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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5篇】

2024-08-01 23:26:04 1级文库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

  一、校产保管使用制度:

  1、总务处设立学校财产总帐,各部门设立财产分帐。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并将分帐交总务处核对。

  2、仔细做好校产、校具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3、新购置固定、耐用资产,必需做到先记帐后使用(包括其它单位赠送的)。

  4、固定资产、耐用资产确系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由经管人办理报废手续,经总务处请示校长提来源理看法。

  5、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情节严峻的要准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6、财产在使用过程发生损坏,要查明缘由,根据职责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7、学校一切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特别情景私人借用,外单位借用都需经校长批准(都要有借条,按时归还)。保管人员如发觉损坏丢失,酌情按价赔偿。

  8、任何人调换工作,调离本校,都应自觉搞好财产移交工作,不得化公为私,做到手续清晰。

  9、学校的一切财产总务处能够依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有关人员要听从调配。

  二、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各室、器皿、物件、书一律按新价赔偿。

  2、教室公物的完好率保证三年在98%。

  3、污染墙壁赔偿人工和材料费。

  4、各室全部公物一律职责到人头,如有丢失,按全价赔偿,并追究职责人职责,扣除相应工资和考核分。

  5、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

  三、财务制度:

  1、学校的一切经费均应入帐,不搞帐外帐,不设“小钱柜”。

  2、一切预算内外经费开支,均需经过审批手续(校长签字、经手人签名、验收人签名)方能生效。

  3、一切单据凭证,均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为有效,白纸单据更要严格审查。

  4、会计、出纳都应做好怍支帐目,做到钱帐相符,按时报经局审计科审查,财物资料要妥当保存,定期归档。

  5、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实行经济民主,以利群众当家理财。

  6、学校建立财经审醒小组,在教委审计科和镇审计所的领导下,每月对学校帐目进行审查。

  7、一切校产均应列入校产登记册,建立实物卡片,负责到人,定期清理,损坏或损失要依质赔偿。

  四、公物领取制度:

  1、学校的一切公物,购进须由验收人验收签字后入存或交付使用人使用。

  2、领取公物时,须由领取人签字后方可注销。

  3、购进的硬使设备,由主管使用人领取签字后入固定资产帐。

  4、公物的购进和领出,均应有记载(包括品名、数量、姓名),任何人不得违反此制度,否是职责自负。

  五、选购验收制度:

  1、学校一切所需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讨论打算后方得采买,并由经手人在单据上签字、验收人签字,学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2、凡选购大件,金额又较大的,需经行政会争论讨论后,报教委审批,并至少有2人以上(其中有一行政)方得去采买,同去人都得在单据上签名。

  3、村小选购一切办公用品,签字手续与上同,但大件(50元以上者)须报中心校总务处审批,视其情景和经费承受本领而定。

  4、凡未经学校同意,无论是属于哪类人购买的物件,一律不予报销,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门卫制度:

  1、来客必需向保安人员登记,方可入内。

  2、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内参观、游玩、拍照。

  3、治保人员要常常对学校进行检查,发觉担心全隐患,准时处理、排解。

  4、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灭灯。

  七、平安保卫制度:

  1、每周学校要对同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学校派专人同校保安进行常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3、凡本校师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校,若造成损失或伤亡,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职责。

  4、凡属教队员工的亲朋好友,需留校住宿的,均得在治保会登记注册,若未登记者,校内发生安全事故,须追究其留宿人员的,由该人员的亲属负其人全部职责。

  5、每一天静校时必需关灯、窗户、门,严格执行公物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制度。

  6、各班同学不互窜教室,不做有危急的嬉戏。上学、放学不在路途玩耍、逗留,按时上学、回家。同学之间相互团结,消失打架斗殴现象,要与正副班主任考核挂勾。

  7、凡本校同学,不得骑自行车上学,若必需骑车者,经家长签条负责方可,学校一律不负一点职责。

  8、每晚九时关校门,若不事前打招呼而不能进校的,自行负责。凡持本校门钥匙的人员,晚间进出校门必需负责关启校门,若造成学校财产被偷盗的,由当事人员负责赔偿被盗物资的折算金额或购赔丢失的物件。

