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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

2024-12-19 19:48:31 1级文库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篇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甲方下达的技术资料文件,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队内技术管理班子进行认真学习,并向各作业工种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队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如有设计变更必须按甲方技术部门下发的书面变更施工,施工中不得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盲目操作。

  施工队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日记和逐层的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变更洽谈记录,测量放线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等,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生产的可靠性。

  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对于特殊工种,如架子工、机械工、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施工队应积极配合公司、甲方安排的各种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组织队内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技术平。

  对临时施工用电,要有详细的安排,要有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篇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篇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

  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

  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篇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施工人员,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对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孔桩验收:对内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孔桩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根据本项目实际,特制订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千灯物流公园内配套环路工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财务部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2%提取,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保障金。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用于以下几个方面:a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b安全劳动防护用品;c安全教育培训;d安全生产先进奖励。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专款专用,按时支付,财务要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台帐。

  公司总经理要把好审批关,确保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及时使用

  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2.1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2.1.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1.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1.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2.2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2.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2.2.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2.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2.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2.2.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2.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2.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2.5相关要求

  2.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2.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2.5.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2.5.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2.5.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6考核规定

  2.6.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6.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2.6.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2.6.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2.6.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版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施工;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后,报总包单位审批,再按照第五条规定进行审批、审核。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为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完善,报专家组成员认可后报安检站备案。

  8.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9.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方案的须重新审批。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5.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6.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纪律。

  7.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积极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8.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9.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高效文明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5.1 定期安全大检查及内容

  5.1.1定期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公司每月中旬由公司经理组织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项目经理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可作常规检查或结合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

  5.1.2定期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a常规检查

  根据部颁安全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对管理、设备、措施、安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停工整改。带病运行的电气设备、垂直运输设备、起重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后上报公司安全文明监督科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在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卫生、爱民、便民措施及其它,并进行评分考核。

  b专业性安全检查

  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对施工机械安全、用电安全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技人员和有实践操作维修经验的工人参加。

  c季节性安全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险,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冬季性安全大检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沟槽坍塌、防火灾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雨季安全大检查。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线路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沟槽临边有无倒塌现象,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是否畅通。由专职安全员带领、项目机管员(电工)参加。

  风季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各种暂设工程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台风过后对上述设施经检查确认无损坏和危险后才准复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项目电工三机手参加检查。

  5.1.3验收性安全检查

  对于施工现场新搭设的临时设施,在使用前要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认合格后进行验收签字,在安全台帐上记载,并由项目经理进行使用安全交底,由公司专职安全员挂“验收合格”标牌后,方准投入使用。

  5.1.4节前安全检查

  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队,安全、保卫、管理科派员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宿舍、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及对现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2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内容

  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经常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消防设备、机械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民房、道路、高压线等防护情况,沟槽临边的防护,施工区域的围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等进行随时随地的检查,发现问题、指出其危害性,教育当事人并依据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并在安技员检查工作日记中填写处理情况,发现特别紧急危险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施工或停机,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确定处理。

  项目兼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5.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作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是手段,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是目的。所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明确每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重点和目的要求。

  5.3.1检查要有计划,有目的,要根据阶段性安全生产状况,查出隐患、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及时纠正违章,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

  5.3.2检查要有重点。检查要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作为检保奖惩挂钩,根据管理制度当场进行处理。

  5.3.3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安全生产的检查要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并在工程项目安全台帐上予以记录,对于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要整改。

  5.3.4检查要和总结推广经验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经验,同时也要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从总结经验中提高,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长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做好记录,做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市里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真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知道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质考核制度。

  1.法人代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付各自的安全责任。

  2.实行分级考核,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的考核;各公司负责人对该部门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期:每月进行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5.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7.考核记录存于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8.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领导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8.2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危险源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8.3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8.4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8.5重大危险源管理:

  8.5.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8.5.2项目部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8.5.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

  8.5.4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向安全科上报一份台帐。

  8.5.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8.5.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公示。

  8.5.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5.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九、应急救援制度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久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9.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9.1.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9.1.2编制依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9.1.3编制原则:

  a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b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c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d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e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9.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安全设备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9.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9.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担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9.5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9.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a负责事故救援的整天指挥;

  b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c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9.5.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b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c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d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9.5.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b负责施工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c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d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e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f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9.5.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a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寄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b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c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d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9.6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9.6.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按照事故类型按规定上报。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9.6.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9.6.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a事故现场抢救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b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救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c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打到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购置(租赁)

