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制度(最新10篇)
2024-11-01 17:18:42 1级文库
学生奖励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奖励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奖励制度 第一篇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学生奖励制度 第二篇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
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
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
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
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
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
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
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
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
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
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学生奖励制度 第三篇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潜能与创造力,鼓励学生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学业成就奖
成绩优秀奖:每学期末,对各科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设立“学习标兵”、“单科状元”等奖项,以资鼓励。
进步显著奖:针对学习进步明显的学生,设立“飞跃之星”奖项,表彰其不懈努力和显著进步。
二、品德行为奖
道德风尚奖:对于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高尚品德、乐于助人、尊师重道的学生,授予“美德少年”称号。
责任担当奖:对于在班级、学校活动中积极承担责任,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责任之星”荣誉证书。
三、社会实践与创新奖
社会实践优秀奖: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对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个人或团队,授予“社会实践之星”称号。
科技创新奖:对在科学竞赛、创新项目中有杰出表现的学生,设立“小小发明家”、“科技创新先锋”等奖项,以表彰其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综合素质奖
全面发展奖:综合考量学生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各方面的表现,评选出“全面发展之星”,表彰其均衡发展与卓越成就。
特长发展奖:对于在艺术、体育、文学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立“艺术之星”、“体育健将”、“文学新星”等奖项,鼓励其特长发展。
五、奖励形式
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品、奖学金、校园广播表扬、家长通知表扬信等,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六、实施与监督
本奖励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学生事务处及各年级组共同负责实施,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鼓励学生、家长及教师提出宝贵意见,不断完善和优化奖励机制。
通过本奖励制度的实施,我们期待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自己的领域内发光发热,共同推动学校文化的繁荣发展,为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生奖励制度 第四篇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学习成绩优秀奖励
1. 学期成绩优秀奖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对各年级总成绩排名在前xx%的学生进行表彰。
奖励方式: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奖学金金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定。例如,一等奖学金xx元,二等奖学金xx元,三等奖学金xx元。
这些学生的名单将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以激励更多同学努力学习。
2. 学科成绩优秀奖
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中,单科成绩在年级排名前xx的学生可获得学科成绩优秀奖。
奖励内容:颁发学科优秀奖状,并给予一定的学习用品奖励,如笔记本、钢笔等。
教师可在课堂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公开表扬,鼓励他们在该学科上继续深入学习,发挥优势,为班级和学校争光。
3. 学习进步奖
对于在本学期学习中,总成绩相比上学期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设立学习进步奖。进步幅度的衡量标准可根据学校各年级学生的整体成绩情况具体设定。
奖励办法:颁发学习进步奖状及奖品,奖品可以是书籍、学习资料等有助于学生进一步提升学习的物品。
学校可组织学习进步经验分享会,邀请获得进步奖的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激励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二、品德行为良好奖励
1. 文明学生奖
具备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语言文明,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可获得文明学生奖。
评选方式:每月由班级同学民主推荐,经班主任审核后上报学校德育处。
奖励形式:授予“文明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徽章,并在学校晨会上进行公开表彰。
学校可将文明学生的事迹制作成展板,在校园内展示,传播正能量,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2. 道德风尚奖
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获得道德风尚奖。
具体事例由学生本人或他人向学校德育处申报,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评选。
奖励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品可以是具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如德育主题的书签、徽章等。
学校可通过校园广播、校报等渠道宣传这些学生的优秀事迹,引导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3. 优秀班干部奖
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班级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在班级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班干部可获得优秀班干部奖。
评选由班级同学投票和老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文具套装等。同时,在学校评优评先、推荐参加各类活动时,对优秀班干部给予优先考虑。
学校可定期组织班干部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班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他们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三、社会实践与特长发展奖励
1.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调研、公益劳动等,在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
评选依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活动报告的质量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奖励方式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品可以是与社会实践相关的装备或用品,如志愿者服装、户外背包等。
