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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2024-05-01 19:38:17 1级文库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下面是1级文库人美心善的小编帮大家分享的8篇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一

企业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规章制度要向员工公示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如果员工都没见到或不完全了解其内容,就谈不上约束力。有些企业将规章制度放在内部网站或贴在公告栏上,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有的员工就可以说不知道或没见过。这些都不是有效的公示方法。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常用的公示方法有以下几种:(1)发放员工手册。企业可制作一份《员工接受书》,放在《员工手册》最后一页,一式两份,大致内容是:本人确认已阅读了由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的《员工手册》,清楚了解并同意接受此手册的全部内容。还要让员工签名确认已经了解并接受《员工手册》的规定。(2)会议宣传法。企业通过召开会议向员工介绍劳动规章制度,并设计一份《与会人员签到表》,做好会议记录,把会议的主题、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作详细记录。(3)劳动合同约定法。将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员工)知悉并认可下列制度。”(4)传阅法。企业将劳动规章制度向每个部门发一份,并要求每位员工阅读后签名确认,表示知悉并认可该制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回有员工签名的原件作为公示的证据保留。2.规章制度的执行结果要送达员工将执行规章制度的效果运用于员工管理的前提条件是将执行结果送达员工,未送达员工的执行结果无效,对员工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效送达的具体方式有:(1)直接送达。将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员工本人,由其签收。(2)间接送达。由员工的亲属代签。(3)邮寄送达。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回执单上注明邮件内容,以回执单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4)公告送达。在前几种方式无效的情况下,可将规章制度的执行结果予以公告,经过60天视为已经送达。企业只有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符合民主程序并向员工公示后的规章制度,才有法律效力,才能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避免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后,要严格执行,将劳动关系纳入正常的制度管理范畴。

本文作者:陈超群任腾飞工作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二

北湖泰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金资站章程

武钢建工集团下属的武钢北湖电气修造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武钢各大厂矿设备的安装与维检项目,公司作业人员技术操作能力等已达规范管理,维保人数已达数千人以上,并获得从事设备安装、维修行业资质,为确保公司在各厂矿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的信誉,拟定了人员劳动纪律的具体管理条例,配合下发至各企业维保单位。

我公司负责金资维保站全体维保人员,不论是长白班、倒班人员至2011年下半年,既七月一日起正式下发此通知:

1.维保人员必须做到出勤不迟到、早退现象,违规一次扣日20元,月迟

到、早退达三次以上扣100元。

2.3.所有人员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状态,必要时不接听者扣100元。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好“两穿一戴”施工中严格遵守设备维检制

度,对不按规定制度的违章作业,发现一次既扣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100元。

4.不准在班中饮酒及在现场打盹、睡觉、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

者扣当事人200元。

5.6.7.8.对必要时加班人员的工资可按加班工资发放或轮休进行协商。对设备维检不彻底,以至耽误甲方生产任务的对当值人员扣200元。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检修任务又没有理由说明者扣100元。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本人亲自交站长同意批准,无故不上班或旷工者

扣100元。

望班组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金资站2011.7.11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三

员工工作纪律

1、员工在遇到客人来访时,应立即停止一切行为,问:“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并随时保持积极热

情的工作态度,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比如遇到投诉,请顾客坐下,当区管理员在的话马上为其解决或请其稍等马上帮其联系当区管理员;

2、当高级管理人员进入办公室时,员工应起立问好,以示尊敬,离开时道“再见”;

3、出入各部办公室要先敲敲门,得到允许再行进入,随手请关门,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

途插话,如有急事,确须打断对方说话,也要有礼貌的表示歉意后,再讲事情内容;

4、员工在代表本部门与其他部门接触时,态度要好,注意言行,并及时对他们帮助表示感谢;

5、在办公室不允许吃零食、看杂志、小说、打扑克、下棋、睡觉、听广播、打闹及大声喧哗或聚众大声谈

笑;

6、员工在讨论问题时,声音应适中;

7、开会时要认真听讲,认真做会议记录;开会时要坐姿端正,严禁在下面小声讨论;开会期间严禁接听或

拨打电话;

8、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接待好友,不得在工作时间购物,不得聚众闲谈,不

得到精品屋或柜台闲坐,不得和其他其他部门员工闲谈,不得到其他办公室闲坐;

9、上岗期间不能互相勾肩搭背,说笑打闹,挽臂并行的;

