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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制度【精选8篇】

2024-07-14 12:42:05 1级文库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敬业的小编惊云帮助大家整编的8篇会员制度,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会员制度【精选8篇】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一

为促进老会员带动新会员入会,同时提高老会员的到课率,进一步完善会员管理机制。特拟定本方案。

一、积分规则

1、老会员带动一名新会员成功入会,奖励积分5000分。(同时被带新会员享受500元优惠)

2、连续一个月不缺课(即连续签到4次),奖励会员分200积分。

3、连续一个季度不缺课(即连续签到12次),奖励会员分300积分。

4、连续半年度不缺课(即连续签到24次),奖励会员积分500积分(同月,同季度不重复享受奖励)。

5、连续一年不缺课(即连续签到48次),奖励会员积分1000积分(同月,同季度,同半年度不重复享受奖励)。

二、积分使用规则

1、折扣消费现金,折扣额=(积分/10)x0.8

2、积分换好礼(微信公共号开通积分换礼商城)。

三、积分换礼商城物品设置规划

1、兑换价值。物品实价=会员积分/10。

2、礼品设置:1万积分以上,设置化妆品三款,包包两款,高档玩具三款(物品价值);5千至1万积分,设置玩具多款,奶粉4款;5千积分以下,设置生活用品多款。

3、礼品资源对接,礼品无需先购买,挂图即可,会员消费积分后再代购。

四、技术问题

1、会员卡签到器,自动算分程序。

2、微信商城。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二

(一)总则

1、药店会员卡仅适用于本公司所属xxx连锁药店。

2、持药店会员卡在xxx店消费,均可享受积分累计兑换礼品待遇。

(二)申办规定

1、凡在xxx药店消费的顾客,可免费办理会员卡一张。

2、凡在消费时已使用本药店会员卡累计积分的消费金额,不能用以再次申办会员卡。

3、会员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每人限办一张药店会员卡,重复无效。

(三)申办手续

1、凡在xxx连锁药店消费的顾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申办手续。办卡地点:xxx各连锁药店:

2、会员卡实行实名制,申办或更换会员卡时请本人亲自办理。

3、申领会员卡的贵宾应认可并承诺遵守《xxx药店会员制度》。

4、为了您能够及时得到本药店各项服务和信息,方便我们与您直接联系,请您在申办会员卡时,请填写真实、准确的姓名、地址、手机号码、e—mail等。

(四)使用规则

1、为了使您能够充分地享受会员权益,请在付款时向收银员出示您的会员卡,以便您能够及时地获得积分。

2、会员卡实行“谁登记,谁使用”的原则,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带来的投诉,xxx不予受理。

3、如卡内消费记录高度集中于某一两个品牌,或一天之内在不同时段多次消费某一品牌,本药店有权检查、审核其消费的真实性,并按附则第1条、第2条采取相应措施,请卡主理解并配合。

4、严禁药店内部员工自备会员卡为顾客刷卡,如发现私自使用者,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公司有权终止该卡的使用。

(五)积分奖励

1、持卡来宾在药店购物,可累计消费积分,购买商品1元积1分。

2、兑换奖励后剩余消费积分可计入下一轮累计。

3、符合积分兑奖条件的持卡会员可在本公司客服中心兑换时尚礼品,

4、为保障持卡会员的合法权益,兑换奖励时由卡主携带会员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xxx客服中心办理。

5、积分兑换奖励后,将从会员卡“累计消费积分”中扣减相应消费积分。

6、药店的客服中心建立会员卡累计消费积分之奖励发放档案,以备核查。

(六)挂失与补办

1、如会员卡不慎遗失,请及时至本药店客服中心,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并交纳5元工本费补办新卡,原卡作废。

2、补办后的`新卡保持原卡的有效积分。

(七)使用会员卡购买的商品退换货规定

1、您使用会员卡购买的商品发生退换货时,须持购物时所使用的会员卡和相关票证三十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药品、食品、化妆品、贴身保健用品等商品除外)。

2、办理退换货手续时,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外,还将对您会员卡卡内积分进行相应增减。如卡内积分已兑换奖励,应退回积分奖励时尚礼品或补回同等价值现金。

(八)附则

1、xxx会员卡所有权属于xxx有限公司,如遇持卡贵宾违背章程有关条款,xxx药店不必预先通知,即可取消其用卡资格,并收回会员卡。

2、对伪造、变造会员卡,使用伪造、变造、作废会员卡的行为,xxx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司法保护,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会员卡相关服务细则,敬请留意店堂告示或店客服中心。