  9、节假日的值班护校人员,应全面负责学校校舍、财产的平安。凡造成职责范围内担心全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其全总赔偿。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篇

  加强学校校舍设施维护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办学效益,既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节约校舍设施维护保养经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⑥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⑦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⑧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①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校长,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②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③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④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⑥课桌凳,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⑧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学校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维护领导组

  组长:沈善堂

  副组长:董爱民

  成员:张力、汪献松、黎明、刘全华、李绍文、刘登峰、陈曼

  ②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③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④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委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篇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20xx年学校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篇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篇

  学校门卫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在门口站立。

  2、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校园,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或总务主任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白天、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巡逻一遍,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或报警。

  3、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六、其他工作

  1、准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包裹,及时送交相关人员。

  2、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并向学校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4、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篇

  第一条为贯彻常州市教委、教育工会《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校务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实事求是原则。要准确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做到较为全面仔细,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事项,对重点问题应详尽细致。

  第三条突出“热点”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特别关注的问题,一要介绍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二要充分介绍实施措施、方式、步骤、如实公开落实内容。

  第四条及时公开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十分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有关情况便于群众根据上级规定,对实施办法提出建议,使工作方案更符合实际。

  第五条群众满意原则。让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开展情况感到较为满意,对学校工作感到较为满意。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二是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三是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七条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内部改革方案,重大决策。

  3、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如住房、通讯工具使用、公事出国等。

  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有关情况。

  5、学校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6、教职工聘用方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情况。

  7、学校招生政策、计划指标、录取结果。

  8、大多数教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可以公开的事项。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八条根据教职工的要求,以及所公开的内容的性质、范围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

  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办理属于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凡属于必须及时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可以在教职工大会、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上公开。

  第十一条在部门、教研组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布有关校务公开的内容。

  设立校长信箱,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监督。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保障

  第十二条建立组织保障体系。成立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务公开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及工作指导等。

  第十三条制定实施制度,对校务公开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具体的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实施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校务公开负责制。校务公开列入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校长目标管理责任范围。

  第十五条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改进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篇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消失有暴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觉隐患,马上排解。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需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准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惩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急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需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标准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需安装漏电爱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状况,使用排风机必需有完整坚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视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别状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需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治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状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抢救技能。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篇

  一、熟悉本职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助总务主任做好后勤各项工作。

  二、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内部管理工作,做好总务处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

  三、协调物业公司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门卫保安履行门禁制度情况。负责校园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监督物业公司搞好环境卫生,出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协助总务主任做好校产的采买、登记、统计、发放及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账簿,做到帐物相符。

  五、协助总务主任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六、经常巡视校园,对水、电、暖管线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遇有困难,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七、具体负责办公室、教室、教师办公桌椅、学生桌凳的安排。对自然损坏的`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对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校产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八、强化后勤管理意识,对库存备用物资认真盘点,真正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搞好每学期期末的验收。

  九、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总务处的值班工作,热情接待外来工作人员或来访人员。

  十、按时进行水电表的统计,及时完成学校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篇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加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担心全因素准时进行安全教育,把担心全的因素毁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听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干净、车内干净)。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来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驾驶外来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爱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看法要记录在案,准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厉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xxx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本要求从“备、教、改、辅、考、评、研、行”八个方面对教学活动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

  一、备课

  集体备课

  1.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各备课组要详细制定学期的教学进度和备课组活动计划。

  2.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备课组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两节课。

  3.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备课组活动,至少提前一周督促主备人做好准备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合作,安排专人及时做好备课组活动记录。

  4.每位备课组成员都要在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认真做好个人初备工作,主备人须备出完整的教案,有条件的可将其制作成电子文本。