10、工作期间任何员工都不可以直接称呼领导者姓名,更不可对上级表现出任何无理及不满的行为;、11、商城内与同事遇见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遇到商城领导、业户要礼让,不得争道抢行;

12、工作时间接待来访人员要礼貌,不允许出现冷面孔,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准使用禁语,工作中做到“三

不讲”粗话、脏话、无礼的话不讲;讽刺挖苦的话不讲;有损商城声誉的话不讲;

13、接待上级领导或外宾参观购物时,要态度优雅,语气柔和,落落大方,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4、员工外出办事时应经商城部门经理安排或批准,办事时要注意代表商城形象,做到不卑不亢,工作时间

离岗外出时,需告知同事或领导去向;

15、在通道走廊行走时要放轻脚步,不要大声说话,唱歌或吹口哨;

16、每天下班前要请示部门经理,确认无事后方可下班,下班时互相再见;

17、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业户之间不得处朋友;

18、员工不允许接受业户宴请或收受礼物。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四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敬业爱岗,工作务实。防止与工作无关的闲聊、攀谈、吵嘴,唱歌等影响他人生产,影响质量。

2、服从工作分配、安排及管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工作管理的岗位责任人进行警告无效的,可以随时开除,岗位责任人并承担违约金500元。在指配的工作岗位空间,保持整洁;对整理不力警告无效的处罚金20元人次。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作相关处罚。

3、端正劳动态度,严肃劳动纪律。在作息时间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内处罚金10元人次;对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的,作旷工处理;对故意停工、旷工处罚金50元人次;串位处罚金5元人次;未经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座位)的处罚金20元人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院作除名处理,并给院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赔偿金。

3、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4、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严禁拉帮结派、起哄、教唆、辟谣行为。对有上述行为的责任人处罚金200元人次。对打架、斗殴的相关人处罚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

6、工作场地,严禁喝水、吃东西。对工作台面、座位附近违者喝水吃东西的处罚金20元人次。乱丢果皮纸屑杂物5元人次,工作中吸烟处罚金5元人次。

7、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可以按当场扣罚,月扣罚,离院时累计扣罚处理。二、病事假规定

(一)请休假管理规定

1、员工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办公室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院。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办公室销假,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办公室。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二)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三)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办公室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四)婚假

1、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办公室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五)丧假

1、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职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六)探亲假

1、员工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七)法定假日

1、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五

基本案情

于某于2011年5月10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月工资标准3400元,并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31日于某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旷工多达11天,当月实际出勤11天。旷工事实发生之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准备着手对于某进行处分,但由于该公司采取电子打卡的方式记录考勤,其证明效力不高,人力资源部门特意找于某就缺勤情况进行了当面了解,并将整个谈话过程进行了录音。谈话过程中,于某确认自己存在未去单位上班的行为,但是是请假回家看望生病的亲人,并且公司也一直未提醒自己办理请假手续。拿到此证据后,公司经过讨论决定于2012年10月15日以于某存在严重旷工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拒绝支付于某2012年9月份的工资。该公司的规章生效日期为2007年8月19日,其中规定旷工3天需扣发当月薪水,并且月累计旷工3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的,公司可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于某在入职时,在规章制度签领单上签了字,并且确认已知晓规章制度的内容。

公司做出辞退处理决定之后,于某不服,诉至北京市某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职工一方面否认录音是其本人说话录音以否认旷工事实,一方面重点指出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应属无效。最后仲裁委裁决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近5年,公司一直未补正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因此不能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公司依据无效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支持了于某所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及2012年9月出勤期间的工资。后公司聘请律师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审理,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了于某旷工的事实,并且认可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认定公司辞退行为合法有效,但同时根据公平原则,认定公司因旷工扣发工资的规定无效,判决公司按照于某的出勤天数支付工资。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处理旷工违纪的典型案例,从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个旷工行为的处理,从有效管理、防范风险的方面来看,企业需要把握的主要是三个阶段的工作,第一个是防范违纪行为发生的工作,第二个是违纪行为发生后的处理工作,第三个是争议发生后的诉讼工作。

企业如何有效防范旷工行为的发生?