学校可在校园内举办社会实践成果展示活动,让更多学生了解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和意义,激发他们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
2. 学科竞赛奖
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竞赛、物理竞赛、化学竞赛、生物竞赛、英语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学科竞赛奖。
奖励标准根据竞赛的级别和成绩设定。例如,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除了获得荣誉证书外,还可获得奖金xx元及其他相关奖励;在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和学习用品等;在市级、区级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也将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学校对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专门表彰,召开表彰大会,邀请家长参加,共同分享学生的荣誉和喜悦。同时,为这些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发展机会,如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培训和竞赛等。
3. 文体特长奖
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体育等方面具有特长,并在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文体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文体特长奖。
对于在学校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由学校艺术组、体育组等相关部门推荐,经学校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对于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比赛获奖的学生,凭获奖证书直接认定。
奖励形式多样,包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根据比赛成绩和学校实际情况设定)、提供专业培训机会或器材支持等。例如,对在绘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可奖励绘画工具和材料;对体育特长学生,可提供专业的运动装备或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体育训练。
学校定期举办文体活动展示会,为具有文体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平台,让他们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激励更多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四、奖励实施与管理
1. 成立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类奖励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2. 各项奖励的评选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评选过程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对于获得奖励的学生,学校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同时,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跟踪管理,鼓励他们继续保持优秀,发挥榜样作用。
4. 学校要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标准和内容,确保奖励制度的有效性和激励性。
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德育处负责解释和执行。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学生奖励制度 第五篇
一、前言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
(一)学习成绩优秀奖
1. 期末考试奖
对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年级前xx名的学生,颁发“学习优秀奖”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xxx元或学习用品套装。
设立单科成绩优秀奖,对在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中取得单科年级第一名的学生,颁发“单科优胜奖”奖状及奖品,如精美笔记本或学科相关的工具书。
2. 月考进步奖
在每月月考中,对比上一次月考成绩,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进步名次在班级前xx%),将获得“学习进步奖”奖状和鼓励性小奖品,如创意书签或励志明信片。
(二)学科竞赛奖
1. 校内竞赛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竞赛、物理竞赛、作文比赛等),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授予“学科竞赛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品根据竞赛学科特点而定,例如数学竞赛可奖励数学模型,作文比赛可奖励优质书籍。
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及学习用品,如钢笔、绘图工具等。
2. 校外竞赛
代表学校参加校外各级学科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特别奖励。
在市级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除了在全校进行公开表彰外,还将获得奖金xxx元及荣誉奖牌,并在学校宣传栏展示其获奖成果和个人风采。
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颁发高额奖金xxx元、荣誉奖杯及定制的荣誉徽章,并邀请其家长参加表彰活动。同时,该生在评优评先、升学推荐等方面将享有优先待遇。
(三)品德行为优秀奖
1. 文明礼仪之星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行为举止文明规范,在一学期内无任何违纪行为,且经常受到老师和同学好评的学生,可评为“文明礼仪之星”。获得该称号的学生将颁发“文明礼仪之星”奖状及徽章,并在班级和学校进行表扬。
2. 助人为乐奖
主动关心帮助他人,在同学遇到困难时积极伸出援手,事迹突出且得到广泛认可的学生,将被授予“助人为乐奖”。学校将颁发奖状和奖品,如爱心小礼品或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录卡,鼓励学生继续发扬乐于助人的精神。
3. 诚实守信奖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学习和生活中始终坚守诚信原则,无任何欺骗行为的学生,可获得“诚实守信奖”。获奖学生将得到“诚实守信奖”证书及诚信主题的纪念品,如诚信座右铭摆件,以激励他们成为诚信的榜样。
(四)综合表现优秀奖
1. 三好学生
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排名前xx%),品德高尚,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的学生,每学期可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章及奖金xxx元,并在学校毕业典礼上优先获得推荐发言的机会。
2. 优秀班干部
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班级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且在学习上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可评为“优秀班干部”。“优秀班干部”将获得“优秀班干部”证书、特制的班干部徽章及学习资料一套,以肯定他们的工作付出和贡献。
(五)特殊贡献奖
1. 学校活动贡献奖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科技节等),为活动的.成功举办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团体,将获得“学校活动贡献奖”。奖励形式包括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如活动纪念 T 恤或相关主题的文化产品)以及在学校官方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展示他们的贡献和风采。
2. 校园文化建设奖