  5.集体备课时,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案。

  6.每位备课组成员须在集体备课教案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及所教班级的学情,进行个性化的复备,形成自己的个案。

  7.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行动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研究的能力。

  8.学校要定期对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教师教案的撰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依据实际评定等第,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业务考核档案。

  个人备课

  9.确定教学目标。深刻领会课程理念,全面理解课程内容,挖掘课标要求的内涵并拓展外延。教学目标的制定要全面、具体,贴近学生实际,做到三维目标有机融合;教学目标具有操作性,体现学生主体性;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辩证处理好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之间的关系。

  10.分析把握学情。了解学生学习的态度、兴趣、习惯和学习需求,从学习水平、认知结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体验等方面作全面分析,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11.整合教学内容。基于教学目标,吃透现行教材,采集、整合其他版本教材、学生生活经历、社会生产实际等教学资源,恰当选择、处理教学素材,合理取舍,注意学科间的横向联系,挖掘教学内容中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因素,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12.优化教法学法。根据教学目标要求和教学内容特点,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以及课程资源条件、教师的个性特征,灵活恰当地选择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善于激活学生思维,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在主动建构中习得知识与方法,在感悟、体验中发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3.选用教学媒体。根据教学的需要,以教学效果最优为原则,合理选择、有效组合、恰当运用实验器材、挂图、模型、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媒体辅助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

  14.设计教学过程。紧扣教学目标设置教学环节,总体环节完整。创设教学情境、组织和指导自主学习、交流与评价等基本环节的设计灵活合理,各环节之间体现教学内容的逻辑性和学生认知的规律性。创设的情境问题力求真实生动,富有启发性和探究性。策划的活动力求体现开放性、参与性和过程性,重视预设与生成之间的关系。

  15.预设检测练习。合理有序的配置有层次、有梯度的当堂达标检测题,课后作业要具有层次性和选择性,以基础性练习为主,适当布置拓展性、开放性习题。

  16.合理设计板书。板书设计要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美观大方,注重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注重揭示知识结构和学习方法。

  17.认真撰写教案。在环节齐全、格式规范、详略得当的基础上,体现教学设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彰显个性特点。

  二、课堂教学

  18.认真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案、学案,提前把学案发给学生,以便学生预习;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要加以检查,了解学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19.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课堂气氛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创设灵活的、有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教学情境,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开放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20.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结构合理。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精益求精、科学严谨地组织教学,教学环节完整、层次清晰、层递性强;注意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促进学生合理建构知识结构。

  21.教学内容处理得当。引导学生围绕重点,理解和运用学习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感悟和体验学习内容中蕴含的科学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师讲解科学准确、详略得当,知识梳理脉络清晰。抓住关键揭示重点内容,分散化解难点内容,具体分析对比疑点,着力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突破难点,夯实基础,发展能力。

  22.教学过程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既要体现教的过程,更要体现学的过程。要摒弃满堂灌的陋习和过于重视结论教学的倾向,加强过程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兼顾个体差异,给学生充分的自主学习和思考的时间。要根据教学实际和个体差异,选用恰当的教法,因材施教;要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围绕学习任务,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主动参与教学过程。

  23.灵活合理地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正确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能敏锐地感受、准确地捕捉新情况和新问题,作出决策和选择,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各教学环节过渡自然流畅;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方法和结果及时作出恰当的评价与总结,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以引导和促进学生高效学习。

  24.科学设计问题,精选例题和习题。设计的教学问题要具有思考和探究价值,利于思维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精选的例题和习题要体现基础性、针对性、梯度性、思维性,精讲精练,及时矫正巩固。

  25.合理选择使用实验器材、挂图、模型、计算机、网络等教学媒体,有机整合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注重实效;演示、验证和探究实验教学,要组织有序,操作规范,指导及时,确保安全。

  26.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具有启发性;仪容整洁,教态自然、大方。

  27.板书规范、科学、正确、清楚、条理性强;要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揭示知识结构和学习方法。

