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规章制度(最新20篇)
2024-11-06 22:53:09 1级文库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学校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篇
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于学期初制订好教研计划、并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与教改试验。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青年教师三年内应过好“五关”验收(即备课关、说课关、上课关、评课关、操作关)。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15以上。平时互听课,同级相同学科教师应参加,其他教师没课的也可参加。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业务学习记录本和听评课记录表。
7、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督导工作,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定期教研活动。
9、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学科竞赛活动。
10、各教研组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篇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结合本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炊事员不穿戴工作衣、帽者,当场口头批评,责令其马上改正,否则不予上岗。
二、违反工作制度及未完成任务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性扣除奖金不低于10元,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第三次违反者解聘。
三、餐具消毒如未达到标准,内部抽查或防疫站食品监察抽查不合格,扣当月奖200元。
四、留样、消毒未做好的扣10元,灭蝇灯、水、电、气未关好一次扣5元,沙门未关好按人头扣,每人1元,落实到人扣5元。
五、食品出现变质或未熟透即供应情况,当事人扣10-50元。
六、库房保管人员未规范分类堆放,离地离墙等有关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有关规定的`,扣除当月奖金。
七、凡食堂工作人员留长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工作中抽烟,衣帽脏上岗者,令其下岗一天作旷工处理。
八、凡违反本校各项规定制度不服管理处罚者,一律解除合同。
九、学校每周卫生大检查一次,凡每次食堂卫生得满分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十、凡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者,每学期无事故发生者,学校期末给予一次奖励。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邓小平“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
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
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
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
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全面负责,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根据德育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五爱”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鼓励性的评语,对学生作出综合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等五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备课,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以及学科的编排体系,结合教材和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要上好课,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挖掘课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机渗透思想品德和环保意识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二年级不留书写的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分钟左右,五、六年级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批改作业要及时,批改符号规范。要认真辅导,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提优补差的辅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教材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教学时,要充分发挥教材的优势,注意扬长避短,稳妥地实施素质教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或对教师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营造浓郁的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和科研水平,构建“理念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意识浓、科研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自然、英语要到操场和专用室上课,充分发挥专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0分钟的节目播放,办好校园新闻,开设广播系列讲座节目。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密切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办学单位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教师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种教师的考核档案,每学期实行德、能、勤、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师群体形象。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职培训,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的原则,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教师学历大专化。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教师要参加进修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届教代会(行政扩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室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体育、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制度,设卫生室,派专人负责,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我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学条件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自治区的规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迅速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做好规划,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健全借还登记手续,提高使用效率,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统计,有损坏或遗失的要视情况作出赔偿。
第四十条: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钱物、代购学生用品及资料等。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财经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每学期各种财务收支情况须经学校清帐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夯基础、抓重点、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为工作主线,确保师平安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立足于强化我校各个教师的主动教育意识,旨在养成各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第四条提醒是我校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头和倾向性的,需要及时过问和提醒的一项教育监督措施。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
(一)有学生反映的,群众反映的;
(二)有教师发现的;
(三)学生自己有意无意说到的';
(四)学生有这种游泳思想苗头的;
(五)其他需要提醒的。
第六条具体措施:
1、所谓课前课后就是在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之前和之后,教师都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及防溺水的教育。
2、这种提醒应是持之以恒的。
3、只要有发现,教师就要用一切方法在个人或全班面前进行安全教育。
4、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家校结合实施教育与防范。
5、及时向其他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篇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制度
1、家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
3、家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
(四)信息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七篇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的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的桌凳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设备,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凳打闹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教室里的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工办公室,所配备的桌椅、资料柜等,责任由教导主任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
6、师生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篇
一、做到三定:定时、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半月分别对学校某一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定内容:校舍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教育教学常规落实、设施设备安全等。
3、定人:安全检查小组组长:德育主任,组员:其他行政成员,校长力争参加每次检查。
二、做到二及时:及时报告、及时记录。
1.及时报告:
(1)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领导。
(2)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在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时,要及时制止。同时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长。
2.及时记录:
(1)对平时工作中问题的处理,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
(2)检查组组长对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处理的办法做好记录,并签上检查组人员的姓名。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九篇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 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早晨 6 : 50 开启,晚上 8 : 30 关门落锁。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出进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进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 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并收妥有关凭证或证明;
10、 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30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
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
