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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2024-09-28 12:46:59 1级文库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员:段小霞、唐小云、周燕、马水文谭秋萍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早晚自习辅导教师、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细则从二0xx年三月起执行。

4、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3、按时到教室上课,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4、严格遵守寝室卫生制度,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乱倒水,不向室外扔杂物。

5、严禁吸烟、喝酒、玩赌博游戏。不看坏书刊、坏录像,不听黄色歌曲。

6、提高警惕,防盗防火,出门落锁,不准点蜡烛等。严禁留宿亲友、同学,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宿舍。在校期间严禁外宿。

7、平时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同意。

8、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不打架骂人,不图他人钱物;在寝室不声喧哗,不打闹,不打扰他人休息和学习。

9、每晚必须到教室上晚自习。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批准同意,方准留在宿舍。

10、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不准私自接用电器。要爱护公物,不得将寝室物品拿到室外。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三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我区小学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小卖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学校小卖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开设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学校小卖部提倡以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学校小卖部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4、学校小卖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卖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向学生禁卖的食品、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品种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

6、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小卖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自营利润、对外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学校行政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7、学校应明确规定小卖部的营业时间,小卖部的营业时间限于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习后。

8、小卖部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商品。

9、经营者应认真把好小卖部进货源头的监督、管理关,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登记制度。所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

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学校违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围经营。学校应向经营者明确出售商品的品种,除必需的生活、学习用品外,凡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都应严格禁止销售。

10、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小卖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卖部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11、小卖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小卖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吃零食的好习惯,确保校园整洁。

12、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等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监狱小卖部管理制度)发生。

1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小卖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小卖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小卖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

本制度从20__年3月1日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四

一、学生确需住校,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住校。

二、学生住校统一由政教处、总务处安排,按班级编入指定寝室和床位,学生本人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

三、每一寝室产生一名工作责任性强、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寝室长。由班主任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期末学校开展优秀寝室长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并给予奖励。

四、住校生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起床、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看书,不得在寝室里点矿烛,防止火灾。

五、争创文明寝室活动。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鞋子放在铺位左边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摆放整齐,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不按要求摆放取消当年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扫寝室卫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饭盒、方便面等食物带入寝室用餐,凡检查发现在寝室内用膳,扣除该日寝室卫生分。寝室长安排好值日生轮流表,每人一周,并报政教处备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扫寝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师进行检查评比,张榜公布。寝室长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进行打扫。

七、住校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失窃。一旦失窃,立即将具体情况报告政教处或值周老师,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寝室长每晚就寝前要检查本寝室的就寝人数,发现有同学不在寝室就寝,要及时报告值周老师或管理人员。住校生在住校期间不得住在其他寝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学家,发生类似事件,政教处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取消住校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学校,必须向班主任和寝室长请假。

九、全体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争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视本班寝室1次,混合宿舍轮到本班值周人时,该周至少要巡视该寝室1次。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二、三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也随之加快,特别是xx后、xx后人员外出务工或经商的达xx%以上,农村中留守儿童的数量逐年上升,现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生活状况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状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工作,课题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绝大多数分布在xx个镇,极少数分布在双龙湖、双凤桥、悦来、回兴、两路、王家x个街道。据统计,截至今年x月底,全区共有xx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xxxx人。从年龄上看,x—x岁农村留守儿童xxx人,x—x岁农村留守儿童xxxx人,x—xx岁农村留守儿童xxxx人,xx—xx岁农村留守儿童xxxx人;从入学情况看,x—x岁的农村留守儿童xxx人已入幼儿园(学前班),x—xx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只有x人辍学。

二、主要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力度比较薄弱

从调查统计情况看,我区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类型主要是隔代监护型和亲朋监护型两种。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约占xx%左右,由叔伯姑舅等监护的约占xx%左右,由其他亲友监护的约占x%左右。监护人的年龄为xx岁以上的约占xx%,xx—xx岁之间的约占xx%;高中文化程度不到x%。

(二)农村留守儿童内心世界比较封闭

调查反映,留守儿童中性格内向的比例要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相对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留守儿童们往往更内向、孤僻、忧郁,亲情观念比较淡薄,以自我为中心,难得关心他人、朋友或亲戚。多数农村留守儿童不愿意让他人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不愿意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人,害怕遭到别人轻视和歧视。只有十分之一的农村留守儿童会把心里话对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说,另外有十分之一的留守儿童会把心事藏在心里,谁也不告诉。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好中差比例约各占xx%、xx%、xx%。