考勤管理是企业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考勤管理工作主要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以防范旷工行为的发生:

第一,要有合法有效、明确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首先要合法有效:一是制度本身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作为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的考勤管理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否则无效。制度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三是,企业的考勤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本案中由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未经过民主程序以及扣款条件有违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因此对于该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产生了很大争议。

第二,有效执行考勤管理制度。首先要对制度进行宣讲,同时保存相关宣讲证据。让员工知晓是制度对员工产生约束力的一项重要条件。其次是明确管理分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可以采用专门部门或专人监督考勤的方式,并明确直属领导负责监督检查等内容,让考勤管理落到实处。本案中,对于于某是否知晓制度的问题也存在争议,尤其是在于某一个月中存在11天的旷工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事后才知道,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旷工情况的严重化。

第三,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尽量采用证据较高的考勤记录方式,如手签考勤,但这种一般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目前,大部分企业采用电子考勤方式,其从诉讼证据角度来说,效力都是比较低的,所以从证据保全的角度来说,建议不得不采取电子考勤方式的企业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如果此方法工作量仍较大的话,那么可以采取定期汇总考勤异常情况,由考勤出现异常情况的员工签字确认。本案中,公司便是采取电子打卡的考勤记录方式,不过公司已经认识到这种记录方式的弊端,采取了其他的措施,从而避免了举证方面的风险。

小贴士

1.2008年之前的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有效?

在本案中,涉案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民主程序,那么是否有效呢?下面针对此问题作一分析。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省市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出台了相应的司法性文件,对该规定做了相应的变通。特别是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6条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在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民主程序,但是因生效时间是在2007年,故依目前的司法实践,该规章制度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在该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是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制定并实施的,故仍具有法律效力。因于某在入职时填写了相应的确认书,公司也履行了相应的告知程序。最后,人民法院亦采信了公司系合法解除的主张。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之后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制定。

2.企业如何有效处理已经发生的旷工行为?

如果员工出现了旷工行为,企业又该如何处理呢?建议可以从如下方面处理。

首先,确认旷工事实的证据是否有效、充分。如果证据充分,那么可以直接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进行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送达手续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解除。

如果证据不充分,则应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第一,让员工口头承认旷工事实或缺勤事实,并录音。第二,尽量收集书面证据,要求员工就此问题出具一份书面说明。第三,企业也可以采用考勤统计表签字确认的方式或考勤异常后签字确认的方式确认员工的旷工事实。

其次,处理程序合法。确认员工的旷工事实后,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不需要或未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警告;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企业有工会的,却未通知,则属于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该当面书面送达员工,如果员工拒签的,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无法送达的,则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

本案中,公司通过电子打卡的方式记录考勤,所以公司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取证员工存在旷工的行为,并在电话中进行确认,这为处理员工提供了事实依据。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六

小明2005年3月入职一家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7年6月,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在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已公示的事实。

【评析】

在本案中,姑且不论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三次以上上班时间聊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单从程序上说,公司败诉是确定无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规章制度未公示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其依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不能得到支持。

【提醒】

最近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大量企业就此进入寒冬,纷纷裁员以自保。然而,规范的裁员需要给予员工补偿,代价着实不小,因此不少企业动起了 “找碴”的念头,希望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员工。

那么,“违规”是不是企业可以随意祭出的解雇员工的 “法宝”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可见,规章制度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能当然地作为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程序。

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一般可采取如下公示方法:

(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者内部局域网,进行公示;

(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

(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

(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发放一本;

(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

(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大纲,挑选重要条款设计试题,组织员工进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加深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七

篇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

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 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 孔德振 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013年2月27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 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

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

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

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篇3: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作息和请假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40小时。上午9:15—下午18:00,午餐11:45—12:30;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并且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调整作息时间。

(二)特殊工时工作制:因企业行业特点和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无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2.病假---本人将病假单连同病历卡(复印件),上班即交人事行政部(病假1周以上的,休息第1周内交病假单),无病假单凭就诊病历卡按事假处理,门诊就医尽可能到居住地附近的区级医院或市级医院就诊(急诊例外)。

3.年假---履行原则:(1)当年休完,确因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可以隔年休完。(2)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公司和部门正常工作情况下安排休年假。

4.事假---提前2天(含)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及时考勤,公司按规定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5.婚假---提前一周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并提交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结婚证明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婚假须于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并使用,超过半年视为自动放弃。

6.丧假---申请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员工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员工享有丧假期,丧假天数:1天至3天。

7.其他假期---有关请假和假期规定可以咨询人事行政部。

(四)加班和补休: 1.本公司具有连续生产的企业特点,如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加班,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轮换调休。公司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支付加班费或轮换调休的决定权在公司。