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教学流程管理制度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8、为了利于学校的发展,五百元以下开支由校长自行决定,五百元至一千元开支由班子成员讨论表决,一千元以上开支由学校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记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学校工作,保持政令畅通,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此制度。
一、坚持每周三下午举行例会,特殊情况提前另行通知。
二、例会参加人员为学校全体教师。
二、例会实行签到制。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出现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参照《考核细则》第一部分师德(一)理论学习和第二部分出勤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 例会按如下议程进行:
(一)学习有关文件、通知、简报等。
(二)总结上周工作,值日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如出勤、升旗、卫生、安全、做操等)。
(三)教导处、总务处、队委等安排本周工作。
(四)校长总结、安排工作,解决问题。
(五)倾听广大教师的'意见建议。
四、例会期间,严肃纪律,班主任、教师要认真作必要的记录。不准进行私下交谈、议论、看书报、打接手机、批阅作业等与会议无关事情。如有问题,在例会后提出。例会应精简高效。
五、少先大队部负责对例会内容进行记录,特别对数据、决定等要记录清楚。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 ]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3、教职工子女上大学 、参军可请1-2天护送假,不记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教职员工有以下违纪和失职者每次扣当月津贴10-20元。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 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一)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检查。
3、负责审核,确定教学计划、内容、方法并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理事会了解授课情况,听取办学建议和要求。
6、负责审核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教务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方法、安排授课时间。
2、负责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负责学员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4、及时收集、听取教师、学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教师职责
1、指定教学教案,认真按计划备课。
2、负责学员的点名、考勤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并布置作业、检查笔记。
4、及时编制函授教材、认真办好函授教育。
5、及时收集、听取家长建议,并向上及时反映。
6、负责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负责组织好课堂考试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二、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幼儿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园内公物,不得损坏园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教学活动。
(三)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园联系.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园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适当奖励。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9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四)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园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幼儿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五)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园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园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地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制度,实行三制。
1、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一天一检查,每天公布,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放学后扫。
(2)打扫要求:
每天打扫。要求:洒水,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2、清洁卫生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大课间时间、中午写字时间
(2)检查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区、个人卫生、零食。
(3)检查人员:各班卫生检查员。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办法:一天一检查,实行扣分法。
5、清洁卫生维护
(1)清洁卫生应坚持经常维护,争取做到:课前课后维护、即时维护,充分利用好课间操休息、课间休息、午间休息、课外活动时间,实行全程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任,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6、清洁卫生督办
(1)各办劳动委员组织领导本班同学完成学校分配的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清洁打扫和每月的卫生大扫除;
(2)安排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为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车辆驾驶员要本着“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认真履行学校关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方面的责任,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2、车辆驾驶员要按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办齐各类证照后,方可接送学生。
3、关心、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沿途路桥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严格执行交通规则,不违章、不超载、不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5、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延误接送时间,影响学生到校及回家。
6、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禁止学生在车内打闹和将头、手伸出窗外,及时关好车门,上下车不得拥挤,做到有秩序上下车。
7、禁止雨、雾、雪天无灯开车,在停靠点,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
8、接送学生必须做到三点清:即上学时点清人数;放学时点清教师交接的人数;回家下车时,点清学生数交给家长。
9、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做到礼貌行车,主动与过往行人、车辆谦让,限时行驶,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10、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学校安全工作考核。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六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 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七篇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2、学校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模式,学校对20xx学年教师、行政听课制度的落实作如下方案。
1、数量规定:校长、书记每学期听课3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15节,五年以内(包括五年)教师每学期10节,三年以内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8节。
2、听课范围及原则:行政人员应关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听课在以自己所任教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听其他学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课。教师听课学校提倡以学科组、教研组为单位的教师之间随堂课的研讨。青年教师,应主动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各教研组的研讨课及教师外出观摩所听的课也可以计算在听课数量之内。
4、教师应将自己所听的.课按要求填写好听课登记表,并在学期结束之前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应对所听的课做好听课笔记,以备学校检查。
以上要求,希望全校教师能认真落实。
3、学校规章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校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文明学校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办公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校园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健康发展。
三、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四、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学期召开一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对文明学校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中。
五、检查督导制度
1、每月对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文明校园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进行馈。
六、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文明学校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八篇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
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
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
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
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
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
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九篇
1、根据课外读物排查清理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仔细排查各类风险源,把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全面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注重课外读物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
3、学校实施以图书管理员重点清查和班主任协助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图书管理员对入校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排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认真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课外读物登记上报,完成清理工作。
经排查,学校自选课外读物均从正规渠道购置,采购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把关,课外读物封面均无违规标识,不存在冒用国家教育部名义的情况。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十篇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四、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五、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六、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七、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八、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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