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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地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024-07-12 00:03:33 1级文库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践基地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篇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要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注明适应专业、实训项目、内容、时间,双方的责任、义务,协议期限等。其管理按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建立保证教学任务完成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制度和措施。基地的调整与撤消,应经合作双方同意。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经系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专业教研室负责起草合作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报系办备案。系部应指定专业责任教师经常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关人员保持联系,负责具体实践环节教学。

  3、申报实习实训计划。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学办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同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4、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5、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实训的,要请有关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院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践教学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6、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教研室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集中实习实训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7、要加强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企业解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践教学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8、实践教学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9、实践教学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0、要深化教学改革,与企业协商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1、实习实训结束后,系(部)要认真听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二篇

  第一节蔬菜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蔬菜种植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

  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蔬菜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基地病虫害防治;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基地产品出圃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1 基地主任受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面工作, 向种植管理部经理负责。

  2 负责组织苗圃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各 蔬菜品种的存圃量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 负责编制基地各种苗木品种的种植养护操作规程。

  4 负责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 负责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苗木种植、养护技术,努力提高基地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 做好苗圃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基地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7 组织好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8 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上报苗木管理部副经理并备案。

  9 完成种植管理部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管理制度

  一、种植基地农业资材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业资材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资材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或按公司经营决策购买。

  2、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不能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4、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 “三证”的企业购买,才能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5、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资材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6、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资材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种植基地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种植基地资材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农业资材的仓库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应配备专门的农业资材仓库,农业资材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资材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其中包括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

  2、种子、肥料和农药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资材(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资材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三、种植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蔬菜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移栽种植、养护的、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出圃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出圃时间、出圃数量的情况。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当年的田间档案到年底整理成册,保存到档案袋。

  7、加强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监督及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基地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药的使用,特制订以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专人进行定点购买,只能使用有机种植级农药,绝对禁止使用禁用农药。

  2、所购农药要进行专库存放。苗圃基地必须配置独立的农药仓库及专用的农药喷洒器具。

  3、农药总账的建立。仓库管理员须详细核对领用农药的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出入库记录清楚标明农药领用人、领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领用日期、使用用途及使用地点等。

  4、基地植保技术员根据病虫测报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基地的使用农药计划。

  5、农药统一由基地主任领用。

  6、农药使用的规定:

  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基地基地植保技术员的指导下配置农药;

  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或大风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苗木并处于下风时,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苗木上。

  种植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

  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雾器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五、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

  为了保护种植基地的环境卫生,保证正常的种植生产,特制定以下环境检查保护制度:

  1、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须委托有关检测单位对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尤其是周围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有可能对种植生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进行水、土、气质量指标检测。

  2、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应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资材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六、基地的出圃制度

  为了规范蔬菜产品的出圃,特制定以下标准:

  1、蔬菜产品的出圃标准是当苗木产品的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冠幅等)生长到适合各项需要的规格,具有形态优美,生长健壮。

  2、蔬菜产品出圃前须进行病、草、虫害的检查,经基地主任确认,基地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出圃。

  3、如公司有特殊需要,按公司种植管理部经理的指示对蔬菜产品采取特殊的出圃程序。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采购制度

  1、 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或按公司经营决策购买。

  2、 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 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肥料品种,要具有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

  4、 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 “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5、 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6、 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

  1、 配备专门的农业投入品仓库,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

  2、 存放种子、肥料和农药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 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 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 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 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应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三、种植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 种植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 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 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 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 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 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当年的田间档案到年底整理成册,保存到档案袋。

  7、 加强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监督及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种植基地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 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专人进行定点购买,只能使用有机种植级农药,绝对禁止使用禁用农药。

  2、 所购农药要进行专库存放。种植基地必须配置独立的农药仓库及专用的农药喷洒器具。

  3、 农药总账的建立。仓库管理员须详细核对领用农药的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出入库记录清楚标明农药领用人、领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领用日期、使用用途及使用地点等。

  4、 基地技术人员根据病虫测报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基地的使用农药计划。

  5、 农药统一由基地负责人领用。

  6、 农药使用的规定:

  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基地种植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置农药;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或大风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作物并处于下风时,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作物上。

  种植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超得过5%;