4、各位贵宾如在药店会员卡的使用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药店客服中心联系。药店在必要时有权修订本章程,并将在店堂内予以告知。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三

一、宗旨

xx购物广场以完备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为依托,为xx购物广场会员提供一种全新的购物体验和完全个性化的导购服务,满足会员在购物前、购物过程中及购物后的各种服务需求;并通过不定期举办一系列促销活动,为会员节省每一分钱。

二、入会资格

1、凡在xx购物广场超市区内当日消费满元,即可获得xx购物广场会员积分卡申领资格。

2、已符合要求的顾客可随时向向xx购物广场提出入会申请。

三、申办手续

1、凡具有申领资格的顾客,可凭当日购物消费的电脑小票及有效身份证件至xx购物广场xx楼收银台办理领卡手续。

2、申办顾客须按规定填写信息登记表,认可并承诺遵守相关超市管理规定。

3、一人一卡制,每人限申请一张xx购物广场会员积分卡,谢绝一人多卡行为。

四、使用规则

1、持积分卡在xx购物广场内购物消费即可享受积分。

2、为了您能更充分地享受积分卡待遇,付款时请主动出示积分卡,若未能在付款时将积分卡交给收银员,致使积分无法进行,视同自动放弃本次积分。

3、已用于积分卡积分的商品在退换货时请出示积分卡,由收银员减去相应积分后,才能办理退换货手续,如已兑现礼品需退回礼品或等值现金。

4、积分卡不限制使用人,可转借他人使用。

5、积分卡使用时请不要将其与带有磁性的物体叠放在一起;不要折断积分卡;如被磁化,请及时到xx购物广场服务台进行加磁。

五、积分规则

1、累计积分方法为:特价区的特价商品不参与累计积分,其他超市区的商品按正常消费计入积分(即每消费xx元积xx分)。xx元以下零款恕不计入分值。

2、持积分卡顾客可至xx购物广场服务台查询积分,所查积分为截止昨日累计积分,不包括当日购物后的增加的分值。若对卡内积分有疑问,以购物凭证为准,若无购物凭证以本超市电脑系统所查积分为准。

六、积分奖励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xx购物广场之消费会员顾客。凡持积分卡顾客在xx购物广场消费,有效年度内累计消费积分在xx分以上,即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励级别共分xx级,按指定级别兑奖,超过指定级别消费额部分计入下一轮累计。

奖励级别如下:

1、当持积分卡顾客消费积分累计达到各级指定额度,即可兑换奖励,也可继续累计兑换更高级别奖励,所有累计消费额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上一年度消费积分不计入下一年度。

2、消费奖励兑换截止日期为积分卡到期后一个月内,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顾客所获奖励为xx购物广场提供,xx购物广场保留对礼品的解释权。

4、为了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兑换奖励时需会员本人携带积分卡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xx购物广场服务台办理。

5、顾客兑换奖励后,将从积分卡消费积分中扣除相应积分。

6、xx购物广场建立普通会员累计消费奖励之发放档案,以备查考。

7、xx购物广场拥有对“积分奖励”办法之解释权、修改权、及奖励率调整权。

七、挂失与补办

1、持积分卡顾客遗失xx购物广场积分卡,请至xx购物广场服务台凭有效证件进行挂失,办理补办手续。并收取工本费每张卡xx元,原卡及卡号作废。

2、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该卡不能使用,可至xx购物广场服务台办理新卡,并收回原卡,同时须交纳工本费xx元。

3、补办后的新卡沿用原卡的已累计积分。

八、资料变更

1、持积分卡顾客如联系方式更改,请及时向xx购物广场告知,以便日后及时向会员提供本超市最新产品及服务的资讯;否则xx购物广场不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如卡主更换或转让,需凭转让者与被转让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至xx购物广场服务台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同时变更持卡顾客资料。

九、附则

1、xx购物广场积分卡的所有权属于xx购物广场所有,如遇顾客违背《xx购物广场会员管理规定》有关条款,xx购物广场可取消其用卡资格,并收回积分卡。

2、xx购物广场有权修订会员积分卡使用规则的相关内容,同时会在xx购物广场的明显位置通告相关信息。

3、消费会员同意接受xx购物广场之广告、活动讯息通知及发行。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会员管理制度,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的业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三条遵守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各项管理办法,并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