对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有独特创意和积极行动,如参与校园文化墙设计、组织校园文化社团活动、撰写校园文化宣传稿件等,为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授予“校园文化建设奖”。学校将给予获奖学生荣誉证书、文化创意礼品(如艺术画作、手工工艺品等)以及优先参与校园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三、奖励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
学校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励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导主任、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以及部分任课教师代表为成员。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和确定。
(二)推荐与申报
1. 学习成绩优秀奖、学科竞赛奖:根据考试成绩和竞赛结果,由各学科教师或竞赛辅导教师进行推荐,学生本人或班级也可进行申报。推荐和申报时需提交相关成绩证明或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2. 品德行为优秀奖、综合表现优秀奖: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进行推荐,学生也可自我推荐或由同学推荐。推荐时需填写详细的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和相关事迹。
3. 特殊贡献奖:由学校相关部门(如德育处、教务处、团委等)或活动组织教师根据学生在学校活动或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表现进行推荐,学生团体或个人也可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活动策划方案、实施过程记录、成果展示等相关材料。
(三)审核与评选
1. 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推荐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对于学习成绩优秀奖和学科竞赛奖,根据既定的评选标准,按照成绩排名或竞赛获奖等级进行评选。
3. 品德行为优秀奖、综合表现优秀奖和特殊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将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讨论和评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与表彰
1.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告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xx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评选委员会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2.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并通过校园广播、校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激励更多学生向他们学习。
四、其他事项
1. 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各项奖励的评选时间和具体要求将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
2. 学生在获得奖励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奖励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学校鼓励各班级和教师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展示自我和发展特长的机会,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4. 本奖励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要修改完善,将由学校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
学生奖励制度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生奖励制度 第七篇
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学习进步奖
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成果检测,对比上月成绩,进步显著的同学将获得“学习小标兵”称号及精美文具一套。
学期末,根据综合成绩提升幅度,评选出“学期进步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及学习礼包。
二、优秀表现奖
课堂上积极发言,被老师表扬三次及以上的同学,可获得“课堂小明星”贴纸一张,集齐五张可兑换小礼物。
按时完成作业,且作业质量高的同学,将被评选为“作业小能手”,每月颁发一次奖品。
三、品德行为奖
遵守校规校纪,与同学友好相处,无违纪记录的同学,每学期末可参与“文明小使者”评选,获奖者将得到特别表彰。
主动帮助他人,做好事被老师或同学发现并认可,可记录一次“爱心行动”,累计三次可换取校园币,用于校园商店兑换商品。
四、特长发展奖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如绘画、书法、体育、音乐等),获得名次的同学,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奖杯、证书及奖品。
在校外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同学,除上述奖励外,还将有机会在校会上进行展示,并获得额外奖励。
五、团队合作奖
班级或小组活动中,表现突出,促进团队合作,完成任务出色的团队,将获得“最佳团队奖”,团队成员均可获得团队纪念品。
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如运动会、文化节等,表现优异的班级,将颁发“优秀班级”锦旗,并有机会享受一次班级户外活动。
本奖励制度为了鼓励每一位同学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重视品德修养、特长培养及团队合作精神。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让我们的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学生奖励制度 第八篇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研究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研究生学术团队协作创新精神,提升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特制定《xx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办法》。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形式
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申请者需填写《xx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个人)》(附件1)或《xx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团体)》(附件2)。
三、参赛范围
参见《xx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范围》(附件3)。
四、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与奖励;
2、各学院(中心)负责遴选参赛人员和指导教师;
3、参赛项目经专家组评议后,推荐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
五、资助和奖励
1、参赛项目资助:资助参赛项目的报名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2、获奖项目奖励:奖励标准详见《xx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校级、省部级学科竞赛是指与国家级同一项目所对应的校内、省内选拔赛);
3、同一项目学科竞赛,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享有奖学金优先评选权。
xx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
竞赛项目获奖等级研究生获奖组奖金额指导教师奖金额
国家级一等奖8000,6000
国家级二等奖6000,4000
国家级三等奖4000,3000
省(部)一等奖
省(部)二等奖20xx,20xx
省(部)三等奖1000,1000
校一等奖800,800
校二等奖500,500