(三)农村留守儿童情感缺失比较严重

一是父母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缺乏“父亲教育”或“母亲教育”。二是亲情观念缺失,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没有时间感受父母的关爱和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与父母之间的亲情观念淡漠。调查显示,xx%的留守儿童都渴望父母回到自己的身边,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使自己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享有父母的关爱。在问到“什么时候最想念父母”时,大都选择了“生病或过生日的时候”;在问到“最想对父母说的一句话”时,所有的孩子都选择了“想和你们生活在一起”或“常回家看看”或“快点回家”。

(四)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不好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学习精力不易集中,学习自觉性不强、行为习惯差,学习成绩普遍偏差。学习习惯和成绩较好的约占xx%,中、差约各xx%。主要课余生活:多数为在家看电视和玩耍,甚至有xx%左右的迷上打电子游戏。

(五)农村留守儿� 据学校老师反映,留守儿童卫生习惯不好,衣服经常很脏,不爱洗澡洗头。只有半数留守儿童能自己做饭洗衣服,xx%左右只能做简单家务,xx%左右的不吃早餐,xx%以上能坚持洗脸刷牙,xx%左右能早睡早起。

(六)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尤其堪忧

留守儿童相比其他儿童,更容易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xx%以上的留守儿童被同学或兄弟姐妹或邻居或社会青年欺负过。同时,留守儿童正处于心理发展和生长发育阶段,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控能力比较差,容易沾染社会不良风气,出现打架、说谎、骂人等不良行为。节假日更是成为监管盲区,安全存在隐患。

三、原因分析

(一)家长多为生活所迫不得已牺牲子女家庭教育

外出务工或经商人员多为生活所迫,绝大多数的唯一目的依然是谋求经济收入和改变现行生活状况,从而不得不以牺牲子女家庭教育为代价。绝大多数外出务工或经商人员把子女放在老人身边,实属在生活压力面前不得已而为之。在调查座谈中,很多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家长说,他们也很想将孩子带在身边由自己来照顾,但由于自身素质不强,经济收入不高(年收入x。x万元左右的占xx%以上),绝大多数是租房住,有的甚至是几家人合租,临时居住的环境较差,如果将孩子带在身边,由于自己务工或经商,也无法照顾孩子,上城镇的幼儿园或学校,费用相对农村也比较高,自己的收入无力承受,因此,无力将子女带在身边,只好将孩子长期留在老人身边,而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二)临时监护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

作为隔代监护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比较溺爱孩子,在监护和施教时,通常是但求物质、生活上全方位的满足,而少精神和道德上的管束与引导。另外,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xx岁左右,且祖辈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相当部分祖辈在文化知识层次上属于文盲。因此,无论是从体力还是智力上都勉为其难地承担起对孙辈的监护和养育的重任,特别是当有几个孙辈一并交由他们监护时,就更显力不从心。另外,作为亲朋监护型的叔婶、姑舅或要好的朋友,他们通常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学业成绩和物质上的满足,以便更好向孩子的父母交待,而对于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于孩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很少关注。因为,亲戚朋友担心的是,如果管得多管得严,万一孩子半路跑了或出了什么意外,就不好向家长交待;如果不跑不出事,但孩子在父母回家把自己所受“待遇”告诉父母,也影响亲戚朋友之间的良好关系。所以,只要孩子平安无事,在物质上不亏待孩子,基本上就行了,如果学业成绩也不差,那更是锦上添花。

(三)缺少父母关爱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空闲时间少,因而回家频率极低,多数是半年或一年才回家一次,基本上是一星期或一个月,甚至一个季度才与孩子通过电话联系,联系的内容也仅限于生活方面或嘱咐好好学习,很少关心孩子的思想及心理健康。甚至有的父母常年在外不回来,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孩子对父母很陌生,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亲情关系出现了障碍。父母无法了解子女的心理变化,对孩子往往精神损失经济补偿,子女缺少父母的关心,有的对家长有抱怨情绪。从调查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在外打工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且xx%的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融洽,表现出对父母有感情但很不满意。而留守儿童大多在x—xx周岁,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