  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药设备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五、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

  1、 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

  2、 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

  3、 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 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六、种植基地的采收制度

  1、 明确采收标准。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2、 种植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基地经理确认,基地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3、 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社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社区实践培训,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完善培训基地管理制度,便于医院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习学员应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把全科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操作认真。认真完成病历书写,自觉遵守培训站和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互相友爱,尊重病人,关心体贴病人。培训学员实习目的不明确、实态度不端正、不尊重医院领导和职工,不讲礼貌,不参加学习和劳动,不注意清洁卫生,工作马虎,不虚心,医疗作风差等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给予从严处理,社区培训中心可做出停止实习的处理。

  二、实习成绩主要依照实习学员全科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诊疗技术,政治思想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评定有大于等于一个科室不合格或医院鉴定不合格,实习成绩记零。

  三、实习学员必须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试行规定》,实习学员填写的'处方、检验单、证明单等必须先签字带习教师审阅签章后生效。男实习学员在给女病人做体格检查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四、实习学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生病、有事请假须经全科医学培训实践教学管理小组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实习学员上班考勤由社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习全过程中,累计旷习超过一周者,病事假累计超过5周,该实习学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补足实习时间,并将实习鉴定意见交回学培训站管理办公室。否则实习成绩记零。

  五、实习学员在实习期间,经查实犯有赌博、打架、酗酒,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或有其它重大问题,影响培训站声誉和扰乱社会治安,可停止学员实习。培训基地将依照情节轻重,给予从严处理。

  六、爱护培训基地公物,做到正确使用,不损坏,不遗失。实习学员若有损坏、遗失药品器械等,应及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学员不得随意使用社区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工作服,口罩、帽子等。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六篇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

  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以企业的真实生产任务(产品、项目、流程)为载体,遵循学生技能形成的规律,系统地设计实训项目体系。实训内容应以生产性实训为主,实训项目的开发应注重以下方面:基于工作岗位基本能力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产品生产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业务流程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管理流程的实训项目等。

  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环境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实训基地中的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名称、功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3、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主要包括:

  (1)基地概况类: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设备情况、合作的对象及主要内容等。

  (2)实训项目类:生产性实训项目清单、实训项目资源库(包括实训项目教学案例、实训教材或学生工作手册、源自于企业的产品库、元器件库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库等)。

  (3)管理制度类:实训基地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制订的管理制度。

  (4)教学文件类:实训项目的实践教学标准、实训教学计划、生产性实训项目考核标准、学生实训手册、教师指导手册等。

  第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与评估

  1、实习科作为学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信息汇总、相关制度的制订与修改以及专业科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协调等工作。

  2、各专业科具体负责相关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实训的教学实施工作。

  3、学校成立生产性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小组,负责对各专业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检查评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内容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

  第六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实习科组织实施。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八篇

  目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科实践基地已经成为高校社会科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科实践基地的建设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够促进高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因此,建立一套善的社科实践基地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地管理机构

  社科基地的管理机构应由校内外专、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校内专和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校外专则应具备丰富的社会资源,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联系。

  二、管理流程

  实践基地的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基地申请: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向基地管理机构申请参与社科实践基地的活动。

  2. 基地审:基地管理机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参与条,并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进行分组。

  3. 基地培训:基地管理机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实践技能、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4. 基地实践:学生在基地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如调、实地考察、社会服等。

  5. 基地总结:学生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应当对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提交实践报告。

  三、基地管理制度

  社科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责任制度: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限。

  3. 知识产保护: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知识产的保护,防止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

  4. 奖惩制度: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5. 管理评:基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管理评,对基地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工作。

  四、基地管理的意义

  建立一套善的社科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可以促进高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Kpv。同时,基地管理机构也可以通过社科实践基地的建设,积累社会资源,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力。

  总之,社科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对于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一套善的社科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基地管理的率和质量,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更好的保障。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

  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必须健全《财务收支一日清单》或《财务活动适时记录卡》、《固定资产登记簿》、《往来账款明细表》(示范样本另附)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有条件的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必要的辅助性账簿,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要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开展简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税务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监制的账、表、据、薄,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试行。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总则。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各部门可依据实际状况制定一周工作时间。