  10.1.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10.1.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机械设备。

  10.1.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10.1.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10.2安装(拆除)

  10.2.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坚定。

  10.2.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10.2.3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10.2.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a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b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c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d安装操作规程;

  e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f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g其他注意事项

  10.2.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额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10.2.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10.2.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10.3验收检测

  10.3.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a合同或任务书、

  b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c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0.3.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10.4使用

  10.4.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4.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10.4.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10.5保养

  10.5.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10.5.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10.5.3频率:每日工作前。

  10.6维修改造

  10.6.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真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正,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10.6.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工作性能。

  10.6.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10.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十一、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3.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4.危险不为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5.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等。

  6.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7.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作业时,应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8.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0.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持证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1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2.临时设施要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搭设。

  13.临时设施必须采用阻燃版进行搭设,油库需用砖砌体,并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100㎡不少于配备2只10L灭火器)。

  14.钢筋棚需采用双层防护,地面进行硬化,并悬挂警示标志。

  15.木工棚必须搭设封闭式工作棚,以便降低噪声及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在木工棚四周要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16.机械停放场地需平整,机械停放整齐。

  17.厨房需用砖砌体,生熟间、操作间分开,并配置灭苍蝇灯、老鼠笼、消毒柜等设施。

  18.临时设施用电需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19.宿舍区每间房屋都应安装限流器,防止大型用电设备的使用(如热得快、电炉等)。

  20.临时维护应按照“昆建【2008】55号”文件执行。

  21.临时设施应合理设置门卫室、吸烟室、休息室、洗浴室、卫生间、医疗室、会议室,并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的设施。

  22.项目部场地应进行硬化,并保留相应的绿化面积。

  十二、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劳动者和其所在部门主管。

  4.职业健康检查承办部门应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

  5.应将每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

  6.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额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额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设备部验收后方可入库。

  4.使用者领取时必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5.使用者严格按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6.安全设备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实行没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设备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a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b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c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d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e个人私自购买并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f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十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建筑焊工

  (8)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9)桩机操作工

  (10)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1)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12)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3、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执业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

  (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4)自觉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5)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7)首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实习不少于3个月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其工作。

  (8)不能酗酒后进行工作;

  (9)当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安排他人进行相应工作。

  (10)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管理制度。

  5、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失眠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组织或者委托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6、延期复核

  (1)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办公室应当于期满3个月前通知持证人向原市县考核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初审后,于期满1个月前集中向省建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相关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2)办公室应核实、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复核。

  (3)相关人员应加强学习,积极配合公司办公室人员进行复核工作。

  十五、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5.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15.2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报告

  15.3.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说谎或者瞒报。

  15.3.2程序及时间

  a项目部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设备部;

  b安全设备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展开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置工作;

  c安全设备部应按照要求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十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a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b审核企业性质

  c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d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e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的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a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b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十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7.1目的

  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布置合理、齐全、可靠,各施工区域文明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17.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17.3责任

  项目部是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实施部门,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7.4管理规定

  17.4.1规划

  a安全设备部对项目的文明施工进行总体规划

  b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专业设计时,对工程的文明施工进行具体规划,并编制相应的措施,但必须满足总体规划的要求。

  c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编制作业指导书时,有明确详尽的文明施工措施,但必须满足专业设计中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17.4.2实施

  a项目经理全面组织协调现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b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文明施工进行一次检查。

  c施工队伍负责人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d班(组)长每天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控制。

  ①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清扫和管理,凡是在责任区内发现的不文明情况,由负责区负责人负全责。

  ②如果作业人员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由责任区负责人组织进行清理,其清理费用由未清理员工所在单位按双倍费用承担。

  f实施细则:

  ①施工队伍班(组)长在组织班组活动室张贴“班组长职责、班组技术员职责、班组作业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②班(组)长明确各区域施工负责人及责任区。

  ③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组织对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的管理。

  ④班(组)长每天负责对各责任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⑥安全设备部每月对各在建工程的文明情况进行不适于一次检查。

  十八、卫生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

  3.加强饭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库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建筑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建筑材料分区堆放,不乱堆木块、泥沙等建筑废料。项目部定期对工地周围道路的泥沙进行清理。