(四)城市现行的管理制度和居住条件限制了打工人员将子女带在身边

受我国城市管理、物质生活条件等制约,打工人员即便有接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也无力解决子女所面临诸多实际问题。一是户籍制度及相伴而生的小孩入学须在当地,不然就要缴较高的择校费。二是社会接纳问题。在我们开展的进城务工农民工调研座谈会上,社区代表和家长代表反映:指定农民工子女读书的学校,虽然比农村好,但指定学校与生活地点较远,在城市里算是条件较差的学校。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农民工子女到指定学校读书办齐必要的证件后,可以与当地学生执行同等收费政策,但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本次调查对象有的在指定学校就学仍然交了借读费,因办齐各种证件太难,或本人嫌麻烦不去办),特别是家长代表反映:其中的条件之一“签定劳动合同”他们就无法办到,因为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所以就只得交借读费让孩子就近上学。说明在社会接纳上,外来打工人员处于被排斥状态。

(五)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

现在有的镇不是每个村都有小学校,原因是儿童逐年少了,办不起班,也没有哪位教师愿意到村校去教学,村上的学校都向镇中心校和完小集中了,因此造成偏远村上一部分儿童上学路程较远,交通不便,并且很多儿童来上学坐的是两轮、三轮摩托车,安全隐患特别突出。同时,受学校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儿童心理辅导课程,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并且教师负责的学生多,教学任务重,与家长及监护人的沟通不够,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四、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最需立即解决的问题是上学出行难、监护薄弱、安全无保障、缺少心理疏导等。那么,我们认为:在农村建设寄宿制中小学、全托幼儿园和在城市增加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重点解决x—xx岁年龄段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即寄宿制学校读书和增加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减少留守儿童,是破解这道难题最重要的两条途径(x—x岁农村留守儿童的需求主要是吃饱、穿温、安全问题)。这样,一是通过把留守儿童集中到寄宿制学校和全托幼儿园中,让他们共同在集体环境中学习生活,实行学校统一管理和心理辅导,解决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力度比较薄弱、内心世界比较封闭、吃住等生活无规律、课余学习无人辅导、上学放学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二是通过增加城市学校容量,使更多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城入学,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此,提出以下解决x—xx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具体建议。

(一)加快城区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建设,尽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1、加大贯彻落实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政策的力度。根据xx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意见》精神,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流� 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建设力度。在目前全区只有xx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基础上,建议再新增x所,逐年增加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数量。今年,可在启动建设城市标准化学校的龙塔实验小学(正在建)、空港新城小学(规划中)、冉家坝小学(规划中)、双湖小学以及条件较好的汉渝路小学、五星小学纳入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到xxxx年,每个街道应通过现有学校扩容等措施,增加x—x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为流动儿童接收教育创造条件。

2、进一步简化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的手续。目前,区教委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手续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化,但任然还需要用工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等手续。为此建议进一步简化入学手续,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带出留守儿童创造入学条件,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3、建立健全城市拓展与学校建设同步推进机制。可借鉴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在城市扩展和旧城改造中,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居住的人口比例和流动人口数量规划适度规模的中(小)学校,将学校建设纳入xx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项目的招投标任务中,由负责投资开发或改造的开发商按要求建好中(小)学校,建设和房管部门要督促开发商严格按规划建设学校,对未按要求建设学校的不予验收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手续,确保城市里有足够数量的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逐步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入城就学问题。

(二)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环境

通过加快建设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尽快将那些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家里无人看管、学习和安全等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农村留守儿童优先送到寄宿学校读书,过集体生活,同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当前,我区有农村寄宿制中学xx所,每个镇已有至少x所寄宿制中学,平均每所中学可容纳寄读学生xxx人左右,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初中阶段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我区已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xx所

xx市育仁中学校 xx区渝兴中学校

xx区永庆初级中学校 xx区高嘴初级中学校

xx区天堡寨初级中学校 xx区黄印初级中学校

xx区麻柳沱初级中学校 xx区沙坪初级中学校

xx区石鞋初级中学校 xx区王家初级中学校

xx区华蓥山初级中学校 xx区御临初级中学校

xx区龙安初级中学校 xx区明月初级中学校

xx区大盛中学(东山点校) xx区沙地初级中学校

建议在每个镇将现有中小学,通过改造完善,提高寄宿容量,至少再增加x所寄宿制中学和x所寄宿制小学,加上目前部分一般初中学校还可容纳少量学生寄宿,就基本能够满足初中阶段和小学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按平均每所初中xxx—xxx万元,小学xxx—xxx万元计算,改造完成xx所寄宿制初中和xx所寄宿制小学共需资金约xxxx—xxxx万元。(即按每所初中平均容纳xxx寄读学生计算,每所小学平均容纳xxx寄读学生计算,每人住宿按平均x平方米、食堂x平方米计算,按每平方米xxxx元计算,各需建设费用为:xxx人×x平方米×xxxx元=xxx万元;xxx人×x平方米×xxxx元=xxx万元。若加上征地、环境配套、必要设施费用等,每所初中约需xxx—xxx万元,每所小学约需xxx—xxx万元。)