第四条交易所会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授权范围内从事商品交易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交易所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交易所会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层管理人员至少三分之一以上拥有不低于5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或不良信用记录。

2、中层管理人员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拥有不低于3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3、基层员工至少拥有不低于1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四)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六)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会员的申请和办理

第六条会员申办程序

(一)申请单位注册登记完毕后向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由交易所进行审核:

①公司证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公司组织构架图和高管简历;

④办公场地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他有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

⑤公司工作对接表(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⑥会员入市合同和补充协议;

⑦会员入会申请审核表和承诺函。

(二)由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与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会员,申请单位缴纳完相关费用,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未被批准者交易所出具资格否定书,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

第七条会员缴齐交易所相关费用,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结算账户,并签署银行三方监管协议后,向交易所申请现场实地复审,现场实地复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第八条交易所对会员实行年检登记制度,年检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经审查通过年检的,交易所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告;经审查未通过年检的,交易所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会员变更、转让及终止

第九条交易所会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其会员资格,禁止以承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会员资格。

第十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

(三)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及联系方式;

(四)设立、合并或者终止分支机构;

(五)变更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

(六)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生5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八)取得其它交易所会员资格;

(九)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罚的;

(十)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的;

第十一条会员因公司经营等原因可以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

(一)会员应向交易所提供如下材料:

1、关于终止会员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2、关于终止会员资格的申请;

3、客户安置及保证金清退方案;

4、提交关于终止后的纠纷处理和责任归属声明;

5、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会员应妥善处理、安置所有客户,清退所有客户保证金及交易、结算资料的后续保管事宜,交易所为其客户推荐至其他会员单位交易或者由客户自行销户、出金;所有交易、结算资料等档案按照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由交易所存放,并由申请终止的会员一次性付清所有保管费用。

(三)会员应结清与交易所的所有费用,交易所已经收取会员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在处理会员终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四)上述处置完成后,交易所与会员签署书面终止会员资格协议,由会员自行在公开媒体发布终止会员资格公告,交易所也将通过网站等方式发布终止会员资格公告。

(五)会员保证金退出办法按照保证金最大峰值计算,保留其最大峰值金额的20%用作风险保障金,自确立交易所发布终止其会员资格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后退还风险保障金的40%,六个月后退还剩余的60%。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交易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交易所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二)享有交易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和相关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交易所规定为准);

(三)对交易所的新业务享有优先参与权;

(四)获得交易所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

(五)对交易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依据本办法转让、终止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遵守交易所各项规章制度;

(三)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维护交易各方权益,协助交易所处理各种突发或异常事件;

(五)履行保密责任;

(六)按交易所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禁止事项

第十四条为了规范市场,构建平稳有序、合法合规的交易环境,保护交易商权益,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会员单位应严格遵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严格考核交易商的准入条件;

(二)严禁未经交易商委托、违背交易商意愿、假借交易商名义等方式开展交易活动;

(三)严禁代交易商签署协议、向交易商索取财物;

(四)严禁传播、提供虚假信息,诱导交易商进行开户;

(五)严禁发布虚假或者误导交易商的信息,恶意诱导交易商进行交易;

(六)严禁向交易商承诺收益;

(七)严禁贬损同行或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八)向交易商讲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时,需真实客观,符合实情,不能夸大其词;

(九)向交易商讲解业务及签订协议时,需向交易商介绍协议内容,并作出风险提示。

(十)严禁程序化高频交易和程序化波段交易,不得涉及破坏交易市场稳定环境的活动或者行为;不得涉及交易所其它禁止性违规交易行为。

(十一)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第十五条各合作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违规操作,交易所将作出严肃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利用会员身份变相进行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二)以会员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三)向交易商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四)误导交易商,明确竞价机制、集体连续竞价的;

(五)资金量和交易量配比不符的;

(六)参与破坏交易市场公平、公正稳定环境活动的;

(七)经过交易所认定的涉及违规交易行为的;

(八)因会员监管不力或刻意隐瞒,发生给交易所和其他会员单位或交易商造成损失事件的(包含但不包括:名誉、商誉、经济等);

第七章处罚

第十六条会员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由交易所合规部门核查,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交易所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制止其违规行为: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通报;

(三)强制培训;

(四)暂停会员资格;