  8.项目主管人员对卫生工作要勤检查,勤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九、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江苏省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厨房灶台、墙裙需用面砖铺贴;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供应茶水,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配置紫外线消毒灯、灭蝇灯、老鼠夹等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3.具备足够有效的防蝇、防虫、防腐、防鼠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4.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5.贮存食品要隔离,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亚硝酸盐与食盐同仓共贮。

  6.食品原料要新鲜,不采购腐败、变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鱼、畜肉。

  7.食物存放“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和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等隔离。

  二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0.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20.3职责

  20.3.1项目部:

  a负责监督本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b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c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控制。

  d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20.3.2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所有工程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20.3.3工程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20.3.4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20.4管理制度

  20.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a项目部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废油直接倾倒。

  b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制定地点。

  20.4.2噪声控制

  a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b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c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讲的噪声的影响。

  d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e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f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g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20.4.3大气污染控制

  a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b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c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d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①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②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e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①车辆限速行驶。

  ②路面洒水。

  ③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④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e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f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g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h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有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20.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a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b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c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以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d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e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20.4.5废水控制

  a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b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c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①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②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③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d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e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20.4.6环境监控和检查

  a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b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c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d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 废油

  ● 废涂料

  ● 焊接废料

  ● 油料

  ● 润滑剂

  ● 辐射性添加剂

  ● 易燃气体(如乙炔)

  ● 气雾剂罐

  ● 油漆

  ● 溶剂(清洁剂 脱脂剂 稀释剂)

  ● 泥浆材料

  ● 粘合剂

  ● 氨水

  ● 次氯酸钠

  ● 酸类物质

  ● 腐蚀剂

  ● 水处理化学品

  ● 水处理聚合体

  二十一、消防防火制度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子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绕”规定。

  8.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消防演练,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13.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4.定期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必须立即消除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 治安保卫制度

  1.项目部的环保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3.外来人员及车辆额进出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部。

  4.对工地人员发生的打架斗殴,现场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经制止无效的,拨打110报警。

  5.组织保卫、消防工作检查,采取措施消除治安、火险隐患。有权处理违章行为,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6.贯彻上级有关保卫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7.制定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的方案并贯彻落实,组织保卫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

  8.经常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工作。

  9.当班者不得睡觉、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做50-500元的处罚。火警:119 匪警:110 二十三、 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分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3.实行每周教学,时间根据工程工期决定,每周不少于1-2课时。

  4.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5.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6.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化。

  7.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8.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二十四、 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证、照齐全,验收合格。

  2.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制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使出施工区域。

  3.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4.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

  5.未经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等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8.违章作业或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

  9.车辆驾驶人员要具有相应资质。

  二十五、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16号令等精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制定以下制度,并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1.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个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极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政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项目经理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工程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

  公司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设备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

  3.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区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公司安全科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抽查。

  4.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度

  项目部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政整治责任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公司安全科建立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和关闭通知等。

  5.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每月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备案。公司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公司申报资料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公司安全设备部每季、每年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统计分析资料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

  6.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在现场醒目场所公示,并报公司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后向所在建设形状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集体成员。重大事故隐患内容为工程名称、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7.隐患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展情况由公司在单位内部通报,按规定与隐患申报情况一起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进展情况由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制度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治理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组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治理小组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检站隐患排查治理月度重点工作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工程项目部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项目部区分级别,逐级上报,跟踪整改。

  9.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会议制度,由治理小组长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项目经理和相关成员参加。定期会议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责任,落实整改内容,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定期会议成员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治理工作。

  10.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结合工作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个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和复工落实情况。

  治理小组以现场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需召开专门会议时,由定期会议召集人或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视情况确定。

  二十六、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队进入现场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电器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电器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电器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以及触电急救技术,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部门核发 “电工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取得“电工证”的电器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试,因故间断电器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单位要负责重新组织学习有关电器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5.施工现场应建立、建全电气技术管理、检查和设备维护检修制度以及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电气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6.凡属于电器方面出现问题,包括搬迁、移动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

  7.各类用电人员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里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锁好。

  8.值班电工应认真做好日巡检记录。临时用电条件差、变化大,而且人员复杂,属于动态管理,所以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并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9.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检验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等。

  10.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记录情况要真实详细(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11.值班电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应对非电工使用的电器设备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2.凡违反以上条例的作业人员,按现场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十七、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也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按照文明施工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准,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基础上,特制订以下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原则要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