建议新增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名单

新增寄宿制中学xx所 新增寄宿制小学xx所

统景职业中学 华莹中学 张关小学 华秦小学

统景中学 石坪中学 金安完小 白岩小学

洛碛中学 兴隆中学 龙兴中心校 洛碛中心校

渝汉中学 大湾中学 华莹山中心校 关心中心小学

渝石中学 古路中学 木耳中心校 石坪中心小学

悦来中学 石鞋小学

(三)加快建设农村全托幼儿园,满足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入园需求

建议采取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两种方式建设,力争明年实现全区各镇街有x所以上全托幼儿园目标。目前,在我区农村地区,尚无全托幼儿园,如在每个镇新建x所集教学、游玩、吃住为一体的全托幼儿园即可基本解决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共需要资金xxxx—xxxx万元。即在每个镇(街)建立x所有x个班规模,容纳幼儿xxx人的幼儿园,需用地xxxx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如按征用土地xx万元x亩,建筑造价xxxx元∕平方米,加上运动场等设施约需xxx—xxx万元。xx个幼儿园共需xxxx—xxxx万元。

1、政府投资修建。将农村全托幼儿园建设纳入全区“学校建设年”内容,立即实施,政府建x个以上。

2、引导、鼓励企业、私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由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对投资修建全托幼儿园的社会人士、企业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详细的优惠政策办法),动员社会投资建x个以上。

(四)探索建立关爱机制,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1、教育部门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在寄宿制学校中设立心理咨询室、亲情电话、投诉电话等,促进留守儿童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好留守儿童权益。

2、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适时招募和培训志愿者深入农村为留守儿童服务。

3、民政部门要对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给予社会救助,给予必要的入学(园)补助。

4、农业部门要结合我区的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更多就近就业岗位,使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就近打工,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5、xx部门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6、卫生部门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7、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游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的整治和监管,加强网吧管理和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六

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二、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三、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四、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

五、做好食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食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食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进货不能太多,做到及时进货,及时售完,不积压食品。库房内严禁存放非食品。

六、小卖部中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七、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七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上班务工,在广大农村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 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打工、经商交由祖辈或亲属监护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是近几年我国研究者广泛关注和研究的对象。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也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以至于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

针对留守儿童种种问题,我们特成立“辋川镇闫河小学留守儿童研究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的大力帮助下,在各位教师和家长的通力支持下,在全体学生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留守儿童问题不断地尝试和探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了结题条件。现将我们的研究情况做一总结,报告如下。

一、 当地留守儿童现状

辋川镇闫河小学(教学点)地处蓝田县城南十公里处,距国道G40西商高速辋川站出口300米,涵盖接收相邻4个行政村适龄儿童,学校下设2个教学班(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总人数32名,其中留守儿童13名(7男6女),占学校总人数41%。这些留守儿童中,有特殊的几位,包括1名残疾儿童(小儿麻痹症症患者),3名单亲儿童和1名母亲残疾儿童。由于当地主要依靠种植白皮松为经济来源,壮年劳动力流失相对较少,对比其他山区来说留守儿童数量,占比都不算特别严重,而且经济问题也不算突出。

留守儿童绝大部分寄养在爷爷、奶奶或亲戚家,其中“隔代监护”居多,占92%,托亲属监护的8%。在对临时监护人的调查中,我们发现90%的老一辈爷爷奶奶都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基本上不能完成学生作业的辅导工作,所以导致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差。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委托人监护人职责不明,能力欠佳。

委托监护人多数由祖辈或亲属代理,然而这些爷爷奶奶根本不明确自己的职责,对留守儿童的照顾往往停留在单一的“衣食住行”上,对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辅导方面基本难以顾及,力不从心。对学生要不过分溺爱,任其放纵自由,要不简单粗暴,严格管控监督,无形中给儿童造成很大的伤害,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2、家庭关爱少,亲情缺失。