(五)撤销会员资格;

(六)交易所对认定违规交易活动参与者罚取相应经济赔偿金,具体金额不少于违规得利部分;

(七)会员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出具整改意见书或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未严格考核交易商准入条件的;

(二)未经交易商委托、违背交易商意愿、假借交易商名义等方式开展交易活动的;

(三)代交易商签署协议、向交易商索取财物的;

(四)传播、提供虚假信息,诱导交易商进行开户的;

(五)发布虚假或者误导交易商信息,恶意诱导交易商进行交易的;

(六)向交易商承诺收益的;

(七)贬损同行或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八)向交易商讲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时,不客观真实,不符合实情,夸大其词的;

(九)向交易商讲解业务及签订协议时,未向交易商介绍协议内容,并作出风险提示的;

(十)会员经营状况、注册资本、法人变更、经营团队及业务联系人变动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未向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的;

(十一)未有效履行会员职责,积极配合交易所各项活动的;

(十二)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对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强制培训:

(一)会员有违规收�

第二十条会员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撤消其会员资格:

(一)私下转让、出租会员资格,将交易活动委托给他人管理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二)以交易所业务名义从事非交易所业务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没有贸易经营的,且未经报备批准但取得其它交易场所会员或代理商资格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被撤消会员资格的,会员资格费及会员管理费不予退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五

一、实施范围限在公司指定的直营柜店实施

二、vip卡申办条件及程序

1、申办条件:

1)vip积分卡:凡在圣得西专店购买任意精品一件(不限金额),便可获得一个积分卡号,从建档日起一年内达到相应vip卡级别时,便可获得升级。

2)vip银卡:一次性购买圣得西产品3000元,或一年内累积消费5000元以上。

3)vip金卡:vip银卡在一年内累积消费5000元以上。

4)vip钻石卡:vip金卡在一年内累积消费10000元以上。

申办程序:

1)顾客消费达到以上申办条件时,由专店指导顾客填写《入会申请表》,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交客户中心审核办理,vip卡办理后直接邮寄给顾客。

2)顾客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必填项,资料准确无误方可办理。

3)顾客消费记录必须由顾客及导购员签字确认方可办理。

2、卡升级、补卡程序:

1)当vip卡达到升级条件时,由客户中心通知顾客将原卡交回,再发放新卡给顾客。

2)若vip卡丢失时,由顾客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将原卡停用后补办新卡给顾客。

三、vip资格变更

1)vip银卡用户在有效期内消费金额不满5000元将取消会员资格;

2)vip金卡用户在有效期内消费金额不满5000元将降为银卡用户;

3)vip钻石卡用户在有效期内消费金额不满5000元将降为金卡用户。

四、vip的权益

银卡:

1)购8折及8折以上的商品,享受折上9折优惠;

2)生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

3)提供促销、面料知识、流行趋势等信息服务;

4)免费获赠俱乐部会员专刊;

5)享受产品整烫、修改服务(技术许可范围内);

6)有机会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金卡:

1)购8折及8折以上的商品,享受折上8.5折优惠;

2)生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并获赠精美礼品一份;

3)提供促销、面料知识、流行趋势等信息服务;

4)免费获赠俱乐部会员专刊;

5)免费产品整烫、修改服务(技术许可范围内);

6)免费收取量体订制服务费用;

7)有机会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钻石卡

1)购8折及8折以上的商品,享受折上8折优惠;

2)生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并获赠精美礼品一份;

3)提供促销、面料知识、流行趋势等信息服务;

4)免费获赠俱乐部会员专刊;

5)免费产品整烫、修改服务(技术许可范围内);

6)免费收取量身订制服务费用;

7)店内提供专用茶杯、拖鞋等专用品;

8)传统节假(端午、中秋、春节)礼品赠送;

9)有机会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vip卡积分规则与兑换

1、积分规则:购8折以上(含8折)的商品,折后1元积1分;购8折以下的商品,折后1元积0.5分。

2、积分兑换:公司官方网站定期发布与更新积分礼品,顾客积分达到兑换条件时,可直接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经客户中心审核后发放礼品给顾客,并在系统内扣除相应的积分。

六、vip卡使用规则

1)vip一人一卡,vip资格只供持卡人所有,不得转让;

2)vip卡必须在付款前出示给收银员,不可直接报卡号优惠;

3)vip卡不适用于礼品卡和购物劵,团体订购不参与折扣与积分;