  2.基本标准:二通三无五必须。二通:a、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b、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三无:a、施工中无管线事故;b、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c、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五必须:a、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开。b、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c、各类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环境美化。d、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规定控制噪音、扬尘和泥浆处理。e、施工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地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硬化;排水要畅通(三级排放二级沉淀),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建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

  7.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标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熟食要留样。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定制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去内还应设置工人淋雨、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粉、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如夜间施工需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1.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铭牌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3.现场标牌:在施工现场明显地点设置醒目的“八牌一图”,在场地及营区周围插设彩旗。在材料堆放地和拌和站(机)插(挂)标识牌标写: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或型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姓名。

  14.室内布置: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墙面应悬挂(张贴)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实现对所有在建项目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实行分片管理,科长负责制。

  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分片分区域分科室管理原则,责任科室负责所辖区域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每个受监项目都要明确一名质量监督员和一名安全监督员(所属片区未受监的开工建设项目由科长指定督办和查处人员),实行监管责任到人。

  二、实行全过程监督,每月巡检频率不少于2次。 责任监督员对所辖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承担监督责任。每月对所辖项目的现场监督巡查不少于2次,查处问题,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录入监管信息,传输实时监管视频和图片资料,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大和疑难问题。同时,及时做好所辖项目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整理报送.

  三、明确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安全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把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对不符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准予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安全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安全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出具安全监督计划书,提出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要求,要求责任单位按既定的目标安排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

  3、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得到了整改和消除.对不在岗或在岗履职不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责成责任单位更换,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突出重危大工程的识别、监控和隐患查处整改直至消号。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查处和整改.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起重设备、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后浇带等重大危险源根据各项目工程进度实施动态监管,要求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及时更新和公示重大危险源名目,专职安全员对每处重大危险源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安全监督员每一次的巡查重点须放在重大危险源隐患的消除上。

  5、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一是要设立大门(门楼)和围挡要规范化;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要建立车辆冲洗平台(有土石方进出的工地);四是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五是安全通道要防护畅通;六是“七牌一图”及安全质量宣传挂图要整齐美观;七是办公区、生活区要硬化和无卫生死角;八是要进行扬尘和噪音的'治理;九是洞口和临边防护的定型化、标准化。

  6、抓好对所辖项目的安全生产企业考评和达标验收工作.

  四、明确质量监督职责,实行质量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格落实质量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质量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落实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和日常质量监管工作要求,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

  2、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审查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是否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和承诺人与项目实际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三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特别是对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专监履职行为的监管,施工日记、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是否与施工现场一致。对履职不力的,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更换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严把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一是抓好桩基、基础工程的检验检测,桩基坑、基础开挖桩基和基础承载力的相应检验检测在检测前应报检测方案、合同及资质到监督科室备案,监督科室审查方案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对现场的检测应及时抽查,对没达到规范要求的严禁进入后续阶段的施工;二是抓好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所有的进场原材料都必须先检后用,严禁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三是抓好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监督,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送检都必须实行二维码见证取样,无二维码信息的试验报告一律不得作为项目材料试件质量的凭证;四是抓好同条件试块、标养室(厢)的现场监督. 4、严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必须通过验收,并留取项目现场、重点部位及验收情况的影视资料,验收资料实行严格签字把关,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合格进行隐蔽施工的,整个项目不得认定为合格。

  5、严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对梁、板、柱现浇开裂、露筋、蜂窝、夹渣问题,厨房、厕所无反边、防水不到位渗漏问题,窗台无压顶或压顶不规范、墙体砌筑质量差外墙渗漏、开裂问题,现浇楼梯施工缝留置错误,墙柱无拉接、不同建筑材料介面未设网连接等问题,作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重点。建筑工程在主体施工前或市政道路工程在进行路面工程施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设计专篇,制定出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设立首层示范或首段示范区,不符要求的不得推荐参评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

  6、严把验收监督关。房建工程桩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及市政工程的管线、路基、路面等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阶段性验收不予认可通过,未通过阶段性验收的,不得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加大对工程实体结构质量保证资料和阶段性验收资料的审核把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准予竣工验收.严格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中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的,监督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五、强化监督主动履职,实行失职问责追责。

  质量安全监督员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严守工作纪律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底线,严把每一个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履行监督职责到位.对履职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了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明确各责任人质量管理职责,认真记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特编制施工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浇筑准备、会签及调度