六、研究生其他类竞赛资助和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奖励制度 第九篇
为了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学业优秀奖
学期成绩奖:每学期评选出各科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学期成绩优秀奖”,以资鼓励。
学术进步奖:对于学业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学生,设立“学术进步奖”,表彰其努力和进步。
二、科研创新奖
科研成果奖:对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给予“科研成果奖”。
创新实践奖: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设立“创新实践奖”,表彰在创新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社会实践奖
志愿服务奖: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志愿服务奖”。
社会实践优秀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将获得“社会实践优秀奖”。
四、品德修养奖
道德风尚奖:表彰在校园内外表现良好,具有高尚道德风尚的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班级、学生会等组织中表现突出,为学生服务做出贡献的学生干部,给予“优秀学生干部奖”。
五、其他奖项
特长发展奖:对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设立“特长发展奖”。
特别贡献奖: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颁发“特别贡献奖”。
本奖励制度旨在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表现,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希望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学生奖励制度 第十篇
为回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对广大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或参与活动给与积分奖励并提供礼品兑换,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定
1、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龙卡商务卡除外),即可按照龙卡信用卡计算方式累积积分,并可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航空里程、服务等(以下统称“积分礼品”)。
2、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包括为他人交易刷卡的)、所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销、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不予兑换;一旦查实持卡人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冻结卡片使用、销卡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信用卡积分为中国建设银行对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中国建设银行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累积规则
持卡人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办理商户分期、邮购分期付款业务,可一次性获得分期本金总额等额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滞纳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刷卡代他人支付的交易;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等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购车分期、安居分期、消费分期、账单分期业务;
5、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各类消费;
6、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交易类型及商户。
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三、积分的计算方式
1、龙卡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美元1元积7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4.2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
卓越商务卡—个人商务卡刷卡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以美元结算的交易由建行在银行记账日为持卡人购汇后按人民币入账金额进行积分累计。
3、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4、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5、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6、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四、积分有效期
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上海大众龙卡及特别规定的除外),持卡人到期续卡后积分可继续累计及兑换;持卡人到期不续卡或注销卡片,如其名下仍有正常使用的龙卡信用卡,可将注销卡片的积分转移至持卡人名下其他卡中,如无其他信用卡则注销卡片的积分将予以清除。
五、积分查询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余额:
1、信用卡对账单:对账单显示截至账单日的积分余额;
2、中国建设银行网站:登录网址查询对应卡号的积分余额;
3、短信:通过在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系统预留的手机编辑短信“CCJF#卡号末4位”发送至95533,查询截止至发短信前一日该卡片积分及持卡人名下信用卡当前汇总积分。
4、微信:通过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服务号对话界面,点击“信用卡―更多服务”,根据提示,输入积分查询服务序号回复,查询已绑定的信用卡所对应卡号的积分余额。
5、上海大众龙卡积分信息以上海大众龙卡信用卡对账单为准,网站及专用pos机显示信息仅供参考,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上海大众龙卡网站;
(2)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务门店的上海大众龙卡专用pos机。
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对积分查询渠道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如持卡人对积分交易明细有疑义,可致电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六、积分兑换方式
1、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申请。
2、积分兑换包含以下四种方式:
(1)通过建行网站、自助语音电话、短信等渠道申请兑换建行网站信用卡“精选积分礼品”。
(2)在建行积分兑换合作商户刷卡时以积分折抵部分消费兑换礼品。
(3)龙卡汽车卡积分持卡人可拨打建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申请积分兑换加油费。
(4)东航龙卡、深航龙卡、南航龙卡、国航知音龙卡、上海大众龙卡、东风日产龙卡积分专项兑换指定礼品,不参加前述兑换,持卡人名下其他卡片积分不得转入上述卡片中进行专项兑换。
3、若持卡人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发生了相应税款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和申报。
七、精选礼品兑换
1、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规则申请兑换建行网站信用卡“精选积分礼品”,可兑换精选积分礼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2、精选积分礼品中专区礼品仅限相应指定卡片兑换,如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冠军足球卡、变形金刚卡等,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并公布礼品兑换适用范围。
