛和罐区应设明显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仓库应设置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发放准确。
第九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必须熟知所管物品名称、理化性质、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做好日巡查工作,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形、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一切产生电火花的操作。
第十二条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应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组织管理
(一)仓库应设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防火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完成领导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和巡逻检查制定,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五条储存管理
(一)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护间距。
(二)库存物资的存放应满足仓库物资存放“五距”要求。
(三)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存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存放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四)易自燃和与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干燥的库房,并安装检测仪器,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五)物品入库前应检查是否有火种隐患,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装卸管理
(一)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二)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货物不得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三)起重装卸货物车辆应经检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四)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七条电器管理
(一)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物品距离应在0.5米以上。
(二)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库房应在库房外设置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切断库房内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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