  1、混凝土浇筑准备

  每次混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混凝土责任工长填写混凝土供货通知单,混凝土浇筑部位由质检员按照检验批部位提供给混凝土责任工长。混凝土责任工长按照检验批部位与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浇筑会签

  每次隐蔽验收完成后,由混凝土责任人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表,并按照以下顺序会签:试验员→钢筋责任工长→模板责任工长→机电工长→安装责任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相关责任人在签字后履行相关职责。

  3、调度

  在完成会签后及时通知搅拌站供混凝土,同时安排和组织好现场劳动力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混凝土浇筑会签表(详见第6页)

  二、各部门、责任人职责

  1、技术部

  项目技术部应该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混凝土责任工长进行交底,混凝土责任工长对现场工人交底,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则依此为依据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督促,从而使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质量控制。

  2、试验员

  2.1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等级要与图纸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核对,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部留存,混凝土供货申请表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2试验员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至入泵车时间,并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

  2.3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员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根据天气情况,由试验员与搅拌站联系,适当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2.4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与送检由试验员按方案进行,填写相关记录,同条件试块放置于所代表部位的结构实体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3、混凝土责任工长:

  3.1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泵管及泵管架子加固、铺设通道跳板)。

  3.2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责任工长组织劳务队伍,根据工程特点对各部位浇筑方式、方法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3.3混凝土施工时,负责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混凝土入模时间、如泵管堵塞,要控制好接、拆泵管时间。避免将堵管离析的混凝土浇筑入模等导致的质量问题出现。

  3.4上一班管理人员与下一班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本班施工情况、振捣、收面、施工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交待。

  3.5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同一部位(吊模部位)分两次振捣的人员姓名。

  3.6如需调整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由试验员决定,严禁私自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3.7加强旁站监督,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离岗。

  3.8如出现严重漏振或混凝土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事故,混凝土责任工长要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3.9模板拆除后跟踪检查混凝土构件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不得擅自派人修补,必须通知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4、质检员:

  4.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跟踪检查混凝土振捣情况、楼面混凝土面平整度,督促劳务队伍对混凝土覆盖、湿水养护。

  4.2检查过程中,发现模板出现变形、胀模,及时通知相关工长、劳务队伍进行处理。

  4.3对负责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的交、接班时混凝土浇筑部位要作详细记录。

  4.4对重要工序施工做好质量交底、过程中检查,落实施工方案要求。

  4.5随时检查混凝土振捣方法是否正确,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做好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清理模板上的杂物,特别是铁钉、扎丝等金属物,并冲洗模板上的铁锈及灰土,但不得有积水。

  2、剪力墙混凝土在浇筑前,根部应保证与混凝土同配比的水泥砂浆厚度一般在5~10cm。

  3、浇筑混凝土时,浇筑顺序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长负责安排,要求劳务队伍用标高尺杆控制垂直分层浇筑厚度及水平振捣的移动间距,并派专人用铁锤敲打模板检查混凝土密实情况。要防止冷缝、漏振及过振的.出现。

  4、控制剪力墙的混凝土的每次下料深度,严禁浇满后再进行振捣,要保证混凝土构件不能出现蜂窝、麻面,剪力墙烂根等现象。

  5、严格控制混凝土顶面标高,大面积板面标高控制点对角距离不大于4米,收面时纵横拉线,特别是剪力墙根部周边、吊模模板下口和楼梯踏步面。

  6、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在板面混凝土表面有充分水分的时候进行找平并随即覆盖塑料薄膜,保证梁、板面混凝土水分不散失,收面不少于三遍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7、混凝土养护应由混凝土责任工长督促劳务队伍派专人养护。梁、板混凝土养护不少于7昼夜,养护期间混凝土要保持湿润状态,剪力墙拆模后涂刷养护液。

  8、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对剪力墙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预留的物件造成的污染,应及时派人清理。

  9、浇筑混凝土时,板面处剪力墙钢筋内侧混凝土应高于周围板面30mm左右,并均匀撒上石子,并保证石子与混凝土粘结不小于粒径的一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篇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做好建设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及现行国家质量规范、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3 各级职责

  3.1 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搭建质量管理体系,指导并监督项目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3.2 项目公司负责有效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监理公司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艺标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4 施工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4.1 质量控制工作要求

  4.1.1 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初期,项目公司应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4.1.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单位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4.1.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施工前,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设计图纸及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一起进行质量检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2)对于大型设备还应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企业的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还要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任何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进行特殊标志,并进行隔离和尽快做退场处理。