2.加班由经理批准并每天登录考勤表,满1小时加班为起加点,轮换调休4小时为起休点。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不允许先补休后再加班填补。

3.因公出差的员工,因工作状态和工作时间不确定,出差期间不计加班,公司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差旅费作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二、考勤

(一)员工迟于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员工早于规定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未因公事而造成空岗等同于迟到、早退和缺勤;未经公司批准的缺勤视为旷工。员工考勤将根据部门考勤记录和上下班指纹考勤形式或其它形式进行统计,员工的各类假期录入统计月表。

(二)公司员工每天进门(上班)、出门(下班和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各按一次指纹考勤机(因公外出以第一次考勤为准,如有反复多次外出以经理确认为准),因员工本人原因未将考勤信息输入指纹考勤机造成考勤遗漏,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三)10分钟以内迟到、早退当月发生2次以内(含2次)免处罚。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超出2次,自第3次起扣减当月工资/日的20%。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超出4次以上者(含免处罚2次),即迟到、早退当月累计发生第5次起,公司可以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四)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不到4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当天超过4小时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事假应提前2天书面申请。请各位员工注意:在特殊情况下请事假的前提,应在超过考勤时间后120分钟以内未告知部门经理120分钟,过后又无特殊情况可以说明,公司则不认定事假,按旷工处理)。

(五)1月内旷工超过2天(含)或1年内旷工超过6天(含)按严重违纪处理。

(六)公司各部门经理(或经理授权人)应每天上午12时前,将前一天本部门出勤情况做好考勤表并登录到公司指定email地址,人事行政部按此制表,如因出勤情况变动,部门需要更改考勤记录,须经人事行政部确认,未经确认则按原记录考勤。

三、员工应知、应做

(一)上班:员工着装(工作服)须干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精神饱满。

(二)下班:员工结束当天工作时,应当关闭电器水、电源和本区域门窗、整理、清洁自己的办公区域,办公垃圾归入垃圾桶,弃用的食品、或吃剩了扔掉的食品垃圾(核、渣、饮料盒罐等等)必须带走,放到外场垃圾桶里(位置:在管理楼大门旁)。做好交接班工作,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当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必须关闭停用电器的水源、电源、关闭门窗、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三)公司的工资保密制度规定:公司根据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劳动态度确定员工的工资报

酬,员工之间不准相互泄露自己或同事的工资信息,公司将以严重违纪处理违反规定者。

(四)节约使用电、水、纸、文具、器材,打印纸尽可能两面使用;外出办事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五)任何人未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开工作电脑,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如因此对软、硬件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双倍赔偿。离岗人员使用的电脑由it检查验收,重要资料完整齐全,设置密码经解除方可离岗。

(六)辞职者应当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与所在部门经理妥善交接过度期间的工作,并按照公司要求交接公司的文件、资料、数据,返还公司的设备、财产,处理善后事宜。员工不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处理离职事宜和办理手续。

四、责罚和奖励

(一)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可以行政“警告”处分或经济处分或降职降薪,情节严重者可以并列处分),范围如下:

1.对上级指示或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或影响公司利益者的; 2.不胜任工作及表现较差: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结果不合格、业务不熟练、不能完成业绩指标、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完成质量差、不能正确理解主管的工作指令等情形;

3.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擅离职守、串岗、睡觉、吃零食、看无关书刊、公共场所吵闹、干扰正常工作的;

5.违反公共道德规范行为,破坏公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有明显浪费现象的;

6.轻微违反公司发布的文件、通知、规定等有关管理制度方面内容的行为;

7.有悖公共道德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可以行政“记过”处分或经济处分或降职降薪,情节严重者可以并列处分),范围如下:

1.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工作履历及离职证明,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填写内容不真实; 2.拒绝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的正常工作安排;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4.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的,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的;

5.员工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公司安排的工作或从事与本公司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业务;

6.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欺诈、弄虚作假、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性骚扰、酗酒、吸毒、赌博、工作场地抽烟、故意损害或侵占公司财物和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

7.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单据、提供虚假票据和证明及相关文件信息等);

8.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9.其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和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三)对于违反第四条第一款3次(含3次)以上的行为、违反第四条第二款的行为,公司将按照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可以与违纪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受处分人员并记录在案,同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案司法部门。

(四)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和奖励范围如下:

1.对公司经营管理或业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经济效益显著改善者;

2.为公司做出重大绩效者;

3.在重要技术、业务领域成绩优秀者;