调查显示,90%的父母在外忙于工作,每年仅回来一次,而且时间较短,平时的电话等联系也很少,70%的留守儿童觉得电话里边和父母不知道说什么,更有25%的留守儿童坦言时间长了,甚至都想不起父母的样貌,40%的留守儿� 种种迹象表明,情感的缺失对儿童的成长抹上了重重的阴影。

3、学习自觉性,积极性普遍较差,成绩也不是很理想。

由于委托监护人的原因,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往往不思进取,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做小动作,开小差时有发生,家庭作业常常不能按时完成,学习成绩不够理想。

4、人格、性格差异明显。

根据平时的交谈,观察和调查研究:

70%的留守儿童性格内向、孤僻,不善言谈,很少与人交往,孤独、离群、自我封闭。

50%的留守儿童有不良习惯。如不自觉的啃咬手指、撕书角、抠橡皮等。

70%个人卫生情况不好,不讲究卫生;

80%不懂礼貌,骂人说脏话;

60%不爱或不会做家务;

个别学生甚至出现偷别人东西,惹事,打架等恶劣事件。

5、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力量未能有效结合。

关于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方面,没有一个权威的主导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缺少有效地沟通、交流和整合,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帮助方面没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甚至有的“流于形式”,重在“走秀”,犹如“隔靴搔痒”、“望梅止渴”,那么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三、实践中采取的措施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摸清底子,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进行个案跟踪研究。学校对全校留守儿童的身体状况、学业成绩、父母情况和监护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归档,分类管理,信息共通的工作程序。树立班主任是关心留守儿童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提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加强管理,强化管理意识。

通过调查统计,建立了《闫河小学留守儿童花名册》,对本校13名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进行全面详细记录。

(2)整体规划,“三个三”校内关爱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创造性地总结出“三知、三多,三沟通”的校内关爱工程,“三知”就是每个老师都要知道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委托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三多”就是多与留守儿童谈心交流,掌握他们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状况;多组织充满人情味的集体活动;多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三沟通”定期与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留守儿童家长沟通。

(3)师生联手,实行留守儿童教育帮扶三优先。

一是学习上优先帮助和辅导。落实到班主任,科任教师,手拉手小伙伴连心工程;二是生活上优先关心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实行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三是在活动上优先安排和指导。学校读留守儿童的集体活动特别重视,希望通过各类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 集体的温暖。

(4)采取多种措施弥补亲情,心理辅导。

设立“留守儿童之家”“心理辅导室”,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定期举行活动,开展专题心理辅导。联合蓝田县统计局相关领导干部,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政策,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重视和关爱。

四、 取得的成绩

1、留守儿童各方面成长明显。

自实施以来,留守儿童在道德、行为、学习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不良性格明显好转,渐渐地愿意与人交往,变得开朗起来。生活自理能力增强,愿意帮助家人做家务。理解父母在外工作的不易,明白家人,老师和同学对自己的关爱。

2、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能力不断加强。

通过家访、座谈会和讲座,让家长及委托监护人进一步了解留守儿童情况,并不断地提高自身教育管理理念和能力。

3,课题组成员的教研能力有所提升。

课题组成员在调查研究中,自觉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开展研究活动,遇到问题积极探讨交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相互延伸,拓展,使自己得到了锻炼。

五、对于留守儿童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需要学校、家庭及各种社会群体共同努力,从政策、法律、文化、教育、管理等各个层面着手,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一)政府方面

政府有责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和实施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计划与方案。要加快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家庭附近就业的机会,从而缩短农民工回家的周期。同时针对目前农村学校普遍的经费不足、人员流失、教学设施差的现状,要加大对农村社区的教育投入,真正重视起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1、明确责任主体,促进政府各部门协调合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各部门也能尽其所能参与到帮助和关爱留守儿童的队伍中来,然而,至今谁要对留守儿童问题负主要责任依旧模糊不清,所以,尽快确立一个最有优势负责此工作的主体才是迫切之求。有一个专门机构对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主体的负责,有利于更好的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和关系,也有利于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前单纯靠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不太实际,难度较大。建议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多部门组成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将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各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形成留守儿童为中心,以学校为主体,以村镇为重点的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切实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办实事。