  4.1.4 样板引路

  1)样板引路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个分项工程,尤其是防水层、保温层、钢结构施工、转换层施工、铝合金门窗等,项目公司都应要求施工单位先做样板(样板间、样板工艺等),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也要先做样板,报监理公司、项目公司、集团设计研发中心,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应用的工程建设中。

  4.1.5 技术方案先行: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公司和项目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

  4.2 施工管理措施

  4.2.1 事前控制

  1)项目公司应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

  2)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

  3)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

  4.2.2 事中控制

  1)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项目公司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国家定位放线基准坐标点及高程控制点,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备专门的测量工程师和经标定过的仪器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行严格校核、复验。

  2)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工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甲供材),必须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查看材料设备的准用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监理对于规范规定送检的材料必须进行有见证送检,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现不合格品时,现场做好隔离标志,并限期清出现场。若甲供材料对进度等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应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3)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项目公司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重要部位的砼浇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单位相应的质量保证表格上,项目公司工程师签字认可。当出现不合格时,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工程师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其负责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和封闭。

  4)多工种施工期间,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督促工程承建各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

  4.2.3 事后控制: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物业、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1)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

  2)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公司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工程总监。

  4.3 日常质量管理

  1)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日常施工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工艺和工作流程,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进行旁站。

  2)每周监理例会,总承包商负责将上周的工程质量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监理公司协助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杜绝在后续工程在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4.4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界定

  4.4.1 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造成严重缺陷的为工程质量问题。

  4.4.2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因违反施工规范、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4.4.3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程由于质量原因倒塌或报废,造成1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4.5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汇报、调查及处理

  4.5.1 工程项目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项目公司应及时填写《检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填写《检查通知回复单》申请复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

  4.5.2 工程项目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调查,分析出现质量事故的原因,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各方审批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处理完毕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公司在当月汇总相关资料向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整改情况。

  4.5.3 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事故情况。工程部根据情况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在验收的同时评估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根据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4.6 处罚措施

  4.6.1 在工程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及补充协议进行经济处罚。

  5 项目公司会议要求

  5.1 与工程有关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会议

  5.1.1 召开时间:工程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周不少于1次。

  5.1.2 召开地点:一般安排在公司会议室。

  5.1.3 会议由工程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工程各部门全体成员或各部门经理。

  5.1.4 会议议程:各成员汇报近期工作;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传达公司有关指示;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工程总监对各部成员和各部门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5.1.5 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项目公司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

  5.2 专题会议

  5.2.1 召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2.2 召开地点:一般在公司会议室。

  5.2.3 专题会议的分类:

  1)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验槽专题会、图纸会审等;参加人员为项目公司工程总监、工程部经理、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

  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被邀请专家。

  3)项目公司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同时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

  6 附件

  6.1 工程样板验收表

  6.2 精装修工程样板验收表

  6.3 工程质量联系单

  6.4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程序、质量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制度、各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和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的质量责任制一定要明确,要有组织机构图,责任明确到各专业,落实到个人。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要齐全,要与其承揽业务范围相符,超出业务范围的均要办理特许证书。专业分包单位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要有对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查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若图纸是分批出图,施工图审查可分阶段进行。

  5、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6、施工技术标准:是分项工程操作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有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要有相应的批准程序,由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在工程施工前要明确选用技术标准,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报告检查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做到心中有数,而保证工程质量。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置情况,现场搅拌的管理制度等。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安装专业时就没有这项内容。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现场条件建立库房,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施工质量的处理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方式有:返工处理、返修处理、让步处理、降级处理、不作处理五种情况。

  1、 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2、 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通过验收。

  3、 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标准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 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 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 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 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 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 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 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 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 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 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 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 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 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 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 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 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 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 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 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 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

  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

  2、建设单位:吴中供水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苏州利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苏州市郭巷尹山枢纽(S58与G15)东北侧

  5、本施工点主要涉及占用G15高速的工程为桩号K1+280~K1+600DN1400供水管道及施工机械的卸装。预计工作量为:

  12米/根的DN1400钢管27根、220挖机2台。

  6、预计占用日期:20xx年9月12日,占用时间为8:00-16:007、

  施工步骤:

  1)提前与供货单位联系,准备充足货源与车辆并预定到货时间(9月8日)

  2)联系1台80T汽车吊随时准备(9月8日)

  3)准备安全防护物品及交通引导措施(9月8日-9月11日)