4.为公司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勇于承担责任者;

5.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

6.全年安全行车(无擦、碰及以上事故),全年车辆保养执行良好者。

(五)优秀员工符合条件者,每年12月底由部门经理组织优秀员工书面材料,本人小结、经理评述先进事迹、总监审核、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公司将以嘉奖、晋级(提薪)等措施奖励员工,有重大特殊贡献者,公司可具体研究予以重奖并存档。

五、其他

(一)如本规章制度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具有修改权和解释权。篇4: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完整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草 案)

2013-1-5 辽宁中兴实业发展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试用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各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

第五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至下午五点,逢星期

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产岗位无休息日,考勤时间为:白班早八点至晚五点,夜班晚五点到次日早八点。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 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1.每天打卡二次,早上班时、晚下班时各一次。

2.无法通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班组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 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2.考勤员应予每月3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

3.考勤员应严格履行考勤职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九条 考勤业务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打卡到岗的,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一次;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8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再超过360分钟再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无故月内每旷工一天扣50元,旷工二天150元,三天至一周内的扣减半月工资,15天以上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按自动离职处理。

3.脱岗: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4.事假、病假、工伤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

第十条 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打卡如实报出勤,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双倍扣出勤,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2.实际出勤因各种原因未打卡的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否则将视同旷工。3.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考勤员处签到。

4.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正常考勤制度处罚。

5.因需要长期在外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考勤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6.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8.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如提成工资等奖金性质的工资。

9.考勤员虚报、漏报的,当月两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据实双倍赔偿。

第三章 请假、出差

第十一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2.请假或出差五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主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

3.所有员工请假或出差五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办理的《结婚证》。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工伤假工资按公司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一至二天(含周六、日)。篇5:生产厂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生产厂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一、厂区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

旷工(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超过2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杜绝补假。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00-19:00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5:00-19:00

二、有事必须请假的职工,假期两天以内(含两天)的应向本人所属车间负

责人提交请假条,超过三天(含三天)者须向厂区领导书面申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待假期结束回厂区后,应及时销假。

三、每位员工进入车间工作,必须身穿整洁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及佩戴工作

证。

四、严禁私自换岗、串岗、脱岗、睡岗等,严禁上班期间玩游戏、听音乐等

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情。

处理规定:

一、一周内迟到或者早退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5%工资;一月内

迟到或者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发当月10%工资;每旷工一次,扣发当月三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达到3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当月工资。

二、三、对进入厂区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部整齐者,给予10元/次的罚款、对不服从管理,顶撞班组长及车间主任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超过

三次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当月30%的工资。

四、员工不按规定进行操作而引发的生产事故,员工自己承担责任,发生重

大事故的,班组长及车间主任有连带责任,构成刑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篇八

员工纪律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为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服务团队,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特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本着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都可以发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调整!

一、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二、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休假必须先请后休。

三、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睡觉等而影响公司形象,不得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办私事 四、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仪表注重,衣帽整洁,坐立端正。

五、热情接待每位一位客户,有礼貌,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六、电信营业员上班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应积极热情推销业务,耐心讲解,认真服务 七、电脑技术员必须主动积极地接待顾客,认真仔细解决顾客的电脑等故障问题;认真执行公司各项操作规定,确保顾客满意。

八、卫生实行区域划分,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坚持打扫,每天做到整洁清爽。产品摆放整齐。九、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超过分钟以上时间,按每分钟元处罚(声明原因可以免罚)2、不打招呼早退或提前分钟早退,罚元

3、卫生打扫马虎,不干净、不彻底、不打扫,罚元每次

4、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闲聊,罚元每次(特殊情况或检测电脑故障所操作的除外)5、工作不认真或严重失职导致公司损失有巨大影响的,视情况而处罚,最低元起罚 6、泄露本公司机密,一次警告,多次辞退(辞退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7、私自收取客户费用或应收费用不上交的,一经查实,除追缴所收费额之外,另处元罚款每次 8、私自销售本店商品或以本店名义私自接单销售,一经发现,除警告处分之外,情节严重的辞退 9、单独持本店商品销售所收的钱款没上交的,无论是忘记上交还是存心不交,一经核实,除追交另处元罚款每次,情节严重的辞退、技术员不服从按排,行动拖拉导致生意流失,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的,一次警告,多次处罚,最低元起罚

万载县联众电脑经营部

年月日

公司对员工的规章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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