  28.课后及时总结教学的成功经验,反思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今后改进教学提供借鉴,并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29.作业的选择要精、实、活,反对繁、难、怪,反对重复作业和机械训练,杜绝体罚性作业训练;要体现三维目标的落实,发挥巩固、反馈、矫正、补漏、提高与激励等功能。

  30.作业的类型要多样化,要结合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合理选择书面作业和非书面作业,提倡采用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调查、阅读感悟和搜集、整理资料等多种作业形式,倡导分层作业和“自助式”作业。

  31.合理控制作业总量,每天的作业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半小时、小学高年级不超过一小时、初中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32.作业批改要及时,格式、书写要规范,作业评价以等第形式呈现,作业评语要体现激励性;要求以教师批改为主,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和在教师指导下的互批互改。

  33.立足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行归因分析,并及时反馈矫正,要求学生及时订正错题,建立学生错题档案,指导学生使用好错题本。

  34.要求学生做到认真、独立、按时、规范完成作业。作业书写整洁,条理清楚,及时订正,指导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35.作业布置与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四、课外辅导

  36.课外辅导必须做到规范辅导要求,强化分类推进,重视个别辅导,精心实施,讲究实效。

  37.课外辅导主要包括学业类辅导、兴趣特长类辅导和身心健康类辅导等。

  ⑴学业类辅导要重视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热情关怀学困生,细心分析其产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⑵兴趣特长类辅导要重视加强学科竞赛辅导,激发学习潜能,发展个性特长,力争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⑶心理健康类辅导要重视心理疏导,及时缓解学习压力,注重学生健康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的培

  养。

  38.课外辅导要做到“六定”:定计划、定内容、定主讲、定对象、定时间、定地点。

  39.正确处理课内教学与课外辅导的关系,严禁占用自习课和节假日时间进行集体补课。

  五、考试

  考试组织

  40.根据课程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41.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明考风,规范操作,确保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

  42.严格控制规模性考试次数,加强调研诊断性测试。

  43.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监考,杜绝各类形式的舞弊行为。

  44.保证阅卷质量,要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做到宽严适度,集中时间,采用流水作业形式。

  45.以考试为评价手段要注意突出诊断性、激励性,淡化甄别功能。

  考试命题

  46.提高命题质量,以课程标准要求为纲,以改定考。命题要充分结合学生实际,以能力立意为主,体现新情境、新材料和新设计。

  47.制定科学严格的命题人员遴选、命题、审题、保密制度,规范命题操作程序。

  48.试题要体现考试性质,保证考试信度。试题应以有利于实施新课程、有利于促进教学为原则,试题必须全面检测三维目标的达成效果,必须要有一定量的创新题。

  49.试题内容正确,陈述简明、准确、无歧义,立足主干知识,注意学科渗透,设问要有连续性和层次性。

  50.试题结构合理,梯度明显,难易适度,赋分合理,题型多样,提倡命制选做题。

  六、学生评价

  51.评价遵循科学性、民主性、多元性、主体性、开放性原则,既要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更要重视发展与激励功能;既要重视学业成绩,更要重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

  52.评价方式要多样化,可以采用观察、实验、调查、记录、访问、讨论、作业、测验、考试、评议、档案、自我评价、家长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

  53.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要富有激励性。

  ⑴评价内容主要为学生的学习热情、参与程度、学习方法等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

  ⑵评价主体除教师外,要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提倡学生自评和生生互评。

  ⑶评价方式除一般性激励语言外,提倡运用动作、眼神、表情等体态性语言进行评价。

  ⑷对学生的评价要做到及时、客观、准确,具有针对性。

  54.对考试的评价要立足诊断性,体现促进性。

  ⑴关注考试过程中态度、诚信、技巧、习惯和规范等方面的评价。

  ⑵评价主体以教师为主,强调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价,引导学生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⑶评价要立足改进和矫正。从收集和分析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数据和其他材料开始,从学生答题情况入手,找出存在问题,探寻导致学生错误答题的原因,确定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强化训练。杜绝把考试成绩作为标示学生类别的标签。