2、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

由于农村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大部分留守儿童的住处离学校较远,走读会给学生安全,学校管理和家庭负担带来负面影响。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就很好地解除了诸多问题的困扰。一是通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这些缺少父母管教的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使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给路途较远的留守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保障,并减少留守儿童在家或上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实行寄宿制建设,进一步缩小了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差距,有助于实现城乡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实践证明,寄宿制学校是目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3、完善政策法规,确保留守儿童监护,权益及救助保障落实到位。

一直以来,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都体现着自身学习,生活层面,却忽视了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为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的重要性。实际上,留守儿童是一个涉及劳工,三农,用工监护制度及户籍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性问题。特别是监护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很多纠纷和隐患。必须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二)学校方面

首先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素质。心理健康辅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理论。因此,必须努力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而且学校应定期与与父母交流沟通,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况,全面掌握孩子的情况,共同探讨促进其健康成长的方法。

不断完善规范制度,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设良好条件。

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单位,可以优先对留守儿童在思想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学习上给予更多的辅导,生活上给予更多的照顾。具体可以建立以下几项规章制度。

(1)建立委托监护制度。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与学校签订教育管理责任书,保障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载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儿童日常学习品行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3)建立亲情交流制度。开展“亲情通道”,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网络等途径定期或不定期的保持联系。

(4)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5)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学校配备心理辅导室和相应教师,推广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6)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或者非留守儿童家长,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7)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在家长和学校之间建立广泛而经常性的联系,坚持校访和家访相结合,关注学生,了解学生

(8)建立身心健康锻炼制度。学校应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家庭方面

父母应该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在家孩子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加以关心、教育和指导,例如多打电话给孩子及监护人、老师等,并向其询问孩子的基本情况。要注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也可通过讲述打工的经历,使孩子理解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加强校外支持,健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机制。针对农村教育资源薄弱,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教育观念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教育意识和方法,各级妇联,关工委要借助牵头家庭教育工作以及“五老”队伍等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村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校外教育辅导站,“留守儿童之家”等作用,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教实践活动,通过开设爷爷奶奶培训课,临时托管亲属培训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让家长及监护人懂得教育孩子的方法,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农忙等家长回乡的有利时机,由村提供场所,学校提供教师,遵循就近教育原则,组织和早开返乡家长会,因地制宜的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四)社会群体方面

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开展综合扶助留守儿童的项目工作。如设立爱心电话;资助和扶持对贫困人口的文化教育、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增加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关注。组织各种会议、研讨,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并争取获得社会各方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支持。

总之,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及学校的通力配合,共同参与。坚持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机制,搭好教育平台,是留守儿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呵护,让他们健康快乐的自由成长。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八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随着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即为留守儿童。

调查显示,本地的留守儿童中有大部分处于0—14周岁。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在当地留守儿童问题如此严重的情况下我将我在调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整理如下:

一、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

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地的留守儿童中大部分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也面临许多方面的问题和烦恼,需要有渠道倾诉,有亲人安慰。但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给孩子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以此维系亲情很难勾通思想,倾听烦恼,给孩子予以足够的关怀。有的父母多年不与孩子见面,至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相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

二、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中等偏下。

尽管有许多留守儿童也表现出了强烈的求学愿望,然而,留守儿童实际学习情况却不容乐观。从总的调查情况来看,留守儿童只有2%的成绩优秀,10%的成绩中等偏上,成绩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和相当差的却占到了88%!这主要是由于心理问题的干扰以及学习自控力较差所造成的。在我们的问卷中,有绝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反映无人督促学习,这反映出监护人本身的态度和能力减弱了原有家庭的监督作用,影响了他们自控力的形成。

三、心理封闭和情感世界问题。

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感变化,这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常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四、监护人缺乏保护意识导致的意外伤害比例较大。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属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性事件也缺乏应变和自救能力,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加上不少留守儿童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五、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大多数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换衣服、挑食挑穿、乱花钱;有的留守儿�

六、监护人自身综合素质偏低。

调查发现集留守儿童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文化层次不高,有的是文盲或半文盲,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与孩子在交流沟通上存在困难。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九

据悉,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xx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xx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xx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

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xx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农。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xx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xx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19.68%。可见五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3、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别比为117.77。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117.25和116.39),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4、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广东、湖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占全国百分比也很高,分别为7.26%、7.18%和7.13%。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64%。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5、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调查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

7、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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