  4)现场吊卸DN1400钢管及施工机械、退场(9月12日)

  8、占用高速公路说明

  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起点为东环高架南延(桩号K0+000),管道沿绕城高速北侧向东敷设,途径苏嘉杭高速,终点位于郭巷大道西侧(桩号K3+058),全线敷设DN1400供水管道约3058米。供水管道基本采用直埋方式排水,部分跨越河道采用灌注桩架空方式,管道过苏嘉杭高速时采用桥梁下方架空穿越方式。

  我方施工至苏嘉杭高速下方及苏嘉杭东侧时(桩号K1+280~K1+600),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无施工便道,只有一座年代久远的石砌拱桥,造成苏嘉杭下方架空管及东侧直埋管材、施工机械无法运入现场。

  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决定,申请占用苏嘉杭高速在尹山互通处最东侧匝道入口应急车道及最右侧一个车道。在入口南侧封闭最右侧一个车道作为卸货车辆待卸点,长度约为200米。示意图见附页。

  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项目经理部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本工程中的落实。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各施工队长是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人。

  4、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施工队

  施工队长

  安全员

  项目经理

  (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教育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后天天上班前、下班后召开小会,重复加强安全教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让职工心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你我”的意识。

  2、执行工前检查制和安全交底制度。各队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解决后,才可进行施工操作。作业前,施工队长向职工做出安全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比制度。对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予以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三)主要预防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在施工作业控制区内放置锥形交通路标、防撞桶、限速标志并在起始位置安排专职人员,执红色彩旗示意来往车辆;安全员维护好施工现场标志,使标志摆放始终处于规范、整齐状态。运输车在车尾部两侧喷涂随时停车反光标志。

  2、施工车辆证照齐全、年检合格,应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施工人员穿戴统一桔黄色工作装,并穿戴整齐,管理人员穿着桔黄色带反光标志背心。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对现场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的药品,保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4、定时取气象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并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严禁雨雾天气施工。严禁夜间施工。

  5、遵守国家劳动法,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疾人。

  6、定期检查运输机械,保证机械的完好、正常运转。

  三、安全人员名单

  职务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质检员

  料员

  施工员

  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占道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对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姓名:

  电话:副组长(副指挥)

  姓名:

  电话:

  成员:工程部

  姓名:

  电话:合同部

  姓名:

  电话:安全部

  姓名:

  电话:13402668790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姓名:杨太勤

  电话说明: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立即改变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2、职责

  (1)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质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附属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副指挥(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工作,做好事故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情发生时间、类型、范围、伤亡及救援等情况及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组长代理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预防)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对施工各类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对新工人或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交底,告知其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双方签字认可。

  5、教育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签字后实施。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8、防护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使用报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2)防电伤害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原则,电源线、电闸箱、电器及外电防护防雷击、防火等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制作、架设、安装、操作,严格执行JGJ46-20xx部颁标准。

  (3)防火灾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地段处于山区,山高林密,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同时也应成立防火组织、灭火队伍,配齐各种防火器具,严加预防。

  (4)防影响交通措施

  严禁夜间、雨雾天、节假日或能见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时严禁施工。

  四、应急救援器具配备(准备)

  1、铁锹10把

  2、装载机一台

  3、铁镐5把

  4、吊车两台

  5、消防水桶10个

  6、千斤顶四个

  7、消防水箱1个、消防水泵1个

  8、运输车四辆

  9、沙箱6个

  10、灭火器6个

  11、担架1付

  12、卫生医疗箱一个、急救药品若干

  五、训练和学习

  培养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是抢险成败的关键,必须重视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1、救援队伍所有指战员必须熟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及安全事故对人的危害和个人防护知识。

  2、要掌握抢险器具个人防护用具的分类、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应急救援小组要组织练兵活动,针对危险目标设置模拟事故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每半年要组织演习,培养联合抢救作战能力,提高指挥小组的指挥能力,训练成一支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处理(响应)

  1、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积极抢救伤员,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严禁注射强心剂,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当发生火灾、坍塌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报警及报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事故一定严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虚报。

  4、事故一旦严重,单靠我项目部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局势,或根据事故发展,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会灾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必要请求社会力量给予帮助。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恢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救援人员、备足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

  八、有关规定

  为了能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抢救和处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每天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轮换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求援各项备战情况、装备、器具和物资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成员各抢险队长会议,检查上季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荐)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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