  55.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客观、公正。

  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评价制度和评价组织。

  ⑵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发展性与个性差异,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自主、主动、创造性、个性化发展;评价要做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项目。

  ⑷评价依据的素材主要来源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的详实记录——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过程性评价等,评价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⑸要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报告单制度,毕业前实行总评,注重过程性评价,注意全面评价和个性化评价相结合。

  ⑹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的评

  价要做到客观描述与定性描述相结合,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分设合格、不合格两级或A、B、C、D四个等级。

  ⑺学校要保证评定过程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七、教学研究

  56.学校要不断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组织网络,做好校本教研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和总结评价工作。

  57.教研组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学科性的课题研究、教学资源开发和改进教学质量评估方法等活动,加强学科建设。

  58.采取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校本教研方式,提倡叙事研究、案例研讨、评课说课、理论学习、教研沙龙等教研方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立足点,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9.以备课组和教研组为活动平台,备课组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活动,教研组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

  60.教师要主动学习、更新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按时参加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

  61.每位教师每学年要做到“五个一”:读一本教学理论专著,执教一节公开课,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研究,交流、评奖或发表一篇教学论文,面向学生或教师开设一次专题讲座。

  八、实践活动

  62.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建设、师资培训、活动评价、学分认定、管理模式等方面工作作整体规划和具体说明。

  63.各校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发课程资源,统筹规划好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内容,充分体现办学特色。

  64.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制定活动规划、组织活动实施,开展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并对学生实践活动做出评价。

  65.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整地经历一个活动主题的全部过程,有比较详细的活动过程记录、活动报告等结果性文本,提倡高年级学生开展小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等活动,并每学年举行一次实践活动成果的展评。

  九、课间操制度

  1、集合曲响起15秒内各班学生迅速站队,要求精神饱满,快、静、齐。同时,全校教师也在制定位置站好,参加课间操。

  2、班主任教师不允许私自占用课间操时间,保证出勤人数,每班除值日生及病假同学外(不能超过3人)都参加课间操否则扣分,教师无顾也不能缺席。

  3、全校学生上操时不能穿戴有碍做操的衣帽,鞋物等。做操时动作整齐一致,用力到位,校风声音宏亮。

  4、分组活动,班主任教师认真组织,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形式多样,安排合理,表现突出的班级期末给予奖励,不符合要求的班级及个别学生给予批评令其重做。

  5、如间操过程中需要器材,班主任教师一定认真组织学生将器材放在指定位置使用,并及时收取。

  6、间操结束后,跑步集合动作迅速,不允许在排里私自讲话、打闹,蛇形队走各班队伍整齐有序,按指定路线行走,班主任老师不得私自调整班级的进楼路线及顺序。

  十、考勤

  (1)学校坚持公开点名制度,请假者必须自己写出请假条,注明调课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勤,请假l~2天由校长审批,3天由学区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审批。

  (2)每天按10分计算,每周一总结,每请假5分扣一个积分,每迟到2次扣一个积分,旷勤一晌,本周积分为零,每多旷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旷勤处理。全勤积3分。

  (3)时间界定,每次点名结束后再来者为迟到,迟到未消号者视为旷勤。

  (4)临时点名或教师开会包括全体师生会因私事请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丧假为7天(含星期天),盖房假:主房为5天,陪房为3天,超过天数,按请假对待。

  十一、教师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政治、业务等各项学习,因事因病没参加者,过后要把学习内容补上。

  2、学习时间安排:单周:政治学习;双周:业务学习。其它学习内容或各种培训临时安排。

  3、按时参加,不迟到、早退。认真领会,认真记录。

  4、学习内容:业务学习以报刊杂志上先进的教法及教改经验为主。政治学习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为主。

