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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2024-03-25 21:07:37 1级文库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2.5和2.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篇

  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篇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篇

  考勤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满月前报处办公室。

  2、记考符号:出勤(√)公休(O)事假(△)病假(#)出差(□)矿工(×)。

  3、项目办设兼职考勤员,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逐日记考,符号清楚,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的必须有考勤员签章说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休假:

  (1)事假:有事必须签写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三天以上由主任签批,凡超过请假天数均按矿工对待。

  (2)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签批,周内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病休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或住院证明,并填写请销假手续。

  (3)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等,均按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项目办进驻工地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篇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gb/t50795-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gb/t5086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nb/t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

  2.15nb/t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gb/t3015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gb/t29321-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jgj203: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db11/t881-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j/t264-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职责

  3.1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验收小组

  4.2.1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4.2.3.1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验收准备

  4.3.1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启动验收

  4.4.1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4.4.3.1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4.4.3.2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4.4.3.3运行分析

  a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4.4.3.4电能质量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1.1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4.6.1.2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4.6.1.3运行分析报告。

  4.6.1.4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篇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篇

  一、全公司统一确定每周五为“安全活动日”。

  二、安全活动日由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安科可以随机选择参加一个工地,督促指导班组开展活动。

  三、班组活动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活动规定。

  2、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结合本工种实际情况俯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安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对本周和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一次,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对不能自行排除的问题及时报告,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操作。

  四、工地要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该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内容。

  五、安全生产日开展情况要记入当天的安全生产上岗记录,以备检查。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篇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公司每位销售人员必须时刻谨记,作为公司之代表,应在工作中表现出适当的职业素养,以免有损公司形象。

  下列是销售人员必须遵守之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采取即时解雇而无须预先知及补偿。

  1考勤暂行制度

  1)工作时间:

  2)每周6个工作日,上班时要在公司规定位置签到,作为人事部的当月考勤记录备案;每周每人轮休一天、周六、周日不安排轮休。

  3)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无故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旷工当天扣当月薪金的20%,旷工1天扣当月薪金的40%,旷工2天扣当月薪金总额;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工作。

  5)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职员层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条〉应交人事部备案。

  6)请假者如无法到公司请假,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经理,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返回公司应及时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备案,请病假者应出具有效医疗证明。

  7)请病假扣当日薪金的50%,请病假累计半月以上者,当月薪金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

  8)请事假扣除当日薪金。

  9)因外出公干参加社会活动而请假,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2.个人形象要求

  男士:衣着纯色衬衣西裤,或西服套装(部门有统一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衣领要扣上并结适当颜色的领带,衬衣扎放齐整,领带紧贴领口,领口袖口无污迹;着深色或浅色袜,深色皮鞋保持光亮,西服口袋不放物品;头发整齐、干净、不留胡须;上班时间不吃带异味的食物,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如需吸烟应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售楼处内不宜佩带太阳眼镜、帽子等;在办公区域内必须佩带上工作牌。

  女士:衣着庄重且高雅之办公室服装(部门有统一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应着有袖衬衣长短适度的西裙、套裙、单色丝袜、皮鞋;当气温15度以下时方可穿长裤;首饰佩带应恰当好处,不宜佩带过多首饰,指甲不宜过长;发型文雅大方,庄重,梳理整齐,不得奇形怪状,五颜六色;指甲油应选择自然色,上班必须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保持口腔清洁,上班时间不吃带异味的.食物;不得在办公室室吸烟,如需吸烟应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在办公[室区域内必须佩带上工作牌。

  3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1)保持售偻现场环境干净整齐,接待台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2)公司内部所发文件要认真阅读,收好放好,不可随意乱放或给客户、外人取阅。

  3)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用电话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离岗位。

  4)当发现售楼资料有不清楚或错误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决不能当着客户的面提出错误。

  5)销售人员应诚恳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客户,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如有发现立即辞退。

  6)销售中出现难题或其他事情应当天记载。在每周例会中提出(重大事情就立即提出),由销售经理集中反馈给公司研究解决。

  7)已经优惠的客户认购书。不能让别的客户知道,不得泄露客户资料。

  8)销售人员每天认真填写<客户接待登记表><销售人员工作周报>及建立<客户档案>

  9)销售人员应了解客户楼款的交付情况及时提醒客户有关楼款交会事宜。

  10)协助客户顺利完成(如交款,签合同,按揭手续,入伙手续,办房产证)等手续。

  11)未按期交款的,应协助财务部门催收。

  12)销售人员要对已购房客户提供积极热情的售后服务。

  4销售经理工作职责

  1)制定记录考勤表,排班表。

  2)组织每周一上午的销售例会。对每周销售情况,客户信息反馈做总结与计划。

  3)积极催促协调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4)每日汇总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登记表>,填写<楼盘销售日报表>。

  5)每周一向公司呈报<楼盘销售周报表>。

  5违章贿赂处罚

  1)公司绝不允许销售人员有行贿及受贿或得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任何利益。

  2)如有发现销售有行贿及受贿行为,将即时解职,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有出现不可推卸之利益馈赠时,销售人员需事前填写<收取个人利益申报表>并呈主管副总审批及指引。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项目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

  一、遵守时间,按时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二、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三、工作有序,团结互助,不准相互推诿扯皮。

  四、正点开饭,按时进餐,不准过量饮酒。

  五、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不准随便逛街,回家或夜不归宿。

  六、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准随地泼水,吐痰或乱扔纸屑。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一、行为规范管理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公司财产,如有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管理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项目部人员不得在上班期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200元。