  (二)作息时间、

  1、其中老厂区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进驻新厂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饭及岗前休息时间。

  2、依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别状况上述作息时间可作相应调整,详细以人事行政部发布的特地通知为准。

  (三)其中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发文统一任命为准)、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不参与日常考勤打卡,且依据本职岗位需要参照以上作息时间敏捷支配和确定工作时间,因此不得申请任何加班工资。

  (四)司机及其他特别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听从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限制。

  (五)员工的工作出勤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公司可依据其工作性质敏捷支配好调休时间。

  其计算出勤小时数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由此产生加班时间参照公司统一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六)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倡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工作预备。

  (七)法定节假日,应依据公司工作需要,敏捷支配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实行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为主,手工考勤记录为铺的`方法。

  各部门负责按月提报本部门所属员工手工考勤记录数据,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比考勤机数据进行核查。如数据核查无误,员工须在考勤数据中签字确认,据此核发工资。

  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刷卡:

  员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全体在职员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增补考勤卡。考勤卡须妥当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30元/次的工本费。

  4、签到:

  对于没有刷卡设备的办公场所,公司实行“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方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需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惩罚。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员工出勤必需打卡或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托付他人打卡考勤。一经发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罚款20元/次,并通报批判。

  6、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公务,因意外或紧急大事无法按时上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完善好出差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7、车间人员按公司淡季、旺季支配上班和调休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8、全体员工周六、周日到岗上班的,须照常打卡,由部门负责人支配调休,填写《调休单》,报人事行政部抵减加班天数。

  五、特别出勤规定。

  (一)迟到。

  1、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迟到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明知迟到造成了旷工,仍不到岗上班或未按领导指示到岗上班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下降为零。

  (二)早退。

  1、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5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早退。每月累计早退(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早退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已满,未准时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半天,扣一日薪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赐予开除处理。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听从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四)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根据事假结算工资。

  (五)利用上班时间外出或者在岗做私事者,一经发觉,根据20元/次进行扣薪。

  (六)员工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半小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部门经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未参与考勤打卡的处理:

  1、因请假未打卡者,须提交相应的有效请假单据。

  2、因外出办事未打卡者,须提交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

  3、因其它缘由未到公司打卡(除在办公室已备案的请假、出差申请外)应在24小时内填写《特别考勤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简要说明缘由,没有证明的视同旷工。

  (八)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汇总数据。

  六、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类别:带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八种类型。

  (一)带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最长累计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状况,经本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休年假须听从部门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门负责人敏捷调控。任何员工在办理年假手续前必需征得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体现“预防为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从除“隐患”着手,将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全面全过程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生产现场人、机、物、料、环,管理诸系统实现最佳匹配,确保实习教学安全、有序进行。现根据江铜集团有关精神,借鉴校办工厂的经验,结合实训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隐患管理的范围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l、实习、生产者的违章作业。

  a、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有关规定。

  b、违反学校及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有关规定。

  c、违反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2、管理者违章指挥。

  a、指派未取得操作证资格的学生、人员上岗作业。

  b、不执行危险作业申报监护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

  c、对实习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制止;对实习现场隐患不及时整改。

  d、要求学生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及工具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等。

  e、强令身心有病的学生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或者对处于危险状态学生不认真组织救援。

  f、实习管理者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指挥生产的能力,而在指挥生产时凭个人想象蛮干。

  g、强令超限度运行设备。

  3、实习者、管理者违反劳动纪律。

  a、擅自代岗、离岗、睡岗。

  b、干私活,擅自开动机器、设备等。

  c、带小孩上班或擅自带亲友进人生产现场。

  d、工作现场嬉戏、打闹、追逐。

  e、协助作业时,不认真配合。

  f、担任监护时不坚持职守。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实习现场设施、设备无醒目安全标志。

  (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可靠。

  (三)实习现场及作业点未实行定置管理。各种物料堆放、设备安装停靠、工器具摆放不整齐、平稳、可靠;垃圾、碎屑、废油、废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现场无安全通道或通道不畅通。

  (四)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动力、照明箱使用不规范,绝缘接地不完好可靠;各元器件与线路连接不可靠,严重发热或烧损;电气设备接地不好,架空线路不规范。超负荷运行动力设备。