  5、各种学习笔记每学期,学校检查一次,记入考核档案。

  6、教师要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抓紧一切课余时间读书学习,不断地扩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素质。

  7、学习讨论时,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学习实际,积极发言、谈体会。

  十二、升降国旗制度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制定了我校升降国旗制度,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1、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旗仪式采取四种程序,出旗、升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

  4、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在旗杆下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5、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6、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为了严格限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净化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和形象,门卫工作服务面广,工作量大。门卫管理人员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使门卫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从9月17日起,门卫除校门开启时间外,其余时间关掉校门,严格执行校门开闭时间,校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学生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生请假后,务必出示由学生科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三、外来办事人员,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来客登记表》,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四、教职工或家属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到指定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门卫人员要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带头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违反规定或利用门卫管理的职权,故意刁难正常出入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期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给予支持配合。共创安全、礼貌、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外来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九、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门房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门,其余时间关闭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夜间值班人员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6、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为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整,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一、校舍各部件按下列要求维修

  1、门窗应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外门窗每两年油漆一次,内门窗每三年油漆一次。

  2、屋架应保持牢固,无虫蛀,无锈蚀,不松动,不变形,餐厅、厨房屋架必须每年检修一次。

  3、屋面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瓦屋面十年左右翻修一次。

  4、墙体应保持完好、平直、牢固、无裂缝,不弓凸,不倾斜,外墙面应保持粉刷均匀完好不起壳,不剥落,内墙面、顶棚应保持平整光洁,每三年粉刷三次。

  5、楼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无破损。

  6、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锈,每年刷漆一次。

  7、勒角、散水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8、水、电、暖设施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二、设备维护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等一切设备、仪器、器械、图书等。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学校设备要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教学仪器设备要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课桌凳每学期维修和更换,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洁。根据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根据校园规划,合理布局,专人负责,进行绿化美化,保证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景点相宜,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校园内严禁从事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活动,非学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假期要做好护校工作。学校运动地要保持平整完好,构筑物及一切辅助设施要保持坚定、整齐、美观。

  校门口不得摆设摊点、堆放杂物,严禁以学校围墙搭棚、盖房。出现上述情况,校管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内全部设施、财产、物资由管理职能部门总务处全面负责。

  四、配备财产总管理员

  负责全校的财产管理,各有关处室要设置财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专管、兼管、群管的管理体制。购入固定资产时,应由经管人员验收,并经单位负责人、财产总管理员、部门财产管理员在原始赁证上签章后由部门财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一式四联。经总务主任、财产管理员、验收人签字后,将“凭单“及原始凭证交财务部办理结算,会计在“凭单“上加盖财务章后,一联会计留存,一联交总管理员,一联交部门管理员,分虽作为记帐凭证。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时,由出纳员严格把关。

  五、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与报损,都应经过分管校长、财产总管理员、财产管理员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由部门财产管理员根据经批准的鉴定材料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凭单或固定资产减损凭单“一式四份。一联存根,由填制部门留存;其余三联,分别作为会计(应附鉴定材料),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的记帐依据。属第三类和第八类财产,由财产总管理员管理员安排财产管理员调整财产分布帐。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变价款均为财务部,纳入“事业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作重置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

  六、学校的土地、房屋及一切设施、物资财产在正常使用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档案、帐务及表卡的正常运转,按照上级领导要求,随时登记填卡、记帐,归并入档,定期核对。把帐、表卡、物核对调整,必须通过总管理员,不得私自调整。登记的固定资产帐要连续使用。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每季度核对一次帐目,以保持证帐相符、证帐相符。财产管理员在保证物资卡片的正常运转过程中,要确保卡片的安全保护工作,要不重不漏,不得遣失,在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核对帐目的同时,与总管理员核对物品的.数量,为师生服好务,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配合管理人员,充分认训倒学校管理目的和意义,把我们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引导一个有条理、按计划、有落实、有步骤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让我们学校的所有资产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真正确保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的正常顺利进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工作任务目标和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xx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学校推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