4)vip卡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与客户中心联系补办;

5)vip的地址、电话等资料变更,应及时通知客户中心,否则因变更而产生的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七、vip卡有效期限:发卡日两年内有效。

八、会员权益的实施

1、客户中心职责

1)vip卡的申办、升级与补办;

2)vip生日、节假日等短信发送;

3)vip积分礼品开发、积分兑换工作;

4)vip生日礼品的发放与管理;

5)vip杂志的寄送;

6)vip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7)vip意见及建议、消费记录的总结分析;

8)重点vip客户的回访及拜访工作。

2、专卖店职责

1)在顾客购买产品时进行会员制的推介;

2)指导vip客户填写相关资料,要求准确无误;

3)熟记每一位vip的姓名,了解vip的。特征喜好,细心周到地为其解决问题;

4)收集、反馈vip的意见与建议,妥善处理好vip的投诉;

5)新品上市、促销活动时上报短信内容至客户中心统一发送;

6)协助客户中心组织vip客户参加公司活动;

7)履行一切vip权益的服务。

九、内部管理要求

1、顾客消费时必须出示vip卡,收银员对vip卡条码进行扫描,系统将自动对当次消费打折,完毕将卡号托印在电脑小票上,并请顾客签字确认,然后将单据交公司财务核查。

2、严禁内部人员私自办理会员卡及使用会员折扣,一经查处,将按照打折金额的两倍对该店进行处罚,情形严重及以此私自牟利者,将对经手人予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并辞退处理。

3、特殊vip卡赠送需经营销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附则原《vip管理制度(版)》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六

一、会员卡类型:

牡丹宾馆VIP贵宾卡牡丹宾馆VIP金卡

二、会员卡功能:

1、可消费场所:客房、商场、中餐厅、西餐厅、大堂吧、1020美容美发。

2、房间优惠

注:价格随季节注:

价格随季节变化,请在到店前咨询宾馆前台或登陆牡丹宾馆网站查询会员价格。

3、用餐优惠:

中餐厅用餐全年享受8.8折优惠(会议、团队、婚宴及宴会标准单、酒水、海鲜、特价菜品除外)

百万庄园西餐厅(牡丹园店)消费全年享受9折优惠,限VIP金卡客户。

4、其它优惠:

全自动麻将室全年享受8折优惠。

大堂吧及商场消费全年享受9折优惠,限VIP金卡客户。

1020美容美发消费享受9折优惠,限VIP金卡客户。

5、持卡消费,享受积分累计兑奖、特惠价格及酒店其他增值服务。

6、所有持卡客人不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折上折优惠。

7、会员卡有储值功能,每次最低充值额1000元。VIP贵宾卡一次性充值5000以上,赠送10%充值额,多充多送。

8、牡丹宾馆会员卡余额充足时,可刷卡支付住房押金,离店时按实际消费结算。持卡人可要求酒店打印当次消费明细留存,以便查询卡中余额

9、持会员卡入住客房可延迟退房到下午2:00

三、积分准则

1、持卡客户按照酒店网站所明示优惠价格消费。在所述消费场所消费可享受积分,每张卡累计消费100元积一分,每季返还积分。积分可兑换相应礼品或代金券。

2、累计积分达到500分,第二年可升级为VIP金卡,享受更多优惠。

3、积分兑换礼品后,相应积分清零。代金券不设找赎,不可兑换现金,代金券不足时可用现金补齐,现金部分可继续参加积分累计,代金券消费金额则不再参与累计。

4、会员卡优惠不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特价菜、特价房、网络公司以及协议公司客人不可参与积分及充值返还活动。

5、消费积分累计以消费时所使用的会员卡为准,每次积分会计入消费时所出示的会员卡内。

6、消费积分自会员第一次累计时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可多次累计并使用,超出一年有效期后所对应的积分自动归零,不可再参与下一年的累计。

四、兑换积分

在积分兑换有效期内,会员卡持有人,可在工作日9:00-17:00之间,持卡到宾馆前台办理积分兑换手续。

五、发放规定

1、办理标准

2、办卡收取10元/张工本费,可由卡内储值额中扣除。

3、会员卡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4、挂失及补卡:

会员卡遗失后,持卡人须及时凭办卡人有效证件,拨打电话010-62025544转收款台办理挂失,或直接到总台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引起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办理挂失手续后,可在工作日8:00-17:30办理补卡手续,但需交补会员卡工本费10元/张。原卡号内的累计消费金额和累计积分可转入新卡内。