  4、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200元。

  5、上班期间不得玩电脑及上网打游戏、看电影。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四、考勤、请假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两日工资。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罚款100元,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4、项目部考勤必须在次月两日内报到公司,考勤须以真实出勤为准,不得弄虚作假。

  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1、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2、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安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六、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实行技术员、统计员、材料员联合作业,对材料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过磅、打方的入库手续,详细核查发票与物资是否相符,对重要材料要留取材料标本,所有施工材料的入库必须通过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严格材料入库质量关。

  2.各种材料要分别保管,对怕风、怕雨、怕爆晒、易损易变的材料要提前安排好苫布、容器等防范措施,严格杜绝非损失的消耗。

  3.施工材料的采购数量要根据工地需求量进行分期分批的购进,对易损易变的材料尽量随用随进。杜绝因盲目进料造成的误工和浪费,施工材料消耗必须通过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领料,严格领料手续,真实的反应出入库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司财务报告材料的结存情况,做好购消存情况的旬报、月报表。

  4.材料除合理损耗外的损失,项目部及主管部门必须详细报告事故原因随出库单上报财务部门,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应追究事故责任的,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经济处罚。

  八、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4、夜间施工须有电工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6、各员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元。否则后果自负。

  8、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九、安全管理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先由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 )、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 )、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2、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员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3、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员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5、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正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时整改,不能当时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整改的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十、工地综合治安管理

  1、每个员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博道具并酌情处以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员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50元的罚款。

  5、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元。

  6、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安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5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8、每个员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9、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0、本工地员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1、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2、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13、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乱扔废物,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1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员工中特别是新收员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十一、工地宿舍管理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正齐。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引起火灾的电器等。

  6、未经项目部经理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

  7、禁止在室内酗酒闹事,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留宿者需要事先请假同意,违者罚款50元。

  十二、食堂管理

  1、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效健康证。对员工态度和气,做到微笑服务。

  2、确保“三净”,一净为食堂人员卫生干净,勤洗手,勤剪指甲。二净为锅、瓢、勺洗净落锅。三净为各种蔬菜洗净落锅。

  3、对食堂各类食品实现生熟分开放置,不准买变质异味的食品、蔬菜。为了调剂员工的口味,尽量做到蔬菜多样化。

  4、炊事员应随时保持食堂场地清洁,每天打扫地面,物品堆放正齐。

  5、早晨不按时起床或因工作之外的事延误吃饭时间者,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到外私自就餐,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员工不得乱倒剩茶剩饭。必须倒固定地方的容器内。容器加盖。以绝蚊蝇。保持卫生。

  7、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按时开饭,并予饭后准时锁门。除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8、所有员工未经食堂管理员允许不得随便到食堂拿东西吃,食堂管理员严格管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项目部领导小组每月作出一次防火大检查。

  10、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一定数量和灭火器,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十三、财务管理

  1、工地出纳管理

  1)、项目部大宗材料、机械、人工由公司统一支付。

  2)、工地出纳记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发生额,余额为现金余额,工地出纳无权存有任何票据及借条(应做到账实相符)。每月与公司核对现金结存情况。出纳报帐时间为每月

  10、20、30日,最晚两日内报帐(节假日顺延),公司财务人员去工地收取,无论任何原因,超过两日内未报帐者,公司将予以处罚,超过三次财务有权调离岗位。项目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向公司借款,写书面申请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办公室。

  3)、工地出纳支付小额材料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入库单(二联),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入库单(三联,已给对方联)及发票或收款人收条。

  4)、工地出纳支付机械、人工费时,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的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合同、发票或收款人收条。如为预付款项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

  5)、机械进出场运费由工地统一支付,需向统计索要报公司财务计量单,费用报销单后必须附机械计量单(已给对方联),以免出现重付现象。

  6)、工地出纳每月汇总已付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款,与公司财务对账。

  7)、工程完工后,所有材料交财务核销后归档。

  8)、如出纳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如账实不符,由工资中扣除,超出部分工资部分,按法律规定处理。

  所有报销单均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才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工地统计管理

  1)、工票(人工、机械)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盖项目部章,二联交提供劳物者,三联存根。出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交公司财务,三联对方联。

  2)、统计在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时,应按单位详细填写施工位置、部位、施工内容、工作起始时间。如有与单项承包项目重复的应注明原因,以备核查。工程所有机械、材料、人工合同及时报到公司财务,如没合同的单据予以退回(临时租用除外)。

  3)、统计报帐时间为每月

  10、20、30日,最晚两日内报帐(节假日顺延),公司财务人员去工地收取,无论任何原因,超过两日内未报帐者,公司将予以处罚,超过三次财务有权调离岗位。

  4)、工地统计应及时对所有材料出入库,并填写出入库单。已付款材料入库单(二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材料入库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将材料出库每月下旬报到公司财务,未出库视同工地未使用,月底对账盘点库存并报库存盘点表,做到账实相符。

  5)、工地统计应准确无误填写人工、机械计量单,并由统计、工长、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到公司财务。已付款人工、机械(一联)交给工地出纳作为付款凭证;未付款的人工、机械计量单每旬交到公司财务做应付账款处理。统计每月汇总已付及未付人工、机械、材料汇总表,报到财务。

  6)、机械场内外运土计量单总车数后应付土条。

  7)、每月下旬将本月所有人工、机械、材料存根联与财务对账,核对相符后公司财务收回存档。

  8)、建立统计台账,详细记载所发生事项。

  9)、如统计调离岗位时由财务和办公室监督交接。

  十四、会议管理

  1、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末最后一天的上午进行当月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例会。

  2、会议组织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3、参加会议者应准时,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4、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周月例会制度要有会议制度,还要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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