3、兑换申请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建行网站、自助语音电话、短信等渠道提出兑换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将视持卡人积分是否足够扣减、礼品库存情况确定,具体方式如下:
(1)网上申请:持卡人登录———,注册用户/登录,选好积分礼品后,按提示下订单,通过确认礼品数量、配送地址等兑换信息、输入手机号和信用卡卡号的简单步骤,即可完成订单。
(2)语音电话自助申请:拨打积分换礼热线,按操作步骤提示输入卡号、兑换的礼品编号、数量,提出兑换申请。
(3)短信申请:持卡人通过预留建设银行信用卡系统的手机发送短信申请礼品兑换,发送短信编辑格式:LPDH#卡号后4位#礼品编号(7位)#数量,发送到95533。
(4)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持卡人可致电400—888—8858申请兑换积分礼品。
4、所有礼品兑换一经申请,即不可取消或更改,且持卡人提交该申请即表明授权建设银行在持卡人名下单张卡片不足兑换时,同意从其名下其他卡片中扣除相应积分。
5、配送信息查询:兑换申请成功,持卡人将收到提示短信,包含订单编号,持卡人可致电021—50619818自助查询订单状态。
6、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将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对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礼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
7、钻石?白金卡专区礼品仅限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持卡人兑换;冠军足球卡专区礼品仅限冠军足球卡兑换,且冠军足球标准卡可兑换各俱乐部积分礼品,各冠军足球俱乐部卡仅可兑换该俱乐部积分礼品;变形金刚卡专区礼品仅限变形金刚卡兑换;芭比美丽信用卡专区礼品仅限芭比美丽信用卡兑换。
8、建行网站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颜色、花色随机发送。
9、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货、退换、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积分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持卡人须在签收日起的7天内致电礼品包装上注明的礼品供应商销售热线提出换货申请,超过7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附件及相关凭证。如持卡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礼品质量问题,可致电礼品供应商申请维修。
10、通过积分兑换的航空里程、旅游券卡等均有使用期限及适用范围等使用规定,持卡人须按其规定使用。违反规定致使无法使用的或超过使用期限无法使用的不得退换。
11、实物礼品由各积分礼品供应商按持卡人预留中国建设银行的对账单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寄达持卡人;非实物礼品如短信、电子度假券等仅发送至持卡人本人建行信用卡系统预留手机。请在兑换申请前一周核实对账单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确保信息的正确及完整。如因地址不详、错误或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或无人收货、手机号码未预留或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等均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12、积分礼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1)送货上门:通常在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后的20天内(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定假日及偏远地区、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2)邮寄包裹:无法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偏远地区以及相关管制地区将通过普通邮寄包裹的方式配送。
(3)信函方式:折扣券或其他有价凭证将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持卡人。
13、持卡人签收实物礼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签的除出示持卡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外还需出示代签人的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并按要求在签收单上填写身份证件号、卡号末6位。持卡人或代签收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可拒绝签收;持卡人或代签收人一旦签收即代表礼品收妥。
14、航空里程计入持卡人航空公司会员账户的时间和方式,以航空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八、积分商户兑换
1、积分商户兑换是指持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积分兑换合作商户消费时,在指定收银柜台可选择使用积分折抵兑换部分消费款项、剩余部分金额使用刷卡支付的方式进行积分礼品兑换。兑换时仅可使用所刷信用卡卡内积分,东航龙卡、南航龙卡、深航龙卡、国航知音龙卡、上海大众龙卡、东风日产龙卡以及特别规定的积分不可参加兑换。
2、积分折抵兑换消费款项占单笔消费应付总金额的占比视不同商户情况确定并以POS机具显示为准(合作商户名单及各商户积分折抵兑换消费款项占单笔消费应付总金额的占比等规则详见网站公告)。
3、龙卡信用卡积分每500分折算1元,500分起兑并按500分整倍递进,单笔兑换中积分最多使用500万分。
4、刷卡支付部分累积积分(该积分商户商户类型为我行指定不计积分的除外),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
5、持卡人可在建行网站查询最新积分兑换合作商户信息。
6、商户兑换积分礼品金额中刷卡支付部分金额由商户向持卡人开具发票,积分兑换部分不开发票。在积分兑换签购单上已列示相关信息。
九、龙卡汽车卡积分换油
1、汽车卡积分可兑换油费,5万分起兑,并按1万分的整数倍兑换,持卡人名下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和特殊积分规则信用卡积分不可与汽车卡积分合并兑换。
2、汽车卡积分换油的兑换比例按4‰计算兑换加油费(即每1万分汽车卡积分兑换40元加油费)。
3、汽车卡积分换油可拨打建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申请兑换。
4、汽车卡积分通过指定积分商户换油则积分每1000分折算4元,5万分起兑并按500分整倍递进,单笔兑换中积分最多使用500万分。
5、汽车卡积分在兑换其他礼品时,适用一般积分兑换规则,不适用上述规则。
十、航空联名卡、东风日产龙卡及上海大众龙卡专项兑换
1、东航龙卡、深航龙卡、南航龙卡、国航知音龙卡积分分别全部自动转换为东方万里行飞行积分、深航尊鹏俱乐部里程、南航明珠俱乐部里程、国航知音俱乐部里程。
2、东风日产龙卡积分自动转为东风日产会员积分。
3、上海大众龙卡积分有效期为5年,可在上海大众全国各指定特约经销商和特约维修站购买整车、零件、附件时使用,以积分直接抵扣等值现金,1个积分抵扣1元。上海大众新车单车最高可使用积分抵扣人民币6000元,零配件和附件(含保养、维修中的配件费用)单次最高抵扣实际销售金额的10%。
十一、法律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中国建设银行仅负责代持卡人向供应商递交相关礼品信息,并为持卡人支付礼品对价(如有)。
持卡人所兑换礼品由各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如持卡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中国建设银行将负责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建设银行保证由其选择或指定的供应商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十二、修改及终止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一定时期后生效,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持卡人有权在中国建设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龙卡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愿接受中国建设银行公告内容的,应在中国建设银行公告施行前向建设银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持卡人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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