5、补卡不得更改会员卡持卡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办理手续:

1、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于工作日8:00-17:30到总台办理手续。

2、为保证和维护持卡人的利益,申请人必须真实地填写《会员卡申请表》。

七、使用规则:

1、持卡客户应提前预定房间。因未及时预订房间,出现宾馆满房不能入住的情况,本宾馆不承担责任。但有义务为客户介绍其它酒店暂住,待有空房后,为客户预留房间,及时通知持卡客户。

2、请在办理入住及消费付款时出示会员卡,以便享受折扣。

2、充值进行消费,将有累计积分。

3、持卡人资料若有变更,必须及时到总台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引起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4、会员卡及储值金额请在规定期限内消费使用。

5、会员卡的储值金额请在储值当年12月31日前开据发票。

八、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会员必须于入住及结帐前出示会员卡方可享受有关优惠

2、卡上余额为0时,将不能享受积分权利。

3、当会员消费出现余额不足时,必须用现金缴纳差额部分。

4、会员必须爱护会员卡,如发现损坏,需付10元/张工本费补办新卡。

5、若一经发现有仿制伪造者,将上报公安机关,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6、会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本章程。

九、附则:

1、本酒店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任何规定或终止活动。

2、凡违反本章程,一经发现,我们将予以取消其VIP资格。

3、本酒店有权废除诠释本会员卡章程中的条款及相关程序,享有对任何情况的决定权和解释权。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七

入会资格:

凡购买任意产品的顾客(特价商品除外),即可获得海兰丝积分卡,享受消费积分累计。

vip会员卡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次年将根据累计消费金额来核定vip级别,将根据新的vip级别进行维护服务。

会员优惠:

会员卡可享受正价商品9.5折优惠。

会员升级:

年累计有效积分10000分,可升级为银卡会员;

年累计有效积分20230分,可升级为金卡会员;

年累计有效积分40000分,可升级为钻石卡会员。

积分细则:

时装和皮衣1元=1分积分/皮草10元=1分积分;

会员生日当月享受5倍积分。

会员积分年底统一兑换代金卷,3000积分可抵换100元代金券;使用兑换的3000积分则清零。(每张会员卡每年1000元代金券为上限)

年终积分核定折换后积分统一清零。

会员服务:

会员在我店选购的商品可享受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免费清洗的服务。

会员在我店选购的商品可享受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免费维修的服务。(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除外)其他会员回馈机制:

1. vip会员在生日当天会收到发给您的。短信,凝聚着服饰对您的真挚祝福。

2. vip会员在生日前一周将有机会收到赠送生日礼品短信,可凭短信到店领取精心为您准备的生日礼品。

3.年终升级后的vip会员可获得海兰丝为您准备的礼品一份。

4.年终统计vip消费排名,根据公司情况给予大客户年终大奖。

5.公司将邀请有资质的vip会员参加不定期举行的各种时尚沙龙、发布会等公司活动。

会员制度【精选8篇】 篇八

1.凡本馆顾客累计积分1000分,申请即可成为本健康俱乐部会员。

2.申请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

3.取得会员资格后,如个人资料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办理变更。

4.会员如三个月无累计积分,会员资格取消,原有积分归零。

5.会员取得资格的1000分不可使用,积分低于1000分即取消会员资格。

1.本人结合本馆,一个月累积体验15天以上,可积150分。

2.推荐他人一个月累积体验15天以上可积300分。

3.会员推荐他人体验消费,每2元可积一分。

4.会员本人每消费1元可积一分。

5.会员协助本馆宣传,按作用大小可积50—1500分。

1.本健康俱乐部为会员办理积分回馈,回馈包括

第一。会员优惠凡本健康俱乐部会员,购买公司的产品均可享受会员优惠价。

第二。转换产品凡本健康俱乐部会员,均可使用1000分以上的积分,参照积分转换表转换拥有本公司系列产品。

第三。积分购物凡本健康俱乐部会员,在选购一类型产品时时,可使用1000分以上的'积分,用来抵扣薪金15分=1元(一个月150分,相当一个月挣十元)也就相当于在购买床垫时当钱用。

2.会员在得到相应回馈后,积分将予以冲减,剩余积分将继续累计。

会员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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