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2024-04-30 21:11:03 1级文库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如下是细心的小编演员帮助大家收集的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借鉴。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一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臵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名称)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臵安全管理人员)的设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各级人员、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九、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臵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主任(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副组长):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工会主席 成员(组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臵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7)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8)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9)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10)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在xxx部,管理部门主任:xxx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定期组织公司性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4)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6)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7)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1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9)向主管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意见。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xx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车间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公司行政部门、生产车间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条: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生产部、各分厂负责人为组员。总经理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第九条:生产副总在清洁生产管理、协调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设备的选型、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等)的实施;
2、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1、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清洁生产奖惩办法》等管理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6、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清洁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收集、推广、应用节能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清洁材料;
7、组织编写并报送清洁生产状况报告,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9、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清洁生产管理员兼作清洁生产统计员。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协助生产副总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4、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负责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清洁生产设备的选责如下型以及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过程的控制等等)的实施;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协助生产副总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制定本部门各小组、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见。
3、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小组、机台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十四条:班组统计员负责本班组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班组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十五条: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原材料预处理车间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购进后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确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3、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类物料的消耗,努力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环利用率;
5、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
7、机修车间在制造、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条:综合办公室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各单位、各产品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报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其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二十二条: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的制定
1、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包括供汽煤耗、发电煤耗、厂用电率、锅炉热效率、热电比等。
2、各班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机台的能耗定额。
3、办公室、管理部门和食堂以及公用设施的`用电,已经分别装表计量和统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控制办法。
4、抓紧完善自来水、循环水等耗能工质的计量、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5、研究再生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或达标排放技术方案,
6、单耗定额是监督各耗能单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岗位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确定各单位用能指标的依据,也是开展节能竞赛及评比的依据。
7、各单项定额均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任何人无权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必须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一定的会议,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班组或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属于班组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为了鼓励积极参与清洁生产的员工,公司设立清洁生产特别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在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竟赛等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在节约能源、消除污染、清洁卫生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六章宣传与教育
第二十六条: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七条:综合办公室组织各班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娱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二十九条: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班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原始数据是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班组、机台,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三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3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15学时、项目15学时、班组20学时。
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其它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
⑴.举办安全教育;
⑵.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
⑷.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四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五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 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 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 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 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 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 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 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卫制度
1、 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 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 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 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 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们公司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规定,对xx年度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申请计划: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状况,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要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2%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2、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企业和项目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费用;特种操作工人和一般工人的教育培训;各类证照的年检、换证工作等。
3、安全防护用品、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用途: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的时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
载处理,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劳保产品根据规定进行更换;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测费用,对不合格的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进行换代升级的费用等。
4、安全生产管理的保障资金用途:企业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公司购买的保险合同的新签订和续约费用;公司对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奖励等。
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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