  (五)物料运输、提升设备无安全停靠设施、断绳(带)保护、停靠栏杆、安全门、上下限位、断电开关、事故开关、通讯信号装置。

  (六)实习现场各种坑、洞、沟、池、轮、轴、台无可靠的盖板、护罩、栏杆、护沿等防护措施。

  (七)实习现场通风设备不完善,产尘、产毒、噪声超标等点无治理及防护措施。

  (八)实习现场防雷击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

  (九)各种设备、管道、设施、阀门不清洁,有跑、冒、滴、漏现象。

  (十)实习现场、通道、楼梯无充足照明,照明线路、开关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十一)实习现场不符合防洪渡汛要求。

  (十二)实验室、化验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十三)工作现场零乱,不整齐、不清洁、不卫生。

  (十四)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三、安全管理措施、规定不完善

  (一)各教研室(组)现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不完善,或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

  (二)与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不相符或有抵触。

  (三)对校及工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等不执行或执行不严。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不及时建立科学配套

  的安全管理措施、规定或措施、规定无可操作性。

  (五)对新增工种、岗位未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程等。

  (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状签订不合规范。

  四、无隐患管理的措施

  l、坚持检查制度

  a、定期检查:教务科每月组织由教研室、教研组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教研室要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教研组每周进行一次,教务科要做好日检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b、专业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踩场所进行检查,如易燃易爆场所、交通、消防、电气、设备(起重、压力容器)检查等。

  c、季节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根据季节特点,为保护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防暑降温、秋冬季防火、防寒等。

  2、加强考核手段

  a、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h、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c、对管理上的问题考核标准:200―――600元/次。

  d、对教研室第一责任人的考核: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黄牌警告:

  i: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三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5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2300元(含)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落实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教研室第一责任人予以低聘:

  i: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一次查出六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一次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未及时整改的:

  ⅳ、各部门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10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50o0元(含)的;

  ⅴ:经校或教务科已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分解落实,再次安全检查仍未签订责任状责任未分解落实的:

  ⅵ:隐瞒事故不报的;

  ⅶ:被两次黄牌警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予以解聘:

  i: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两次(含)以上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仍未落实整改的;

  ⅱ: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因未及时落实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

  ⅲ: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管理者严重违章指挥,严重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定的;

  ⅳ:低聘期间被黄牌警告的;

  五、无隐患管理的考核程序

  (一)教务科每次安全检查后均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报》和《无隐患管理检查考核汇总表》。

  (二)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黄牌警告条件时,工厂检查组将提请教务科办公会批准下达黄牌警告通知。

  (三)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低聘或解聘条件时,教务科检查组将历次安全检查汇总材料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适时形文给予低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而自己无能力整改或短期不能整改完毕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科。

  (二)凡不在考核范围内的(如事故、创建等)按学校其它文件执行,考核金额不列入此汇总金额中。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科。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训基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培训活动的高效运行,提升员工技能,保障培训效果。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地管理架构:明确各级管理层职责,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2.培训计划制定:依据业务需求,科学规划培训项目。

  3.培训资源管理: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4.培训流程管理:从报名到结业的全过程规范化。

  5.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核评估培训成果,反馈改进。

  6.员工行为规范:强调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营和协调。

  2.培训内容:涵盖技术技能、业务知识、团队协作等多个领域。

  3.师资力量:选拔有经验的内部讲师,引入外部专家。

  4.培训设施:保证培训场地、设备的完善和维护。

  5.学员管理:包括学员选拔、考勤管理、成绩记录等。

  6.质量控制:实施定期评估,持续优化培训质量。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基地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种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基地地块日常工作的管理,具体安排和监督操作者,按照种植计划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负责管理种植基地,对基地的种植品种终止日期、预计收获期以及综合管理,施药施肥,生产技术,田间管理及时准确的检查记录。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基地管理制度、植保员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安全用药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五、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六、对于本基地的工作和本地块资源配置情况向基地部门经理汇报,对本基地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支配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当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状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准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终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遗忘打卡者,应准时在公司前台登记,遗忘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有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示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状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托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供应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供应有效证明的,必需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需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需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行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详细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状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赐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供应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支配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方案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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