  二、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基础卫生设施要求

  1、食堂的设施布局合理,四周二十五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符合生进熟出的流程,避开交叉污染,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场所(主食仓库、副食仓库、杂物库)、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粗加工间、切配间、烧煮间)、食品出售场所(备餐间)、餐具清洗消毒场所、用餐场所及其它帮助用房(男、女更衣间)等。

  ①粗加工间应有基本的防蝇防尘设施,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其它功能间分开。地面、墙裙应采纳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肯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②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肯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渍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案板表面采纳不透钢皮包裹,设有足够数量的净菜架、食品冰箱(冰柜)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冰箱(冰柜)应准时除冰,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准时倒入箱内,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准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③烧煮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有肯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不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以煤、柴为燃料的烧煮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渣等问题。灶面及灶台墙壁常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④备菜间:应密闭,应设有保温设施,每10一15平方米安装一盏30W带有金属反光罩的紫外线消毒灯,距工作台面上方1.5米或距地面2.5米为宜,开关置间外。

  ⑤餐具洗、消间:应与切、配、烧煮间分开,以免交叉污染。设有专用洗刷、消毒池和足够数量的`保洁设施,采纳化学消毒的必需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直径大于0.8米),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设施混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需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标注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洗涤、消毒剂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识。

  ⑥用餐场所设有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日常管理卫生要求

  1、卫生许可证的管理

  ①必需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②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③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经营。

  ④每年按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或换证手续。

  2、从业人员管理

  ①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在餐厅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②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③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采纳白色布料制作,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每天更换,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生活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制度及标识

  ①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②各功能用房与标识相全都,标识醒目,采纳统一的材料制作。

  ③设置食品卫生学问宣扬栏,每月更新一次宣扬内容,宣扬资料小样齐全。

  4、原料选购与贮存管理

  ①不得选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选购,选购时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货凭证,台账齐全。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④食品库房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⑤食品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准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将食品积累、挤压存放。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5、加工过程管理

  ①根据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便变更,不交叉使用。

  ②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依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开污染。砧板立式存放。

  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④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④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剩余饭菜准时处理,不得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⑤备餐间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①餐用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②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

  ③化学方法消毒后必需用干净水清洗,消退残留的药物。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浸泡5分钟以上。

  ④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7、档案资料管理

  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资料,建立建全二本账。

  ①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台账。1)学校基本状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别、邮政编码、在校人数、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联系电话、食堂数量、食堂性质、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号、就餐人数、从业人员数、商店数量、商店性质、商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号、从业人员数等。2)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材料、通报等。3)相关管理部门各类检测报告,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看法书等。4)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学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5)食品从业人员基本状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学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健康证明和卫生学问培训证明的号码与发证日期等。6)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资料(每学期至少一次)。7)食品卫生学问宣扬小样(每月至少一次)。8)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9)卫生检查记录。10)食品留样记录。11)学校平面图等。

  ②食品原料选购台账。内容包括选购品种、数量、日期、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及合格证、选购人、验收人等。

  三、工作目标

  (一)20xx年直管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

  (二)20xx年度经市教育局、卫生局评定的A级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100%。

  (三)从20xx年起,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规范化率应全面达到本方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宣扬培训阶段(20xx年4月底前)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专业工作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11月)各有关学校根据滨海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仔细组织实施,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指标。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比本方案的要求,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监督评估,总结阅历。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明确职能部门,落实特地人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小组,详细指导各学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熟悉。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加深对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理解,通过培训达到能够精确 把握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把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调动他们参加的乐观性和自觉性,从而促进自身建设。

  (三)加强指导,防止走样。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的指导工作,要指导到位,在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中,要关心各学校切实解决好卫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乐观引导、指导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督导,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实施一阵就放松了或不搞了,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逐步纳入卫生规范化管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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